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通用10篇

发布时间: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10篇《火灾应急预案》,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火灾应急预案 篇一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龙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风险评估。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我市人口密度大、林农交错,进山入林活动用火频繁,随着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加,重点林区已超过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每公顷30吨的临界值,加之春季干旱少雨、大风天气较大,极易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四)应急资源。市、镇森防指建立扑救指挥体系,依靠专业、半专业和群众扑救队伍,各级队伍根据需要配备高压(高扬程)水泵、细水雾灭火机、泡沫灭火枪、风力灭火机和消防水(罐)车等扑救装备和运兵运输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大多数林区建设开通防火道路,确保扑救队伍快速到达,部分重点林区铺设引水上山水管网和修建水源地,能为森林火灾扑救提供水源。

(五)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火灾分类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六)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龙口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承担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市森防指、火灾发生地政府和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要求,及时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调动各级扑火力量,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好火灾扑救中的后勤保障,协调龙口港、龙矿集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请求市外扑火支援力量。

林业局:履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执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评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提报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负责组织调派市森林消防大队及各镇街区森林消防中队。

人武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协调驻龙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投入扑救工作。

交通局:负责扑救物资、人员的运输,配合公安部门搞好交通管制。

经信局:指导下属企业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组建防火预备队。

建设局: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做好建筑行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林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的消防监管。

农业局:负责农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导协调工作。

旅游局:按照A级景区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配合林业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及救火人员、物资的配备等;负责景区内游客因火灾引发的投诉、纠纷等处置工作。

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环境评估,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国土局:提供火场及周边地理信息数据。

水务局:提供全市大、中、小型水库和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发改局: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

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前方指挥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财政局:筹集拨付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

人社局:负责森林防火人员编制调配,指导镇街区建立健全机构,配足配齐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根据扑火指挥部安排组织火灾扑救督导考核工作。

卫计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组织火场医疗保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

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变化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教体局: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做好受火灾威胁学校师生的疏散与转移工作;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团市委:在市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的'发动工作。

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报社: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安监局:做好因森林火灾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全市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排查和检修工作,做好森林火灾现场电力输送控制工作。

联通龙口分公司、移动龙口分公司、电信龙口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根据需要在火灾现场建立移动基站,保障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畅通。

驻龙部队:作为扑火预备队参加火灾扑救。

(三)火灾发生地镇(街、区)职责

火灾发生地镇级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援助部队油料、食品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向导提供道路指引,引导物品运送;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安排,组织做好受火灾威胁群众及牲畜、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重建。

(四)市森防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市森防指在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可设立指挥组、调度组、保障组、督查组等工作部门。

指挥组: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林业局、人武部、驻龙部队、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政府扑救火灾;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使用扑火力量;根据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指导镇级政府落实前线指挥部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调度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林业局、人武部、公安局、交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与指挥组保持沟通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处置森林火灾;根据指挥组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落实上级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

保障组:组长由市府办副主任担任,林业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卫计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预案启动后,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并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的安排,将物资供应到位;负责汇总森林火灾事故各方面情况,起草上报火情信息和森林火灾事故总结报告;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一名领导负责组织部分熟悉地形的群众组成后勤运输队和担任火场向导,根据保障组的安排向扑火一线运送物资,引导扑火队伍开进火场;参加火灾扑救各镇街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机具、油料、食品等后勤保障供应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督查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市府办、监察委、安监局、林业局、人社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督导检查扑火纪律执行情况,扑火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扑救前线指挥部命令、指示情况;对违纪、违规人员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了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气象局网站等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并及时通过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播放;市林业局联合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各镇级政府及林业局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镇级政府应当立即核实并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及市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市林业局应每隔2小时向市政府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根据响应等级由火灾发生地政府和市森防指负责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一至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一般情况下,响应由低到高逐级启动。根据现场火情报告,市政府可以直接启动高级别预案。

