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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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差异网为您精心收集了5篇《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气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命令执行。

2、电气倒闸操作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熟悉运行方式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有权担任电气倒闸操作和有权担任监护的人员名单,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书面在现场公布。

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担任操作,有监护权的人员担任监护,在进行操作的全过程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4、倒闸操作票必须填用倒闸操作票,操作票必须票面整洁,任务明确,书写工整,并使用统一调度术语。

5、在进行倒闸操作时,严格按照基本步骤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步骤为:

(1)受令、审令;

(2)填票、审票;

(3)操作准备;

(4)模拟演习;

(5)执行操作;

(6)复查;

(7)汇报记录。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所谓“一个操作任务”具体含义如下:

(1)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改变为另一种运行方式。

(2)将一台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运行、备用、检修)改变以另一种状态。

(3)同一母线上的电气设备,一次倒换到另一母线。

(4)属于同一主设备的所有辅助设备与主设备同时停送电的操作。如一台主变和所供电的全部出线间隔设备,由一种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

(5)操作票由当班执行操作的人员填写,填票人按照调度命令,弄清操作目的,运行方式,设备状态后,再填写操作票。填票人和审票人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自设安全措施的装、拆、要填写操作票。

7、下列情况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

(1)事故处理。

(2)单一操作,仅拉、合一台开关;拉、合一组刀闸;投、退一块压板。

(3)拉开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4)为了解救触电人或为了避免即将发生的人员触电事故。

(5)压负荷。

8、操作票保存一年。

9、评价与考核。

每值应对上一值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评价。班长和电气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评价。

操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未填用者(称无票操作)。

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主设备、开关、刀闸等编号,以及拉、合、投、退等重要词句写错者。

操作任务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具体,人员不符合规程的要求,应经审查签名的手续不完全。

执行不认真,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涂改超过三处,致使票面模糊不清者。

已执行的操作票遗失者。

10、操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操作票月合格率=(当月使用票数-不合格票数)/当月使用票数×100%。

物业公司高压工作票制度

1、一切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均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使用工作票,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除事故检修外,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2、工作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

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 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证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接受两张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张工作票的任务之后,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4、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已执行的工作票,一份存配变站备查,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带回保存。

5、配变站,一张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但安全措施一次做完的下列情况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连接于同一母线上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停送电者(但需在各备注栏内办理工作转移手续)。

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时,其保侧开关也配合检修,且同时停送电者。

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时,所有不同地点不同类型的工作。

一个配电装置虽未全部停电,但只有个别引入线带电,并对带电部分采取了可靠的隔离安全措施者。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6、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一个工作地段。

但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填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或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1)一条线路或同杆架设且同时停、送电几条线路。

(2)与停电检修线路交叉,邻近的另几回线路,同时停送电者。

一个工作班在同一天内对同一电压等级,在不同的几条线路上的多处配电变压器上进行同一类工作,配电线路无需停电。

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但开工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应通知调度。

几个工作班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分组负责人应持有工作总负责人签发的工作命令单,并必须得到总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工。

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配变站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工作票保存一年。

物业公司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度

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认真准确抄录各种仪表读数。

正确执行双票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发生事故时应按电气负责人命令处理,并把事故详细情况和处理经过,记录于运行日志。

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经理岗位职责

经理是对公司负有全面服务的管理者,处于中心地位,起领导核心作用,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及工作安排。

二、充分发挥和调动手下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和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断进行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三、负责编制和审定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年度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和员工工资调整方案,及时提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确保各项计划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使公司得到不断的发展。

四、贯彻执行安全经营管理和劳动保护条例,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员工队伍建设、懂技术、会管理的领导队伍和技术骨干。

七、认真做好工作考核,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以公司经营宗旨为使命,以业主满意为目的,搞好实质工作。

第二章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资料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发放。

三、负责员工考勤工作,建立考勤制度,搞好绩效考核。

四、做好所有实物与设备的等级与库存管理以及所需物品的购买计划和发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投”,物品存放及保管安全妥善。

五、组织召开例会、会议,撰拟相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

六、拟订员工培训计划,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员工工作进行总结,如强对员工的培训学习和业务考核。

七、负责小区的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及对上对下的正常业务,保持公司形象搞好值班工作,监督其他部门工作。

九、负责筹办各种庆典及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搞好小区文化活动。

十、负责完成公司交办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本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小区业主各类邮件的发放。、

