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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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 篇一

一是从会计核算角度看会计凭证。会计核算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采用一定的载体和方法,根据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进行反映的过程。在整个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凭证是第一个关口,是会计核算的出发点,并贯穿始终。会计核算中一般将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它们具有不同的特点,对会计核算起着不同的作用。原始凭证又称单据,它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原始依据的书面证明,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加以归类,并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会计账簿依据的凭证。记账凭证是记账的直接依据,原始凭证是它的附件和原始依据。凭证提供的数据存储在会计系统之内,其他的会计事项都是由会计人员经过审核、分析、筛选和处理的结果。原始凭证是原始的客观的经济业务活动内容的载体,会计人员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内容进行整理归类,据此确定会计分录并编制记账凭证。凭证是主观的会计行为与客观的原始凭证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说原始凭证是原始的、感性的起点,则记账凭证就是经加工的、理性的产物。凭证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作用:原始凭证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明确各自的经济责任,是会计核算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原始资料;它是会计工作的起点,是会计核算的第一手材料,将经济业务活动信息转变为会计信息,实现了信息的交换与传递;原始凭证的不同种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经济业务活动的初步分类。记账凭证是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形式,它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是业务记录报告的凭证;通过会计凭证的及时传递,对经济业务适时地进行记录,实现原始经济业务信息到会计信息的衔接,在账务处理中传递会计信息;记账凭证按会计要素实现了对原始经济业务活动信息的进一步分类。

二是从法律角度看会计凭证。经济契约的产生与法律制度的产生具有共同的历史渊源,这一点不仅使契约立法一开始便成为法律制度中的重要部分,而且一开始便使簿记凭证具有明确的法定性。凭证是法学中所讲“契约”内容之中重要的一种,《现代汉语词典》对凭证的解释是:证据。《辞海》对会计凭证的解释是:会计中的证据,而这个证据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类似于证据中的“书证”。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经济业务时取得的与该项经济相关的原始凭据,如:各类发票、税单、银行票据、入库单、工资表等,这些凭证都具有共同的法律作用,即证明当事人之间建立的一种经济关系。任何企业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凭证都必须由执行和完成该项经济业务的有关人员填制,以书面形式记录和证明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以示对经济业务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会计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活动的确认与计量过程,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时都需要填制记账凭证,并由有关制单、审核人员签字盖章,明确业务责任人。记账凭证是现行会计体系的核心,无论是企业从原始凭证到账簿、报告,还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都以记账凭证为核心。法律角度下的原始凭证就是证据、凭据。首先,原始凭证是经济交易原始信息的载体,它能证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和完成情况,为会计核算提供原始资料和主要依据;其次,各职能部门在填制原始凭证时相关业务人员的签字、盖章能够明确经济责任,为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重要文件;最后,原始凭证记载的信息可以反映相关经济利益关系,为维护合法保护权益提供法律证据。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一方面,它对大量分散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分类、归集并确认为会计信息,作为登记账簿及后续会计处理的依据;另一方面,记账凭证是日后查账的重要凭证,一旦经济业务出现问题,通过追查记账凭证进而追查到原始凭证就能查实清楚。

