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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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10篇《居间合同》,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居间合同 篇一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天津市_________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在良好的情况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使用。签订本同前,甲方明确表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该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租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产权人为:_____(该房屋具体情况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为准)。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交房条件: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结清之前的水、电、煤气、暖气、数字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物业验收单》。

3、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3.1租金数额:每月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

3.2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

3.3支付方式:租金按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应于一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应为该期起始日的 日前。每期租金由乙方以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划账方式中的第____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4、其他费用

4.1租赁期限内,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下列费用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暖气费⑤电话(通讯)费⑥数字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⑧宽带费⑨其他 ; 其中甲方承担上述______项,乙方承担上述______项。

4.2乙方是否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之租金发票:□是,则租赁税由方承担; □否。

5、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5.1在甲乙双方物业交验后,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日租金的一倍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9条约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5.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移交清单》)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若乙方发现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有损坏或者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若由于乙方的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如乙方造成的毁损无法修复,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乙方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维修费或赔偿金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的,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付上述维修费用或赔偿金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

5.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当日将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付租金等费用。

5.5在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乙方同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5.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及添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装修、添附的,装修、添附的方案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须符合该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国家的相关要求。租赁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如不续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折价补偿;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在返还该房屋时有权将其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拆除,如不拆除,则视为乙方将该装修、添附无偿赠与甲方。

5.7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若甲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乙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金中等额扣除;若乙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甲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而后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

5.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反面解除本同,并依据本合同第9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9基于天津鑫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已提供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天津鑫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支付佣金。

6、合同终止及解除

6.1乙方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一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6.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6.3除甲、乙双方续租外,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一日内,将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物业验收单》)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下返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并由甲方处置。若逾期返还该房屋的,则每逾期超过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诚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

7.2若甲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甲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支付乙方装修、添附补偿费,装修、添附补偿费数额以乙方的付款凭证为准;若乙方违约,且乙方已经按本合同约定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的,则乙方除需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无偿赠与甲方。

8、其他约定

8.1凡与本合同签订及履行有关的任何纠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均应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书写的联系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系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视为在付邮日收到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8.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同时生效,本合同的附近时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 篇二

委托人甲(出租人):

委托人乙(承租人):

居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栋____单元____室,共____套, 其设计结构为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 , 房产证号________ ,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年____月,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 见附件1)

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 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 附件2)

委托人乙欲在 市 区 地段承租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 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 、 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 ____%(具体数额为:_____小写 、大写 ),委托人乙_____ %,(具体数额为:_____小写 、大写 )。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 。 交付方式:_______ 。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_________小写 。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小写 、大写 元,委托人乙:______小写 元、大写 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 。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 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 款的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 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 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 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 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 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篇三

甲方(居间人): 周 强

身份证号码:( )

联系地址:

乙方(委托人):扬州市华南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乙方获得目标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以下称“建设单位”)将其三栋研发中心的7600平方米,总造价约3000万元人民币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经甲方介绍由乙方施工,并在20xx年4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

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该工程项目,已引荐乙方与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已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

3、 本合同中“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与建设单位就该工程项目签订了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并积极配合乙方协调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运作及信息沟通。

2、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在乙方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并得到

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签字认可的前提下配合乙方从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保证质量、进度,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的签字认可。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报酬是指乙方按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金额计算应向甲方支付的报酬。

2、乙方应按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保底居间报酬。

3、居间成功后,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叁拾万元;根据建设单位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施工工期为六个月,乙方分六次按月按居间项目的总金额300万元人民币的15%,计45万元付给甲方。

4、乙方以现金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5、甲、乙双方同意居间报酬按最终结标的工程总造价的10%计标。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同意承担施工总造价的10%的居间费用。

六、违约责任

居间成功后,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2、3款的约定及时全额的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则乙方除应立即全额付清该居间报酬外,还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纠纷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解决。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字签署之日起生效;

2、如果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该工程项目的终止,则合同自动终止;

