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应急预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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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4篇《汛期应急预案》,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社区汛期安全应急预案 篇一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洪、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第一组长、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创建副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创建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民兵营长、创建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金马宾馆、金盾宾馆等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三、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救灾集中安置点,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汛期应急预案 篇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机制,保证防汛防台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全面提高山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死人、少伤人,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2.《云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和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气象、地质等专项预案。

3.结合本乡实际。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和防、避、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及时预警和转移人员。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组织分工和统一指挥,统筹线面,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分头负责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按照发生灾害时反应迅速、指挥有序、措施有效的要求,建立应急机制,落实防御和应急措施。

二、基本情况

赤石乡,位于云和县城西部,距县城15公里,东与紧水滩镇、云和镇接壤,南靠崇头镇,西邻龙泉市,北与松阳县接壤,总面积124平方公里,境内水域面积1.5万亩,耕地面积3082亩,林地面积16.5万亩,其中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9.1万亩。下属6个行政村,2021年户籍人口5539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处。为了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指挥水平,把洪涝台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县防汛指挥部地统一部署,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人员安全防御任务

经分析,主要本乡区域内隐患类型有四类:

一是地质灾害隐患点与山洪灾害易发点影响人员。

二是危房(包括临时的、简陋的屋棚)。

三是临溪低洼易淹地区。

四是防洪工程出险的,主要是水库、堤防。

防汛安全隐患以地质灾害隐患点与山洪灾害易发点影响的为主,其次为临溪低洼地、山塘水库下游和危房。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乡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组织

成立赤石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乡长刘鑫任总指挥,宋志明任副指挥。

(1)总指挥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乡防汛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根据汛情预警,发布人员撤离命令;调集抢险物资和全乡总动员;请示县防办和县应急办调用抢险队伍及物资支援。

(2)副总指挥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防御区域的监测巡查,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组长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2.应急工作组

乡防汛指挥部设立5个应急工作小组,分别为监测预警组、抢险救灾组、人员转移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服务组。各组人员见附表。

(1)监测预警组职责

防汛紧急期,负责各防汛工作组的协调,负责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

(2)抢险救灾组

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3)人员转移组

按照本级防指和上级指令,负责将危险区域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织宣传报道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编发简报,接待新闻记者。

(5)后勤服务组

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生活保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等。

4.有关机制

(1)防汛安全干部联村机制

乡镇驻村干部全面负责协助、督促各村落实包括防汛安全在内的各项工作。

(2)山塘水库巡查制度和安全监管责任干部挂钩制度

山塘水库落实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责任,实行考核管理。同时乡机关干部与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实行挂钩制度,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山塘水库巡查员及安全监管责任人见附表八。

(3)村级预警组织

明确村书记为村级预警责任人,每个行政村落实1-2名村级监测预警员,负责监测、预警工作。预警员见附表十二:

(4)河道巡查组织

制定河道日常巡查与报告制度,重点是及时巡查责任段河道是否存在泄洪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劝离在行洪区活动的人员,必要时可报告乡政府采取强制撤离措施。

(5)地质灾害监测组织

制定汛期日常巡查与报告制度,落实报酬,明确职责。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设立警示牌。

四、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防汛信息监测内容。一是雨情;二是水情,即水库、河道;三是地质隐患与山洪易发区情况;四是工程险情,主要是山塘、水库、堤防等防洪水利工程情况;五是其它险情信息,如危房、危桥和其它设施安全情况。

2.防汛信息掌握方式。一是查询与观测,即靠人工雨量监测点、河道(水库)水位监测点的观测报告和辖区水雨情观测站点、防汛部门、气象部门查询来获取雨情、水情信息;二是巡查排查,即依靠库塘巡查、河道巡查、地质巡查和危房排查来获取险情信息;三是监听监视,即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来获取预(测)报和实时信息;四是上下级传递,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来获取上下级的信息。在汛期,乡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加强巡查排查,及时掌握工程设施险情隐患情况,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村做好监测准备和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加强观测查询,第一时间掌握雨水情信息。