三是从信息系统角度看会计凭证。信息系统是能够接收输入数据和指令,按照指令要求对数据进行收集、传递、存储、加工,并输出有用信息的独立完整的系统。会计的各项活动都与信息有关:原始凭证收集原始数据,获取原始信息,是会计信息的源头;记账凭证是业务数据处理起始点,是对原始凭证信息的分类与加工,把会计数据转换成会计信息并进行信息的传递和存储;提供账簿和报表是会计信息的输出和使用。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的直接记录,记账凭证录入相当于原始凭证业务处理是二次录入。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凭证分单项、集成和系统会计凭证三类。单项会计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时,手工录入或导入系统中形成的会计凭证;集成会计凭证主要是信息系统中进行库存管理,业务部门收发货自动生成会计凭证;系统会计凭证是系统自动生成的管理信息凭证。单项会计凭证是财会人员录入的凭证数据,集成会计凭证和系统会计凭证是计算机自动收集来自生产、销售、采购、存货、工资、固定资产子系统传来的机制凭证数据。计算机能够收集各种凭证,产生机制凭证,大大提高了凭证编制的速度和质量。信息系统中,会计凭证是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载体,对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稳定发展起到链条、纽带、衔接的作用。会计信息是经济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般通过数据以凭证、账簿、报表等形式输出。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活动的最原始资料,是经济信息的载体。通过对会计凭证的加工、处理和传递,可以直接取得和传导经济信息,协调会计主体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也为会计分析和会计检查提供了基础资料。会计凭证的主要功能就是实现了经济信息的传递、加工与分类,为会计核算与监督提供依据。

四是从事项会计角度看会计凭证。事项会计的核心思想是:提供各种可能与决策模型相关的原始事项信息,会计人员把与事件有关的经济事项信息输入信息数据库中,由使用者自己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以生成其决策模型所需的输入价值。事项会计信息系统也是采用事项凭证收集信息,首先按照企业可能发生的经济业务类型和业务事项的处理规则设计出所有类型的事项凭证模板,要求各部门按此模板收集不同项目的原始事项信息。不同的经济业务类型对应于不同的事项凭证,根据企业经济业务的不同分类,事项凭证可分为采购商品、其他采购、生产产品、销售商品、人事管理、期间费用和税收相关事项凭证七类,代替传统会计中各种各样的原始凭证对业务数据进行记录。在基于事项凭证的账务处理流程中,事项凭证既是经济业务中各项原始信息的记录载体,也是数据处理的起点及信息存储的核心。通过记账凭证和事项凭证的对应关系,记账凭证只反映总账科目,而明细类科目和具体的业务事件及分类,则通过事项凭证来反映。传统意义上的记账凭证只是在财务部门的内部进行传递,而事项凭证则在多个部门之间进行传递,事项凭证本身作为多个部门相互联系的纽带,它实现了财务与业务的协同,信息处理效率增强。事项凭证作为各个部门分工协作完成收集信息的纽带,它的引入不仅加强了各子系统之间的联系、明确了分工,也规范了原始信息的收集,使其不断全面并趋于标准化。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事项凭证作为经济活动中原始信息的记录,经过对事项凭证的设计、分类、储存与管理等一系列过程,使得经济业务活动完整地记录下来。在事项会计信息系统中,事项凭证的主要作用有简化了会计系统收集原始经济事项信息的工作,实现不同子系统在收集事项信息时的分工协作,并且规范了原始信息的收集使之趋于标准化。

五是从Web环境看会计凭证。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使得会计系统成为一个全新的利用信息处理技术对会计数据进行收集、加工、处理和存储的会计信息系统。XML是一种允许自定义标记的通用、结构化描述语言,可以使数据通过网络无障碍地进行传输,并显示在用户的浏览器上,已成为描述Web文档和数据的标准化语言。XBRL是XML在财务报告信息交换中一种应用,保证信息在交换过程中的可理解和一致性,实现信息在计算机系统间高度交换,通过网络就能提取特定财务信息。财务报告是会计信息的最终输出方式,而凭证是会计信息的源头,网络环境下的会计凭证也是以XML网页形式展现的财务数据。以XML构造的电子凭证,其内容与表现形式是相互分离的,对于相同的XML文件,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编写不同的XSL样式表来显示其中的数据。结构化的XML文档发送至Web的数据能够被加密,并且很容易附加上数字签名,为凭证的法律效力提供保障。XML是规范化的“会计语言”的有效载体,其丰富的标注完全可以描述不同类型的原始单据凭证,如各种发票、运输单据、订购单、销售单等,很好的解决了原始单据的标准化问题。并且以XML构造电子凭证,其文档中的每项数据都有清晰的语义,即使原来使用的软件淘汰,该类文档仍然很容易打开和阅读及转换成其他格式的文档,凭证数据可以长期保存。XML构造的会计凭证能准确的表达原始经济信息的真实内容,XML遵循特定规则的文本,它以一组标记语言来定义凭证内容,同时通过“凭证结构类型”的定义使凭证格式成为一种“智能”数据格式。基于XML的标准的财务信息,便于不同系统之间信息的传输,各种不同系统之间可以采用XML作为交流媒介,来源不同的结构化会计数据很容易地结合在一起,各种文本信息、图像信息、数据库查询出的信息都可以很好的处理成XML文件格式,作为各种语言和系统数据交换的平台。基于XML的原始凭证上的各项数据通过网络从税务系统、海关系统、工商部门系统等数据库中自动获取与交换,经济交易数据自动导入会计系统,这极大地改变了会计信息传输方式,也为不同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的衔接提供可能,促进会计自动化、智能化的实现。

