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方案【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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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要怎么制定呢?这次差异网为您整理了7篇《督查方案》,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督查方案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1、重点督查时段

夏收夏种期间(5月21日~7月20日),开展全天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2、重点督查区域

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重点禁烧区域为:辖区三环路、襄王路、平山路、天齐路、华润路、永顺路、台子河南路、荆马河南路、复兴北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山林、企业、学校、加油站、通信及电力设施等周边区域。严禁在城郊干道上脱粒晒粮。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2、重点禁烧阶段(5月21日~7月20日)。区、街道、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制止、处罚到位。

3、总结评定阶段(6月底)。区秸秆禁烧工作组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对各涉农社区(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情况。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看是否通过广播、宣传车、标语、条幅等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向每个农户下发“禁烧”一封信、公告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3.禁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有无公开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堆放点是否建设到位;是否统一收割进度、统一收割机具、统一秸秆清运,秸秆留茬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田块内的秸秆24小时内清运完毕。

4.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每个村都有办事处包保领导、包村干部,每个地块、每条路都有责任人;所有包保责任人员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包保人员是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五、督查要求

1.督查人员要确保车辆、摄像器材准备到位。督查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特别是交通要道两侧以及秸秆焚烧高发地块要作为重点督查范围。

2.督查人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3.督查人员要做好督查内容的证据保存工作,记好督查日记和督查日报表,做到每个事项都证据确凿。

4.督查人员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全面、准确地反馈督查情况,每天早上将前一日的督查情况上报区秸秆办备案。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区政府已经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水局、农办、安监、城管、环保、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区相关部门包保办事处,督促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各涉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和督查组,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2、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公开栏、广播、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使秸秆禁烧真正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鼓励和引导农民多形式综合利用秸秆,从源头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3、应急措施。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禁烧举报电话:,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确定分级应急处理措施。对群众电话举报的小面积焚烧,及时通知各办事处府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或制止焚烧行为;对大面积焚烧要及时报告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知消防部门及时赶赴现场。

督查方案 篇二

为从严从实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行动方案》、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兵团党委组织部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团场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师党委组织部会同师纪委成立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对各团场领导班子换届风气进行督导和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换届风气督查,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团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换届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换届政策法规、纪律要求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推动团场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兵师党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保证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真正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

二、组建督察组

巡回督查组以“师纪委、师党委组织部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名义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组建2个督查组,每组4人左右,组长由组织部或纪委领导担任,成员以纪委有关部门和组织部工作人员为主,确保对团场巡回督查全覆盖。

三、督查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的情况。重点看“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对换届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明确责任,组建工作机构,抓好组织实施的情况;二是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的情况;三是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加强组织和纪检机关、宣传、公安、信访、检法、审计等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换届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情况。

(二)加强思想教育的情况。一是专题学习情况。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65号)和中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xx〕1号)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换届和换届风气监督相关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的情况;学习兵团党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师(市)、团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xx〕9号)和兵团纪委、兵团党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兵党组发〔20xx〕7号)精神以及自治区、兵师党委关于换届和换届风气监督相关工作部署的情况。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情况。师、团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基层主管)、重点岗位干部、后备干部、换届调整下来的干部等进行谈心谈话的情况。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情况。落实“四必看”的情况,即组织团场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和党代表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的情况。四是开展换届纪律宣传情况。将《关于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和换届政策法规、纪律汇编印送给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有关人员的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宣传教育的情况。

(三)加强人选把关的情况。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规定,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改进换届考察工作和民主推荐方式,提高人选质量的情况;二是坚持全程纪实监督,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兵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的要求,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的情况。三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持换届考察对象人选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信访举报必查的情况。

(四)加强执纪监督的情况。一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换届工作各个环节中落实监督措施的情况。二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及干部交流、回避、任职试用期、离任检查等有关制度的情况。三是对团场换届风气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四是对代表、委员资格条件审查的情况。

(五)及时查处通报的情况。一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12380”举报电话运行,团场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及落实举报电话专人值守制度的情况;二是组织开展换届风气督查督导的情况;三是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落实快速查核专办制度的情况;四是对查实的案件进行处理、通报的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分析预判。督查组进驻前,要全面了解被督查团场历次换届风气的情况,认真梳理被督查团场有关举报反映情况,及时收集网络、手机等媒体反映被督查团场换届工作的舆情,切实做好综合分析和预判,做到心中有数。

(二)发布消息。督查组进驻团场后,要与被督查团场党委政工办和纪检机关负责同志见面,进一步沟通和说明来意,明确有关要求。进驻后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发布换届风气督导检查消息,公布督查组联系电话和举报方式,接受职工群众对换届风气的监督(见附件1)。

