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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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 篇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扩大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豫政办〔20xx〕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财政补贴,消化存量商品住房

(一)补贴范围。凡是在商丘市中心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由财政给予购房补贴。本次补贴范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进城购房的农民;第二类是除进城购房农民以外的所有购房对象。

(二)补贴标准。市中心城区首期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购房补贴,用完即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再安排下批资金。其中:市财政筹措1亿元,梁园区、睢阳区各负责筹措0.35亿元,示范区负责筹措0.3亿元;先使用区筹资金,市财政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贴对象可在市规划区范围内自行选择合适房源,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项目四证齐全(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面积不限,但补贴范围以90平方米为限(含),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标准为进城农民购房每平方米补贴300元,其他人员购房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三)补贴程序。此次补贴购房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备案,各级房管、财政、税务、民政、审计等部门予以配合。补贴对象购买房屋或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并缴纳契税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区房管部门会同市、区两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对补贴申请予以审核。经联审合格的,区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区房管部门,由区房管部门直接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市、区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安全有序发放。

(四)房价管控。为防止补贴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行为,采取房源信息备案公示公告措施。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本企业房产项目信息,并提供项目20xx年7至12月份房屋销售均价,同时做出对政府购房补贴售房不高于该均价的承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后,在《商丘日报》公布房源信息,供群众选择,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政策扶持,保障购房群众切身利益

(一)确保享受同城待遇。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进城购房取得居住证后,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不得拒绝,不得收取政策规定外的额外费用。

(二)强化创业就业保障。农民进城购房定居后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工商、税务、卫生计生、环保等部门优先办理注册登记或审批备案手续;充分发挥市、县(区)就业培训基地机构的作用,依托农民工培训“阳光计划”、“雨露计划”,加大对进城农民的就业引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相关培训费用按规定予以免除;创业困难的,按照国家政策优先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三)维护农民既有权益。农民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自主选择在原籍或购房所在地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原享受的医疗、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不变;申请城镇常住户口的,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进城办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保留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进城购房农民可选择继续享受原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有关政策,或自愿选择享受城市非农业户口有关政策。进城购房落户农民以落户所在地管理为主,原户籍所在地协助管理。

(四)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潜在购房群众缴存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开设缴存账户建立“绿色通道”。用工单位要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补贴对象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贴对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自住住房,改善住房条件,扩大住房消费。

不在现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内、有稳定收入的各类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申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改善金融信贷服务。加大对补贴对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政策、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丰富相关证明材料的要件形式,积极实行优惠利率,合理降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相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扩大业务范围,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制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对符合条件补贴对象的贷款申请,贷款利率上浮基准利率不超过10%,首付比例可不低于20%。紧跟国家政策,建立完善购房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县人民政府可参照执行,试行期至20xx年12月31日。试行期满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国土、规划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提出调整或终止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 篇二

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医疗工作实施新医改政策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基层医疗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医疗事业不断发展,“看病难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目前农村医疗事业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围绕基层医疗单位在医务人员结构、医疗设备、门诊和住院人数、医务人员待遇等方面情况和存在问题,我们进行了调研。

一、新医改后基层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需求。文昌农村人口44万人,现有基层卫生院27家,在职职工972人,其中医生260人,护士294人,药剂113人,医技114人,编外跟班学习191人。自20xx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4131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各镇卫生院普遍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化验科、防疫科等科室,拥有B超、心电图、X光室、自动生化分析仪、洗胃机、心电监护仪、救护车等医疗设备;共投入1506万元建设村卫生室159间,村医179人。20xx年全市镇卫生院门急诊930175人次,同比增长85742人次,增幅9%;住院3254人次,同比下降391人次,降幅为12%;业务收入5873万元,同比增长19%;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数392106人次,销售国家基本药品220万元。在镇卫生院就医人均花费63元/次;在村卫生室就医人均花费5.6元/次,比新医改前大幅减少,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实地视察,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认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相对滞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具体表现:

(一)医疗水平不高,卫技人员缺编较多,难以适应新医改的要求

一是整体素质不高。从职称上看,文昌各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初级职称占80%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较少,放射、检验科目大部分人员都是非专业的“半路出家人”。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空编较多。文昌卫技人员编制853人,现在编在岗631人,空岗222人,占卫技人员编制总数的26%。三是骨干医师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大部分镇卫生院只有一至两名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年龄老化,知识更新不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中青年医务人员不多。四是村医人员缺乏,技术水平不高。目前文昌尚有69间已经建好标准化卫生室没有乡村医生。