会计凭证 篇二

笔者长期从事会计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十分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经常与一些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人士交流,在谈到手工会计凭证的填写时,对于几个细节之处存在不同看法,在此提出与财会同行进行探讨。

一、关于金额栏空行的划线注销

无论是原始凭证还是记账凭证,金额栏均有多行,为有效地防范造假行为,通常要对金额栏的空行进行划线注销。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果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而对于划线的式样以及原始凭证的空行划线注销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对于外来原始凭证,由于要在不同单位不同人员间进行传递,凭证数据被改动的风险较大,人们在设计凭证式样时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要求在填写小写金额的同时要填写大写金额。由于大写金额很难改动,那么小写金额被改动的可能性也相应减小,金额栏空行进行划线注销的必要性并不大。

对于单位内部自制原始凭证,上述情形同样存在。如果填制的原始凭证只有小写金额栏而没有大写金额时,那么对小写金额栏存在的空行就有必要进行划线注销,以防他人随意添加。注销时应由金额栏空白行的左下角划线至右上角。至于是划“S”型的波浪线还是划一条斜直线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应该都是可以的。

对于记账凭证而言,尽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应当对金额栏空行划线注销,但笔者认为也不尽然。首先记账凭证通常只有小写金额没有大写金额,但金额栏数据有合计金额的控制,并且所附原始凭证也能充分保证记账凭证数据不能轻易被篡改。其次,在实务中记账凭证的格式并不完全统一,有些格式的记账凭证金额栏分为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由于填写的借贷方金额不在同一行,如果要对空行划线注销,就需要分别对借贷方金额栏进行空行的划线注销,既不美观也不必要。再次,记账凭证由单位内部财会人员编制,制单人如果想更改数据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想法重新填写一张记账凭证,既使划线注销空行也起不到防范的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只有在填制仅有小写金额栏且没有合计项的原始凭证时,对存在的空行才有必要进行划线注销。

二、关于人民币符号的写法和使用

对于人民币符号的写法,有人认为是“Y”字上加一横“¥”,主要理由是书本上印刷的人民币符号多为“¥”,使用电脑打字时在WORD 中使用插入特殊符号显示为“¥”,各个网站转载的《中国银行关于统一使用人民币货币符号的通知》中显示出来的人民币符号也是“¥”。其实,“¥”是由于软件的原因造成的错误,因为电脑系统字库里设置的特殊字符为“¥”,所以显示出来为“¥”,人民币符号的正确写法是“Y”字上加两横而写成“¥”。

1955 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时首次正式确定人民币的符号。因为人民币单位为“元”,而“元”的汉语拼音是“yuán”,因此,人民币符号就采用“元”字汉语拼音首字母的大写“Y”。为了防止与“Y”和阿拉伯数字误认、误写,就在“Y”字上加上两横而写成“¥”,读音为“元”。这是对人民币符号写为“¥”的非常明确的说明。

