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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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情况报告 篇一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促进工程的落实,切实改善学生营养,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切实执行上级政策,积极实施专项工程,大力推进营养改善。

近期,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营养计划健康运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我们进行了专项调研,主要从了解现状、发现问题、征集建议三个方面,走访了学校领导、供餐人员、就餐学生、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发放了调查问卷表,力求多环节、多角度、多方位了解营养计划的实施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基本情况

我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人数为314人,其中男生147人,女生167人。此项工作于20xx年3月19日正式启动,学生在校期间按每日每人4元的标准由学校食堂供给营养午餐。

2、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我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总务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制定了《麻坪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各处室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促进了该项工程的实施。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落实。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到位,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建立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计划实名制制度,坚决杜绝跑冒滴漏。二是建立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为依据的评估制度,坚决避免无效劳动。三是建立人员体检、从业培训、进货采购、储存保管、饮食卫生、烹调制作、食品留样等相关制度,坚决做到科学规范。四是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管校长、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加工人员、督查人员、留样人员等各类岗位职责,坚决夯实岗位职责。五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追究。为了规范管理,确保质量,我们采取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考评、追究措施,主要做法有四方面。一是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食物供应、烹饪签收、食品分发、监督取样等工作,由监管人员试吃后留样、保存、登记、签名,再开始打饭。二是随时张榜公示,接受公开监督。首先公示洛南县教育局专项监督举报电话,其次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结合每日学生请假考勤情况,动态公示当天享受学生营养计划人数,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三是加强检查督促,专题会议研究。一方面,我们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透明、公开,另一方面,我们把每周二定为专题会议日,定期研究现状,通报情况,改进工作。如运行初期,餐厅工作人员以四川居多,喜欢吃米饭和麻辣味的炒菜,很少做我们当地人爱吃的米汤、饺子、面条,学生纷纷反映不适应,我们及时和他们沟通,很快纠正了操作偏差,留住了就餐学生。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务求令行禁止。建立完善了失误通报、目标考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饮食安全意识。例如,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操作人员用蛇皮袋铺垫笼屉,就对其讲清楚塑料制品加热的危害,处以100元罚款,并让其做出书面检讨。这件事引起了很大反响,给餐厅所有人员敲响了警钟。

二、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由于我校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量身打造了适合自己的供餐模式,努力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调整,加之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实施各方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关注监督,我校营养改善计划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也得到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1、取得成效

第一,学生营养状况得到明显加强。我校采用食堂供餐方式,将元的补助全额用于营养午餐,增加了诸如鸡腿、大排、等肉类,给学生提供了更多蛋白质的补给,同时辅以牛奶、鸡蛋等营养食品,很多学生表示,营养餐让他们有了更好的。精力和体力。定期进行的体质检测和疾病普查也证明,吃了营养餐的学生比不吃营养餐的学生身体素质明显提高、患病几率明显减少、学业水平明显进步。

第二,广大学生家庭得到了更多方便。走访发现,我校六成以上学生居住在大山深处,交通十分不便。孩子们以前都要带着家里准备的午饭来上学,中午还要加热,遇上天气热的时候饭菜很容易变质。如今,学校给学生们备好了午饭,孩子们吃的舒心开心, 家长放心安心,每天不必为孩子的午餐操心了,轻了家长的负担。同时,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更重要的是,为广大父老乡亲腾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让他们进行家庭经济建设,加快了建设小康家庭的步伐。

第三,学校实施设备得到了逐步完善。一方面,随着计划的实施,学校建成了新食堂,供餐、就餐环境大为改善。另一方面,县里配备的冷藏保鲜设备已经到位,我们以后再也不用因天气热而担心食品变质了。

第四,饮食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学校将各类人员、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以流程图和监督岗的学生上墙公示在学生餐厅,接受公开监督;另一方面,学校结合时令,采取了约谈供餐企业、检修冷藏设备、缩短配送周期等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为计划安全实施提供了保障,实施以来无一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校园特色文化得到进一步巩固。自实施学生营养计划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凤正在逐步形成,营养改善计划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了学生学业成绩稳步上升,我校“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着眼未来,全面发展”的特色文化进一步巩固。

2、存在问题

由于营养改善计划仍处于初始阶段,面临的困难很多,也会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发现了一些亟待改善的环节和问题。

其一,运行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物价上涨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有的食堂供餐、定额补贴已经不能使学生的午餐能够达到5至6元的营养水平,一少部分学生营养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彻底改善。

其二,配套建设投入需要进一步跟进。食堂供餐虽然能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但是在食品多样化方面,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还存在饮食习惯、消费理念、科学膳食一系列问题。

其三,食堂员工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食堂从业人员实行招聘进入,加之个人生活环境、生活习惯、文化基础等因素的影响,我校虽对其开展了培训,但没有形成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教育管理。另外,由于就餐学生少,餐厅利润低,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偏低,好的人员往往招不来,留不住其次,我校长期义务维持就餐纪律,带班领导值周教师在教学的同时还要负责维护学生营养餐秩序,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负担。

