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审计报告(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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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这次差异网为您整理了9篇《年度审计报告》,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年度审计报告 篇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是规范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依法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时,适用本准则。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必须由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承担。

第五条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为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依据,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六条一般准则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

第七条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的审计组和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

(二)法定的职责和权限;

(三)健全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必需的经费保证;

第八条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

(三)有一定的审计或者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四)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九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

第十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或者经营管理活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政纪律的规定。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保持严谨的职业态度,保守其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在执行业务中取得的相关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录用的审计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承办审计业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和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保证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制度。

第三章作业准则

第十五条作业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地方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报送上一级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指定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或者主审负责制。

第十八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编制审计方案。

编制审计方案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

第十九条审计方案经审计组所在部门领导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承诺制度。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还应当根据情况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书面承诺要求。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承诺书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二条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当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以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及时修改审计方案。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利用经核实确认后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

第二十四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银行开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取得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第二十五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且符合审计人员条件的人员参与某些特殊项目的审计。

第二十六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范围。

第二十七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请示汇报。

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组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重大过失和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报告准则

第三十条报告准则是审计组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第三十二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十日。

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书面说明,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报告的复核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门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

复核机构或者复核人员复核审计报告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作出复核工作记录。

第三十四条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可以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审定;重大事事项审计报告,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三十五条审计机关对审计报告中的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复核机构或者复核人员提出的复核意见是否正确;

(三)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

(四)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准确、合法、适当。

第五章审计报告处理准则

第三十六条审计报告处理准则是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以及报告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三十七条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作出评价,提出被审计单位的自行纠正事项和改进建议,出具审计意见书。

(二)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还应当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制作审计决定书。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审计机关不再给予处罚,但可依法作出处理。

(三)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及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的,作出审计建议书,由有关机关给予处理、处罚。

(四)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涉嫌犯罪的,作出移送处理书,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与宏观经济管理有关的重要问题和重大的违法违纪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专题报告。

第三十八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审计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在三日内要求举行听证;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求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十九条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前,应当由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对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代拟稿进行复核。

第四十条审计处理的种类:

(一)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者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三)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四)责令冲转或者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五)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理措施。

第四十一条审计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

第四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一般应于九十日内执行完毕。特殊情况下,审计决定执行完毕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必须报经审计机关批准。

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了解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被审计单位超过九十日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报告人民政府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第四十三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审计单位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对地方性法规规定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审计不服的,应当先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审计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审计署申请复议。

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计复议事项。

审计报告 篇二

【关键词】审计报告;编写;研究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共一百条,其中第五章用三十三条的篇幅对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做出了规定,审计报告使用者的主体除按照第七十七条规定需要报送审计机关统一汇总的情况外,主送部门为被审计单位。随着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制度的实行,对审计报告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为此,审计人员在编写审计报告时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结果,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怎样才能编写好审计报告呢,我认为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基本要素齐全。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1.标题,统一表述为“审计报告”;

2.编号,一般表述为“****年第*号”;

3.被审计单位名称(不能用简称,要用全称);

4.审计项目名称,一般表述为“****年度****审计”;

5.内容(下面还将详细叙述);

6.出具单位,即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7.签发日期(应是审计机关领导签发日,不是审计结束日)。

二、内容全面完整。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

1.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2.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

3.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一般表述为被审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

审计范围应说明审计所涉及的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审计方式要写明是就地审计还是调账审计,还是二者相结合。

5.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

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应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并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审计机关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6.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

7.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责任界限分明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要求,通过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和审计办法,收集必要的审计证据,从而判断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把自己判断的结论恰当的表达出来。审计人员对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质量负责并承担责任,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和无“账外账”做出承诺,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责任。审计人员的责任并不能替代或减轻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审计报告中必须明确指出这两者的界限。

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审计报告是向使用者传递信息,提供决策的依据。因此,对审计查出问题要表述清楚,不能使用含糊的语言。同时将产生问题的原因、后果在报告中表述清楚。对于事实不清和比较复杂的问题,还要验证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完整性。首先,审计报告所列事实必须可靠,引用资料必须经过复核无误。其次,审计报告所列事实必须具有充分性,应足以支持审计意见的形成,决不能凭主观意愿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只有证据充分、恰当,才能使审计报告令人信服,达到客观、公正的要求。

五、数字真实,定性准确

审计报告中所列数字一定要反复核对,保证数字真实、完整、精确、勾稽关系无误。真实的数字材料是审计定性的基础,数字真实才能定性准确。审计定性是审计人员的命脉,定性不准确是引起审计复议的主要方面,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际工作中,定性不准确的情况在复核时经常出现,仅靠审计复核不可能完全不出现问题,因此,要求审计机关领导、审计组长、主审、审计人员一定要重视审计定性问题,在审计定性上下功夫,提高审计质量。