3.明确防汛信息报告人。灾害预警员、预警责任人,山塘水库、河道巡查员和地质灾害监测员,雨量、水位监测人员以及发现灾害征兆和险情的单位、个人为防汛信息报告人。

(二)预警

1.预警标准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乡政府向事发地及邻近区域发布预警信息。

(1)1小时降雨超过30毫米,2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3小时降雨超过65毫米,6小时降雨超过95毫米,12小时降雨超过120毫米,24小时降雨超过130毫米或接到辖区内已发生局地性、突发性特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报告。

(2)山塘、水库、防洪堤、桥梁、道路等工程或设施以及地质隐患点任何一项发生险情时(含山塘、水库水位超高危及安全的情景)。

2.预警信息发布类型及预警形式

根据防汛信息的危急程度,预警信息分三类:

第一类:告知性预警。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乡领导、有关村、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告知。

(1)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雨情通(告)知单或短信、电话。本乡认为需要引起关注,做好防御准备,加强值守或巡查、监测,无需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2)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预报性通(告)知单或短信、电话。

(3)本乡监测到的1小时、2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虽已达到预警标准,目前无灾情报告也无需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未来雨势和天气不够明朗,但须引起关注,做好防御准备,加强值守或巡查、监测的。。告知性预警,可以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等形式。告知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第二类:警戒性预警。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并根据值班领导的意见迅速向乡主要领导、有关村、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1)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雨情(加急)通知单或电话,建议启动人员转移或撤离方案的。

(2)本乡监测到的1小时、2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已超预警标准,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3)本乡监测到的水情指标值已到预警标准,水位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4)本乡观测到的工程(设施)或地质隐患已较明显的扩大,险情增大趋势较快,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警戒性预警,可以采用先短信,后电话、传真、高音喇叭、铜锣等形式,采用短信、传真的,必须确认收达。警戒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户组长、转移责任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其他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第三类:紧急性预警。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乡主要领导报告,同时立即向有关村、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发出紧急预警通知。

(1)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雨情(加急)通知单或电话。要求紧急启动人员转移或撤离方案的。

(2)本乡监测到的1小时、2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连续超预警标准,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3)本乡监测到的水情指标值已到预警标准,水位涨势仍然非常猛,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4)本乡观测到的工程或地质隐患扩大速度较快,险情增大趋势较快,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紧急性预警,可以采用电话、传真、高音喇叭、铜锣等形式,采用传真的,必须确认收达。紧急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户组长、户主、转移责任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其他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3.预警流程

乡(值班人员)接到县防指的预警信息或监测到险情时,向事发区域村(户)或单位发出预警。一般情况是逐级预警,即乡预警→村预警(预警员或村负责人)→组预警(负责人)→户;紧急情况可以直接预警,即乡预警→组或户,情况危急时也可以同时要求村采取广播、铜锣预警或通知各转移责任人上门预警,采取多种预警形式,确保预警到户。信息监测预警网络流程见附图。

4.其它事项。汛前,将各类各层面防汛工作人员、被防御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输入电脑,做好微机短信群发管理工作。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或险情的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特大汛情(Ⅰ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一级响应。

(2)县气象台发出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较大范围24小时雨量超过15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或者连续三小时最大实时降雨量达到12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250毫米。

(4)县防指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发生紧急或危急情况。

2.应急响应行动

党政班子、全体干部进岗,严肃防汛纪律,按照预案和县防指的部署与要求,紧急动员,全力指挥,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发动民众自防自救。

(2)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利用电话、短信、“村村响”广播、上门通知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

(3)高度关注,严密监测汛情险情动态,实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4)全力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5)强化人员转移,做好受灾人员的抢救、安置等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及时上报防御动态信息,深入宣传先进事迹。