(二)工资分配上实行“大锅饭”,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一是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后,编内职工工资按照档案工资发放,收入难以拉开距离,工资水平比较平均化,没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严重挫伤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项目,比如:医疗行业服务特殊性的的“夜班、加班、节假日值班”等8小时以外的工资、高温补贴、交通补贴等尚未列入财政预算。

(三)基层医疗机构普遍负债经营,欠账严重

一是医改后乡镇卫生院突出公益服务性,压缩并减少了收费项目,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造成基层卫生院利润收入减少,使乡镇卫生院低利润或零利润运转。二是岗位编制设置不合理,无编制而又必须的岗位只能临时聘请,增加医院负担。三是镇卫生院编外人员较多,全市编外人员191人,如锦山镇卫生院编制72人,实有95人,超编23。编外人员工资由镇卫生院负责,压力较大。四是大部分镇医院都向药品供应商借款发放工资,负债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文昌各镇卫生院共负债800多万元,其中锦山镇卫生院负债169万元,冯坡镇卫生院负债75万元。

(四)村卫生室布局不合理,配套不完善,村医养老问题无保障

一些村卫生室建设在墟镇周边村委会,一些卫生室建设在人口稀少的山坡上,造成资源浪费,如文城南阳新合卫生室建设在新合 向蓬莱方向两公里处,周边没有村庄,距离南阳卫生院又较近,每天来就医的群众都没有几个人。大部分村卫生室水电、绿化、硬化、网络没有配套,村医20xx年人均月收入2116元,待遇低又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

(五)医疗设备陈旧,维修费用大。

一是设备配置不齐全,影响到医院正常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二是设备老化失修维护费用过高,随着医改的推进,基层卫生院公益性质的特点越来越得到强化,而医疗设备日常维护和修理费用较高,目前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无力承担此项费用,导致部分设备已不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制订基层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省市各级医院跟班学习,特别是要加强中青年医务骨干的业务培训,解决镇卫生院人才青黄不接问题。二是各级政府应尽快解决镇卫生院人员缺编问题。三是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本科以上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工作,解决卫技人员缺编和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爱岗敬业。

(二)建立健全机制,调动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尽快建立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省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新医改政策实施前的镇卫生院管理状况,结合当前实行药品零差价、收支两条线后的一些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绩效考核机制和管理方案。要重视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职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

二是基层卫生院要打破 “大锅饭”分配方式,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及医德医风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式,使医务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劳动贡献挂钩,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

(三)妥善解决镇卫生院非医疗人员过多和负债经营的问题

一是省卫生主管部门要充分调研基层卫生院非医疗业务岗位工作量,严格控制非医疗人员岗位指标。二是对在岗不在编的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司机应当尊重历史事实,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让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聘用医疗人员继续在体制内工作,以稳定镇卫生院人员队伍。三是对基层卫生院负债经营的情况,建议由各级卫生部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四)加强村医的管理,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合理规划村卫生室建设

一是省卫生厅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大村医免费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技术水平,二是建议各级政府把村医养老保险问题摆上议事日程,解决村医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三是要合理规划建设村卫生室。各市县卫生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要依据村民居住特点、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建设,要加大投入,完善村卫生室水电、网络、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四是基层卫生院要担负起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规范村医的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镇卫生院保障能力

一是建议省、市政府加大基层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将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以及医疗设备(包括救护车)的购置和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建议省、市政府在药品零差率销售方面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偿,增加基层卫生院经济收入,确保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各项工作业务正常开展。三是建议省、市政府划拨专款定向培养医卫专业大学生,以战略目光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村医业务水平。

二0xx年x月x日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 篇三

xx同学是一位天真活泼可爱的孩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xx同学都会玩得忘了时间,上下课、放学后都一样。每当老师看到xx同学那双充满了表现欲的眼睛,总不免替xx同学感到惋惜,只要xx同学上课认真听讲,回家认真完成作业,老师相信,xx同学一定能够在老师面前表现出一个完美的xx同学!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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