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协议书【最新10篇】

发布时间: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10篇《融资协议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融资协议书 篇一

甲方:X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营业执照号:XXXXXX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

联系电话:XXXXXX

乙方:X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营业执照号:XXXXXX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

联系电话:XXXXXX

鉴于: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享有对甲方的债权,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债权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 元(以下简称债权)。乙方同意甲方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实现乙方对甲方的债权,使乙方成为甲方的股东之一。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现甲方经股东大会决议增资,即将公司增资至人民币元。

第一条乙方同意参加甲方的'本次增资,以货币投资参股甲方,成为甲方新增股东。

第二条截止至年月日,甲方公司资产状况。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以及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投入的资金为与债权同等数额的人民币即人民币元,乙方投入后甲方的注册资本变更为元,乙方所投入资金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由于乙方对甲方享有人民币元的债权,乙方以该债权转为对甲方的投资,即在相关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甲乙双方就该借款得以结清。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原股东与乙方将共同对董事会进行改组,变更公司内部登记。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原股东与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共同修改、补充公司章程。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负责依法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乙方成为甲方股东后日内,应当撤回对甲方资产、账户的查封冻结。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依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依法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在日内清偿全部所欠款项。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以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均由xxx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xx份,由甲、乙双方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融资协议书 篇二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承包经营________________,经从甲方融资,甲方同意融资必须分红,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债务责任。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借款分红协议: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从甲方_____________借款现金________________见借条,属实无异。

二、还款时间:以甲方实际借给乙方的使用时间为准。甲方急需使用该借款,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筹款还清本利及分红。

三、借款利息及分红:乙方必须保证于每月______日前付清利息及分红款________________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依法要

求乙方立即偿还本利及分红外,另由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_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四、担保责任:乙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押给甲方,不足部分以乙方所有作,确保足额如数偿还所借甲方的本利及

分红。

五、违约责任: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按时如数归还本利及分红,则乙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作抵押,如数偿还给甲方所借本利及分红。

六、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自此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反悔或变更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_______备案一份。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融资合同 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企业的融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将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融资给甲方,甲方同意每年支付分红万元人民币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融资资金用于公司运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融资乙方的出资后,其阳川企业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保证条款

乙方承认《阳川企业章程》及本合同的规定,保证按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方双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应在协商一致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状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甲方退回融资金额。

六,争议的解决

凡甲、乙方因本合同发生有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八,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通过协商另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融资协议书 篇四

(投融资授权人)决定正式委托普瑞达能(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协助 (投融资授权企业)联络相关投融资事宜,对接相关投融资资源。投资最大额度为 ,融资额度为 万元至 万元(最少融资额度及最多融资额度),具体投融资额度和决定权以每次另签定的投融资合同或类似协议为准。双方约定如下:

一、双方责任:

1、委托人必须根据受托方投融资工作的需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和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承担责任。

2、受托方负责找积极寻投融资渠道和投资者,能够为甲方的投融资提供服务,不得有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二、双方义务:

1、在整个投融资活动中,委托方应该积极参与。

2、委托服务费用按照实际投融资额度的3%支付,根据业务不同,可以事前协商,未见到补充协议,以此为准。

3、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书有保密义务。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受托方为委托方方寻找合适的投融资方的过程中,与投融资方接洽谈判时,委托方应负责受托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

2、基于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投融资服务,委托方承诺并同意若委托方的本人、亲属、代理人、授权人、未经透露之受托人或其他有亲密联系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担任法人﹑股东﹑或从事工作的公司)与受托方所提供的资金方(包括资金方关联主体或个人)签订相关投融资合同,委托方将按照本合同内容如约支付乙方顾问咨询服务费。

授权委托单位: 受 托 方:普瑞达能(北京)

法定代表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 权 日 期: 年 月 日 受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融资合同 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 引言

我方理解,XX公司(“贵公司”)是XX(简要描述)。贵公司为进一步发展业务,目前正在考虑通过引入财务投资人(“投资者”),以发展公司业务。鉴于此,贵公司希望聘请毕马威为贵公司的咨询顾问以协助贵公司厘清商业模式,梳理资源,并跟进寻找投资流程,最终寻找资本投资人。

1.1 随函附上的《毕马威企业咨询业务一般条款》适用于本约定业务,如同其已列入本业务约定书。本函即为《毕马威企业咨询业务一般条款》中所指的“业务约定书”。如果本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业务一般条款》有任何不一致,均以本业务约定书为准。

1.2 就本业务约定书的目的而言,除《毕马威企业咨询业务一般条款》中所载的定义外,以下定义同样适用于本业务约定书:

“我方”(或乙方)是指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贵方”(或甲方)是指XX公司

2 我方工作范围

2.1 贵方需要我方进行的工作范围已列载于附件二。我方将按照工作范围进行我方的工作。任何对此工作范围的修改都需贵方与我方双方书面同意。

2.2 为完成如上服务,我们将依赖贵公司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贵公司同意我们进行的工作将不会包括对贵公司或目标业务的财务报表和信息进行审计,因而不能对该信息发表审计意见。

2.3 贵公司同意我们的工作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应否推进交易进行的建议,也不构成对贵公司的业务价值发表独立的评估意见。

3 汇报

3.1 我所的工作成果将表现为为贵公司提供融资策略方面的咨询,协助贵公司完善商业计划书,协助贵公司进行投资价值分析,配合贵公司接触潜在投资者,配合贵公司提供相应谈判支持。我们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所有的建议或资料均建立在仅供贵公司参考的基础之上。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出于任何目的依赖我方出具的工作成果、建议或资料,我方将不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向第三方负责。

3.2 为完成此项服务,贵公司同意在能力范围内向我方提供协助、信息和资料。我方将在工作成果中注明所披露的信息的来源。

4 时间表

4.1 我们的工作将在贵公司签署本协议后即时开始。我们预计本次项目从启动到融资完成需要约6个月的时间。

4.2 如果完成服务所需的资料没有按时提供给我们,因而造成我们无法按上述时间表完成工作,我们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将定期向您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是我们在搜集信息方面遇到的问题。

5 接触有关资料和人员

确保我方能够接触贵方和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并得到他们的配合,以及提供我方所需的资料,这对于我方能够按上述时间表开展工作十分重要。我方将在项目启动时列出我方需要的资料和拟接触的人员的清单。该清单并不代表列示了我方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拟接触的所有人员,我方可能会在工作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补充。

6 声明

我们可能在得到您的同意之后,要求贵公司的管理层就我方向您提供的工作成果草稿的内容或工作成果某些部分的内容所涉事实的确切性进行确认。如果他们对此次产生异议或拒绝对上述工作成果的内容所涉事实的确切性进行确认,我们将会及时通知您。

7 项目团队

7.1 本约定业务的项目团队将由以下人员领导:

吴剑林:项目合伙人,负责领导及全权执行此委任。

张雷:项目总监,将负责日常项目的执行,贵公司与毕马威在此委任中的主要联络人,亦负责联系其它顾问为此委任提供服务。

我所在北京和中国其他办事处的专业人员将会协助上述项目负责人完成本次工作。

7.2 我方提请贵方注意,根据本业务约定书后附的《毕马威企业咨询业务一般条款》第2条的规定,我方会尽合理的努力以确保上述人员参与本约定业务的工作,但我方也可调派其他具备同等或相近技能的人员负责有关的工作。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方会事先咨询贵方的意见。

8 收费

8.1 我们收取的专业服务费将按照实际融资额的X%收取:

交易进度 毕马威收取费用

投资者投资到位时 按照实际融资额的X%计算

[注]:融资金额是指投资者为本交易所支付或应支付的对价,包括现金,承担的债务,股息或红利以及其它的非现金方式等,以及投资者承诺以买方或卖方选择权或其它形式延期支付的款项。

8.2 如果贵公司在合同期6个月内使用我方服务成果进行融资交易,但交易方非我方介绍投资人,则在投资到位时按如下标准支付我方服务费用:

交易进度 毕马威收取费用

投资者投资到位时 XX RMB

[注]: 服务成果包括在咨询过程中所产生的给管理层的演示、口头讨论、往来通信、交付材料等多种形式针对服务内容的建议,服务内容见附件二。自合同签订日起即视为服务开始。

8.3 上述费用不包括我所的6.768%增值税。

8.4 如果不是由于我方违约的情形,贵公司终止本应聘项目,而在终止本应聘项目日起计十二个月内,贵公司与我方介绍的投资者达成交易,而达成交易与终止本应聘项目前毕马威提供咨询服务的交易形式相同或相似,那么,贵公司须按照本应聘书向本所交付一切应付费用,如同本应聘书所设想的交易依照与达成交易相同的基准和条款(包括与作价相关的条款)完成一样;本条款仅在我们已经向贵公司以书面方式而非口头方式提交的工作成果中已经明确建议该等交易形式的'情况下适用。

9 保障和责任限定

因我方发生违反合同、侵权等法定应承担责任的行为致使贵方遭受的与本约定业务相关的损失或损害,我方须向贵方承担的责任的总额,应以本约定业务收费的三倍为限。但经司法最终认定我方的欺诈和其他故意违反义务的行为除外。

