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这次差异网为您整理了10篇《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医院管理制度 篇一
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2分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部位等。
2、洗手使用洗手液、禁止使用固体肥皂。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手消毒指征)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项】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置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禁止使用固体肥皂,建议使用洗手液。
3、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医院管理制度 篇二
为搞好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1、订立采购计划,严格规范采购审批制度
仓库认为某种货物储备量已达到最低储备限额,需要补充时,应在月末25日作出下一个月的需用物资采购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后递交采购员。各科室增填库房未有的设备及物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示,方可递交采购员。采购员应进行市场调查,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进行采购。一定要建立在有计划的基础上,对于防止盲目采购,节约使用资金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防止工作中的漏洞,采购员必须专职人员,不可一人多兼,保管都不可兼采购员职务。
2、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采购人员购买的各种物资,都应及时送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照销货单位的发票,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填制,并由库管员、采购人员的签字。一式三联,一联仓库保管登记台帐,一联材料采购,一联财务作帐并登明细帐。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员与保管员之间的经济责任,确保入库物资的准确性。
3、物资的出库领用制度
各科室领用的各种物资,要求库管员认真填用随开,早晚开关,要有人负责。电暖器的使用,根据自治区出台《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冬季采暖室内温度达到18度有关规定,各科室、走廊、办公室温度凡达到18度的,一律不在使用空调、电暖器取暖,有总务科监督检查,违者罚款。
为了建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搞好成本核算,现将此文件下放各科室,请按规定执行。
医院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安全,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二、宿舍内的清洁工作由寝室长安排轮流打扫,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经常保持房间的整洁。
三、住宿人员每晚11点必须回寝室休息(医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当晚不能回寝室的,必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向寝室长报告去向(寝室长不在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四、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确有特殊原因的,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入住。
五、宿舍内不得参与涉及黄、赌、毒等活动,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当行为;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插线板要远离棉织物等易燃品,人离开时要拔掉电器插头;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要保特室内通风。
七、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厉行节约,爱护公物,出门时关好门窗(房内无人时要将门反锁)。
八、宿舍涉及原有设备设施的正常维修经寝室长报告宿舍管理员后,由总务处负责维修,非正常维修费用由住宿人员负责。
九、自觉交纳应分摊的水电气等项费用,积极支持寝室长的工作。
十、员工离职时,应于离职3日内向院办申报退宿,结清应分摊的费用并交还钥匙后方可迁离,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医院强制迁出。
十一、医院保卫科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二、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知识,并纳入病历质量考评。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3、凡是在医院120车辆、商务车、轿车内吸烟,驾驶员未出面禁止或禁止无效一律处罚驾驶员,第一次扣当月奖金50%,累计两次当月奖金全部扣完。同时扣除120车队队长当月职务津贴。
4、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处罚100元),控烟办公室随机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7、科内未完成控烟知识培训,或有培训无培训书面材料、参加人员签字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由控烟办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一、原则
安全第一,科室申请。
二、管理流程
1、申请:医者根据治疗需要,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网上(院内网)或书面提请,医务科、设备管理科审核、产品论证,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进入采购流程。
2、招标:设备管理科依据已获批科室申请,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产品招标,对相应经销公司的资质、产品质量和供货途径进行审查,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并相应资质须及时存档备案。
3、采购:设备管理科依据已获批科室提请书面资料中所注明的耗材品名、规格、型号等参数进行采购。采购前,须与相关中标单位签署产品供货协议,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供货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4、验收:货到后,由购者、库管员按标书严格验收,包括内外包装、相应资质证件、发票所注数量与价格,确认无误后详细登记注册。
5、请领:仓库保管员通知已获批申请使用科室,申请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须及时请领,并严格执行请领手续,签字在册。严禁使用者与经销人员直接接触、接货,如有此现象发生,视为个人行为,后果自负,医院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6、使用:医者使用前需与相关手术人员再次对产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对购入方式、途径及产品质量、规格、型号等参数有疑问时,可拒绝使用。
7、库房管理:高值耗材的库房管理为零库存管理制度。
8、高值耗材的管理实行追踪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 篇六
(一)门诊的费用结算
1、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统一采用广发社保(IC卡)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核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二)住院的费用结算
1、被保险人入院时,住院收费处应核实被保险人的IC卡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将资料及时市社保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上传资料的,应在获得有关资料的同时,报市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2、被保险人出院时,应根据《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将相关的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收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的部分,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社会保险住院结算单上签字作实。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3、每月的被保险人住院结算情况、收费明细资料和有关的住院资料应按时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医院管理制度 篇七
一、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二百元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范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器械仓库会计负责建立明细账。由器械科长把关,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损赠或自制加工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管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内。
三、各科增加设备时,均应事先按规定做出计划,经门诊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
四、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需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时,须报门诊主任审批。
五、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资,管理部门给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六、器械仓库每年应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并追究责任。
七、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八、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十、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门诊主任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保管。
十一、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二、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医院管理制度 篇八
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范。
二条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三条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四条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五条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条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七条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八条开展医院感染的专题研究和讲座。
九条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xxx堰卫生院
医院管理制度 篇九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9、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礼貌、耐心解答,简便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0、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填写门诊日志,详尽记录门诊病历,规范开具处方及多种检查申请单,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门诊部定期组织检查门诊医疗质量,将评价结果上报医务科。
11、加强候诊工作,诊疗区禁止吸烟和吃零食,保持环境清洁、安静、秩序良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知识宣传工作。
12、门诊大厅提供便民服务,便利病人选择医生就医,设立病人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医院管理制度 篇十
1、化学危险品必须存在专门仓库中,由专人保管。化学危险品仓库内做到物品隔离、隔开或分离储存。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法。化学危险品仓库定时开启排气扇,保持通风、隔热、防潮。严禁烟火,定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购买、储存、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3、本制度所称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具体分类和品种应根据国家确定并公布的品种及时调整。(见附表)
4、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库统一采购。药库应向有资质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建立台帐,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5、各科室若须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先提出申请,注明品名、用途及用量,经科主任签字、保卫科备案并批准后方可交由药库采购。
6、各使用科室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并建立使用台账,对每一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结存数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实登记,定期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台帐保存2年备查。
7、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单张处方不得超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的最大剂量。
8、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各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晚上向总值班报告)报告,保卫科再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同查处。
附: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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