此外,RMB、CNY 也是人民币的标识符号,RMB 是汉语“人民币RENMINBI”这三个字拼音开首字母组合;CNY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给人民币的国际标准代码。“¥”是以人民币为记账货币时使用的符号,一般用在数字金额的前面,并且紧挨着数字,可以避免数字金额被人为地篡改。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规定:“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根据这一规定,在会计凭证中用阿拉伯数字逐位填写金额时,应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号,既可防止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由于“¥”本身表示人民币的单位“元”,所以,凡是在金额前加了“¥”符号的,金额后就不需要再加“元”字。

那么,是否所有的数字金额前都要加人民币符号封口呢?由于在数字金额前加人民币符号封口的目的是避免数据被填涂而改变金额,因此是否加填人民币符号应根据风险存在的实际情况确定。早些年,人们只是在原始凭证的数字金额合计栏前必须填加人民币符号,而在记账凭证金额栏前鲜有填加人民币符号的。近些年,由于舞弊现象大量存在,人们的风险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在记账凭证金额合计数前加填人民币符号的做法,并且有的已作为一种规范出现在文件、教材中。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利无弊,应当坚持。在手工填写会计凭证时,虽然不必在每一数字金额前加填人民币符号,但必须在数字金额合计栏前面填加人民币符号。

三、关于数字金额的汉字大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填制会计凭证的要求之(三):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查阅字典可知,“佰”为“百”的大写,“仟”为“千”的大写。司马贞索隐:“仟佰,谓千人百人之长也。”《史记》:“蹑足行伍之间,絻仰仟佰之中。”由此看出,“佰”和“仟”二者的出处和用法是一致的。如果“佰”可以写为“百”,那么“仟”就可以写为“千”。对此笔者以为,由于“千”字笔划少、易涂改,不宜使用,也同样不宜使用“百”字,所以应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写法为准,即大写数字金额时要写带“亻”旁的“佰”和“仟”。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还规定: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对于写“整”字或者“正”字,笔者持不同态度。“正”字和“整”字音同意不同,“正”字不是“整”字的简化,也不是“整”字演变而来的。因此,笔者认为这里应写“整”字而不应写“正”字。

上述规定明确指出当金额数字无分或无角、分时,大写金额最后要写“整”字。但是笔者在一些资料中看到这样的提法:“‘角’之后可加也可以不加‘整’或‘正’字”,感觉十分不妥。尽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企事业单位财会部门记录的金额数据越来越大,有时需要以“万”、“百万”作为计量单位,计量到分的情形很少见了。然而,分也是钱,对于财务上来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如果在“角”之后不加“整”字,一旦发生在角之后填加上几分的情况,就会给工作带来很大麻烦。所以,在“元”或者“角”字之后一定要写“整”字。

四、关于附件张数的计算和书写

记账凭证的附件是指所附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必须附在相应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记账凭证上标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在目前的会计技术方法和处理手段下,不仅在手工填制记账凭证时需要计算确定附件的张数,会计电算化下使用计算机录入记账凭证时也同样的需要计算确定附件张数。

然而,对于记账凭证附件张数的计算一直没有明确的法规制度规定,导致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存在着不同的做法。有的将所附的单据(包括由若干张原始凭证汇总而来的单据)全部计算在附件张数内,有几张算几张;有的则以签字的报销单据数为准,对于由若干张原始凭证汇总而来的单据只将汇总单据计入附件张数;对于粘贴单有人认为有字的应计入附件,也有人认为不应计入;对于证明、批复、通知等辅助性说明经济业务事项的附件是否计入附件张数也有人持不同观点。由于附件张数计算的不同,给人们利用记载在记账凭证上的这一信息造成了一定混乱。

只有采用明确统一的方法计算确定原始凭证张数,才能够通过记账凭证的记载复核原始凭证的张数,才能够印证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一定程度的真实性,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进行规范。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记账凭证附原始凭证的目的是什么?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在编制记账凭证之后,附上所依据的原始凭证,便于对经济业务和会计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在记账凭证上写明附件张数,就是为了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性,以此为依据能够发现原始凭证不慎失落或人为抽换等情况。