(一)三级响应(Ⅲ级)

启动条件:一般火险区发生火情。发生火警后,由火警发生地镇街区组织扑救;同时向市森防指报告,由市森防指启动森林火灾三级响应。市林业局应迅速带领市防火大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林业局局长任火场指挥,火灾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协调8个森林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做好应急准备。林火扑救后,由火警属地镇街区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按规定清理看守火场。

(二)二级响应(Ⅱ级)

启动条件:危险和特别危险火险区发生火情,或三级响应启动后30分钟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由火场指挥报告市政府启动二级响应。同时报告市委办。分管副市长任火场指挥,相关市级领导和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调动8个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和其他镇森林防火中队参与火灾扑救;

2.通知市公安局安排交警、干警负责疏导火场及周边交通,维护秩序;

3.通知市卫计局安排救护车到火场,负责人员救护;

4.调派各镇街区扑火预备队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5.视情通知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预备队及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交通局、住建局预备队做好应急准备;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6.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火场有关情况。

(三)一级响应(Ⅰ级)

启动条件:在特别危险的火险区发生森林火灾,或其他火险区二级响应启动后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火场指挥迅速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启动一级响应。由市长任火场指挥,分管副市长以及相关市级领导任火场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协调相关市级领导参与火灾扑救;

2.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3.视情调动各镇街区、交通局、住建局、龙口港、龙矿集团、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预备队赶赴火场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4.由火场总指挥视情发布命令,由武装部政委或部长协调驻龙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或请求上级支援。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扑火力量保障。

1.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火力量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在扑火力量运用中,实行合理编组,集中使用。

2.扑火力量调动。当火灾发生地扑火力量不足时,一般火情由市森林消防大队协助火灾发生地森林消防中队进行扑救;较大火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全市扑火力量实施跨镇街区支援扑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跨镇街区扑火力量,扑火装备与人员运输由增援单位负责。

3.需要市外支援扑火力量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向市政府报告,经批准后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镇街区要按照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后勤保障。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四)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镇街区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镇级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镇街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龙口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龙政办发〔2015〕28号)同时废止。

火灾应急预案 篇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书记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市政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公安局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公安局、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发布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公安局:组织调派公安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3.1.1 Ⅰ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③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④24小时未扑灭的。

⑤发生在市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1.2 Ⅱ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与相邻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

④威胁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

⑤市内林区发生危害较大的、12小时未扑灭的。

3.1.3 Ⅲ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6小时未扑灭的。

3.1.4 Ⅳ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2小时未扑灭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分级处置

3.2.1 Ⅰ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3.2.2 Ⅱ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人民政府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武装部、市消防大队、市武警中队、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移动公司、市广电局、市电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3.2.3 Ⅲ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发生地的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2.4 IV级森林火灾,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3.3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0739-4243760。

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在防火网上反馈并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天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⑦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邵阳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4 扑火指挥

3.4.1 扑火前线指挥部

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3.4.2 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④独立指挥原则: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市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指挥工作。

3.4.3 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⑥禁止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3.4.4 应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③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④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⑤若需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湖南省航空护林飞机申请和使用管理规范》(湘森指办[2014]39号)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防火办提出申请。

3.4.5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与相关县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4.6 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3.4.7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处

①2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组织力量,深入火场,查处火因及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作出处理,写出材料存档。

②一般森林火灾,由森林公安负责调查处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市级以上林业、公安主管机关,成立火灾案件查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5. 善后工作

5.1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3 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5.4 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森林防火期间,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三级防火电话全日开通,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动用一切通信工具,完善火场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前线指挥部与火场应随时保持联系,市防火办和上级防火办与火灾现场直接保持联络。

④各单位防火组织在重点火险期实行24小时值班。

⑤瞭望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准确瞭望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⑥景区、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除坚持24小时值班外,要组织防火人员、护林员进行巡查和火情监测,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设点设卡派专人严防死守,禁止火源进山。