三、督促检查办公室人员工作,有权对违犯劳动纪律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员工依照制度进行处罚,严格奖惩与绩效考核的兑现。

四、负责监督检查考勤制度的实施及员工三上下班签到。

五、负责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印章的审用规定。

六、对保洁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认真负责及搞好小区的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

七、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日常会议,撰拟相关材料并做好会议记录。

八、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学习和业务考核,搞好员工思想工作,广泛吸收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九、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拟订以及日常业务办理及文件的打印工作。

十、做好财物登记与库存管理及所需物品的购买计划和发放,使库存的物品存放合理,保管安全妥善。

十一、负责筹办各种庆典及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搞好小区文化活动。

十二、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直接对经理负责,保证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管理部职责

一、在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主管客服和小区治安工作。

二、负责本小区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三、负责协调处理业主的各种投诉事件,并对其进行认证解释,做好投诉记录。

四、负责检查住户的装修、入住。保证和维护业主水、电、暖的正常使用,发生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五、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负责催交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暖费。

七、负责业主钥匙的管理。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章管理部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小区的物业和业主实行具体管理和服务。

二、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及日常工作安排。

三、负责监督、检查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四、对部门员工应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五、认真处理业主投诉问题,做到派单及时,过程监督,保证让业主满意。

六、负责对业主领取钥匙情况进行核实。

七、负责对业主的装修现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八、定期对业主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六章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一、熟悉小区内的楼宇结构、单元户数、人口数量、楼座排列,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各类公共场所的使用性质和服务对象,系统掌握住宅区整体情况。

二、带领保安人员认真执行保安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做出表率。

三、交接班时集中整理队员的仪容仪表,组织召开班前会和班后讲评并做好绩效考核。

四、负责本班人员的出勤、坚持白天和夜晚查岗制度。

五、管理本班人员的在班工作,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合理安排勤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关心爱护保安队员。

七、督促队员执行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整洁,无乱拉乱挂现象。

八、对本班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

九、发生事故、案件或是遇到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及时报告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十、带领保安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完成对里交给的各项保卫任务,遵纪守法严防失窃和暴力案件的发生,确保安全。

第七章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门卫岗位职责

1、着装整齐、佩戴齐全,按时上岗交接班。

2、值班时不准擅自离岗、嬉笑打闹、看书报、吃东西、睡觉、不准收听录音机等敢与工作无关的事。

3、值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业主和客户,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燥。

4、认真填写各种登记,要求字迹清楚,内容详细准确。

5、对外来人员一律进行出入登记,来访的客人得到业主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6、严谨各类修补、买卖、收旧及搞传销的人员进入小区。

7、装修材料及专业安装队进入时应检查相关手续,未办理装修和安装手续的不允许进入。

8、业主进入小区时应检查《临时业主卡》,装修人员进入小区须检查《临时出入证》。

9、对运出小区的物品必须有物业公司签字后方可放行。

10、进入小区的车辆要详细检查,如发现有问题时应请车主(司机)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二、巡逻岗岗位职责

1、巡逻员要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喝酒、不吸烟、不闲谈。

2、负责对进入小区的可疑和闲杂人员进行盘查,并及时请其离开小区,制止小区内的打假斗殴事件。

3、严禁搞传销及做广告的人员在小区内各种公共场所、设施上散发和张贴传单。

4、熟悉小区内的楼宇结构、单元户数、人口数量、楼座排列以及小区内区间道路走向,车辆和人员流动规律,系统掌握住宅区的整体情况。

5、劝说院内的过往行人不要乱丢纸屑、烟头,维护好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6、指挥小区内的车辆顺序停放整齐,优先保证业主的车位。

7、装修方式时要不定时巡查试施工现场,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倾倒到指定位置,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抛洒和堆放。

8、要与队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互相照应、共同完成巡逻任务。

第八章保洁班长岗位职责

一、以身作责,带领员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全面安排每日工作任务。

三、负责部门内的绿化培植、养护管理的技术培训并检查督促好工作的实施。

四、每日检查岗位的班次交接,工作质量效率、员工行为规范,发现问题现场纠正,并做好当日检查记录。

五、教育员工爱护公物,厉行节约。

六、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提高管理节约。

第九章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室外保洁员岗位职责

1、准时到岗,每天靖扫分区道路、绿化带、楼宇间硬化部分及坐台两次。

2、垃圾随时清理,倒置垃圾中转站。

3、熟悉各自分工及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其负全部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热爱本职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贩脏、不怕累。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6、维护小区清洁卫生,对不讲卫生、不文明的现象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花园及娱乐场所保洁员岗位职责