既然如此,计算原始凭证的张数就不必考虑什么逻辑张数,也不必考虑什么正件、副件,而是直接按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计算即可。也就是说,记账凭证附件的张数就是其后面所粘贴原始凭证的张数。附在记账凭证后的与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每一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因此都应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计算张数。由若干张原始凭证汇总而来的单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应按张数与原始凭证一起计入附件张数之内。需要注意的是,原始凭证粘贴单不应计算附件张数,因为其作用只是为了便于零散票券等原始凭证的粘贴,相当于增大或增厚了原来的原始凭证,即使粘贴单上有签字说明,也只是取代了在每一张零散票券等原始凭证上的签字而已,粘贴单本身并不能独立证明什么,所以不应计算附件张数。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所以计算附件张数应包含在内。

那么,附件张数在记账凭证上是大写还是小写呢?实务中,多少年来会计人员都是小写附件张数的,可是近年来却有些教学资料中出现了大写的要求,而笔者认为没有必要大写。与前面述及金额栏空行的划线注销相同的道理,记账凭证由单位内部财会人员编制,制单人如果想更改附件张数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想法重新填写一张记账凭证,既使大写附件张数也起不到防范的作用。为了防止重复报销或抽换,可以采用已有很多单位实行的做法,将作为附件的原始凭证加盖“注销”或“附件”戳记。所以,附件张数在记账凭证上小写即可。

五、“账”与“帐”是否通用

目前,在日常工作生活甚至是学术领域内,“账”与“帐”两个字一直在混用。大多数人认为“账”字更“规范”,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均使用“账”字。但也有一些出台较早的法规,如1996 年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使用的是“帐”字。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很多空白账册在印制时就印成了“记帐凭证”、“帐簿”,财会人员对此司空见惯,逐渐对“账”与“帐”不加区别地混用。而在一些财会方面的论文、教材中大多使用“账”字,偶尔也会出现“帐”字。有人说,文字只是一种语音符号而已,“帐”与“账”只是书写不同,对会计人员而言的含义都是一样的。既然不会产生疑义和偏差,大可不必一定要去区分出哪一个更加的规范,其实不然。

教育部、国家语委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2002 年3 月31 日试行)的注释10:“账”是“帐”的分化字。古人常把账目记于布帛上悬挂起来以利保存,故称日用的账目为“帐”。后来为了与帷帐分开,另造形声字“账”,表示与钱财有关。“账”、“帐”并存并用后,形成了几十组异形词。“账”、“帐”二字分工如下:“账”用于货币和货物出入的记载、债务等,如“账本、报账、借账、还账”等;“帐”专表用布、纱、绸子等制成的遮蔽物,如“蚊帐、帐篷、青纱帐(比喻用法)”等。

会计凭证 篇三

探讨会计凭证模板化的实施应用,我们先来看两个业务案例:

第一个案例:甲工业企业是一家生产A产品的工业制造企业,20X5年6月10日,该企业将其生产的A产品500件,每件含税价格1500元,销售给乙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50 000元,货款尚未收回。

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7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27 500

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622 500

第二个案例:20X5年8月6日,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货款750 000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750 000元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750 000

类似的销售业务,在工业企业中普遍存在,该类业务生产的会计凭证,会占到分录总数相当比例。而这些会计凭证又都十分相似,针对相似的会计凭证我们就可以将其模板化。但是,这些会计凭证又是不同的,有哪些信息不同呢?入账科目、客户名称、产品名称、销售金额、销售数量等信息。那么这些不同的数据信息又该如何取值呢?针对这些不同的信息我们需要分类处理,对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分类,对会计科目重分类,然后才能编制出不同的凭证模板。

对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分类,比如文中的第一个案例,可以划分为“业务应收”,第二个案例,可以划分为“业务收款”,采购类的可以划分出“业务应付”、“业务付款”等等,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逐一划分。以“业务应收”和“业务收款”类业务为例,他们会产生“销售单”和“收款单”。