六、法规适用,处理处罚恰当

一要注意法规的时效性,法规的使用期应当是审计揭露问题的时间范围。二要注意引用法规的级次,法规的级次从高到底依次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内部控制制度,级次高的优先使用。三是引用法规要针对性强,紧扣发现的问题。四是条款要精确,与问题无关的条款不要引用。五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惯例处理,但不能随意处罚。六是审计机关要谨慎使用自己的处罚裁量权,并注意同类问题处理处罚的一致性。

七、用语规范,表达严谨

随着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制度的实行,报告使用人的范围越来越大,文化程度、会计审计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审计报告要用简单朴素的语言表达,文字表述要让大多数人看得懂,尽量不使用生僻的词语,同时要少用专业术语,必须用专业术语时也要解释清楚。报告所反映的主题要紧扣审计目标;对审计实施方案落实的情况和结果要有所描述;对审计揭露的问题和需要反映的事项,要客观地分析原因。审计评价要恰到好处、留有余地,尽量不使用绝对的表达方式。尤其是“非常”和“不可能”等词语。另外,不能超范围评价,也不能超越审计能力去评价。因为,每个被审计单位人、财、物,产、供、销的管理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条条、块块管理纵横交错。通过几个人,短时期的审计,不可能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真实情况。

八、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审计方案确定的重点和关键控制点要放在审计报告的显要位置并详细论述。审计报告中所列问题的排序,要符合基本逻辑。重要问题、宏观问题、实施方案中列明需要审计的问题排在前面;一般性的问题、随机发现的问题、未规定检查的问题排在后面。同时还要注意不能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很零散的罗列在报告上,要将所有问题按照一定的标准分类,在分类的基础上将问题高度概括,这样写出的报告才能使人直观地了解被审计单位那些方面问题较多,给报告使用人以主次分明、逻辑性强的感觉。

审计报告优秀模板 篇三

我自20xx年12月起担任XX支行行长至今,负责该行的全面工作,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在上级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团结全行员工认真完成各项指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面我就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有员工9人,其中女员工8人,占比,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是一支高素质、高效率、优业绩的营销团队。

做为第一任支行长,我在感到压力重大的同时,也感受到行领导的信任与支持,因此我始终兢兢业业的工作,勤勤恳恳的努力,带领XX支行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的发展各项业务

二、任职期限内工作及职责履行情况

(一)业务发展情况

目前XX支行只开办了个人负债业务:

2、信用卡:做为个金业务收入的有效补充,在开业之初就响应支行精神,将该类业务做为重中之重来抓,截止5月31日,信用卡累计进件1676张,发卡1479张,总授信额度4975万元。

3、中间业务:截止5月31日,XX支行累计销售理财业务万。

4、聚丰资产:在第三季“聚丰行动”活动中,XX支行金融资产净增全省排名第13名,并获得第四组营销奖励。

审计报告优秀模板 篇四

X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贵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 该年度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真实性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流程。

经审计我们发现贵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未反映长期投资项目而将长期投资XX元,列其为其他应收款,我们认为这种会计处理方法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提出调整意见,贵公司拒绝采纳。

我们认为,由于本报告第二段所述问题造成的重大影响,上述会计报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XX年12月31日地财务状况和该年度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其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地址) 年 月 日

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范文 篇五

(一)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最普遍的审计报告。据国外统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90%以上都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国的比例可能低一些,主要与的质量有关。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符合合法性与公允性,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且不存在应当调整或披露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认为审计报告不必附加任何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修正性用语,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标准审计报告。

将原审计报告准则第二十一条与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第十七条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删除了“会计处理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并对其余项目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准确。

(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适用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只有当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所报告的情形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极为严重,则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在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况下最不严厉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准则中规定了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两种情形,其中如果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其影响是否重大时,应当考虑该影响所涉及的金额或性质并与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对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通常涉及存货监盘的限制、应收账款函证的限制以及审计长期股权投资时无法获取被投资企业的已审计会计报表等。注册会计师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取决于无法实施的审计程序对形成审计意见的重要性。注册会计师在判断重要性时,应当考虑有关事项潜在影响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会计报表中的重要程度。当注册会计师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意见段的措辞应当表明保留意见是关于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而不是关于范围限制本身的。

