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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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篇一
一、中小学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中小学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6.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9.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0.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关于应急预案 篇二
在施工过程中,楼层边和屋檐边极易使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小心坠落,所以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1.0-1.2m,下杆离地高度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的固定与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使防护栏杆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防护栏杆上面刷红白相间的油漆,并在栏杆旁的柱上挂牌警示。
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临边外侧临街道,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里面采取满挂密目网作全封闭处理。
如发生有人坠落的事故,应急小组组织人员用担架把 伤员搬到空旷无人干扰的地方进行初步抢救,然后拨打120,并且向上级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汇报情况。待事故控制后,应急小组负责人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落实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关于应急预案 篇三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履行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建立宁波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确保当发生水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作出有效的应急反应,尽可能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物,减少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命安全、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宁波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的协调发展。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2 国际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防应结合。
(2)政府领导,依法规范。
(3)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5)群专结合,形成合力。
(6)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管辖水域(简称宁波水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工作。
临近水域发生船舶污染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宁波水域污染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陆域污染源造成水域污染事故的,参照本预案执行。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是宁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由宁波海事局等31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结合船舶污染应急反应行动实际需要,履行相应职责,承担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支持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2 运行管理机构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在宁波海事局设立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宁波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管理。
2.3 咨询机构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包括海事、环保、油污清除、化学品防护救助、航运、救捞、海洋、气象、法律、水产、生态、保险、通信、计算机等方面的应急专家库。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可临时邀请其他相关咨询机构的专家参加。咨询机构具体负责提供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的技术咨询;参与相关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提供船舶污染应急地方法规制定、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咨询。
2.4 指挥体系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体系由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领导和成员组成的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构成。
总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对船舶污染事故迅速做出评估、报告和通报,采取应急行动等。总指挥部设信息处理组、评估咨询组、新闻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
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指挥和现场副指挥。贯彻执行总指挥部指令;负责污染应急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现场指挥部一般设信息处理小组、污染围控清除小组、警戒监视小组、消防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具体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置。
2.5 应急反应力量
由政府拨款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组建的船舶污染应急防治专业队伍,港口、码头、设施单位组建的兼职应急防治队伍以及×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应急力量组成。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事故预防预警就是及时收集可能引起船舶污染事故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3.1 预防预警信息
宁波海事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气象、海洋等部门负责提供即时的水上有关预报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各有关单位、船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事先针对不同船舶污染风险制定预案,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负责及时向船舶发布安全信息,防止水上船舶污染事故的发生,减少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4 事故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的有关规定,结合水上船舶污染的特点、污染事故对人命安全和海洋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需的。应急力量和应急设备的规模,将船舶污染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污染事故(I级)、重大污染事故(II级)、较大污染事故(III级)、一般污染事故(IV级)四级。
5 应急响应
5.1 事故报告、核实
5.1.1 事故报告
任何船舶、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应立即通过“12395”海上报警专用电话或其他通讯手段向宁波海事局报告。事故责任方应同时启动本单位(船舶)应急预案(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2 事故核实
宁波海事局值班人员在接到船舶污染事故报警后,应如实详细做好记录;并进一步了解和核实事故信息。
5.2 分级响应与预案启动
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启动本预案,成立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组建各工作组和行动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5.3 信息报送与处置
宁波水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发生事故船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宁波海事局报告。宁波海事局应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上报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
应急反应行动各阶段的信息应逐级上报下达,重要信息应优先报送传达。
在本地区应急力量难以应对的情况下,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和省海上搜救中心,请求周边力量予以支持或启动上级相关预案进行援助。
5.4 评估与决策
针对船舶污染事故不同时段和应急反应阶段,及时组织专家或利用相应的辅助决策系统,对污染事故的危害、应急反应措施和投入的应急反应力量以及应急反应行动效果进行评估。
5.5 应急力量的调动
根据污染事故等级、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及时调动相应的应急反应力量,参与应急反应行动。
5.6 事故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
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应急行动情况,需实施水上警戒和交通管制的,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实施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5.7 监测与监视
按照制定的应急监视监测方案和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对污染的水域、大气等资源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监视结果上报。
5.8 防火防爆
根据需要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火防爆工作。
5.9 污染物围控、回收与清除
根据事故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气象、海况等因素,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力量、应急设施设备和船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尽可能回收海面污染物;正确使用消油剂处理无法回收的海面污染物,消除(减轻)污染损害。
5.10 敏感资源的防护
当污染危及环境敏感区,特别是饮用和工业水源地、自然(生态)保护区、旅游区、水产资源保护区时,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根据资源敏感程度、现有应急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被污染后清理的难易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优先保护的次序,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方案。
5.11 人员救治与疏散
当污染造成人员伤害时,应立即开展救治和处置工作。
当污染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实施群体性人员紧急疏散的方案,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和方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指令,及时、有序、全面、安全地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妥善解决疏散人员的临时生活保障等问题。
5.12 事故调查
在应急反应行动开展的同时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
5.13 污染损害索赔取证
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行动中,必须重视污染损害索赔证据收集环节。各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污染损害情况和污染事故的控制、监视及清除工作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资源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利用拍照、摄像、污染物提取等有效手段做好原始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工作。
5.14 回收污染物和污染废弃物的处理
回收的污染物和污染废弃物应按有关环保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15 应急行动结束