1、准时到岗,按工作任务和操作要求完成任务。

2、负责爱护健身器材等活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向上司汇报用品的消耗及领用情况。

3、对游乐儿童,活动人员热情礼貌,合理耐心的解释,切忌用粗鲁的言语。

4、维护活动场所秩序,随时维护娱乐场所的卫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定期对花园树木、池边喷洒药物,以确保花园四周卫生整洁。

6、及进维护、养护花园内设施设备,细小问题自行解决。

7、在客户或销售员的要求下,可以和客户谈物业公司及小区的相关情况。

8、对花园内的设施设备做好详细登记。

9、爱岗敬业,完成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三、室内保洁员岗位职责

(1)楼道保洁员岗位职责

①每日对楼道清扫、保洁、单元门、楼梯扶手清擦、保洁。

②每周对楼梯内标志牌、信箱、消防栓、可视对讲机、防盗门、电表等公用部位进行保洁,并不断巡视保持干净。

③每月对楼道灯具、楼道门窗等公用部位进行保洁,并不断巡视保持干净。

④当班时间遇到楼内有可疑情况时,即时与保安人员联系。

⑤巡视楼内公共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做好登记并上报部门。

⑥定期对楼道蚊虫等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⑦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2)办公室保洁员岗位职责

①准时到岗,按工作要求完成任务。

②工作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聊天。

③不得随意翻阅办公桌上的文件,打扫完毕返之原地。

④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⑤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益。

⑥积极完成上级交代的临时任务。

⑦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应清洁干净,放到指定的地点。

四、上门服务保洁员岗位职责

1、按客户预约时间着装准时到达工作岗。

2、根据客户要求,按照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完成任务,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部门。

3、严肃纪律,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十章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员在物业管理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业主实行全面服务。

二、熟悉小区内的楼宇结构、单元户数、人口数量、楼座排列,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各类公共场所的使用性质和服务对象,系统掌握住宅的整体情况。

三、主动与业主进行交流和沟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处理业主/用户日常业务联系,问讯、咨询、投诉等事宜。

五、业主办理入住、装修手续后,负责对房屋进行交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时行整改。

六、负责业主装修前交底和装修过程的检查,以及存在问题的处理。

七、负责小区太阳能、空调安装手续的办理,和检果验收。

八、负责对小区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的检查和保修。

九、负责对小区的空置房时行检果和管理。

十、负责小区钥匙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章电工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明确供电系统,熟悉设备性能保证安全用电。

二、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坚守岗位,服从用户随叫随到,不脱拉扯皮。

三、对用电设备要定时或不定时的继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填写好工作日志,并及时向上级详细汇报。

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送电时先高压再氐压,停电时先低压再高压”严禁刀开关带负荷停送电。

五、坚持劳保上岗,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六、节约用电,做到不该开的灯不开,不该送的电不送,接时开关路灯及一切用电设备严禁私自乱挂违章用电。

七、搞好岗位卫生,做到随脏随打扫,保持配电室内外干净、干燥、整洁,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配电室。

八、及进搞好业主用电的充电工作。

第十二章监控室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园区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四)禁止在监控室聊天、游戏,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拆装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五)公司领导及相有关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园区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公司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第十三章播音员岗位职责

一、加强播音业务学习,提高自身播音能力。

二、按照公司规定时间播放,不能延误及漏播。

三、定期调整U盘所存的播放曲目,满足业主欣赏要求。

四、规范操作以及妥善保管所用的播音器村。

五、严格播放质量,决不将噪音及无关声音向外播放。

六、做好业主点歌工作。

第十四章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制,上班前10分钟、下班后10分钟为签到时间,超出或提前均视为迟到和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处罚现金5元,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处罚10元,30分钟以上或不到者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理。托人签到、签退或弄虚作假报考勤者,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罚款。

二、请销假制度

1、上班期间有事需请假,除公休一天外,其余时间均视为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2、请假人必须写请假条,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后,亲自将假条拿到办公室备案,领导不予批准或未做请假而擅自离开或逾假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3、请假审批规定如下:

(1)各部门员工一日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日以上报公司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一日以内由公司经理审批,一日以上由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假满上班时必须到审批领导处进行销假报到。