10 其他服务

我方随时愿意为贵方提供其他服务。这类服务不同于本约定业务,且需与贵方就此进行协商及达成协议。如双方协商一致,我方将与贵方另行签订业务约定书。

11 反馈意见

为了不断提高我方的服务质量,我方衷心欢迎贵方能在本约定业务完成后对我方的工作和服务提出宝贵意见。

12 对业务委托书的确认

12.1 如果贵公司同意本业务约定书所有条款,请安排授权代表签署并返回一份给我方,对此我方表示感谢。如果贵方对业务约定书及附件有不同的理解,我方十分愿意听取贵方的意见并提供需要的信息。

12.2 为避免疑问,此文及附件中所有条款也适用于在签署此业务约定书之前我方为此业务开展的所有工作。

12.3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约定书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顺致敬意!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授权代表 北京分公司(公章)

合伙人

我们确认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业务约定书和附件所列示的各项条款

XX公司XX公司

授权代表(公章)

附件:

融资合同 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前期相互了解,就乙方拟对甲方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甲方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战略合作。为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明确双方在合作上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基本情况

1.1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竹建材(见附件--公司概况)。

1.2拟定的上市目标地 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双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甲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合作方式

2.1、投资方案: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甲方。

2.2、乙方投资之现金作为甲方在完成股权重组之前的净资产增资,增资后由香港康尔公司进行股改,股改后按(人民币)0.2元每股发行到康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3、在甲方完成股权重组之后,根据甲方的财务审计报告确定乙方占甲方股份比例(见附件--甲方截止20xx年6月30日财务审计报告)。

3.减持或退股约定

3.1甲方上市成功,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转让权,并约定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

3.2甲方预计在20xx年6月30日前上市,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上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出资额,同时按银行活期利息给予补偿。。

3.3如果在上市前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乙方滥用股东权利,甲方可回购乙方在甲方的股份,自行处理。

4.优先购买权

乙方有权在甲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5.尽职调查

乙方在股权融资合作协议签署后,有权对甲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给予配合。

6.声明与承诺

6.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具备完整的权力和授权拥有、经营其所属财产,从事其营业执照中及向乙方书面、口头所描述的业务,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已经甲方股东会通过;

6.2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存在与甲方有关的、正在进行之诉讼、仲裁;或任何就该等诉讼、仲裁未履行之判决或命令。

7.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义务

为保证双方的权利和商业利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如下有关保密管理的约定:

7.1双方承认及确定彼此就投资、上市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资料均属机密资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该等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即使最终双方未能合作成功,双方对该项目及对方的一切信息具有至少三年的保密义务,但若该信息已经通过非双方的渠道被其他方获悉则不在此限。

7.2任何一方可将上述条款所述需保密信息根据需要向其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但该方应保证其获悉保密信息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亦受上述保密义务的约束,若其专业顾问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规定,则其应承担连带责任。

7.3双方同意,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相关方将无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就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7.3.1公众人士已经通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渠道知悉需保密的信息,则双方无须再就该等信息进行保密;

7.3.2按中国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一方需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可按照相关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7.3.3无论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上述保密义务仍然生效。

8.勤勉尽责与诚实信用

双方在按照本合同规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均应恪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双方须遵守同行业通行的商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竭尽全力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促使项目顺利获得成功。

9.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投资现金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保证、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署、成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产生的及/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一方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合同签署地法院。

12.其他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

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

融资合同 篇七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第一条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与投资者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应载明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投资者,下同):姓名(或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乙方(指证券公司,下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第二条 合同应载明订立合同的目的和依据。

第三条 合同应对融资融券交易所涉及的信用账户、融资与融券交易、担保物、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等专业术语进行解释或定义。

第四条 合同应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载明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具有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二)甲乙双方均自愿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甲方向乙方提供担保的资产未设定其他担保,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四)甲方承诺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负责。甲方同意乙方以合法方式对甲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了解,并同意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等单位报送甲方的融资融券交易数据、信用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

(五)甲方自行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和损失,乙方不以任何方式保证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承担甲方投资损失。

(六)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合同应载明开立信用账户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作为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甲方委托乙方持有的担保证券的 明细数据。甲方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甲方信用证券账户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应当一致。

(二)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作为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甲方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甲方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第六条 合同应约定融资融券特定的财产信托关系,具体如下:

(一)信托目的。甲方自愿将保证金(含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下同)、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以及上述资金、证券所生孳息等转移给乙方,设立以乙方为受托人、甲方与乙方为共同受益人、以担保乙方对甲方的融资融券债权为目的的信托。