6.2 队伍保障

应急力量通过组建专业扑火队、市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与动员组织村民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

①市林业局成立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市武装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负责市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调动。

②全市1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本单位干部职工、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和民兵为主的应急义务扑火队,每队30人。全市483个行政村分别组建20人的义务应急扑火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由当地行政领导指挥。

③国有公益林场、银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负责本场内的火灾扑救和毗邻乡镇的火灾救援,由场长指挥,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④配备好服装、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电筒和风力灭火机,各应急队应配备打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和电筒等工具,开展好扑火知识的培训。

6.3 医疗卫生保障

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6.4 物资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要逐步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装备。

6.5 经费保障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构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保障。

6.6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汇集森林防火信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6.7 监督管理

6.7.1 预案演练

市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预案演练。

6.7.2 宣传与培训

市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依据《武冈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办发〔2014〕9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4 监督检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 附 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火灾应急预案 篇三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加强本院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医院突发火灾和紧急疏散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和病患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为确保本院消防安全得到有效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等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本部突发火灾和紧急疏散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为切实做好医院消防安全的预防工作,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原则,确保医院在突发火灾时的紧急疏散能够及时、迅速、有序地得到处理。

二、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应明确到人或岗位)

2.1.1指挥部

总指挥:由医院值班领导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到场后,移交指挥权。

2.1.2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1.3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人员疏散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公安消防队行动。

2.2灭火行动组

2.2.1负责人:保卫科长;

2.2.2成员:职能科科长及医院义务消防员;

2.2.3职责:第一灭火力量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灭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

3紧急疏散引导组

3.1负责人:医务科长

3.2成员:职能科及各科主任护士长,

3.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科主任、护士长引导本病区的工作人员和患者有序疏散,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要求对应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4.安全防护救护组

4.1、负责人:总务科长

4.2、成员:保卫科及后勤各班组长

4.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火栓井盖,协助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求救,并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5.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5.1负责人:基建工程科长

5.2、成员:由工程设备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5.3、职责:切断非消防动力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迫降消防电梯,在一层停止并锁定客用、货运电梯,停止空调运行,操控防排烟设施、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控制发生故障,则由工程设备部门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控制,为防火和疏散提供设备保障。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1发现火情

在班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按下附近手动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发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员(或就近工作人员)应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并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赶到现场展开行动。

3.2火警确认

消防控制室对任何火警信号必须核实,核实火警以人员语言确认为准。

3.3报警及进入应急状态

确认火警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3.3.1消防控制室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置于“自动”状态,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3.3.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向“119”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3.3.3、防控制室通知配电室切断起火层日常用电路,通知配电室确保照明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控制柜状态;关停中央空调电源。

3.3.4通知当班人员就位,各级人员到位,展开灭火疏散行动:

(1)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在3分钟内赶到起火部位,利用就近消防设施(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开展初期火灾的扑救,公安消防队(第三灭火力量)到场后协助开展火灾扑救;

(2)应急疏散组通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广播、喊话等方式,各疏散引导员在预案规定的岗位上,引导人员利用最近的安全疏散通道疏散至安全地带,并清点人数,向到场消防队报告。

(3)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保障指挥部与各组之间通讯畅通,消防用电不间断,各消防设施运行正常。

(4)安全防护救护组实施区域警戒,清理车场通道,打开地下消防井盖迎候消防车;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四、火警解除

火灾扑灭后,彻底清查起火现场及相关部位,确认已完全扑灭,烟气已基本排除,所有被疏散对象都已安全疏散完毕,征询公安消防人员同意后下达火警解除指令。

火警解除后,派出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原因调查。

五、附则

5.1火灾疏散程序:

5.1.1发现火情后要冷静面对,立即呼叫周围人员。组织灭火及报告2104医院消防监控中心和上级领导

5.1.2火势较小时,组织人力应用病区内的'消防器材和自来水积极灭火,火势猛烈时,马上拨打电话“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5.1.3关闭邻近火情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1.4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5.1.5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贵重仪器设备及有价值的科学资料。