3、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4、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_____》的规定执行。?委托人(章):居间人(章):鉴(公)证意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账号:账号:经办人:?编码:编码:年?月?日?监制部门:印制单位:?文书要点?1.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是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是委托人。本格式为示范文本(GF—_________—1201)。?居间产生的初衷是当事人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对对方不了解,需要中间人介绍,来促使双方交易。久而久之,就产生了居间合同,介绍人和需要介绍的人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简单说,居间人就是作为促进交易双方成交而从中取得报酬的中间人。?2.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一,居间合同为_____有名合同。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是一种_____的典型合同。居间有利于促进交易,在民间大量存在。因此,我国_____明确把居间合同规定为一种_____的有名合同。?第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中的委托人需向居间人给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活动的报偿。居间人以收?取从事居间活动的报酬为其营业。如果没有报酬,就不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这一特征有别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第三,居间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居间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不以当事人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所以居间合同应为诺成合同。居间合同?的成立也不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采取口头、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约定不明确,应遵循有关商业习惯及其他以前合作形式的习惯,所以,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第四,居间合同的标的是行为。居间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的合同。因此,居间合同的标的是行为,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所谓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寻觅及指示可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从而为委托人订约提?供机会。所谓为订约提供媒介,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斡旋于当事人双方之间,从而促成双方的交易。?第五,居间合同具有居间性。居间合同的标的是行为,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在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的过程中,居间人仅是一?个中介人,他既不代表委托人,也不代表相对人,即不是交易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居间人只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作成交易服务,在交易中,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在决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上并不体现居间人的意思,这一特征体现了居间合同的居间性。?3.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异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一定事务的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都是为委托方完成一定的事务;?合同的标的都是完成一定的行为;合同的履行都需要受托方或者居间人、行纪人为一定的行为;从合同内容上说,都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也有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居间人所办理的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事务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而委托合同受托人处理的事务一般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务;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受托的事务也只能是法律行为。?第三,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有在有居间结果时才能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作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虽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第四,居间人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和报告的义务;而在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中都有委托人取得事务处理结果和受事务处理报告的问题。?特别提示?1.要明确居间人的义务。居间合同居间人的义务是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就是委托人的权利。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第一,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的义务。?第二,忠实义务,即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第三,隐名和保密义务,隐名义务是指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即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与委托人有关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第四,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对于隐名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于一定情形下应由居间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负履行责任,并由其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联系在一起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的目的最终实现。?2.明确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有:?第一,报酬请求权。居间人的报酬,应由当事人约定。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在当事人未约定报酬时,居间人有无报酬请求权,应依据当时的情况而定。?第二,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因为居间人所需的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所以非经特别约定,不得请求偿还。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时,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所以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受到限制,即必须由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第三,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在哪些情况下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消灭。一般居间人违反其对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其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所以,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是一项有条件受限制的权利。

居间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因 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也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 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出资方以借或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定融资合同,出资方实际支付甲方合同约定的融资款,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以公司名义委托,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甲方以个人名义委托,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身份证明及资格。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撮合等服务。

4、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

5、居间工作的完成标准:乙方寻找、介绍的出资人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并向甲方实际支付合同约定的融资款。

6、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居间报酬。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完成合同第二条第5款约定的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50%作为乙方居间报酬,此居间报酬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居间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当日支付居间报酬。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居间报酬,则自应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居间工作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约定的居间工作完成标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报酬,也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在居间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法定代表人) 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资产为确保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支付报酬义务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4、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和行业法律和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旦促成甲方与资金出借方或投资方进行直接的沟通与交流,或资金出借方(或投资方)已受理甲方的融资申请材料,即视为乙方的协助工作已实际展开,在此后至甲方获得实际融资前,乙方无权获得居间报酬。但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一年内,凡是从乙方已协助甲方实际展开工作的资金出借方(或投资方)及其系统内的其他同城机构获得融资,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的标准,均视同乙方完成甲方的委托,居间任务完成,甲方须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订地:

居间合同 篇六

居间合同

本章共四条,规定了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人的报告义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和居间费用的负担等内容。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居间合同概念的规定。

1、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的主体: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

所谓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居间人接受一方委托人的委托,寻觅、搜索信息报告委托人,从而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德国民法典、瑞士债务法等称此类居间人为报告居间人或指示居间人;所谓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居间人不但要向委托人报告订约的机会,而且还要进一步周旋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努力促成其合同成立。德国商法典、日本民法典等称此类居间人为媒介居间人。两种情况,只有中介活动成功,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才能取得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报酬。

居间制度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的社会发展处于简单商品经济形态,任何人都可为居间活动。到了欧洲中世纪,居间活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从自由经营主义转为干涉主义,国家对其行业进行了控制,使居间人带有公职人员的性质。如法国商法典把居间人分为二种,一种是特权居间人,此等中间人须经政府的任命,居于公务员的地位,具有特殊的权利及义务,而另一种是除第一种以外的居间人。英国的居间人须经地方官署许可才可以执业;德国旧商法规定,居间人是一种官吏。到了近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及商品生产与流通领域的飞速发展,居间活动又开始兴旺,很多国家都对居间活动采用了完全自由经营主义来调整居间法律关系。德国民法典首先把居间活动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作了规定。以后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为一种独立的典型合同。在大陆法国家的立法上,采民商分立的国家,一般以商法调整媒介居间,以民法调整指示居间;在采取民商合一的国家,则不作媒介居间与指示居间的区分。我国采取不作区分的立法体例。

2、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l)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

(2)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

(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居间合同的诺成性是指,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居间合同的双务性是指,居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就居间人而言,居间人有据实报告的义务;对委托人而言,合同因居间而成立后他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居间合同的不要式性是指,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居间合同的成立也不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应当遵循交易惯例……