(二)信托财产范围。上述信托财产的范围是甲方存放于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相应 的证券和资金,具体金额和数量以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实际记录的数据为准。

(三)信托的成立和生效。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对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相应证券和资金设定的信托成立。信托成立日为信托生效日。

(四)信托财产的管理。上述信托财产由乙方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与甲、乙双方的其他资产相互独立,不受甲方或乙方其他债权、债务的影响。

(五)信托财产的处分。乙方享有信托财产的担保权益,甲方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权,甲方在清偿融资融券债务后,可请求乙方交付剩余信托财产。甲方 未按期交足担保物或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时,乙方有权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对上述信托财产予以处分,处分所得优先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

(六)信托的终止。自甲方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清偿完所负融资融券债务并终止合同后,甲方以乙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相应的证券和资金作为对乙方所负债务的担保自行解除,同时甲乙双方之间信托关系自行终止。

第七条 合同应约定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保证金比例及计算公式、保证金可用余额计算公式、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范围和折算率、标的证券范围,并载入以下内容:

(一)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足额保证金;保证金提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甲方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应符合证券交易所和乙方的规定。

(二)甲方提交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资金及上述资金、证券所产生的孳息等,整体作为担保物,担保乙方对甲方的融资融券债权。

(三)乙方有权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调整本公司标的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范围及折算率。

(四)当甲方提交的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比例时,甲方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合同约定,转出超出规定比例部分的担保物。

(五)甲方按照前款规定提取担保物的,应提前两个交易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八条 合同应约定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信用额度、融资融券期限、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用及相应的计算公式等事项,并载入以下内容:

(一)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期限顺延的,应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融资融券期限从甲方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之日起计算。

(二)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按照甲方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的天数计算。

第九条 合同应对融资融券交易的主要业务操作环节加以约定,并载入以下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乙方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或调整对甲方的授信额度,并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交易所需资金和证券。

(二)甲方应在证券交易所及乙方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甲方发出的超出乙方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的交易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三)甲方应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不得将信用账户、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使用。

(四)乙方为甲方建立融资融券交易明细账,如实记载甲方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况,供甲方查询。

(五)乙方应对甲方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向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报告,按照其要求采取限制甲方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第十条 合同应约定甲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维持担保比例和计算公式、补仓时间、补仓期限、补仓后应达到的维持担保比例以及乙方要求甲方补仓的通知方式。约定内容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合同应约定乙方强制平仓的各类情形、平仓开始与停止条件、平仓顺序等事项。合同还可以约定,如甲方逾期偿还债务的,乙方将收取违约金,并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合同还应载明,若甲方担保物被全部平仓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

第十二条 合同应约定甲方清偿债务的范围、方式、期限以及债务清偿后信用账户的处理方式等有关事项,并载入以下内容:

(一)甲方应当清偿债务的范围,包括:向乙方借入的资金和证券、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证券交易手续费、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甲方可以在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届满时偿还对乙方所负债务,也可以在与乙方协商后,提前偿还对乙方所负债务。

(三)甲方从事融资交易的,可以选择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方式偿还对乙方所负债务;甲方卖出证券所得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甲方从事融券交易的,可以选择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向乙方融入的证券。

第十三条 合同应约定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当出现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范围和折算率调整;保证金比例与维持担保比例调整;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 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乙方被取消或限制融资融券交易权限;司法机关对甲方信用证券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甲方信用证券账户记载 的权益被继承、财产细分或无偿转让等特殊情况时,对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交易的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 合同应约定融资融券交易所涉及的权益处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合同应约定: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按“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乙方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并按照甲方意见办理。合同还应明确约定乙方征求意见的具体方式。

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的权利;配售股份的认购权利;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的权利等。

(二) 合同应约定:以证券形式分配投资收益的,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分派的证券记录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并相应变更甲方信用证券账户的明 细数据;以现金形式分配投资收益的,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分派的资金划入“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乙方在以现金形式分派的投资收益到账后,通知 商业银行对甲方信用资金账户的明细数据进行变更。

(三)合同应约定:甲方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向证券持有人配售或者无偿派发证券、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 券的,甲方在偿还债务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与所融入证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证券或资金。合同还应明确约定甲方对乙方进行补偿的具体方式、数量、金 额。约定的补偿方式、数量、金额应公平合理。

(四)合同应约定: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权益的数量合计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报告、信息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上述事务由甲方承担办理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应载明通知与送达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详细联络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指定联络人(应当为甲方本人或通过书面授权指定的联络人)、固定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合同还应约定,甲方联络方式变更时,通知乙方的方式和时间。