全国每年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此类事故就达数万起,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并造成巨大的损失。成熟优化的火灾应急预案,训练有素的应急组织,不仅可以做到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而且可以发现预防系统的缺陷。

为了更好的认识与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突发火灾的危害程度,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从而保证全院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能让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慌张,听从医院的指挥,做到安全疏散,为此制定发生火灾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预案。

一、疏导原则

当初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应组织起火部位、起火点及上层人员进行疏散。先从起火部位、起火楼层的人员疏散,如火势得到控制,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

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二、指挥系统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三、疏散路线

疏散命令下达后所有在楼区内需疏散人员都通过楼梯向下层向院内疏散。二楼如遇楼梯、过道被烟气所阻或污染,不得已情况下二楼人员可关紧门打开窗户等待救援。平房区所有需疏散人员一律向院内疏散。

四、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均有组织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坚守岗位稳定患者,做好疏散准备和组织好疏散。

2、因医院属于特殊场所,除遇特殊情况外,在疏散命令下达前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组织疏散。

3、医护人员在组织患者疏散过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维护秩序,防止挤压和意外损伤发生。

4、医护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患者跳楼,应按本程序组织安全自救,安全逃生。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序,预案确定了应急工作的原则,即服从指挥安全第一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紧急处置的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安全防火人人有则,全院职工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认真旅行职责,不漏岗,不脱岗,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事故的要追究其全部责任。

火灾应急预案 篇四

一、突发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公司突发火灾事故紧急处理工作,形成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柳林县金马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火灾事故的处置。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以及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3)规范程序,协同应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以条线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协1调制度,形成好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工作与应急救援相结合。加强火灾预防,抓好队伍、装备建设以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

2.1应急反应组织体系

2.1.1指挥机构

公司设立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统一负责全公司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办事机构

公司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2.2应急反应工作职责

2.2.1公司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组织制定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预防突发火灾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确定火灾扑救方案,调用各种火灾扑救物资和交通工具;完成上级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有关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

2.2.2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和处理公司应急指挥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预案执行情况;组织公司各科室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2训;向有关部门传达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公司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3应急工作小组

当发生突发火灾事故后,公司立即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先期的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并随时接受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交通保障组。公司安全科负责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障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

(2)现场抢险组。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公司应急队伍参加。负责迅速抢救事故现场的群众和财产;组织应急队伍、抢险机械配合消防部门现场抢险救人、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灭火;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灾场外围群众、居民的疏散,保障事发地周边地区公共安全。

(3)医疗救助组。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4)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监测公司要建立健全可能造成突发火灾事故的排查治理,密切注意消防安全有关的信息,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的监控和整改。

3.2预警预防工作

公司要完善预警预防机制,建立预警预防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重大隐患或已发生火灾事故可能引发重大损失等重要信息,及时如实进行通报,必要时由公司迅速报告上一级有关部门。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突发火灾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

当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时间口头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火警:119、急救:120)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利用灭火设施和灭火器材采取先期灭火和应急自救措施。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救援,全力控制现场事态,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和准确。

4.2应急响应程序

(1)公司总经理接报突发火灾事故信息后,正确认定后启动相应预案。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如发生较大突发火灾事故的',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可请求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开展联合救援和处置。

(2)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到达事发现场后,立即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勘查事故现场;组织力量开展救援、抢险和清理工作;根据需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现场周边群众疏散;及时向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上报实时情况。

(3)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事故损失,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5.应急处置

5.1应急措施

(1)及时进行火情勘查。主要查明火场上有无危险危险及易燃物。

(2)救援与自救。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和产物,在一定范围内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实施救援时要使用必需的装备进行自我保护,并迅速疏散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等待消防部门的救援。