将原审计报告准则第二十二条与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第十八条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删除了“个别重要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并对其余两项进行了修订。一是删除了“个别重要”和“重要的局部”等措施。因为一方面,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构成保留意见,主要取决于其产生的影响,而非是否为个别重要的项目;另一方面,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否构成保留意见,也主要取决于产生的影响,而非是否为重要的局部限制。二是增加了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的力度。如果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说明注册会计师不能出具否定意见,但还存在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情形且影响重大,说明注册会计师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这时出具保留意见就比较合适。同样,如果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且影响重大,注册会计师既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也不能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这时出具保留意见比较合适。

(三)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只有当注册会计师确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和误导信息(Material Misstatement and Misleading)以至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才可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充分、适当的证据,进行恰当的职业判断,确信会计报表不具有合法性与公允性时,才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文献统计,注册会计师一般很少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将原审计报告准则第二十二条与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第十八条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将“严重违反”修改为“不符合”,将“严重歪曲”修改为“未能从整体上”。这样修改,一是考虑与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情形相对应,二是与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形相区分。

(四)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只有当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确定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注册会计师才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不同于否定意见,它仅仅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论无法表示意见还是否定意见,都只有在非常严重的情形下采用。

将原审计报告准则第二十二条与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第十八条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删除了“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从现实情况来看,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主要是由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造成的。委托人往往是股东,从上讲不会对审计范围施加限制;尽管在情况下,由于企业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往往成为一体,可能都会成为对审计范围施加限制的因素,但归根结底仍属由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造成的限制。原审计报告准则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中并未提出“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施加的限制,而在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中提出这个,显得前后不连贯。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将其删除,并在审计报告指南中进行了界定。二是将“严重限制”修改为“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判断是否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是受到限制产生的影响,而非是否受到限制本身;另一方面,原审计报告准则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使用的是“重要的局部限制”,而在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使用的是“严重限制”,两者不易区分。

(五)说明段

审计报告的说明段,是指审计报告中位于意见段之前用于描述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理由的段落。当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其他类型的审计报告,应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六)强调事项段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一个强调事项段,而该事项已在会计报表中得到更详细的披露和广泛的讨论,增加这一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审计意见,也不对会计报表构成任何保留,只是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提请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但目前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屈从于客户压力,随着改变审计意见的性质,或将本应发表保留意见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仅仅作为强调事项加以说明,以此达到既不得罪客户又不承担责任的目的。因此,本准则规定只有存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或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或应当考虑增加强调事项段。有关持续经营的问题已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中详细规定,不再赘述。不确定事项的最终结果取决于不在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之下但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未来行动或事项。当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时,即使会计报表附注已作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如果会计报表附注没有作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七)禁止性条款

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能够确定被审计单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不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出具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企图回避对被审计单位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表意见。为此,本条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八)对确定审计报告类型的进一步讨论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要判断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否影响重大,往往离不开重要性水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重要性水平是考虑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如果某项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并不重要,预计也不会对未来各期会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注册会计师就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的比较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报表中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判断或决策。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评价审计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水平的评估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会计报表项目的性质和自身的专业判断。在具体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考虑错报的金额和性质,并合理选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资产总额的0. 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 5%-1%或净利润的5%-10%等,确定重要性水平;还可以对同时影响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错报确定一个重要性水平,由仅影响其中一张报表的错报确定另一个重要性水平。验证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适的是将其纳入财务指标体系中,观察对财务指标的影响。测试时,运用的财务指标既涉及资产负债表又涉及利润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时更加有用,如净资产收益率。

下面将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类型。

(1)错报金额不重要

当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金额不大,远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因而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金额是不重要的,就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办公用品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因其金额很小,错报就不重要,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错报金额重要但会计报表就整体而言是公允的

当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但会计报表就整体而言仍然是公允的,这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较大(超过重要性水平),已将其用作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品,但没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其他商业银行利用该会计报表进行贷款决策,因不了解存货已作抵押就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存货的错报并不影响现金、应收账款和其他会计报表项目,以及整个会计报表,这时,注册会计师就可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错报金额非常重要且影响非常广泛以至会计报表整体公允性存在

当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非常重要且影响非常广泛,将会全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很大,远远超过重要性水平。如果存货出现错报,对会计报表许多项目乃至整个会计报表都会产生影响。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存货错报对流动资产、营运资本、净资产、资产总额、销售成本、利润总额、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综合影响。在判断综合影响时,必须考虑该项目对会计报表其他项目的影响程度,亦即牵扯性(Pervasiveness)。现金和应收账款之间的分类不当只影响这两个账户,因此并无牵扯性;而一项重要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则影响应收账款、流动资产、资产总额、销售收入、所得税、利润总额、净利润、留存收益等,因此牵扯性很广。一项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产生的牵扯性越广,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对现金与应收账款的分类不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对相同金额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错报金额与审计报告类型之间的关系如下:

2.判断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产生的影响

从上说明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程度并不难,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定影响程度并不容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当存在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的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判断错报金额的影响程度:

①将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比较。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的错报金额与推断的尚未发现的错报金额综合起来,判断是否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影响,并重点考虑错报金额的牵扯性。

②确定错报可计量性。有时,错报金额是难以计量的。例如,被审计单位拒绝披露当前的诉讼案件或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购入的公司。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判断事项涉及的金额可能对会计报表使用人决策造成的影响。

③确定错报的性质。错报性质的不同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类型影响也不一样。以下性质的错报通常认为是严重的:

——非法交易或舞弊;

——对当期影响不大但对将来各期影响重大;

——具有心理效应(例如小额利润相对于小额亏损、存款结余相对于透支);

——根据合同责任判断影响重大(违反合同某一条款导致银行收回贷款);

——对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影响重大(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IPO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审计报告优秀模板 篇六

一、审计通知书

适用于通知被审计单位(含被调查单位)接受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

二、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适用于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三、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

适用于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四、封存通知书

适用于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五、停止款项使用通知书

适用于通知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的款项。

六、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适用于以审计机关名义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对审计组的审计

报告的意见。

七、审计报告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后出具审计结论。

八、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适用于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后出具审计调查结论。

九、 审计决定书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十、审计移送处理书

适用于移送有关主管机关、部门进行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审计处罚决定书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十二、解除__通知书

适用于解除已封存的被审计单位资料、资产或解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款项两项强制措施。

审计报告优秀模板 篇七

根据集团部署,我们于XXXX年X月X日起对集团财务总监水落同志自XXXX年X月至XXX年X月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依据相关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就地审计。我们查阅了有关的财务报表和账册凭证,与集团部分高管进行了交流,对财务管理部和资金计划部部分人员进行了书面询问调查,采用询问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就本报告与水落同志交换了意见,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水落同志自XXXX年X月起任ABC集团财务总监,并兼任集团财务管理部和资金计划部经理,全面负责集团财务和资金的规划、筹集、运作和管理。

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根据财务管理部和资金计划部的工作总结和我们收集的其他资料,集团融资目标经调整后为: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其中XXXX年万元,XXXX年万元,与计划相比完成情况不是很令人满意;由于部分贷款归还后未能再获续贷,期间贷款规模缩减了万元。主要原因是宏观调控对房地产业的巨大影响、XX公司项目融资条件不成熟以及集团可抵押资产规模。

2、预算执行情况,水落所负责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计划两部门的年度预算均没有突破,预算外支出万元,也事前经过审批。经对这两部门的费用报支情况抽查,未见越权和违规审批情况。

3、海外上市计划,目前已进行了拟上市企业的资产剥离、重组工作,并通过了合作方的尽职调查,实施拟上市企业股权调整,已完成xx房产的改制工作。

4、集团预算管理已搭建了初步的框架,今年又开始将工程、营运费用等全面纳入预算体系,在预算管理方面已初见成效,并在对一些存在问题进行修订、完善。

5、制度建设,集团于XXX年X月试行的制度、流程已涵盖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集团会计核算制度也已从XXXX年X月X日起全面推行,集团上海、北京、南京、成都、深圳等已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这将全面提升集团财务信息质量。

6、财务分析,我们注意到财务分析还是以零星建议、报告方式分散提交,目前尚未制度化、定期化地提交集团系统财务分析,对集团往来账的清理还有好多工作要做,目前仍存在较多子公司间往来不平现象。

7、XXXX年X月至X月,集团财务管理部为员工先后提供了用友软件操作培训、税务筹划培训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的学习安排,财务人员队伍相对保持了数量稳定,但财务人员进出比较频繁:2004年有新进财务、融资人员10人,离职7人,05年1-4月,新进2人,离职1人。

三、任期内主要工作业绩

水落同志在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带领财务管理部、资金计划部员工为集团财务目标的完成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主要管理业绩如下:

1、开拓融资渠道,新辟融资主体。

在房地产业面临金融、财税等宏观调控措施多管齐下的时候,集团融资工作难度加大,在水落总监的努力下,集团仍融资万元,除了银行贷款外、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也初次引入;房地产融资受限制,集团将AA、BB、CC等非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融资平台,争取到万元的融资,较好地满足资金需求。

