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文的格式要求【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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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词,是用在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的前边,合起来表示时间、处所、方式、条件、对象等的词。介词在公文标题中的使用,也主要体现在“事由”上。“事由”一般是一个名词性词组,介词与其构成介宾短语,对后面的“文种”进行限定。公文标题中的介词主要表示对象,常用的介词有“关于”、“对”、“给”、“将”、“在”、“向”、“同”等。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4篇《政府公文的格式要求》,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政府公文的格式要求 篇一

xxx总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很高兴我单位之子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xxx党员发展对象,现就x同学之父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证明如下:

x同学的父亲,现年xx岁,高中学历,x单位职务。

拥护中国xxx,坚持学习马列主义、xxx思想、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该同志现实表现好,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气,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无违规违纪行为。

该同志在“xxx”期间,无政历问题;在“八九”政治风波期间,不参与动乱活动;对“”等反动组织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不参与。除此之外,也无其他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政治审查是合格的。

特此证明。

14种公文格式 篇二

尊敬的供应商伙伴:

因我司今年供应商伙伴增多,需要贵司在送货时做好如下调整:

(1)送货要求:供应商每次交送货单(三联)并在送货上面注明我司订单号码,商品代码,型号,名称,单位,数量,附带我司采购订单!注:由于我方采购价格保密,请贵司送货单,对应我司采购订单的名称、型号、编码、数量即可,不需要含任何价格

(2)包装要求:供方提供由我方确认的产品包装

(3)拒退要求:供方货物到我司(睿恒)仓库后,按有关验收标准收,对不合格的商品必须无条件的退回并承担损失。

(4)供方需在24小时内确认回传,否则视默认诚望支持为谢!

致礼!祝商祺!

东莞市睿恒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部:xx

xx年x月x日

14种公文格式 篇三

公函的结构形式,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标题。标题一般写“****公函”,位置在第二行中间。接着在右下边写上发文种类及编号,如“询字第**号”,字可小一点。

第二部分,收函单位名称。在标题下第二行顶格写接收单位的名称。如“**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学院:”,写全称。

第三部分,正文。在单位名称下面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如果是复函,要写明对方几月几日第*号来函已经收到,接着再就有关事项作出答复。

第四部分,署名和日期。在右下角第三行写发函单位全称和日期,最后加盖公章。

**大学教务处:

为了提高我社青年记者的业务能力,我们决定从现有记者中抽出15名青年记者,到贵校新闻系脱产进修一年。从****年*月*日开始,()到****年8月结束。有关进修费用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级纳。如果同意,希尽快函告我们。

**日才民社人事处

****年6月30日

**师大教务处负责同志:

我院是初建单位,师资力量比较薄弱。为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决定聘请你校***副教授从下学期开始担任我院写作课教师。具体时间是从****年8月23日开始到****年i月20日结束,每周两次,每次两小时。如同意,我们按有关规定付讲课报酬。收信后,希函复为盼。

敬礼!

**学院

****年6月20日

公文格式 篇四

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公文是机关、单位运转和干部履职的现实依据,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约占机关、单位公文总数的10%左右。不但是干部领导职务的历史凭证,而且还是编写组织沿革和史书、志书的基本史料。这类公文的篇幅一般较短,词句较少,错的机率相对较低,但若不精益求精,往往也容易出错,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本文试从这类公文的写作技法着墨,就其5个方面进行探究,并就教于各位专家与同仁。

一、职务任免与任免职务。职务任免是编正词组,强调的重点是“任免”;任免职务是谓宾词组,“任免”是谓语,职务是宾语。这两个词组相对行为的主持者与支配者来说,是完全不同的,切不可互用,也不可省去“职务”二字,只用任免。譬如某单位干部任职的公文,其文题是关于任免职务的决定,某单位是主语,文题是谓语部分,在定语中的任免职务是一个主谓宾句子,是主语,任免是谓语,职务是宾语,也就是说这个职务任免的行为动作是由主使的,这显然严重背离了此公文的主旨。如果将此文的“任免职务”改为“职务任免”,那就符合句法和发文主旨了。“职务任免”还有下列几种写法,一是“任职”,二是“免职”,三是“人事任免”,四是实写某人某职务,如关于担任保卫处处长的决定。

二、免去职务与自然免去。这两个词组是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中常用的。其中免去职务用得更多,常见的下列5种情况都应下文“免去职务”。其一,调任新的领导职位,原任领导职务免去,属于递进职务的,应全部免去,如市委委员、书记;其二,新担任非领导职务,原领导职务免去,如由副厅长职务改任巡视员;其三,由领导职务改任技术或业务工作职务,原领导职务免去,如由副局长改任总工程师;其四,领导职务已达卸任年龄,原领导职务免去;其五,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原领导职务免去。上述5种情况必须发文“免去原任职