(3)正确选用灭火剂。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剂,防止因灭火剂使用不当扩大火情。

5.2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确认已消除相关危险因素,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清火灾原因,评估火灾损失,核实伤亡数目,撰写并提交火灾原因调查报告。要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人员安置、死者家属的接待安抚和善后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投保单位会同保险公司核定事故损失,做好理赔工作。

6.2调查分析

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视情况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全面的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完善预案、改进工作的意见。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7.2应急资金保障

公司应当依法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测预警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用于应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3应急装备保障

公司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资储备。同时要掌握本单位救援装备及物质储备情况,整合救援装备资源。

7.4技术保障

公司应当科学制定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7.5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制度,完善应急通信网络,确保通信畅通。

8.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司要大力宣传预防火灾事故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防范火灾事故和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提高公共应对能力和防范意识。

各部门要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知识纳入到所有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职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应急队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接受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

各部门应当每年不定期开展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8.2责任与奖惩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突发火灾事故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柳林县金马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9.2实施时间

火灾应急预案 篇五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1、在我县境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www.chayi5.com〗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2、法规科: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县域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县政府和住建局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县政府电话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四)信息发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信息发布要经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再行发布。

五、应急终止

(一)局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县政府等方面报告。

(二)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奖惩责任

局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预案的演练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进行预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火灾应急预案 篇六

一、目的

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的控制火情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汽修间各个岗位人员。

三、机修车间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

1、应急救援小组主要成员:

组长:张永会

副组长:李昌田 韩志红

主要成员:高无限 梁洪涛 李辉辉 李斌

2、主要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布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在火灾发生时, 南泥湖矿山公司机修车间防火应急预案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人员的协调和物资的调配。保障通讯联络的畅通。负责向上级报告,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负责外援力量的接待工作。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火灾现场的应急行动。

(2)副组长:负责具体成员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组长布署的各项任务。火灾发生时,协助组长完成对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并负责现场人员疏散,维护道路畅通,现场警戒。火灾扑救后立即清点人数,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火灾现场,防止火灾死灰复燃,等候消防机关勘察处理。

(3)主要成员:负责对火灾的紧急抢救救援工作。在灭火现场组长的指挥下,负责火场的灭火。成员在灭火现场一定要听从组长的指挥,坚持“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扑灭”的原则,并抢救可能抢出的物资,对伤员进行救护。

四、应急响应程序

南泥湖矿山公司机修车间防火应急预案

1、预案启动程序

2、报告程序

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汇报,如遇紧急情况,发现火灾的值班人员可直接向矿山公司总经理汇报。

五、易发生火灾的重点部位、危险情况及预防应急措施

1、易发生火灾的重点部位及危险情况

汽修间易发生火灾事故的主要区域有汽修间维修设备场所、电气焊场所、储存废油及油漆的。仓库、维修中的工程设备及汽修间办公室。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电气设备着火和电气设备线路因年久失修漏电造成的火灾,另外可燃物的不安全管理也可能造成火灾。汽修间、电气焊场所、仓库及维修中的工程设备中由于存在大量可燃性物质,如发生火灾极难扑灭,甚至引发爆炸,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汽修间办公室位于汽修间内、仓库旁边,如发生火灾,则可能造成仓库,汽修间连锁失火,造成更大损失。

2、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

做好车间成员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班组配备适宜人力、物力资源,保证易燃物品的正常使用。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随时做好防火、灭火准备。

2)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

认真落实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班组各种消防器具应登记造册,并注明配备数量、摆放地点、检修日期、承包人、主要使用场所等内容,加强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易燃物品的储存

易燃物品(油脂、油漆、氧气、乙炔)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仓库内应当配备消防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仓库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物品之间通道要保证安全距离。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的物品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存放,氧气、乙炔不得在同一仓库内存放。