5、负责主管考勤领导要严格考勤不徇情看面,秉公办事。

第十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用新型的财务管理对本公司的经济管理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反映、监督和控制,为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发挥以财务管理为龙头的作用。

二、加强财务管理核算,按期编报会计报表,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和资金变化情况,为公司领导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使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有可靠的数字依据。

三、加强财务管理,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按时收缴小区业主的水、电、暖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管好财产、管好财务资料,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和支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精打细算、增收节支,提高管理经济效益。

四、搞好会计监督,严格履行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尊重宣传和维护国家有关财经制度、法令和纪律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

五、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求每位财务人员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按财务制度办事,杜绝业务差错。

六、小区内有关重大经济协议或有关经济文件拟定要以财务参与和核算为依据,进行准确分析和管理。

七、所有财务现金支出必须有经理签字后,报总公司主管理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章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确保员工生活安全,避免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禁止堆放垃圾。要求地面无杂物,门窗干净,被褥、衣物放置整齐,床单、被套常换洗。

二、宿舍卫生由该宿舍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当天值日负责当天宿舍卫生,主管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卫生不干净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

三、宿舍内不准吵闹,大声喧哗,不准随便乱丢垃圾,随身物品应安放整齐。

四、宿舍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公司财产物品。

五、住宿人员如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电热毯、电灯)水源,否则对宿舍班长处以10元的罚款。

六、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除值班人员外一律在晚11:00前就寝,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就寝,需报主管领导批准。

七、宿舍内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

八、起床时必须整理好被褥,卫生间及时冲洗,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九、宿舍物品实施精细管理,做到件件有人负责看管、维护、清理。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如:暖气片、洗脸盆、坐便器、插座、灯具等)。

十、员工应树立安全意识作好日常防火,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好,若有丢失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如有发现公司员工偷盗他人财物者,公司有权将其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注意保持公共区域卫生,卫生用品用完后必须放在垃圾桶里,严禁丢入厕所的下水道内,若因此导致厕所堵塞,由当事人负责疏通并承担其费用。

十二、树立文明意识,团结意识,住宿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严禁拉帮结派搞个人主义和地方主义,严禁骂人,说脏话和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十三、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须经理同意即可留宿,否则处以30元罚款。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1、总则

本制度明确了收款管理权责划分,规范了收款管理操作程序,建立了收款管理审批流程,为收款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2、职责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为各公司财务部,按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收款管理要求与流程。

3、范围

本制度规范的收款内容包括: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开发界面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等。

4、各类收款总体要求

4.1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各项收款界面的管理,包括收款、收款监督、收款票据领购、下发及核销等内容。

4.2各类收款业务均需在EAS系统中操作,做到日清日结,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当天录入的,转天补录的业务日期必须与收款日期一致。

4.3财务人员应在每日及每月底将EAS系统中的收款报表与财务系统总账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

4.4收费人员应确保各类票据连号使用,在保证当日票、款、表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将整理好的单据及银行回执传递给公司财务部,相关财务人员应对交来的钱款票据逐笔进行核对。

4.5各类票据使用完后应及时到财务部核销并领用。

4.6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对收费现场的库存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等进行盘点抽查并保留检查痕迹,确保现场收费的操作规范性。

5、收款管理具体要求

5.1物业费收入、车位管理费收入、租金收入、多种经营收入、押金及代收款

5.1.1每月最后一日,由客服部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房屋客户设置和客户收费设置进行检查,财务负责核对,确保计算应收费用前系统设置的真实、准确。

5.1.2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应收取的周期性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等)及时进行应收费用计算,并在EAS收费系统中生成应收费用数据。

5.1.3临时性费用(如出入证工本费、场地租金收入、零星服务收入等)根据实际情况生成应收费用,并及时收取。

5.1.4收费人员收费前应核对业主资料(房号、业主姓名、应收款项等信息),口头告知业主应缴费用的明细及金额,收款后将盖有公司收款印章的票据交业主作为已缴款凭据。

5.1.5收费人员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应将当日的收款票据、收款金额、报表核对一致。

5.1.6财务人员每日负责对收款事项进行检查及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5.2与开发公司相关的收入

5.2.1范围:空置管理费(未出售)收入、开办费收入、售楼处物业收入(服务费)、为开发公司服务收入、前期顾问咨询服务收入。

5.2.2各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应收款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业务部门及时签订相应合同。