(三)听取汇报。听取被督查的团场党委及其政工办关于加强换届工作组织和风气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一般由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或政工办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四)个别访谈。根据需要与被督查团场纪检机关、政工办负责同志,有选择地与换届考察组组长,换届风气督查组组长,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党代表等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对团场换届风气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情况。

(五)查阅材料。主要查阅:①党委及其政工办研究部署换届和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会议记录;②部署换届风气监督的领导讲话稿;③严肃换届纪律制度文件和工作方案;④部分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纪实材料(5人左右);⑤开展学习教育和宣传报道材料;⑥受理的来电、来信、来访举报台账;⑦举报查核处理报告和典型案件通报材料;⑧开展换届风气督查督导的报告;⑨其他需要查阅的资料。

(六)风气测评。在选举大会上随机抽取党代表进行换届风气测评(《换届风气测评表〈样表〉》见附件2),不少于50份。

(七)实地查看。督查期间,有针对性地去那些换届风气重点监督团场,或者举报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实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如果被督导团场进行大会选举,可派人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情况。

(八)暗查暗访。督查组成员不亮明身份、不让被督查团场工作人员陪同,采取适当方式,直接接触一定数量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深入了解对换届风气的反映。有针对性地选择换届选举落选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但未被提名人员,以个别约谈方式听取他们的看法。督查期间,可以直接约谈或走访实名举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人。

(九)电话询问。随机向有关团场负责同志电话询问换届风气及监督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随机拨打举报电话或其他监督电话,了解被督查团场举报平台畅通和受理情况。

五、反馈和整改

(一)形成报告。督查结束前,要形成督查报告,并由督查组组长审定。报告以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为主,主要内容包括:督查工作基本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案件线索,可形成专题材料,作为附件。

(二)反馈情况。督查情况由督查组组长向被督查团场党委和纪检机关负责同志反馈,重点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举报或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可直接交办或立项督办,并限期办结。对涉及的重要情况,在反馈前要与师党委组织部沟通。

(三)督促整改。要求被督查团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并针对反馈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督查组。整改期间,督查组要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六、有关要求

师党委组织部拟于近期,对各团场进行集中巡回督查。督查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督查组根据被督查团场的换届日程安排确定。督查过程中,督查组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师党委规定,切实维护良好形象。不准擅自就督查工作发表带有个人倾向的观点和言论,不准干预被督查团场正常的换届人事安排,不准接受被督查团场安排的超标准接待,不准借督查之机谋取私利、托办私事,不准未经批准单独外出,不准擅自泄漏督查情况。督查组内部使用的各种材料、谈话记录、工作笔记,在督查工作结束时统一收回,督查组成员不得私自复印或保存。

督查方案 篇三

一、督查目的

加强各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签发证件,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了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查证件的层层流转,避免证件截留。了解各个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可取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落实两锁三铁的存储要求;

2、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要证章分开,专人管理;

3、依规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不得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严防遗失;

4、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

5、证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由妇幼处牵头,联合监督等相关处室,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3-4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照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机构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5-7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重点市、县的监督检查,抽取不少于4个市、8个县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四)国家抽查阶段(8-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重点省(区、市)开展现场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部署。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20XX年7月底前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全省自查报告报我委妇幼司(同时报送电子版)。

督查方案 篇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统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战略目标,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两个重点、全面实施“六大工程”,为率先实现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总任务、总目标奠定基础。

一、加快推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安全发展水平。

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的决定》。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职责,拟定创建工作计划推进表。三是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狠抓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继续抓好“一岗双责”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二是以“一体系三平台”为抓手和载体,按照“扩面、提质、善用、抓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一体系三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继续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抓手,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对全市102个拟建或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明确安全监管责任。

三、科学评价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防控体系。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二是制定执法计划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一是根据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完成各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修订,优化许可流程,严格行政许可,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二是探索安全生产多元化投入,积极推进工伤预防费提取制度。

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体系。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孵化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和“三项岗位”的培训考核。

六、科学建设信息化大平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一是结合全市智慧城市建设,以“一体系三平台”为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科学、实用、便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二是以省局将我局列为现场执法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行执法工作信息化。

七、强化应急救援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制度,将各类应急预案汇编成册,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准时报送。

督查方案 篇五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三、督查安排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一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做好第五轮次校园、校车安全专项督查,并做好督查总结,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月份,结合政府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区县、学校开展今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月份,进行防汛安全和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同时对“5·XX”全国防灾减灾日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九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区县和局属学校开学情况和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审验收工作;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督查方案 篇六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督查方案 篇七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场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

二、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队伍建设情况。

2、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年度考核评估及奖罚兑现情况。

4、部门专项督查情况。

5、部门履责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内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次:20xx年4月中旬

第二次: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四、督查方式:

1、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及文件。

3、抽查下属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

五、组织实施:

由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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