2、强化基础管理,推进制度建设。

集团财务、融资相关制度和流程地制定和完善紧跟集团管理规程和流程建设的步伐,如期完成拟稿、审议和定稿工作,并制定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同一集团会计政策,明确集团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积极探索海外资本运作之路。

围绕集团海外资本运作计划,财务部和资金计划部对纳入此计划地子公司进行了资产清查重组,在XXXX年X月通过尽职调查,并开始着手有关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工作,已完成XX房产的转制手续。

4、税务筹划得到高度重视。

XXXX年增设专人负责税务事务,先后安排多次培训,并实施了多项税务筹划方案,有效地降低集团税负。如新公司注册地的选定、如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人员工资等税前扣除事项采取了一些筹划措施、如对关联交易的运用等。

5、预算管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拟推行工程费用估算和投资控制管理体系。

四、主要工作不足

1、财务总监首先要建立起一个有效地财务体系,能有效和迅速的生产会计信息。集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下发,正推动构建这一体系的努力,但财务人员的频繁变动,财务总监对会计信息质量缺乏更多的关注,目前提供的会计信息及其质量,还不能很好地服务于集团的决策。

2、集团财务会计和融资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还需进一步科学化,财务总监在这一方面需有更大的决定权,对财务人员工作、培训、考核需投入更大的精力。任期内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培训交流较少,流动频繁,财务组织体系不稳定。

3、融资平台建设未能满足集团发展需要,资金调度仍需更加科学、有效,对外协调工作存在差距。由于宏观调控等形势变化,使融资工作难度加大,任期内集团融资目标经调减,完成情况仍不理想,银企关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五、水落同志对集团财务工作的建议

经与水落同志交换意见,水落对任期内拟解决或正在进行但仍未完成的财务事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建立财务基础工作考评体系,建立会计问题解答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及时性,更好地为集团战略决策服务。

2、推进税务筹划工作,目前也有些思路和操作,包括设立贸易公司和销售公司的做法,包括拟收购一家建筑公司的思路,通过与房地产相关的产业延伸,搭建税收筹划的平台,充分利用税法留给我们的操作空间,减少和降低税收成本,创造税收价值。

3、破解融资难题,拓展融资渠道。各地区融资环境不同,在项目投资决策时,要评估投资环境,并将融资环境纳入重要评估指标。海外上市的探索需继续深入,要充分评估需要与可能,从集团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求海外融资的切实可行的路线。

4、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目前的预算仅占小部分,销售收入、营销费用、工程预算和投资控制都要纳入到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执行情况表要包含集团全部收支,准确监测集团现金流,切实发挥预算的作用。

5、加强财务团队建设,以前会计人员偏紧,相互之间沟通和交流不充分,今后要建设有凝聚力、战斗力、相对稳定的财务人员队伍,确保集团财务目标的实现。如多与财务人员交心、增加业务培训、增进财务人员交流、关心财务人员工作和生活、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为更好地做好集团高管(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议集团完善高管定期述职制度,其述职报告应提供书面材料,并作为重要档案存档,审计时可供查询。

由于执行审计师曾经是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离开该部门尚不满一年,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本报告的独立性。

审计报告 篇八

关键词:审计报告公共物品产权审计关系审计基金

一、引言

近年来,关于会计信息产权的研究日益深入,相关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且越发成熟。但是相关的研究文献中单独涉及审计报告产权的研究甚少,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之所以大部分研究会计信息产权的文献并未特别提及审计报告,其中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多数学者将审计报告作为会计信息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杜兴强(1998)认为,审计报告是会计信息的一部分,原因在于审计报告虽不直接产生会计信息,但它增加了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可信赖性。再者由于对多数投资者而言,他们购买一个公司的证券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信该公司财务报告的高质量,而审计报告有助于肯定或否定这一结论。然而,笔者认为,虽然审计报告不可能离开会计报表单独存在,但是它也具有自身的独特之处。首先,它所提供的信息是单一而不可分的,它所针对的是会计报表的表达,而不像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那样丰富多彩,每个报表信息使用者可从中各取所需。其次,审计报告的供求机制也不同于会计信息。审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CPA)提供,其初始产权归CPA所有,企业需通过支付审计费用来购买其产权;而会计信息则是由管理层生产,在现阶段其产权归公司所有。所以,本文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现阶段审计报告产权属性,重构一种新的审计关系模式,力图为消除其公共物品属性带来的消极后果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二、审计报告的资产属性与产权安排

(一)审计报告资产属性的演进历程

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审计报告具有不同的资产属性。自现代审计于18世纪诞生以来,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审计报告资产属性的发展也经历了两个阶段。

