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制度(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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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10篇《安全培训制度》,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安全培训制度 篇一

在安全发展观的指导下,为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

2、在学校管理活动中,突出安全教育。教师会议、家长会议、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画廊等都要将安全置于突出位置,利用一切机会加强宣传教育。

3、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安全教育。如在科学课、体育课等课程的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技能培训等。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学习《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结合与安全相关的特定节日开展安全宣传、知识竞赛,每学期举办一两次以安全为主题“手抄报”比赛,组织看安全教育录像写心得比赛等等。

5、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与活动形式,形成家庭、社会、学校都重视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6、加强炊工、生活辅导员等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知识培训。按照有关要求,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7、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

安全培训制度 篇二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2、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处理训练事故。

(4)组织实施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训练队教练员应提高队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安全训练知识;

(4)训练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不能做教练车。

3、教练车的副制动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视镜、副离合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时教练车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后,车钥匙统一交到门卫集中保管。

7、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训练车。

四、安全检查

1、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进行。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20%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4、检查中问题的处理、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程序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留下现场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

(2)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1)赔偿费的负担。按事故实际损失额学校承担70%,教练员承当30%。

(2)赔偿程序。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呢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支付,而后追偿教练员应承担的部分。

六、安全应急预案

1、安质处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

(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安全紧急预案启动由校长批准。

安全培训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遵守规定。

第二条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创业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三至五天培训,每隔一月举行一次。

第五条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培训阶段

第六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主管部门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性质及主要从事的建设项目;

5、公司近年来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

6、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专业施工负责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八条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九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施工工作;

2、从事款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工作任务达成率;

5、综合评估。

第十条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结合。

第十一条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二条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发给相应的奖金,要求必须精益求精,圆满完成指导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五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全体员工,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实行《安全培训卡》(见附件)登记制度,所有公司员工每人一卡,用于对该员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后,由授课人员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

四、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产员工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课人员记录时从上述两个部门借出《安全培训卡》,记录完毕后归还。

五、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须积极主动,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管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保安部经理(王安禄)为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按国家规定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每年参加由安全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具体报名手续由安全部负责。

七、保安部经理以及协助保安部经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按《山西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资格证书,或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安全部其他人员须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方面的知识,能协助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

八、各部门主管上岗前须接受安全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为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单独约谈的方式进行,并在《安全培训卡》登记。

第三章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九、所有新进生产一线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后才允许上岗作业,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

十、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8课时,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一)酒店简介,介绍本酒店的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特点、主要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规律等方面情况。(0.5课时)

(二)介绍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关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可能产生的伤害后果与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质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车间与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冲剪压切设备的危险性与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电安全情况。(2.5课时)

(三)介绍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等。(3课时)

(四)介绍本酒店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课时)

(五)与本酒店生产工艺特点相关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课时)

十一、保安部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其中的公司规章制度另行单独汇编成册并发给被培训员工。

十二、酒店级安全培训由公司保安部经理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授课,授课方式采取电脑投影幻灯片方式,授课人员须制作课件。

十三、公司级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十四、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或车间主管负责授课,亦可授权相关的技术人员授课。课时不少于2小时。

十五、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门经理以现场讲解的方式授课,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教育课时根据岗位特点由班组长自定。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须经专门的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十七、危险作业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门技术员工负责。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员工属于“学徒工”,不能单独上岗作业,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助工作。

十八、锅炉工的岗前培训为3~6个月,其他危险岗位员工的岗前培训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如受训员工在入厂前在其他单位从事过相关工作,系“熟手”,培训期也可适当缩短,提前进行考核鉴定。

十九、危险岗位的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由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填写《安全培训卡》并报安全部,安全部核发《操作合格证》。

二十、员工转岗,如此前未接受过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须接受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如转到危险作业岗位的,则须经岗前安全培训并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四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二十一、本公司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电梯操作工和司炉工。

二十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资格者,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培训获得操作资格证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招录无证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提交操作资格证原件,公司安全部对资格证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合格后,留复印件归档备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机电部统一管理,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可不参加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六、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安全部统一组织,各部门(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积极参与。

