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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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一

一、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学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肯定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中央确定的“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定的手续进行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三、对不合格党员,要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作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的处理。处置不合格党员,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

1、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形成调查材料。

2、召开支委会,讨论分析受处置对象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并向上级党委汇报。

3、党支部找受处置对象谈话,调查材料同人见面,并听取本人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报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理由及处置意见,提请大会讨论表决后作出决议,再由本人在决议上签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5、党委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审批。

6、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处置批复。

7、找受处置对象谈话,对限期改正的党员提出要求,对出党的要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二

一、学习教育内容

马列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以及本地区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

二、学习教育方法途径

1、学习培训。

集体学习: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小时,全年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6天。

党员自主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

支部对每次组织党员学习的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学习时要做好笔记。

2、实践锻炼。

组织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

搭建平台: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岗位锻炼:年轻党员、流动党员在特殊岗位锻炼。

3、组织生活。

“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等。

4、思想政治工作。

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宣传优秀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学习教育措施

1、镇党委及上级党员教育队伍(党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和领导干部等)深入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2、村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到县以上党校轮训。

3、组织党员到井冈山革命摇篮、怀玉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本县科技示范基地等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4、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信息网络教育

六、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七、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按照《文成镇“三级联动”为民服务承诺制度》的要求开展村党支部和党员服务承诺活动。

一、承诺主体

村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二、承诺内容

1、村党支部以创建 “红旗单位”和 “五好党支部”为目标开展承诺。

2、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三、承诺制定

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

“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

“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乡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村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

“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考核评议

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八、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和创业青年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和镇党委审批,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

九、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或向支部直接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村党支部确定一名党费收缴人员,一般为支委组织委员或副支书。

3、按照年初核定标准按月收取党费,并及时向镇党委组织干事缴纳。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5、鼓励党员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表达爱心,捐款支援灾区建设和帮助困难群众。

6、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

7、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报镇党委及县委组织部批准,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区别情况、动态管理。

2、党员外出前,应向村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3、《流动党员活动证》经镇党委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应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所在组织关系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4、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5、主动与村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报告。

6、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村党支部查验,如实向党支部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7、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及时掌握本地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8、建立村党员服务点,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十一、“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村党支部是全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书记对村里的工作负总责。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责和开展工作。

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两委”联席会议(即村干部会)。

3、联席会议主要讨论研究村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参会人员一般不能请假。由2名以上班子成员(村干部)不能到会时,联席会议应当更改时间或取消。

5、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得到2/3以上与会人员的同意,方可提交到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十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1、村党支部要围绕“红旗单位”和“五好” 目标(即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开展党建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支部的党建工作规划。

2、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3、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自查情况向上级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4、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十三、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1、党支部年初向镇党委报送党建工作计划,时间在3月底前。做到全年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目标明确,标准高、可操作性强。

2、每季度向党委报告一次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年终写出全年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随时书面或口头报告有关情况。

3、报告内容为履行职责情况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是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方法措施、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4、工作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全面反映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也反映不足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办法和措施。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三

(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

1、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2、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3、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4、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5、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二是一般的群众。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

三是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

1、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对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3篇《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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