现代审计的产生根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产权结构下,公司的所有权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中,两权的分离程度还十分有限,主要表现在股东人数有上限规定,且公司高管往往具有股东身份。CPA在完成公司所有者的审计委托后将审计报告直接呈交给股东,审计报告主要为数量有限的股东所享有,其他外部各方无权过问。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报告的产权还只是简单的小范围的个人产权集合形式,具有俱乐部物品的特征。

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日益复杂,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股份有限公司制的产权结构得以产生并不断健全。其中,在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中,股权已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股权交易使得股东经常处于变动状态,以至很难辨明公司的股东是哪些人,最终形成所谓的委托者“虚位”。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公司的股东(潜在投资者),因而他们也都有权获得公司的审计报告。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审计报告已演变成公共物品。

以上审计报告资产属性的演进历程表明,公共物品并非其天然和本质属性,而是特定历史阶段下制度安排的产物。

(二)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的解析

在产权经济学看来,公共物品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不可分性,即消费者只能在保持物品完整性的前提下,由众多消费者共同享受,而不能将其分割为可以计价的单位供市场出售;二是非竞争性,即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引起该物品生产成本的增加,也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量,某个人对一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妨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享受;三是非排他性,即一个人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排斥其他人对该物品的同时消费,且人们不能根据某个人是否支付了费用来决定他的消费价格。

现阶段的审计报告已具备了公共物品的三种特征。首先,审计报告是CPA对公司会计报表总体表达是否合理、公允所发表的意见书,其传达的CPA的意见是单一明确且不可分割的,只能是无保留、保留或拒绝表示其中一个,而不可能同时传达多个信息或模糊信息,使用者不可能分而用之。究其原因,可知是审计报告的本质使然。这表明审计报告具有不可分性。其次,现阶段的审计报告由企业或股东向其他需求者免费提供(审计关系异化的表现)。任何一个使用者对审计报告的使用都不会引起对审计报告的“损耗”或是减少其他使用者的效用,而且企业支付给CPA的审计费用(审计报告的生产成本)也不会因为审计报告使用者人数的增加而增加。这说明审计报告具有了非竞争性。最后,审计报告可由众多使用者同时使用,而且由于广大的潜在投资者的存在以及企业的免费提供,使其消费价格实际上无法确定。这成为审计报告非排他性的表现。

(三)审计报告的产权安排

针对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性,存在两种形式的产权安排,即正常审计关系模式下的产权安排和异化审计关系模式下的产权安排。

在正常的审计三角关系中,CPA接受股东委托对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后,由委托人即股东支付相应的报酬,而股东则根据经审计师验证过的财务报表来评价管理层完成受托责任的情况并作出进一步的决策。正如审计报告的称呼所指,审计报告由CPA向全体股东呈送,其产权归全体股东共同所有,并由其提供给其他需求者无偿使用。由于股东作为一个特定的团体,存在一定的入会门槛,排除了股东以外的人对审计报告产权的拥有。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审计报告产权就具有了俱乐部产权的特征。

在异化的审计关系中,股东大会根据管理层的推荐选聘CPA,同时由于股东对公司经营事务的远离以及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普遍存在,管理层所推荐的CPA往往都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从而使原本处于被审计地位的管理层通过层层“关隘”,最终在实质上拥有对审计师的选聘权。审计报告的生产实际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审计报告的生产成本由公司承担,而其他需求者(包括股东)都将免费使用。此时,审计报告的产权已然归上市公司所有,成为了一项法人产权。

三、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的后果分析

(一)审计质量难以提高

审计报告具有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的非排他性是产生外部性和“搭便车”的主要根源。共有产权下,由于共同体内的每一成员都有权平均分享共同体所具有的权利,如果对他使用共有权利的监察和谈判成本不为零,则他在最大化地追求个人价值时,由此产生的成本就可能有部分让共同体内的其他成员承担。且一个共有权利的所有者也无法排除其他人来分享他努力的果实,所有成员要达成一个最优行动的谈判成本也可能非常之高,因而,共有产权导致了很大的外部性,其中公共产权所导致的外部性最大。另外,由于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使用效用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使用效用,因此,公共物品会引发“搭便车”现象,每个人都不愿意为使用公共物品而支付费用。

在现行审计关系的制度安排下,审计报告总是在公司或股东与CPA进行产权交易后提供给债权人、政府、潜在投资者等需求方使用。由于审计费用由公司或股东承担,其他使用者因无偿使用而纷纷“搭便车”。公司或股东作为信息提供者无法补偿所消耗的信息生产成本(审计费用),最多只会提供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点的信息量,没有动力要求CPA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1]。因此,笔者认为审计报告具有的非排他性造成的外部性和大量的“搭便车”行为是导致审计质量不高的重要根源。