“业务应收”和“业务收款”类业务产生的“销售单”和“收款单”记录了客户名称、产品名称、销售金额、销售数量等信息。通过会计科目重分类,实现对会计凭证入账科目的分类管理。

一、会计科目重分类

会计科目的分类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这是会计科目已有的分类标准,为了能够编制会计模板,我们将会计科目重新进行分类。比如销售业务,会产生应收事项、收入事项、税金事项、收款结算事项等,我们就可以划分出:应收类科目、收入类科目、应交税金(销项税额)类科目、收款结算类科目。应收类科目对应一张“应收类科目对应关系表”,收入类科目对应一张“收入类科目对应关系表”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类科目对应一张“应交税金(销项税额)类科目对应关系表”,收款结算类科目对应一张“收款结算类科目对应关系表”。 “应收类科目对应关系表”可以通过客户名称确定具体的入账科目,比如甲公司对应的入账科目是“应收账款-应收货款-甲公司”,乙公司对应的入账科目是“应收账款-应收货款-乙公司”。“收款结算类科目对应关系表”中,可以通过产品名称确定具体的入账科目,比如A产品对应的入账科目是“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B产品对应的入账科目是“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 “收款结算类科目对应关系表”中,可以通过结算方式确定具体的入账科目,比如现金对应的入账科目是“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对应的入账科目是“银行存款-xxx账户”。

工业企业的经济业务,多种多样千差万别,会计科目重分类,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灵活设置。初次完成会计科目的重分类设置后,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会计科目重分类还要不断完善,形成企业的 “会计科目重分类库”。

二、会计凭证模板编制

会计凭证模板包含:凭证类别、业务类型、摘要、科目、方向、币种、金额、数量、单价、制单人、制单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等数据项。会计凭证模板中的“入账科目”信息取值于“会计科目重分类库”中的会计科目分类名称。会计凭证模板中的“客户名称”、“产品名称”、“销售金额”、“销售数量”等信息取值于业务单据。仍旧以销售业务为例,“业务应收”类业务可以编制“业务应收凭证模板” ,“业务收款”类业务可以编制“业务收款凭证模板”。

凭证模板设置完成后,理想的目标是一个凭证模板能够囊括一类经济业务的各种情形,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笔业务发生了,找不到适用的凭证模板”,这时需要修改完善现有的凭证模板,从而使凭证模板不断完善,形成企业的“凭证模板库”。

三、根据会计凭证模板生成会计凭证

经济业务的发生了,会产生业务单据,通过业务单据可以找到适用的会计凭证模板,会计凭证模板上的“科目”数据项,通过“会计科目重分类库”找到具体的入账科目,会计凭证模板上的“客户名称”、“产品名称”、“销售金额”、“销售数量”等数据项通过业务单据找到具体的数据,一张完整的总账凭证就生成了。

会计凭证 篇四

关键词:会计凭证;审核;程序;要点

中图分类号:F23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076-02

《会计法》第15条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这就从法律的高度,要求各单位编制的会计凭证必须经过审核,确认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后,才能据以登记账簿,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合法,确保会计核算质量。会计凭证审核是一项细致复杂枯燥的工作。会计审核人员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只有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和把握住应当抓住的审核要点,才能使凭证审核工作有条不紊、事半功倍,才能做到在审核中抓住每一个应当审核的环节,不放过每一个可能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凭证审核的质量,实现凭证审核的目的。