4)易燃物品的运输装卸

在装卸(油脂、油漆、氧气、乙炔)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

在装卸氧气、乙炔瓶时,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5)易燃物品的使用管理

使用氧气、乙炔作业时,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使用者必须持证上岗。气焊作业时,氧气、乙炔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乙炔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立。

6)保证电焊机的漏电保护装置有效,焊接时必须加防护措施,检查氧气和乙炔压力表等配套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7)办公室及汽修间用电设备的管理

汽修间安装和维修用电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用电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用电设备及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办公室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3、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报告。

马上切断电源、可燃物、腐蚀物、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自救队伍,若事态严重,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火灾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施工人员可适当通过手机向工作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疏通事发现场道路,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在救援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组长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

六、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路线及救援预案

1、紧急疏散撤离路线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从火灾发生现场由安全通道撤离至空旷地区,防止受到伤害。汽修间发生火灾应撤离到外面的空旷区域,工程设备和电焊机着火则远离它们到安全区域。易发生爆炸的可燃物着火应撤离到爆炸范围以外的安全区域。

2、救援预案

组长发现火灾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实施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人员分工:

(1)发现火灾人员负责通知组长及组员,抢险队员到场开展救援。

(2)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抢险救援总指挥,应急救援小组副组长副总指挥。

(3)抢险队员按照总指挥和副指挥的指令开展如下救援工作: ①做好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拨打120,组织人员将伤者抬离现场,送往医院救治。

②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工作,劝导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并维护安全通道畅通。

③负责现场灭火并协助消防官兵寻找消防水源,做好消防辅助工作。

七、本预案要求

在处置火情突发事件中按分工负责。凡是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火灾应急预案 篇七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在发生火灾事故的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做出响应,采取应急与救援行动,控制并消除火灾事故,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程工地防火措施》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精神,制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救援分队

队长:牛宝成(项目经理)

队员:李晓翘赵建兵何怀建杜洪发付振华

三、应急救援分队职责

1、应急救援分队负责火灾发生后应急救援的领导、指挥与协调工作。

2、应急救援分队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火灾发生时保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开展应急灭火救援工作。

3、义务消防员负责切断电源和灭火扑救工作。

4、材料部门负责应急设备和应急器材供应及物资、资料的抢救工作。

5、调度员负责安全警戒和外部消防部门联络。

6、安全员负责火灾现场的保护。

7、管理员负责人员的疏散及伤员的救治。

四、报警电话

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值班电话:0915—3318455

火警:119

急救:120

现场紧急医疗救援所:上津镇孙家湾门诊部。

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实施程序

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分队接到火情报告后,应迅速做出判断,如火情的严重程度不大,且依靠项目部力量完全能解决的,应迅速启动现场(项目部)火灾救援预案。上报公司后,公司则不启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重大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迅速带领其成员奔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各种(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分队做到迅速出击,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灭火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公司救援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向外部救援,尽可能,尽快地控制并消除事故,营救受害人员。

3、火灾扑灭后,立即清理现场、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随后进入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阶段。

4、上述工作完成,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长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六、应急设备和器材

1、项目部、各工班自备消防铁锨数把。

2、各人员自备水箱、脸盆。

3、以伞河水为水源取水。

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附后)

八、 总结:

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编写火灾事故报告,落实责任,提出改进意见,完善应急计划。

火灾应急预案 篇八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

副组长:宓玉海、宋泽典

组员:孔繁明、乔传和、王莉华、刘忠萍、韩颖

二、报警程序 :

1、发生火灾时,宿舍现场工作人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宿舍几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凌工路2号”。待对方确认后,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员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和员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消防栓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火灾应急预案 篇九

一、提高全学院职工宿舍安全意识

宿舍安全关涉到每个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仅靠学校的管理远远不够,需要每个同学的配合与支持。只有每个同学都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熟悉住宿安全基本常识,熟悉应急处理方法,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预防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才会在遇到意外情况时沉着冷静,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我院在深入开展加强宿舍安全意识方面做了多项全面工作,包括宿舍安全知识培训,主要在宿舍防盗、防火、防骗等方面,让学院职工充分的认识到宿舍安全的重要性并参与其中。

