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区矫正故事一双眼睛从迷惘到祈盼的转变

发布时间:

  在一个飘雨的冬日下午,一位眉目清秀的姑娘走近高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门口,小心翼翼地向安保人员打听社区矫正中心的位置,按照疫情防控和公共场所安保要求进行检查后,安保人员将其带到了高埗镇社区矫正中心

  在一个飘雨的冬日下午,一位眉目清秀的姑娘走近高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门口,小心翼翼地向安保人员打听社区矫正中心的位置,按照疫情防控和公共场所安保要求进行检查后,安保人员将其带到了高埗镇社区矫正中心。

  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其提供的法律文书,核实了来访人员为因犯盗窃罪而被法院发函委托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的李某某,按工作要求制作问讯笔录过程中,了解到李某某今年刚满20岁,目前还在家学习高中文化知识,准备参加次年的高考,因为与父母关系不是特别融洽,个性独立的她,选择了兼职做直播带货。

  工作需要购买化妆品化妆,可由于没有启动资金,也不愿向父母伸手要,于是她把罪恶的手多次伸向商场的化妆品柜台,最终被店员发现,报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于涉案金额较小,本人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委托东莞市司法局高埗分局(以下简称“高埗司法分局”)对她是否适合社区矫正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整个问话过程中,李某某说话都是声音低低的,问一句答一句,因为疫情防控原因,戴着口罩,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但是从她那游离不定的眼神看得出她的胆怯与不安,可能法官已经向她明确了社区矫正的条件,她希望高埗司法分局能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自己一定会积极改造自己,坚决不再做违法的事,如果因为盗窃罪被关进监狱,那么她的大学梦和未来都将成为泡影。

  工作人员没有当面肯定地回复她,只是告诉她,根据相关法律文书提供的情况,基本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但是,还是要征求所在社区、家人和邻居的意见,综合评估后会给她一个公正的答复,让她先回家等消息。缓缓站起来,在高埗镇社区矫正中心门口,她又回头了,那一双明亮的眼睛,此时也变得水汪汪的,好像在祈盼工作人员能够满足她的请求。

  做完笔录,工作人员及时将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汇报给了高埗司法分局领导,高埗司法分局局长反复看了材料后指出,李某某年龄相对年轻,且在求学阶段,造成犯罪后果有其本身的原因,也有与家庭不和的原因,处理这项工作一定要慎重,我国的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为的就是将刑罚观念从“报应刑”向“教育刑”转变而产生的,为的就是让犯罪后果相对影响较小、危害较轻、认罪悔罪的犯罪人通过社区矫正后,能够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因此,要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全面考虑被调查各方的反映意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李某某被收监执行,落实刑法执行原则。

  高埗镇社区矫正中心小组成员进一步研究调查评估方案,并通过与上级沟通,学习借鉴了相关案例的做法,在实地走访调查时,考虑到李某某是女性,且存在与家人关系不太融洽的实际,又特意联系了社区的妇联负责人一起参与,并获得支持。

  经过对李某某父母、邻居、社区的调查,大家对李某某犯罪的事实都深表婉惜,但是还是想给她机会,愿意在她社区矫正期间当好监护人和志愿者。综合以上意见,高埗司法分局在有关李某某社区矫正的工作上走出了第一步,同意接收其在高埗镇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矫正,并复函法院。

  法院的判决很快就下来了,为了更好地做好李某某的社区矫正工作,引导其进一步积极向上地改造思想行为,高埗司法分局安排最会做思想教育工作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作为李某某社区矫正期的主要对接人,让其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更好地投入学习中,为美好未来铺路。

  一切都是按最初设想推进的,重点管理期间,工作人员除了日常的监管教育外,加大对李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和学业上的加油鼓劲。通过实地走访,对其与父母的关系进行疏通,取得双方的共鸣和支持,消除隔阂,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助力矫正工作。经过不间断的观察,发现李某某一度忧郁的眼神,终于绽放出了希望的光芒,连说话都能感到明显欢快了。

  但是,年轻终归是年轻,社会经验还是不够,自身定力不强,侥幸心理作祟,李某某还是犯了不该犯的错。根据市公安局推送的信息化核查数据,李某某有私自违规外出广州,并在外住宿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核查得知,是因为当晚一位网上认识的在校女性大学生说自己在外边喝多了酒,无法回学校且无人照顾,请求她帮忙,没有过多考虑自己的现实身份,没有思考违法后果,李某某打车去了广州,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到东莞。

  针对这一事实,依据《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本应立即做出训诫处分,但是考虑到李某某几天后就要参加高考,经与上级沟通,为了不影响李某某高考,决定将违规处理的日期延迟到高考结束。在此期间,工作人员一直对其给予鼓励,告诉她一定要把握好这次的机会,用实力证实自己,但是并没有提需要接受处分的事。

  高考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人员通知李某某到高埗司法分局接受违规处理,针对李某某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依法给予其训诫处分。同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其讲述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所需要承担的后果,提醒其作为成年人,要有一定的分辨能力,时刻要注意自己的身份,不能因小失大。

  李某某知道实情后非常感动和后悔,感谢党和政府再次给她机会,挽救了她,今后一定要牢记工作人员的教诲,落实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改过自新,清白做人,回馈社会。后来,李某某还将其查询到的高考成绩转发给工作人员,李某某高考总成绩是462分,超过了广东省437分的本科分数线,顺利入围本科招考段,并再次表达了衷心的谢意和对美好未来的规划。

  高埗司法分局工作人员就是凭着对社区矫正对象“不抛弃、不放弃”的工作态度,对李某某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特别是助力高考这件事,真正意义上触动了李某某的内心,认识到了社区矫正的目的,从“无知少女”懂得了“法外之情”的真谛,学会了感恩,在李某某的眼睛里,看到的不再是迷惘和不安,而是对未来生活充满自信的笑意。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319 20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