(二)乙方履行各项通知义务的方式,如自行签领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知、邮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公告通知等。合同还应约定,乙方以上述方式发出通知后,间隔多长时间,视为该通知已经送达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对账服务的方式,如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发送电子邮件查询、邮寄对账单查询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对账单,应载明如下事项:

1、甲方授信额度与剩余可用授信额度;

2、甲方信用账户资产总值、负债总额、保证金比例、保证金可用余额与可提取金额、担保证券市值、维持担保比例;

3、每笔融资利息与融券费用、偿还期限,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委托价格、数量、金额。

第十六条 合同应明确载入因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技术系统异常事故;政策法规修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导致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免除其相应责任的条款。

第十七条 合同应约定导致合同终止的各种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甲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

(三)乙方被证券监管机关取消业务资格、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撤销;

(四)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

(五)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

合同还应约定,出现以上情形时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交易的处理方式。

第十八条 合同应约定适用的法律和争议处理方式(仲裁或诉讼方式选择一种)。

第十九条 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合同期限、合同份数等事项。

第二十条 合同应明确载明“乙方确认已向甲方说明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不保证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承担甲方投资损失;甲方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内容,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

合同还应规定,合同应由甲方本人签署,当甲方为机构投资者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

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

融资协议书 篇八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_;欧元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经理:________业务员:________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融资协议书 篇九

合同编号:xx

交易号:xx

执行代码:xx

签约地址:中国深圳

甲方(投资方):香港鑫海投资发展公司

乙方(项目方):四川黄成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为发展教育、环保、医疗、交通能源、水库港口高新技术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甲方诚意为乙方项目安排融资款项,乙方诚意为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具保函即b/g担保票据,作为项目融资抵押品。甲、乙双方同意在中国成都市内共同注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由甲方引进项目建设资金作为项目投资资金。为此,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保证有能力安排世界首50名银行以美元为币种的款项,并保证此资金来源是良好的、清洁的、合法的、与犯罪无关的资金。

二、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的全权代表(详见附件三)安排款项。融资得到的资金保证用于开发中华黄氏高能电动车制造项目使用(详见项目清单)的建设,不准用于xx及犯罪行为有关的交易。

三、担保品条件:

1、担保品名称:由中国交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开出上银行系统网的b/g保函(bank guarantee)。

2、资金总额:壹拾亿美元。

3、期限:一年零一天(366天),该b/g到期自动失效。

4、保函面额:每张面额贰仟万美元。

5、保函受益人:甲方是该保函的受益人,到期由甲方平仓还本(见附件二)。

6、过款率:银行保函(b/g)面额的百分之百(100%)。

7、年息:零(不付息)。

8、操作费:百分之二(2%)按每批过款额之后由项目企业方返回甲方。

9、开证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成都分行(需中国五大银行省一级分行以上)。

10、操作银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11、保函性质:可转让,可分割,不可撤销的,到期无条件保兑的,经开证行总行确认的,可通过swift查询和传送的。

12、交易方式(见附件四):银行对银行分批多证运作(bank to bank通过swift进行)。

四、操作程序:

1、甲、乙双方在中国深圳签订本合同书。甲方提供操作银行坐标,乙方提供开证银行坐标及授信额度函(见附件一)操作程序(见附件五)所列文件。

2、本合同签定后的16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通过开证银行开出上述内容的银行保函(b/g)的《有能力开证通知函》(见附件二)或正本b/g的副本,以swift方式传迅约甲方操作银行查询并同时将副本复印件fax给甲方备查。

3、甲方操作银行收到《有能力开证通知函》或b/g正本的副本,甲方经银行对通过swift查询无误后(见附件六),向开证银行swift方式发出《银行付款承诺函》。

4、乙方开证银行收到《银行付款承诺函》经查询无误后即分批开出保函,每批保函数额不少于伍亿美元为一证。同时将分批保函(b/g)正本的第一复印件以swift至甲方接证银行和fax给甲方备查。

5、甲方操作银行收到分批b/g正本的副本经查询无误后依照协议过款率分一批过款,a、第七个银行工作日支付b/g面额的15%;b、第二十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b/g面额的30%;c、第六十个银行工作日支付b/g面额的55%。甲方分批应付的金额以swift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每批保函总面额的资金到位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开证银行将分批保函正本用银行专迅通道送达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甲方指定帐户,直到延续到合同所签订的融资总额度为止。

融资协议书 篇十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 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 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 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 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10篇《融资协议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346 7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