其四,营养食品浪费需要进一步遏制。部分学生在长期食用某种营养食品后,存在一定的厌食、挑食情绪,个别同学会扔掉不爱吃的营养餐,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三、后期设想和实施建议

看到学生们从营养改善计划中大大受益,我们愈发感觉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对于今后的工作,我们有如下设想和建议。

1、四个设想

一是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摸清每一位学生家庭状况底子,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精准、更实效,提高针对性。

二是加强督查管理力度。抓住营养餐每一个环节保落实,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安全、更可靠,提高安全性。

三是改进人员教育培训。珍惜每一个营养餐的从业人员,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营养、更科学,提高实用性。

四是重视意见建议反馈。听取每一个营养餐就餐者意见,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科学、更优质,提高有效性。

五是注重经验总结完善。抓住营养餐每一个细节和环节,保落实,重反思,努力使营养改善计划更完善、更可靠,提高科学性。

2、五点建议

一是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营养计划工作流程。

二是健全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改善计划。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班会、校会等全方位宣传实施“计划”工程,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深入民心,社会认可,积极参与。

努力从未停止,要做的还很多。我校和我县的营养改善计划是在艰难中推进的,但在困难面前,没有人推诿,没有人退缩,也没有人懈怠,我们有理由相信,营养改善计划的明天会越来越美好,每个农村孩子都会健康成长、快乐生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 实施对象和范围

第八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 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四章 供餐内容和模式

第十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五章 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 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章 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 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七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 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 营养监测和评估

第三十条 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督促监测县(市、区)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运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开展餐厅文化、文明餐饮、感恩励志、养成教育等活动,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全程检查,学校日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第三十四条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市、县、区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

最新营养改善计划 篇三

为贯彻落实有关“营养餐工程”的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我校的营养课间加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安州、县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使全校学生吃上卫生、营养、健康的营养餐。

三、基本情况

我校共有25个班,学生1316人。自20xx年5月7日起实施营养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以发放实物的形式进行直补,由学校每天按时发给每名学生营养食品(食物)。我校下午4:00至4:30统一实施学生营养餐。为此制定食品采购、加工、配送、监督等环节的规范流程和要求,落实具体责任人。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善,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

组长:志玛央宗

副组长:王和平蒋林

成员:蒲怀文、杨建雄、兰景明、拉姆友珍、余素桢、刘阳刚、各班班主任和下班教师老师

账目管理:由学校财会室负责管理。

2、完善制度

设置了学生营养餐发放室,冬季还设置了营养餐加热室。完善台帐,简化流程。

五、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专职教师每天负责验收(目测和抽样)食品数量、质量、生产日期,校医对食品进行留样,并做好登记并做好登记。

2、每天发放人(供应商)将验收合格的食品按班级发放。

3、班任课教师目测和抽样验收食品(数量、质量),无问题后教师统一组织在各班教室分发给学生并做好登记。如有问题所有食品停止发放,并立即报告值日行政启动应急预案。

4、任课老师指导学生正确用餐,食品启封后应当场吃完不得延期食用,并督促学生餐后将垃圾分类放入班级垃圾桶,不得离开教室食用,不得乱扔。

5、餐后各班及时打扫好教室卫生,可回收垃圾倒入学校指定的地方,不可回收垃圾倒入校外垃圾池,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六、成立安全应急小组

组长:志玛央宗

副组长:王和平蒋林

组员:蒲怀文、杨建雄、兰景明、拉姆友珍、余素桢、刘阳刚、各班班主任和下班教师老师

1、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2、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全体教职工积极配合,学校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要及时果断的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七、工作措施

1、学校安排志玛央宗同志负责此项工作,每天经费收支下帐,进行日清月结,期末总结算,领导组成员负责教师做好供餐各方面工作。

2、学校营养餐发放室负责做好发放,试吃,留样等工作。

3、班主任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顺利实施。

4、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5、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学校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积极探索,不断提高。

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四

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汇报

为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和改善农村小学生健康水平,国家决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启动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我校学生营养早餐工程于2012年3月1日开展的;午餐工程于2012年5月28日开展的。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认真结合上级精神,认真工作,细心组织,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现就基本作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职工10人, 在岗10人。在校学生总数为2012年3月---7月190人,2012年9月---2013年1月180人,2013年3月179人。

二、深入学习文件精神

深入学习文件精神,认真部署落实,我校组织召开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确定了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指导思想,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 “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及职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突发疾病应急预案等制度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职责及制度。各种表册收缴归档,并不营养医师王兴国饮食营养科普讲座