务”,不适用“自然免去”。“自然免去”主要适用于下述4类状况。其一,实行选举制的领导职位,如党委正副书记、人大正副主任等,新一届领导人选举产生以后,前一届领导人职务自然免去;其二,在同一机关的同一领导岗位上由副职升为正职,副职自然免去:其三,原任领导职务的机构撤销,原机构领导职务自然免去;其四,由某一主体领导职务衍生的另外相关的若干个领导职务,当主体领导职务被免去,其衍生领导职务自然免去。如省级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主任、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组长等领导职务,都是由省委副书记兼任的,也就是说,上述的主任、组长都是由省委副书记衍生出来的,如果省委副书记职务免去了,那主任、组长这些衍生职务自然免去了。自然免去,一般不要专门下文,但有的机关和单位却按常规下文,给人以画蛇添足之感。

三、机构调整与职务任免。某些机构调整时名称变了,职务名称应跟着发文改变。但有时机构名称调整变化下了文,而这个机构的领导干部职务名称却没有下文改变,而到新机构运转一段时间后,领导干部调换需要下文任免,职务任免的机构名称肯定是新机构,却发现调整机构前的职务在机构名称变化时没有下文,这个问题笔者姑且叫作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前后失去照应。这不仅给领导干部职务名称带来混乱,而且给档案利用、编研、以及编史修志带来很多麻烦。因此,凡机构调整名称发生变化时,该机构领导干部的职务名称均应发文明确,其中机构级别上升或下降了的,还要重新明确领导干部的级别。

四、机构名称与职务级别。一般情况下,机构名称与职务级别是对应的,稳定的,如人事司与人事司长,人事司是正厅级机构,人事司司长是正厅级干部。但是有的机构名称与职务级别既不对应,也不稳定,一般应在公文中标明职级为准。常见的有下述3种:第一种,有的机构名称在一个系统或一个地域内是相同的,但在这个机构内任入,党内任职文件,可在人名之后加“同志”,行政任职文件可加“同志”,也可以不加,直写其名。二是党内任职文件与行政任职文件用词雷同,如任命担任党委组织部长、任命担任科研处长。其实是应该加以区别的,党内任职的行文不用“任命”,而多用“决定”,也可用通知,如关于任党委组织部长的通知,而行政任职文件则用“任命”。三是乱用简称。如中共*党委,其中“中共”与“党”字的内含是重复的,应为中共委员会,或*党委。又如某单位党委决定下属党支部书记的任职文件中有“行政机关支部”的句子,支部之前省去了一个“党”字,虽然从整个文件的意思中可以推断出是党支部,但单独从这个句子中理解,意思表达并不完整,因为团支部也是支部,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也称支部,所以这个“党”是不能省的,以免发生歧义。二类是错别字的问题。一般来说,因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公文字数较少,错别字相对来说也比较少,但又客观存在,其中最突出的是姓名用字,如将“阳”写成“杨”,把“受”写成“授”,还有“建”写成“见”的,“亨”写成“享”的,“尤”写成“龙”的。主要是“音”同字不同或字型相似而出现的问题,在文件起草和校对时要特别重视,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

上述5个方面的事项,虽有正面的立论,但其主要倾向是针对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写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大都是笔者的粗陋之见,用以抛砖引玉,期望公文的起草者、审批者、打印者、校对者都能引起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消除这类问题,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的质量,以便充分发挥此种公文的现实效用和历史效用。

职的领导干部的级别并不一定相同,如工会副主席,按有关规定,可以由这个单位内设行政机构的正职担任,也可由副职担任,假如将一个没有职级的一般干部提拔为工会副主席,下发公文任职时就必须在职务名称后用括号标明职级。第二种,机构名称与职级不对应,如在一些县市设立的局级机构,下设了科,这种科的级别并不与处级机构设立的科相同,而是低一个级别,与“股”是同级的。如果对这种科长的任职下文,一般来说,是应在职务之后用括号写明职级的,如不写明,一旦过了若干年这个干部调到别的不设科的县市局级机构任职,其职级的确认就会费尽周折。第三种,一个机构名称的领导干部属两种职级的。如一个省属局,有段时期为正厅级机构,有段时期改为副厅级机构,是副厅级机构时,正职属于副厅级干部,副职属于正处级干部,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正职属于副处级干部,副职属于正科级干部。一般来说,这种机构领导干部的任职文件也应在职务之后用括号写明职级。否则,有可能对在这些机构任职的领导干部职级,或后人编史修志时带来困惑。另外新设机构与新配领导干部时,应先就新设机构下文,明确机构的级别与职责,然后再就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发文,而不能将新设机构与新配领导干部在一个文里下达,更不能先将新配领导干部下任职文件,再补发新设机构级别与职责的文件。

五、职务任免公文中的其它用词。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公文用词的首要条件是准确,因为只有用词准确方可能起到应有作用,从全局来说,公文的起草者和批准者做得很不错,但差错也不少见。主要有3类,一类是用词的规范化问题,表现有三:一是职称、学衔写入任职文件,如博士任主任,*教授任处长。其实职称、学衔都不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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