经综合评估,认为污染事故的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回收或清除达到预期目的,或继续清污作业已无效或继续清污代价与收效相比极不合算时,应急行动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通讯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6.2 应急队伍与应急设备保障
根据宁波水域实际情况和“重点防护、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国家、政府、企业共同出资建设船舶污染应急专业队伍和建立防污应急设备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6.3 应急技术保障
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应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做好水域环境功能区划,绘制敏感资源图;建立污染物扩散预测模型和船舶污染风险预评价方法;研发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信息系统;完善污染物监视监测技术系统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污染物应急反应技术支持系统。
6.4 资金保障
宁波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反应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并由政府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5 社会动员保障
当应急力量不足时,动员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加应急反应行动。
6.6 其他保障
各有关部门还应做好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信息、治安等其他保障工作。
7 善后处置
7.1 污染损害索赔
应急反应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索赔证据的收集、汇总、整理,做好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和索赔工作。
7.2 环境恢复
环保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制订污染损害场所的恢复计划(方案),并进行跟踪监测。
7.3 总结评估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宁波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制订,报市政府批准。
当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经演习、实战检验发现重大缺陷、应急力量发生较大变化或应急技术更新时,均应及时进行修订。
8.2 区域协作
为共同抵御船舶污染风险,应加强与相邻水域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或其他机构的合作,制定区域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的内容和提供援助的程序。
8.3 宣传、培训与演习
应急组织机构应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船舶污染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由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应急反应培训,并对各类应急反应人员进行考核。
由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每年组织一次不同规模的船舶污染应急反应演习,以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及完善,提高应急反应的实战能力。
各专业应急力量应不定期地组织演练以提高人员的实战技能,并将演习情况报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
8.4 监督检查与奖惩
8.4.1 监督检查
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中心会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本预案的实施过程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日常人员培训、设备养护、演习等内容进行检查。
8.4.2 奖惩
对在船舶污染应急行动中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或对应急反应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船舶污染应急反应指挥,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篇四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所有工业企业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群众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四类企业以外,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_年2月9日24时(正月十六)。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在国家Ⅰ级响应期间,所有要求复工复业的企业必须提前两天上报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签订复工复业责任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行业复工复业实施细则(须报市防控办审核),对企业复工复业要求进行具体明确,指导企业做好疾控预案,复工复业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疾控要求及相关实施细则做好各项工作。
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月9日之前复工的工业企业,必须报生产所在地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或科工信局审批后复工。凡未经审批擅自复工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关于应急预案 篇五
为认真搞好20xx年春节运输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降低到最低水平,既要保证旅客走得了,又要让旅客走得安全舒畅”的整体要求,本着以人为本、有备无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的原则,特制定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客车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
行驶条件的处置对桃浮线、荷土线、双大线等三级公路以下、达不到夜间安全行驶条件的路段,各客运经营者必须按照道路通行进行时段的。要求,合理安排运行时间,禁止夜间运行或通行。特殊情况,各客运经营者必须报告乡春运领导小组,并配置通讯工具及相关设施。
二、冰雪天气公路受阻的处置
1、如遇冰雪天气,对枳木山中学、清凉九人庵、大水洞、石桥坝桥等重点路段,各运输企业和派出所、交管所要派人提前检查路况,并安排安全人员值班,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不准冒险通行,交管所要准备充足的防滑物资,各运输单位和个人要确保客运车辆,装备好防滑链,配齐三角木、灭火器等附属设施。
2、如遇公路塌方交通中断,交管所要组织力量,全力抢修,尽快恢复通行,在修通之前,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旅客顺利通行。
3、各运输单位和个人要建立灵活的调度机制,科学安排,做到长短途排班合理,充分提高车辆运用效率,不使旅客滞留。
三、冰冻、大风、大雾天气,水上客运安全的处置
1、如遇冰冻、大风、大雾天气和其他因素造成客运船舶停运和危及安全运行时,交管所、水管站要采取果断措施,作出快速和妥善处置,确保水上春运安全。
2、各汽车轮渡要备足草袋、盐巴等防冻防滑物资,遇大风、大雾不能渡运时,要维护好两岸码头的秩序,以便车辆能及时安全上下渡。
四、如遇交通运输重特大治安案件的处置
春运期间如遇重特大治安案件,由派出所统一指挥、调度,重拳出击,作出快速反应,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和处置。
五、加强春运期间的值班和信息反馈
春运期间,乡春运领导小组和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各村和部门要一日一报乡春运领导小组,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篇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
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四。应急对策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应急预案通用 篇七
为有效预防我镇所属区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我镇将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主要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所属区域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雪灾、冰冻灾害天气,车辆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即刻向镇道路安全负责人胡朝云副镇长汇报(电话:628078),并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若如发现有人员伤亡,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镇道路安全负责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的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展开抢险,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县交管和县安全部门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我镇将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安全员及各部门、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车辆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由镇综合办人员(汪高峰、余点,联系方式:__)和镇安全员(陈谊,联系方式:__)组成,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由镇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小分队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表1),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雾、雨、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院长陆振球(联系方式:677711)及卫生院所有职工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4、 车辆保障组:由镇里的驾驶员(吴升旺:628215,杨建军:660195,王建新:667116)组成,主要负责疏散被滞留的旅客,将他们带到安全的地带,确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人员滞留现象的发生。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大小事态,必要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民兵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人员要快速反应。
(三)启动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相关救援单位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和医疗救护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事故抢救组应根据现场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当出现雪灾、冰冻灾害天气时,应加强对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必要时可使用应急工业盐清除道路上的冰冻,确保道路通畅;2、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并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急救,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抢救工作。
(四)车辆保障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滞留人员的乘车次序。
(五)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指挥部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关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人员繁多的情况,我镇将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采用拉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利用村广播宣传、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断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指定专人对各个路段进行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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