5.2.3与开发公司相关收入结算的总体原则是:结算及时并实现资金快速回流。

5.2.3.1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双方的各项业务,需由开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先立项并签订相应合同,而后开始实施。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标准、管理要求、费用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对于由开发公司移交给物业进行后续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承接的现状,对未尽事宜的责任要界定清晰。

5.2.3.2物业公司根据各项目进度及受托协议的执行情况,由物业公司专人于结算资料齐全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公司提交费用结算申请。

5.2.3.3物业公司需持续跟进与开发公司之间的结算进度,确保在结算资料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发公司方面完成对结算申请的审核及确认。

5.2.3.4物业公司根据开发公司审核确认后的相关审批资料,及时跟进开发公司的立项审批及合同审批进度。

5.2.4财务部根据收到的签批完整的合同开具相应的发票,跟进开发公司的付款流程及资金安排,待开发公司付款完毕或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5.2.4财务部应建立开发界面收入台账,内容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名称、开发界面收入类别、涉及的具体项目/分期、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合同余额等。 5.3免单收入

5.3.1包括销售免单、售后减免和内免,主要是指开发公司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促进销售、售后阶段解决客户诉求以及物业公司在承接项目后解决业主遗留问题而开具的减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书面优惠证明。销售免单和售后减免都是由开发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内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优惠免单。

5.3.2物业公司财务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签批完整的确认单(销售免单、售后减免)以及开发公司给付的款项时确认收入。确认单上必须有业主、开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章确认。

5.3.3内部免单需由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签批后,在EAS收费系统中对应收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5.3.4物业公司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开发公司免单及内部免单台账,台账内容需包含:所属项目、客户资料、免单类型、免单金额、免单期限及免单事由,以备查询。

5.4代收款项的管理

5.4.1包含内容:代为收取的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燃气、煤气、采暖费等费用,以及代为收取的其他收费,例如代收小区宽带费等。

5.4.2代收款项应建立相应的代收代付台账并及时核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时结清代收款项。

6、收款现场管理

6.1当日收取的款项必须当日送存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非工作时间收款须存入经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的无卡存款银行账户,当日现场无卡存款金额需短信告知财务人员。 6.2收费人员入户收取的各类款项必须当日录入EAS收费系统。

6.3收费人员交接班要有交接记录,现金、收款单据等凭证必须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

6.4收费人员当日下班前,必须清点票款,打印POS结算单,核对报表,保证账实相符。

7、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物业集团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本制度由物业集团财务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一、经营管理工作必须具有强烈的创收意识,千方百计地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开展商业网点经营,达到便民利民,为企业增加创收,达到物业公司逐步自养的目的。

二、根据集团和公司的租赁政策及指导价格,利用各种潜在商机,积极对外宣传,招商引资,热情接待来访客商,努力协调各种问题的解决。

三、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经商客户,一视同仁,不优亲厚友;认真制定租赁合同条款,互利互惠,共同发展,互创效益;合同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漏洞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建立健全商业网点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商业网点的卫生、产品质量、销售物价、服务态度等经营状况,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集团的社会信誉;并配合卫生防疫检测部门进行例行的检测工作,对于违规经营者,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不断学习先进单位的管理经验,拓宽思路,开源创收,弥补物业管理的经费支出;经常进行市场分析调研和预测,调整经营项目,对行业信息加以收集、整理,拿出行之有效的方案,为主管经理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逐步实现以业养业。

六、严格对客商租赁费用和水暖电费抄表计费工作,每月费用收交率必须达到98%以上,努力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七、认真填写经营摊点登记;对各项收费及时催交填报,每月和财务室对账清点,并做好各种登记和记录的妥善保存。

八、经常对商业网点使用的设施进行检查,敦促及时保养维修。听取客商的合理化建议,积极改变经营作风。

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五)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有、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九条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www.chayi5.com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二)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及来源以及经费管理办法;

(四)撤销或者变更业主委员会超越权限的决定;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六)决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申请;

(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等材料,并负责核实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内报送材料,并协助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

第十六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和业主所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四)拟订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三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业主身份、业主人数或者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提出异议者复核结果。

第十七条业主拥有物业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计算,一个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业主人数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数计算,一个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未出售的物业,建设单位计为一个业主人数。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提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对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对其他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并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参加。

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组织召开的,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召开。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员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少于五人,应当为单数。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并由业主委员会罢免。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实行候补委员制。候补委员的名额和产生程序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

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组织能力;

(三)按期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工作;

(五)具备履行职务的健康条件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5篇《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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