(二)重大汛情(Ⅱ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二级响应。

(2)县气象台发出橙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较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或者连续三小时最大实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200毫米。

(4)县防指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防汛形势临界于或趋于紧急状态。

2.应急响应行动

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系村领导进岗,二分之一干部到岗,强化防汛责任,按照预案和县防指的部署与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各应急工作组全面开展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采取多种形式预警,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单位)到户到人。

(2)应急抢险队员集合待命,随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按人员转移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区人员梯度转移,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

(4)24小时不间断排查、巡查,对危险地段实行严密监控。必要时,幼儿园、学校停课,企业停产,旅游景点停业。

(5)加强信息报送,定时上报人员转移、险情、灾情和防御工作等信息。

(三)较大汛情(Ⅲ级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预案,分管领导、防汛办主任进岗,研判防汛形势,提出防御措施,落实防御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1)通知外出的负责人随时准备返回。

(2)贯彻落实上级防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3)联村、联企干部督促各村各单位开展工作,督查村、企防汛人员履职和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4)加强防汛宣传,播报汛情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单位。

(5)加强排查、巡查,做好人员(包括流动人员)转移安置和乡级防汛抢险物资调度准备。

(四)一般汛情(Ⅳ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四级响应。

(2)县气象台发出蓝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预报辖区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100毫米。

(4)县防指发出告知性预警信号,且辖区内防汛形势可能趋于险化。

2.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办主任进岗,根据县防指要求,部署各项防御措施。

3.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汛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2)在外地的机关、重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主要领导要及时通知本单位做好防御准备。

(3)巡查、监测、预警等人员进岗履职;会商系统管理人员进行设备调试。

(4)通知各村各单位进行排查、检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重点是山塘水库、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点、危旧房、在建工程、切坡建筑、临时工棚、外来人居等地段。

(5)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落实防范措施。

(五)应急结束

根据降雨、地质次生灾害、灾情等对辖区的影响程度,或者上级防汛部门宣布应急结束,乡政府作出宣布全乡或部分行政村应急结束。

六、灾后工作

(一)抢险救灾

1.乡政府及时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灾后救灾工作。

2.乡政府成立临时救灾工作组,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恢复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主要水毁工程及水毁田地,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等工作。

(二)善后工作

乡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慰问受灾群众;协助做好卫生防疫、治安维护、救灾捐赠等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恢复生产工作,以及灾情核实统计上报等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建立防汛组织,组建乡应急抢险队伍,明确山塘水库巡查员、河道巡查员、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员、山洪灾害预警员、防汛值班员、气象协理员、防汛会商系统管理员和其他防汛责任人,开展培训和防汛宣传。

(二)物资保障

乡政府在汛前落实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防汛任务较重的村也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并掌握社会上可调用的抗洪抢险机械设备资源,以备应急调用。乡物资储备详见附表。

(三)预案制度保障

编制防汛预案,完善应急工作程序,制定各类抢险技术方案,开展防汛演练;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水工程、地质灾害日常巡查监测制度和防汛专项检查制度等;建立预案调整更新制度。

(四)工程保障

对防汛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

(五)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根据《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编制完善《赤石乡防汛安全隐患人员转移安置方案》。人员转移应按照《方案》,根据不同汛情进行梯度转移。各类应转移人员在可能致灾前3小时转移完毕,若预报夜间致灾的,提前在当日18时前转移完毕。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政府负责解释。每年汛期来临前更新。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汛期应急预案 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为确保我镇在遭受灾害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本事,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镇防汛抢险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我镇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汛指挥部,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供给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抢险救灾组

2、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

4、通讯、电力保障组

职责:负责灾区通讯、电力的畅通,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三、相关单位防汛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抢险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预案,并报镇防汛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职责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安全职责书。

2、各村防汛第一职责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3、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职责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景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职责人,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所: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业办: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5、大仓盖学区:负责所辖学校的防汛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保障暑假期间学校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学校的财产安全。