营养食疗

食补

健康饮食

减肥保健,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自此项工作开展至今无任何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深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了让师生和家长明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学生怀着感恩的心态面对学习,珍惜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以优异成绩报答祖国的深切关怀,我们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活动。我校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工作,把这项惠民工程作实做好,把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孩子的深切关爱,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视支持和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心送到广大家长和学生心中。我们利用校园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再通过下发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精神。通过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也教育学生做到珍惜每一粒粮食。

四、健全制度 健全制度,,落实职责,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专人专管。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食品卫生监督员的作用,做到操作规范、把关严格、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和发放、储存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进行具体工作,对每天供应的食品数量、食品质量、外观品质、卫生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和监督,既不能缺斤短两,更不准掺水供给。使“营 养改善计划工程”不仅成为“营养工程”,还要成为放心工程和安全工程。

五、加大投入、保证安全

1、为了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学校做到“当日食品、当日食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2、做到了教室内保持清洁。教室避免阳光直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到位,做到了室内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等。

六、建立档案

建立档案,实时监测,学校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档案,将每学期学生人数分班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漏报、瞒报。

七、用餐管理细心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1、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烫伤、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

2、学生食用中,发现有变质、有异味情况时,教育学生立即停止食用,变质食物立即收回,并立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发生腹泻、呕吐等不良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确保学生及时治疗,通知家长,确保学生安全,然后调查原因,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八、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按章操作

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 、生习惯。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废弃物等,杜绝出现所有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确保让每一位学生吃到放心、舒心的饭。

九、存在的困难

学生就餐没有场所,只能在教室就餐,很不卫生。

“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好事,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这项惠民工程作实做好,把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孩子的深切关爱,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视支持和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心送到广大家长和学生心中。保证“工程”的营养、安全。以上是我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做法。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提出批评意见,我们诚心接受并努力改进。

供餐要求: 篇五

1、为学生制作的营养加餐,学校按班级组织,由班主任带队到食堂统一就餐。每次安排值日学生负责在就餐表册上做记录,统计就餐情况,值日学生签字后作为就餐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2、为学生配发的牛奶加熟鸡蛋营养课间餐,由学校后勤人员和当天行政值日组分班装盒,并贴注标签,由班级学生干部到食堂领取,发放给学生,学生干部或值日学生在领取分发名册上签字作为分发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3、营养加餐必须按3元的标准,给学生配备营养加餐食品,以荤菜为主。学生基本餐(如米饭、素菜等),学校按成本价销售。未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学校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吃上营养课间餐和营养加餐。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篇六

自20xx年**月1日正式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按照《***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结合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六个完小,有教职工143人、学生2214人,教学班56个。其中:中心小学1239个学生,小寨小学288个学生,响水河小学195个学生,何家寨小学237个学生,沙坝小学144个学生,新庄小学111个学生。全部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在营养改善计划中,供餐方式有两种,中心小学、小寨小学、响水河小学、何家寨小学、沙坝小学五所完小采用企业供餐方式,新庄小学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处室主任、完小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足额、准确发放。

(二)、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

学校通过召开教师会、家长会、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黑板报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做法。使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并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三)、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为使学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自20xx年2月以来,学校先后制定了《新安所镇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学生营养食品检验、发放、留样、储存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明确管理对象,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餐的行为和现象,供餐方式及具体供餐人数由校长亲自抓,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并及时召开反馈会。

(四)、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保安全。

一是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材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

预案。三是严格食品的监督管理:

1、对企业配送提供的食品学校要求供应商必须出具食品的合格检验书,对送到的食品实行现场鉴收,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鉴收并要求企业立即更换,食品实行学生上课期间每天一送,要求配送企业于每天10点前送到学校,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把食品发放到学生手中;

2、新庄小学食堂供餐方式为在中餐的时候为学生提供至少一个肉、一个小菜,饭由学生自己购买。食品由学校采购员进行采购,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确保采购的食品安全、量足。

3、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对当天提供的食品,学校总务处及时抽取留样食品,做好记录后存放于冰箱中,并按规定保留48小时。四是做好食品的搭配管理工作,对企业配送的食品学校和企业一起商量确定所要配送的食品种类,品种尽量多样,营养尽量均衡,本周内提前公示下一周的食谱,公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食品的生产商、批次、单价、当天的合计价,实际的结算价格等;对食堂供餐的新庄小学也是提前做好下周的菜谱并向社会、向家长、向学生进行公示。

三、存在的问题:

新安所镇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一个多月以来,未发生过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但因工作刚刚起步,也没有可借鉴经验的地方,因此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天天都在做的一项工作,教师工作量增大,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2、食品质量监测方面,验收教师只能从外观上和企业提供的食品检验报告两方面进行监测,对食品卫生安全忧心忡忡。

3、供餐企业受商品出售范围和价格的限制,可以提供给学生的食品相对单一,加之学生口味要求不一,部分学生对食品不喜欢,偶尔有浪费现象发生。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6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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