(二)审计合谋频繁发生

从产权理论角度来说,审计的产生是企业的所有者为保护自己置于公共领域的会计信息产权不受管理当局的侵犯,而向独立第三方寻求监督检查管理层,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武丽,2005)。理论上来说,所有者应当对该独立第三方进行监督,从而保证所获得的审计报告的可靠性。然而,在现行异化的审计关系模式中,股东、债权人、政府和潜在投资者等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并不直接从CPA手中获得审计报告,而由管理层转交。这种与初始产权交易的远离,使原本在双方之间已经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更加严重,导致使用者所承担的监督成本大幅增加。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使用者在权衡利弊之后,很可能放弃对CPA和管理层的监督权。同时,由于审计报告产权的模糊,产权主体权责边界界定不清,导致大部分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权利与责任的不对称,各主体对审计报告无偿使用所引发的“搭便车”行为使得使用者没有足够的动力对CPA实施有效监督。

在监督成本增加和监督动力丧失的情况下,在审计合谋博弈中CPA选择合谋的机会主义动机就很可能转化为机会主义行为,从而诱发审计合谋,导致CPA与管理层或控股股东共同攫取置于公共领域的会计信息产权(武丽,2005)。

综上可知,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带来的外部性是导致诸多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而现行的两种产权安排却无法消除这种影响。德姆塞茨认为,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内在化的激励。这可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产权能够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费用,二是产权能够将外部性内部化。这为我们通过新的产权安排来消除审计报告产权的外部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由上述审计报告属性发展的历程可见,公共物品属性并非审计报告的“本来面目”。这为我们通过产权安排改变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提供了可能性。

四、审计关系模式重构:从产权安排的角度

(一)来自“科斯的灯塔”的启发

在科斯之前,传统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作为公共物品的灯塔必须由政府提供,因为私营灯塔是无从收费或无利可图的。科斯在1974年发表的《经济学上的灯塔》中第一个以事实为根据反驳了这一观点。科斯发现,在1610—1675年间,在英国私人投资建造了至少10个灯塔。在当时的灯塔制度下,私人投资灯塔必须向政府申请许可证,获得向船只收费的授权。该申请还须由许多船主签名,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而过路费的多少则由船的大小及航程经过的灯塔数来定。虽然到了1842年后,英国的灯塔又全收归公有,但这至少证明了灯塔私人生产是可能的。“科斯的灯塔”为在审计关系模式重构中审计报告产权安排和政府介入提供了启发。

1.审计报告的生产可由私人(CPA)提供,各使用者成立一个俱乐部式的机构并通过交纳一定信息使用费来获取入会资格;审计报告由CPA生产出来后其产权由CPA转让给俱乐部,并由俱乐部提供给需求方,从而改变审计报告的公共物品属性。在这一关系模式中,审计报告的初始产权归CPA所有,通过由俱乐部购买其产权,终极产权归需求方的形式促使CPA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并由此加强对CPA的监督,防止需求方因与产权交易的远离而导致有效监督的缺失。[2]

2.由于私人收费的客观限制,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政府介入。主要表现在:由政府发起并组织俱乐部日常运转;入会费的收取经政府批准并借助政府帮助收取;同时,俱乐部日常运转的费用除可在入会费中支取外,政府也有义务提供,一方面政府是审计报告的需求方理应交纳一定的入会费,另一方面也可作为其履行政府职能的支出。

(二)审计关系模式的设计:审计基金模式

1.审计基金模式概述

审计基金模式下,审计基金是由各审计报告需求者组成的一个俱乐部,俱乐部成员包括:股东、债权人、政府、客户、供应商、潜在投资者与管理层[3]。审计报告由审计基金向CPA购买,而后直接交给已经交纳一定入会费的俱乐部成员使用。此时,审计报告产权是一种俱乐部产权,归俱乐部成员共同所有。

首先,对股东和潜在投资者的收费可通过股票交易所采取每笔股票交易中根据交易金额向交易双方收取一定比例的审计费用。由于股票市场上成交金额大,且实行双向收费,因此可以保证审计收费的充足性。根据2005年沪深股市成交总额和上市公司审计市场收费总额,经过笔者测算(即便不考虑后面的收费来源)对股东的收费比例约为交易额的1‰[4]。这个比例对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来说应该不算沉重。其次,管理人员可以从他们的薪金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扣除作为俱乐部入会费。再次,政府可以在审计基金成立之初以及运行过程中以专款拨出的形式作为其入会费。最后,对于其他需求者采取的交费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在他们需要审计服务时向审计基金购买。