(4)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居间人以收取报酬为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当然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活动的报偿。不要报酬促进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是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行为人不承担居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3、居间合同与相关合同的关系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异同点:委托合同属于服务性合同,服务合同包括保管、行纪、居间、委托等很多种类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标的是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但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其各自的特征。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三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们的不同点在于:(l)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行纪人却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正规居间合同 篇七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居间事项应当约定清晰明确,关键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以居间方式帮助招投标双方违规中标的,会被认定无效。居间成功具体指向何种状态,作为居间合同中居间方的核心义务,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清或者不够明确而导致纠纷的颇为常见。尤其对于居间成功如何界定,分为提供机会和提供中介服务、促成洽谈和促成签约、签订框架协议还是实现款项支付、款项支付是部分还是全部等,关键事项约定的越清楚、明确越能减少纠纷的出现。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及其相关联公司提供,购买国标油的相关联络、推介和指标审批服务,协助甲方前期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促成甲方油品交易的达成。

甲方承诺经由乙方所推介的资源和渠道,无论甲方现行或未来任何时间通过该渠道直接或间接地购买任何油品,都将专属与乙方合作,第一时间将交易内容和过程真实完整地披露给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越过乙方私自达成交易,保证以诚实信用、平等互利为原则友好长期合作,否则双倍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同意以下条款签订国标油的居间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期限:从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至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购销国标油 100万吨合同的交易成立。如甲方接受本合同并办理提油手续后应当日向乙方(居间人)支付报酬。

1、甲方通过乙方渠道购买国标油每吨____元,按每吨10%支付税前居间费。甲方正式递交手续后,由乙方协助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油的落户手续,并协助甲方在中石油窗口交付上网费和窗口费,在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油库办理提油卡。

2、甲方与乙方签定本协议后应提供相关资质材料,供乙方审报相关部门审批使用。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付款方式:

1、居间费付款方式:以现金转帐形式完税后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2、居间费付款时间:乙方协助甲方从中石油获得 进口额度指标后,当日支付50%的居间费;余下50%在乙方协助甲方与出口商签订购买合同后当日支付。

3、居间费收款银行以及账户名称:(以补充协议书确定)。

4、居间费金额:_____元/吨_____万吨。 完税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元)。

5、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出具税务发票,则甲方应另外支付居间费总金额6%的款项给乙方。

6、乙方在未促成甲方交易成功的情况下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风险告知:合同法规定,在居间不成功的情况下,居间费用可以由委托方承担,对此,一是可以约定居间费用由谁承担;二是可以可以明确具体承担的标准。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具备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资质,企业经营状态正常、无黄牌警告。

2、甲方提供的企业信息和资质如有虚假或未按时到指定部门签约付款,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散向社会,若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甲方同意本合同应备齐合法有效的购油资质和本次所购的_______________万吨国标油的足额资金证明到北京办理签约手续。

第五条、保密条例:

本协议具有_____年的保密期,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履行完毕后,圴不得泄露本合同内容给第三方,并不得将有关内容、协议及合同超越范围使用。此保密内容的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所在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员工、代理人,以及各自的家人等一切有机会知悉和接触上述信息的关系人。如果保密信息被第三方得到并对合作的任意一方造成损失的,泄密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本协议通过电子方式盖章回传,等同于正式签定居间协议,法律生效;双方见面后在当面签署。

3、本居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

5、乙方作为居间人不承担甲方与中石油之间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也不享有甲方销售这批油的利润。

6、不逾越条款:在乙方安排甲方与相关公司和部门见面并开始办理 油手续之后,甲方承诺决不逾越乙方,如甲方逾越乙方应承担每吨元人民币违约金,按照__________万吨计算即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甲方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利,乙方可以在签约地、或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的任何一家法院提起诉讼。

7、逾期付款: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支付居间费给乙方,乙方可以在签约地、或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的任何一家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8、合同有效期:三年(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在三年之内与乙方介绍的相关公司和部门如果合作办理油申购手续均视为乙方为居间人,乙方应按照本居间协议所约定的标准收取甲方的居间费)。

9、本协议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10、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盖章或签字生效。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以及保密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居间合同 篇八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

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圆整(¥ 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居间合同 篇九

合同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间人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___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_______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

(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委托事项瑕疵

1、由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五条 付款

1、经乙方介绍成交的,甲方于合同成立并完成交易后_____日内支付乙方佣金___元。

2、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就其介绍客户的合同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一方对甲方的违约均视为乙方及其介绍客户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任意选择一方或几方进行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同书表示时,且期满后双方均继续实际履行本合同事宜的,本合同自动顺延。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于_____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省___市___区(县)___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居间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1、 提供贷款所需的真实性资料。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贷款手续,在银行审批后,签订放款合同或办理抵押登记即视为成功。2、 负责协调甲方与银行的关系。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 评估费(以票据为准);3、 订金 元;4、居间服务费:甲方贷款总金额的3%支付给乙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银行签订放款合同或办理抵押登记之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订金冲抵居间服务费。

五、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

币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 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后,签订放款合同或办理抵押登记之前,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退还全部定金。

甲方(签字):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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