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再审申请书(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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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再审对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有具有重要的意义。差异网为您带来了3篇《最新再审申请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申请再审申请书 篇一

申请人(一审原告 二审上诉人)李__,男,生于1975年8月10日,汉族,农民,住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办事处吴寨村一组。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 二审被上诉人)刘__,男,1968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平顶山市卫东区北环路办事处下牛村一组。

申请人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对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16日作出的(2012)平民三终字第50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再审,纠正原一、二审不当。

2、请求依法撤销(2012)平民三终字506号民事判决。

事实理由

一、申请人劳务增加工程量费用,一、二审法院在事实上不认定错误。

《驻马店市高新区电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关王庙工业园钢结构厂房在拆装过程中出现工程停工问题的处理意见》第8-9页,有证据从分证明被申请人在劳务合同外所增加的工程量。申请人提供录音记录证据中显示,申请人一再要求就增加工程量部分出个手续或出个认证单,但发包方说申请人主体不对,不给出,所以没有合同直接印证,但有处理意见和录音记录间接证据相互印证这一事实,但一、二审对这两份证据置之不理,武断的认定申请人没有补签合同或劳务增加工程量合同,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二、由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申请人窝工、停工的经济损失,不应由申请人承担 。

在施工过程中,1、因被申请人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经常停电的窝工的人工费和生活费损失;2、因被申请人不按期给付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停工不干人工费和生活费及申请人借钱给工人发工资的利息损失。这部分损失证据由1、工人领走工资的工资表印证;2、工人联名状佐证;3、职工考勤表佐证;4、施工记录佐证。

三、被申请人提供错误的施工图纸,导致申请人二次返工的人工费和生活费及材料费(有材料费证据清单),这部分损失一、二审均未认定,由申请人承担极不公平。

以上三项,共计造成申请人 万余元实际支出损失,这是有据可查的,申请人给工人支出生活费和工资37万余元,材料费 元,共计 元。与一、二审认定的36万余元,相差 元,为此特请求贵院站在“司法为民,有错必纠”的公正立场上,依法再审,查清事实,纠正错误,撤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李__

20__年9月8日

2022再审申请书 篇二

申请人:张__,男,汉族,1969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111。

被申请人:东莞市____大酒楼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莞市南城区__×路____大厦__×楼。

法定代表人:李__,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王__,男,__年×月×日出生,广东省梅县人,现住东莞市虎门镇____花园__苑__号,身份证号码:4____5916,系东莞市虎门____维修店业主。

再审诉讼请求:

一、撤销(20__)东中法民一终字第4741号民事判决书;

二、判决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下列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医疗费34286元(含康复费、整容费),2、误工费16168.5元,3、陪护费1560元和住院伙食补助费1506元(含适当的营养费),4、残疾人生活补助费71117元,6、鉴定费550元,

7、被抚养人生活费85680元,8、交通费4081元,9、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以上合计264948.5元,减去被申请人王__已支付的医疗费23000元和按判决书支付的赔偿款46612.46元,俩位被申请人还需向申请人支付195336.04元。

三、诉讼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原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有误

根据我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7条,结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俩位被申请人签订的《东莞市酒楼公司空调安装工程(人工费承包施工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被申请人王__本系东莞市虎门____维修店的业主,不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资质,不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其作为乙方在《东莞市酒楼公司空调安装工程(人工费承包施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上签名后却公然加盖了以“____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名义出具的公章。被申请人东莞市____大酒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楼公司)存在非法发包的行为;故此显示两位被申请人存在着共同的主观过错。

被申请人王__任何将申请人转化成独立的承包人的行为均属无效,双方只能形成雇佣关系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有实际工作经验而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无论是在专业资质上、在用工地位上、在组织归属上及在对外承担责任方面,都只能充当被申请人王的雇员或帮工或助手。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确定民事责任时既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又明显的违背了当事人的约定

本案应适用《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用电安全导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酒楼公司在用电行业规则方面和超合同用电方面存在何种过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电力设施或者建筑物等物件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酒楼公司应证明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但原审法院却将证明酒楼公司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完全推给申请人,适应法律有误,认定的事实也是将错就错。

其次,本案应适用俩位被申请人在《协议》中对安全职责的约定。《协议》第二条第1款、第2款分别明确了俩位被申请人的职责。最后,酒楼公司的供用电合同虽与《协议》隶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其履行结果与《协议》相关。酒楼公司负有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配合供电人保证用电安全以符合条例要求的义务,譬如,严格按照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设计、安装、检修、运行和维护用电设施等等。

