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优秀3篇)

发布时间:

职务犯罪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差异网为您精心整理了3篇《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篇一

职务犯罪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通过学习“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我认为预防职务犯罪,首先要从内因上着手,作为每一个人来说都有其自私的本性,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克制的就是自私自利,推进集体群体意识,这是在发展中不断摸索前行的规律。坚持和延续优良的传统,本身就是一种固有的概念,这个概念一旦被忽视,人类社会发展当中的集体群体意识就会丧失,进而使私欲膨胀,最终回到弱肉强食的发源起点,因此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非常必要的。少一些私欲,多一些责任,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做到知法守法,抵制各种外界的诱惑。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大事小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要想办成都得送礼,要充分认识到这就是权钱交易,职务犯罪。

我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面制定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遵守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都是百害无一利的,要警钟长鸣,不想、不敢、不能为职务犯罪。同时既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要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提高防腐防变的能力,防微杜渐。其实,幸福和快乐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很简单:不是因为得到的多,而是你要求的少,要求的少点,凡事别太斤斤计较,懂得小小的满足也是幸福,懂得感恩,学会感受平凡的快乐和幸福,你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拥有这么多的幸福和快乐,做人就该豁达一点,乐观一点。很多时候,我们更要学会放弃,人生是艰难的航行,绝不会一帆风顺,当必须放弃时,就果断地放弃吧,放得下才能走得远,有所放弃,才能有所追求,什么也不愿放弃的人,反而会失去最珍贵的东西,人世间的一切权势争斗、金粉豪华都不过是过眼烟云,风流总是被雨打风吹去,何必让身外之物、无聊之事困扰终生,只有当机立断地放弃那些次要的、枝节的、不切实际的东西,你的世界才能风和日丽、晴空万里,你才会豁然开朗地领悟:其实放弃也是一种美丽的收获。

最新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心得体会 篇二

改革开放以来,由腐败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于是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职务犯罪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且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危害极大。

职务犯罪的猖獗与严重,突出暴露了我们国家的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不纯洁、不坚定,政治思想和政治觉悟低下,拜金主义思想严重,他们见利忘义,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忘记了自己的职务道义,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于脑后,把个人的享乐和索取看得很重。所以,他们在金钱和享乐的诱惑下导致了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最终把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自己谋求私利的筹码和工具,并滥用职权违法犯罪。

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行为。职务犯罪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了正常的管理秩序,破坏了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了政府的威信,损害了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治、经济、司法、军事、文化和教育等管理职能都是通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来实现的,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国家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同时接www.chayi5.com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自由主义和官僚主义侵蚀了他们的灵魂,他们摆脱了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放弃了党性原则,放松了自我约束,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私欲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金钱、地位和享乐面前,鬼迷心窍,臵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和教育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利用手中职权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明目张胆的以权谋私,他们不务正业,不思奉献,追求享乐,腐化堕落,做出了许多有悖于原则的事,严重的损害了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信誉。也正是他们这种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的做法,才使得他们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从而踏上了不归路,走上了断头台。

早在建国初期,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和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就因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罪被判死刑。他们的犯罪行为恶劣,数目惊人,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给党的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莫伸手,伸手便被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终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从前国家足委会主席谢亚龙和足委会官员,球员、裁判的职务犯罪到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由其牵扯出来的一系列铁道项目豆腐渣工程以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行贿受贿案例等等,无一不表现出我们国家内部职务犯罪的严重性。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和约束,才使得一些手握重权的国家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利欲熏心,目无法纪,走向犯罪。 因为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所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预防和控制很有必要。

最新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心得体会 篇三

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登记制

准生证办理曾经是群众意见较大的一项工作。为了方便群众,根据广西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形势,广西对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手续进行改革。

《条例》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子女。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只需要在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如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书、伤残鉴定书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后,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应当注意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不是“两胎”子女,所以,如果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就不再符合自主安排生育的条件。

今后,广西将再生育审批的权限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简化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只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如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书、伤残鉴定书等)即可以办理;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不再需要公示;延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领时间,由原来的分娩前扩大为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地点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修改为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由群众自主选择。

广西还明确规定,审批部门必须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并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3篇《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362 2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