2.审计基金的组织结构及其运行

(1)审计基金的组织结构

对于审计基金的定位,考虑到其应该保持的独立性,宜将其界定为一个非盈利组织,由负责保障资本市场健康运转、维持投资者信心的证监会和负责对审计师行业进行管理、对审计领域较熟悉的中注协共同推选代表成立。审计基金内部可设立管理层负责基金的日常工作和执行审计委托、支付审计费用。针对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审计基金内部组织结构可以进一步细化,按照行业在管理层下设立若干个部门,分别负责某一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委托中对事务所的资格审查并关注该行业的发展状况,为专家确定标底提供帮助。

(2)审计基金的运行机制

审计基金模式下的审计委托方式可借鉴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首先,审计基金各行业分部可根据中注协掌握的各事务所规模、人员配置、以往表现等情况对参与本行业竞标的事务所的资格和胜任能力进行审查,严格市场准入门槛。然后,基金管理层按照行业推选专家组成若干专家组,每次可从中随机抽取部分专家来确定该行业各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的标底。此时,基金中各行业分部可依据其掌握的该行业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为专家确定标底提供帮助。最后由专家组确定中标的事务所,并由基金管理层与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各中标事务所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应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审计基金管理层,由其支付审计费用。管理层通过各种媒体将审计报告最终转交给信息使用者。

考虑到审计成本因素,笔者认为不宜进行过于频繁的招标,同时又为了防止审计师与客户因长期合作而影响独立性,可将每次招标的间隔期控制在3年左右。并可规定一家事务所对同一公司连任不得超过2次,以防止事务所与该公司应长期交往而产生“感情”。

(3)审计基金的监督机制

一个良好的组织结构应该包含较为完善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对审计基金的监督也可分为内部和外部监督。首先,可在基金内部设立监事会,由其对基金管理层和各行业分部在审计委托、付费过程中是否合规、尽责进行监督制衡。监事会成员可由证监会另行指派人员或推选一部分外部专业人士担任。其次,外部监督可引入国家审计,由审计总署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审计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告。

(三)对审计基金模式的评价

作为为改变目前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合一现象而设计的制度,审计基金模式有自己的突出优点。第一,它设置了一个独立的审计委托机构,解决了因委托人虚拟化所导致的审计委托关系异化问题,改变了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在经济利益上依赖的现状,从而使审计师不受制于人,其独立性得以保障;第二,由于采用了较为公正的招投标方式选聘事务所,各事务所站在同一位置展开竞争,因此有望解决我国事务所在业务承接中长期存在的行业垄断、地区垄断问题,加强事务所之间的竞争;第三,在这种审计关系模式下,由于审计师获得的正常效用有了保障,当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实施舞弊时,其选择与审计师合谋的收买成本也会增加,从而减少审计合谋发生的可能性[5]。

俗话说,“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当然,这种审计关系模式还存在一些缺陷。首先,由于审计费用的来源主要转向审计报告需求者收取,其中很大一部分要股东承担,这无疑会增大公司的融资成本,对公司筹资规模,甚至投资决策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其次,由于基金规模较大,如果出现通货膨胀,将会产生大量的货币贬值损失。所以是否需要运用基金进行投资,从而实现其保值增值,也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6]。

五、小结

作为一种新的审计关系模式,审计基金模式具有独特的优点,但由于收费对象的变化,涉及到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变化,也可能受到一部分人的反对。不过笔者认为,改革总是会带来阵痛,虽然以往的许多研究对提高审计质量、治理审计合谋提出了各种建议,但是都还不够彻底,而这种通过重构审计关系从根本上改变审计报告公共物品属性来消除其消极影响的方法,则从另一种角度提出了建议,为从根本上提高审计质量和治理审计合谋提供了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R.科斯、A.阿尔钦、D.诺斯。2003.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

[2]蔡柏良。2004.从产权角度看滋生会计信息造假的成因与治理。商业会计,4

[3]杜兴强。1998.会计信息的产权问题研究。会计研究,7

[4]杜兴强。2002.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及其博弈。会计研究,2

[5]王雄元。2003.试论产权基础会计的俱乐部模式。财会月刊,A4

[6]武丽。2005.会计信息产权与审计关系异化。中国注册会计师,11

审计报告优秀模板 篇九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高科)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南京高科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9篇《年度审计报告》,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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