6、卫生院、计生办: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四、防汛分片包干检查

各包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汛前、汛期、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景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包村领导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景进行全面检查。

(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景,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经过检查,对防汛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景(损失程度),总结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防汛抢险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本事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镇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我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镇时,应向防汛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有电话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防汛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职责,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职责人的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七、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镇人民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景,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二)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八、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异常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汛期应急预案 篇四

为防御可能出现的大洪水,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浦北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本镇的防汛抗洪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大洪水,提前做好各项防守准备,并在洪水到来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以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区内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主要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浦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二、洪涝灾害预防措施

(一)防汛制度

1、监测制度

负责洪涝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洪涝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洪涝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2、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洪涝时,根据镇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预警信号。

3、速报制度

各村委(社区)、村民小组发现洪涝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应迅速报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汛办。

洪涝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洪涝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洪涝灾害类型、洪涝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发现洪涝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4、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一般采取广播、小喇叭、电话等形式,在发生灾害后,村委(社区)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在镇人员赶赴现场前,镇水利站须将预警信号再次进行通告。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突发性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根据县减办的讯号,来开展工作。

Ⅰ级响应行动

当发生符合启动Ⅰ级响应行动条件时,镇防汛办宣布启动Ⅰ级响应行动;同时将汛情灾情和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上报县防汛办。

①指挥到位。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办公会,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听取汛情险情汇报,分析当前气象、水文形势,对天气形势和洪水趋势进行预测,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

②进驻现场。根据汛情发展,相关工作组30分钟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必要时在15分钟内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与镇、村居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抢险应急队伍进场:抢险队伍指挥部通知进入危险区段,进行抢险;对应疏散而未疏散的人员实行强制疏散。

后勤保障工作组:做好抢险物资调用、搬运;组织人员对物资情况进行严密看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紧急避难安置受灾群众,强化安置区管理。

镇防汛办公室:保障防汛通讯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指挥部要求及时播报相关通告、通知、命令,公布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医疗保障工作组:对伤病员及时进行救护;做好灾后全面消毒、巡回医疗的准备。

③各村居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响应。根据镇防汛指挥部要求,立即组织防汛队伍进入一线。村四职干部第一时间赶赴险情最严重地区进行现场指挥。防汛指挥机构、抢险队伍等人员迅速到岗。派出巡查组,及时掌握实时情况。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30分钟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Ⅱ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要立即执行行动。

①指挥到位。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原则上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1小时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指挥部根据灾情情况需要,在30分钟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村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③下达命令。根据灾区现场情况需要,及时由防汛指挥部发布相关命令。

Ⅲ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要立即执行行动。

①指挥到位。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原则上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镇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召开会商会

a.申请上级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b.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村汇报(直接或电话)当前汛情和险情。

c.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③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在2小时内到达灾区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在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乡镇组成现场临时防汛救灾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相关工作组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天气形势及雨情、灾情等重要消息。做好物资储备和救援准备,开展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正常供应。办公室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要求播报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④巡查。镇防汛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巡查组到防洪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相应的。应急建议。

⑤汛情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

Ⅳ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要立即执行行动。

①镇防汛办及时向有关乡镇、单位通报汛情、灾情,同时上报县、镇防汛指挥部。相关村必须立即召集防汛抢险小组成员待命。

②会商:由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分析防汛形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③必要时,经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同意,组织镇工作人员在6小时内到达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3小时内派出镇防指技术组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卫生院、市监所、农业农村中心: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畜饮水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二)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三)中学、小学。负责汛期中小学校舍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抽调年富力强的教师参与防汛应急抢险。

(四)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防汛工程、盗窃防汛物资、盗割通信线路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洪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信用社:严密防汛,严格执勤,保证金库安全,保障群众资金提取畅通。

各位领导干部都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观察,及时排查,动作迅速,防患于未然。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查清灾害点及隐患点,夯实工作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四、善后处理

洪涝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发生地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者避让搬迁。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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