一、会计凭证审核程序

会计凭证审核程序是指会计人员在审核会计凭证时应当遵循的规则和先后次序。会计凭证审计应当遵照下列程序:(1)按照已经编列顺序号的记账凭证,按顺序逐份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不能跳号、颠倒、紊乱,以防遗漏;(2)审核凭证时,应当先审核记账凭证后的附件,即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审核应当遵循先个体后群体的原则,即先逐张仔细审验,然后再加计总数;(3)对记账凭证的审核,应当将原始凭证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相关栏目进行对照,审查记账凭证中所记载的信息是否与原始凭证数据相一致,填列的栏目是否与经济业务相符合;(4)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做好记录,并及时告知该会计事项的经办人予以纠正;(5)月末,应当根据审核记录,对审核中发现有问题的记账凭证再进行复查,重点查看改正情况,确保审核成果。

二、会计凭证审核要点

会计凭证审核要点是指审核人员在审核会计凭证时从众多的审核事项中应当抓住的关键点。这些关键点不论哪一方面出现问题,都足以影响会计事项的核算质量,甚至会发生严重错误,导致会计核算严重失真。因而,审核人员在审核会计凭证时,应当牢牢把握以下关键点:

1.凭证载体的合规性。这是指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的格式、印制、种类等,必须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审核会计凭证时,要注意凭证的格式是否规范,是否为现行格式;凭证的印制是否由法定机关监印或法定机关授权印制,是否盖有法定机关监印章;凭证的种类是否适用于所载经济事项的性质。例如,外来原始凭证,支付建筑安装费的不能收受销售货物发票,购进商品的不能收受服务业发票;企业自制原始凭证,报销商品损耗的不能使用领(发)货单,报销差旅费的不能使用领(收)款收据等。不合规或者过时、停用、禁用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审核时如有发现,应当剔除。

2.经济事项的合规性。这是指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记载的经济事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经济事项的合规性因程度的不同又可分为全部不合规和部分不合规两类。例如,支付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审核该项收费是否经国家或地方政府批准以及收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支付的没有经过批准的收费为全部不合规事项;收费项目虽经批准但收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为部分不合规事项。在凭证审核中,对完全不合规事项,应当全额剔除,不能入账;对部分不合规事项,应当调整,合规部分允许入账,不合规部分应予剔除。

3.凭证填写的准确完整性。这是指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准确是指凭证填写的内容要符合客观实际,不能有差错,如凭证填写日期、抬头、货物名称(或服务项目)、单价、计量单位、金额等书写与计算准确;完整是指凭证各栏目书写要齐全,不能有缺项,不能有遗漏。凭证载体和经济事项合规,但填写不准确、不完整的会计凭证,审核人员应将此会计凭证退回该会计事项的经办人,按规定要求更正或补填后,方可入账。

4.凭证签署手续的完备性。这是指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审批流程规定应该办理的签章、审核、批准手续均已完备。通常情况下,经济事项原始凭证须经下列人员顺序签字确认:(1)经济事项的原始经办人(采购经办人、领料经办人、领款人等);(2)商品、财产或物品的验收人;(3)经济事项经办部门的负责人(科长、主任、分部经理等);(4)单位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副厂长、副经理等);(5)单位主要领导(厂长、经理等)。凭证载体及经济事项合规、凭证填写准确完整,但没有办妥、办全内部签署手续的,原则上要退回补办后方可入账;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后也可允许先入账后补办或补全手续,但必须及时办理,不能遗漏。

5.会计科目使用的适当性和记账金额的准确性。这是指根据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记载的经济事项,对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或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分录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适当;每一会计科目记载的金额是否准确;会计分录整体的借贷金额是否平衡。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唯一依据。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适当、金额的填写是否准确、会计分录整体借贷方金额是否平衡,直接关系到会计核算的质量。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

此外,会计凭证审核内容还应当包括记账凭证上的填制日期、编号、摘要、附件张数等项的填写是否准确,签章是否完备,文字和数字的书写是否规范、清晰等等。只不过这些一般不属于审核要点,但在审核时也要加以关注。

参考文献:

会计凭证 篇五

记账凭证根据填制的内容

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记账凭证的填写要求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分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记账凭证的名称及填制单位名称,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记账凭证编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会计科目必须做到“有借必有贷”,金额必须做到”借贷必相等“;