三、法官在行使释明权时存在消极对待和行使过度两种极端情况首先,法官消极对待释明权。对于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东府复决[20__]01100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定的申请人“王张其于__年8月22日20时在酒楼公司酒店二楼检查空调时不慎被电击伤。”的事实,原审法院还作反向的诱导性启发,促使申请人就其“触电掉地的事实”予以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民法通则》第123条、第126条,俩位被申请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原审法院却将上述举证责任分配给申请人,这种临时心证及相关法律见解,剥夺了申请人的程序参与权,造成了突袭分配举证责任和突袭裁判。申请人提交了《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但原审法院既没有行使举证释明权,又没有事后予以调查。其次,原审法院过度行使了释明权。申请人在诉请中虽有矛盾不明之处,即“误工费1347元(计算至定残之日起为224天,参照建筑安装业26346元/年标准计算)”,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计算标准本应得出误工费损失为16168.50元。原审法院行使释明权过度,将本属辩论主义领域的误工费数额问题视为当事人的处分行为,以剥夺申请人辩论权的形式造成了代替申请人行使处分权的法律后果。程序保障指向型积极释明模式要求法官为保证“当事人主导原则”真正发挥作用需适时地向申请人提供建议和意见。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任何牵涉申请人利益的主动行为都不得违反对审原则,应当赋予申请人陈述的机会,应当使当事人作出充分完整的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说明。最后,为了实现侵权行为法“有损害,就有救济”的功能,侵权行为人必须证明谁是真正的加害人才能免除责任,法院对此并未释明相关的法律见解。

四、原审法院基本上不支持申请人提出的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对受害人未来的收入损失,各国法律普遍规定应当给予赔偿。关于此类赔偿的计算,原则上赔偿的数额应当为其受伤后实际可能获得的收入与如果不受伤其本应获得的可能收入之间的差额。对于侵权导致的机会丧失,当某种机会是一种很可能发生的机会时,换言之,当一种机会根据事物的通常发展过程是存在的时,对该机会损失导致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申请人仅获得了一部分名义性赔偿金,对其实质性损害赔偿原审法院基本上不予以支持。由于他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害的当事人在依侵权行为的性质和现时的情形所允许的确定性(根据原审法院因申请人的实际经验而对其独立承揽人的拟定),证明了损害的程度以及能适当地弥补其损失的赔偿额后,根据侵权法中的“填补损失”或者“填平损害”的原则有权就该损失获得补偿性的损害赔偿金。

__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

第7条规定:“海上人身伤亡赔偿的最高限额为每人80万元人民币。”__年8月5日实施的《广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31条对侵害人格尊严或者侵犯人身自由的规定了5万元以上的精神赔偿。__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一些地方立法机关和高级人民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比较具体的规定,认为这与司法解释的指导思想没有原则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限定了年赔偿总额;但本案应优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年赔偿总额并未做限定的规定,因为引发此类纠纷的商事侵权人是法人和个体工商户,而本案申请人为弱势的未享受工伤社保等国民待遇的农民工。__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申请人39岁即构成四级伤残,根据司法鉴定书,“损伤致被鉴定人张__l1椎体压缩爆裂骨折,有骨块进入椎管,椎管狭窄,伴有双下肢不完全性瘫痪,如伤者腰骶及臀部感觉减退,下腹壁及提睾反射减退,双下肢肌力4ˉ级,双足背屈,趾屈肌力3级,双足趾屈伸肌力力0~1级,足趾活动障碍,致使伤者双下肢乏力,提抬困难,步态慢跚,驰缓,活动吃力”。申请人数十年由伤残导致的羞辱感、疼痛或羞辱的强烈程度,其实际延续的期间或可能延续的时间之长,以及其可以预期的后果之大,对儿女生活负面影响之深而为内疚之烈,请贵院明察。

综上所述,因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东中法民一终字第4741号民事判决书存在如下符合再审条件的法定情形:1、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2、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明收集的;3、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的约定,又违背了法律的规定;5、未正确行使释明权而明显违背(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6、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故恳请贵院拔屈辱于既判,如所请于重审;扫法务之迷失而立新规,纠审判之偏差而树典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再审申请书 篇三

再审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

再审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

申请再审的事由:

再审申请人不服xx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x项、第x项、第x项规定的、、及等“应当再审”的事由(多项事由应逐项列明),提出如下再审申请。

再审诉讼请求:

1、写明要求撤销xx人民法院(20xx)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2、写明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请求事项。

3、写明要求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主要根据事实、证据与法律,阐述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或不当以及判决结果明显不公的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再审申请书副本xx份

再审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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