二、职工宿舍应急事件领导小组

总指挥:

组织成员:

三、宿舍安全事故预防方案

1、宿委会作为主管宿舍卫生、宿舍安全的职工组织。全方位的排查宿舍安全隐患。

2、不定时的排查宿舍违章电器、夜不归宿现象,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3、不定时的给各职工干部培训消防器材使用,消防知识安全竞赛的活动,提高所有职工消防知识意识,宿舍安全意识。

4、对违章电器的排查实行有点到面、由面到体的。三维检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使用违章电器的宿舍人员,并采取没收加教育相辅相成的方法从职工思想意识上提高对宿舍安全的重要性。

5、不定时的举办宿舍防火、防灾逃生大演练,让每一个学子熟悉宿舍消防器材所在地点和使用方法。

6、每周日与周四都是夜不归宿统一检查日,同时实行,突击与常规检查的方法,确保宿舍安全与卫生。

7、对私拉电线的宿舍和班级提出批评和加强思想教育两个方面进行,两方面都要抓,两方面都要硬。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宿舍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根据情况实施就地抢救。

3、情况严重时拨打“120”,同时向上级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

4、如引起火灾,在切断电源后立即展开灭火工作。

(二)宿舍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宿舍公寓辅导员以及应急事件小组部分成员要组织紧急疏散及扑救工作。

2、 宿舍公寓辅导员以及应急事件小组部分成员要做好维持秩序工作。

3、 宿舍公寓辅导员以及应急事件小组部分成员要将疏散线路告知每一位职工。

4、 宿舍公寓辅导员以及应急事件小组部分成员要遇事镇定,指挥有方。

5、 宿舍公寓辅导员要与学校管理人员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6、 宿舍公寓辅导员要熟悉防火设施和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7、 宿舍公寓辅导员要掌握各幢楼层内人员的分布结构。

8、 宿舍公寓辅导员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公寓楼内的安全隐患。

9、 宿舍公寓辅导员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协调解决。

火灾应急预案 篇十

1、应急准备

1.1、组织机构及职责

A、辅料库火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组员:仓库主任 总务科长保安队长 电工 仓库员工 车间员工

B、辅料库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辅料库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1.2、培训和演练

A、必要时,由厂长负责主持、组织全公司人员对辅料库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从而更加有力地去应对突发事件。

B、仓库主任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1.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A、应急物资的准备:消火栓、手提式灭火器、干砂、防护用品。

B、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2、应急响应

2.1、如辅料库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现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应急小组成员,由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现场总指挥。

2.2、若初火较小且发生面积不大,及时呼唤成员利用手提式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马上向上级报告,防止火灾蔓延。

2.3、若火势较大,应快速连接一号库的消火栓水带进行扑救。如果一号库的消防水带连接无法(或难以)接近,则从迅速连接一楼(捏和车间门口)的`消火栓进行灭火。或直接捣破捏和通道上方玻璃星瓦,从一号库与品质部相邻之窗射水灭火,但灭火人员要防止踏空坠落。

2.4、火势若没有把握扑灭,一边立即拔打火警电话119,一边继续投入扑救。

2.5、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应分工定位、各负其责、配合执行。值勤门卫在大门外路口迎接救护车辆,做到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6、纸品着火会产生大量浓烟,进入现场灭火人员必须配戴防毒面罩(口罩)或用双层湿毛巾掩捂口鼻进行扑救,防止烟雾中毒。

3、注意事项

3.1、火未扑灭之前,不要随意打开窗户。

3.2、先控制后消灭,要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调动安排。

3.3、灭火后要安排专人监护现场,防止复燃并做好火灾原因之调查工作。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10篇《火灾应急预案》,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357 127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