2、要根据业务内容填写正确的摘要。

记账凭证编制的具体要求

1.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当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则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的张数之内。但报销差旅费等的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将该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该主要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2.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的分担情况等。

3.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业务三类分别编号,也可以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或者将转账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再分成几类编号。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人员多寡和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账、查账、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种编号方法,都应该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都从1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填制三张记账凭证,就可以编成1(1/3)、1(2/3)、1(3/3)号。

4.填制记账凭证时如果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错误的,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在会计科目应用上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的情况下,也可以按正确数字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记账凭证。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时,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对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并应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责任。

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7.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正确。

8.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练。应能使阅读的人通过摘要就能了解该项经济业务的性质、特征,判断出会计分录的正确与否,一般不必再去翻阅原始凭证或询问有关人员。

9.只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收入或付出的经济业务,应以付款业务为主,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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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 篇六

关键词:会计 记账 填制 审核

1.原始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名称不是本单位的;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在整理和粘贴原始凭证过程中进行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

2.原始凭证的处理

2.1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未按照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乱挤乱摊成本、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同时向单位主管或上级部门汇报,要求查明原因,直至追究其责任。

2.2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同时具有套印的税务部门或有权监制部门的专用章以及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应写明住址,必要的注明身份证号码。

2.3自制原始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等)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和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2.4凡需填写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2.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2.6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2.7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2.8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2.9原始凭证发现错误或无法辨认的,不得涂改、挖补。未入账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员补填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应拒绝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等违法乱纪的,应扣留凭证,报告领导处理。已经入账的原始凭证,不能抽出,应另外以正确原始凭证进行更正。

2.10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复制时,须有财务人员在场。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共同签名或盖章。

2.11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填制单位盖章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编号金额和内容等,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作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12一般情况下,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张数。原始凭证的张数按自然张数计算(原始凭证汇总表应计算在内,原始凭证粘贴纸不应计算)。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2.13附在办理收付款项的记账凭证后的原始凭证,在办理完收付款项后,必须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14附在记账凭证之后的原始凭证,应折叠、粘贴整齐,对小于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如: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票等),要粘贴在与记账凭证一样大小的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对于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如收、发料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字样、原始凭证名称和编号。

3.记账凭证的填制

3.1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正确填制记账凭证,是保证账簿记录正确的基础。填制记账凭证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审核无误。即在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制记账凭证。这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

(2)内容完整。即记账凭证应该包括的内容都要具备。应该注意的是:记账凭证的日期,一般为编制记账凭证当天的日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收益、分配费用、结转成本利润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虽然需要到下个月才能编制,仍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当月的账内进行登记。

(3)分类正确。即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区别不同类型的原始凭证,正确应用会计科目。在此基础上,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能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连续编号。即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这有利于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便于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

3.2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

(1)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

(2)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3)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人员多寡和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账、查账、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

(4)若记账之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重新编制正确的记账凭证,并将错误凭证作废或撕毁。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应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对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并应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责任。

(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7)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

(8)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单精炼。

(9)只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收入或付出的经济业务,应以付款业务为主,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

3.3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合规性审核: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规定,审核记账凭证确定的会计分录是否合法、合规;根据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按照会计核算方法的要求审核会计分录中会计科目及其余额的编制是否准确无误,同时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及其内容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

记账凭证完整性审核:根据记账凭证的要素,逐项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按规定要求填制的完整无缺。记账凭证所确定的会计分录,包括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是否正确,对应关系是否清楚,所记金额有无错误,借方金额与贷方金额是否相等,一级账户金额与所属明细账户金额是否相符。

记账凭证技术性审核:根据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审核记账凭证中的有关项目是否填例齐全(包括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是否齐全)有无错误,相关人员是否签名或盖章,记账凭证的摘要,核算的内容、会计科目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方法的要求。

4.结束语

解决会计凭证中存在问题,应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提高企业全员的素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有逆向审批制度,即原始凭证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再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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