二十七、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由安全部具体负责,保证每个季度更新宣传栏的内容。宣传栏主要宣传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知识,宣传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模范标兵和模范行为,组织有关安全方面的讨论。

二十八、鼓励广大员工向安全部踊跃投稿,选用一篇文章付稿费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外,当事员工还须接受安全部的训诫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备案。

第六章附则

三十、本制度授权安全部负责解释。

三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发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要求补充培训。

三十二、补充培训由安全部具体组织。已经上岗3个月的危险作业生产员工可不再安排岗前培训,但仍须进行考核鉴定,合格后核发《操作合格证》。

安全培训制度 篇六

本制度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内容。

3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则

3.1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

3.2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熟悉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4.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新职工进厂时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职工变换工种岗位时的转岗教育、职工休假复工时的复工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班组长的安技知识教育和全员的安全教育等八种。

4.1“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4.1.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安保部负责讲课。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公司特点(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危险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3一般电气、机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4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四方面。

4.1.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36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车间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艺、机械、电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项;2本车间安全规程与制度;3本车间有哪些危险场所、危险特性及预防办法;4本车间曾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5各种消防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五方面。

4.1.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定、安全职责、工艺流程;岗位的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设备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三方面。

4.2日常安全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生产、设备、气候变化或实际工作需要,灵活

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如节日放假、设备检修等等,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车间、部门组织进行。

4.3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复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4.4变换工种的转岗教育。

4.4.1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在从事新的工作前,必须进行车间(部门)、班组的两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从事新的工作。

4.4.2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员负责组织,车间和班组实施教育。

4.4.3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4.4变换工种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教育内容、成绩应填写在《安全作业证》上,并报有关部门作为核发新工种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4.5复工安全教育。

4.5.1职工因停工、休假、离岗三个月以上,或工伤痊愈后需复工的,或因违纪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

4.5.2复工安全教育由车间的领导和安全员具体负责,车间、班组组织实施。具体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相同。

4.5.3复工安全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在《安全作业证》上做好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作为重新核发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4.6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经过资质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以后每两年复训一次,取得的资质证书要登记存档。

4.7班组长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是指车间内的班组长,在任职期间,由安保部及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授课,每两年复训一次,教育的内容和考试成绩要登记存档。

4.8全员安全教育。

4.8.1全员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门、各级等应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图版、讲话、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8.2车间、部门必须每周一次,组织开展以车间或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活

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活动时间不得挪作他用。

4.8.3班组每天应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上要预想当班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布置防治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的安全情况。

4.8.4公司在开停车、设备检修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时、节假日前,应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安全作业证”管理

5.1公司生产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班组长统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操作证》由本人保管,工作时随身携带;其他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持证者妥善保管。

5.2“安全作业证”的内容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如丢失应及时向所在部门申请补办。

5.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的,应证随人走,若调离公司的,应及时将作业证交还给公司安保部。

安全培训制度 篇七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则

2.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及培训、复审

4.“转岗”、“复岗”、“四新”安全教育

5.企业各层次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经常性安全教育

7.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

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员工培训记录表(样表)

四、公司各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汇总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则

1.1.使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恩施兴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思想教育、知识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等四个方面。教育培训的范围为: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转岗、复工、调岗、四新”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2.1.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a)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b)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c)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a)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b)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c)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a)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b)行业安全生产法规,相关强制性标准;

c)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思想教育

a)思想教育;

b)纪律教育。

2.2.安全教育形式和层次

1)全员安全教育每年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两次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识等,

并组织进行考试,要求合格率达100%。

2)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工人、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实习人员、临时工以及其它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主管经理负责,施工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遵章守纪教育,本公司的生产概况与特点,历年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训等,由施工安全部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后转送到公司或项目部进行教育。

4)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安全员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司劳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本公司发生的事故案例和案例分析、教训及注意事项及应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技能等,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班组进行教育。

5)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教育内容为:本班组生产作业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标准,遵章守纪文明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消防知识等,培训后由班组长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公司施工安全部存档。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及培训、复审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湖北省劳动人事厅颁发的《湖北省五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管理的意见》规定,公司凡从事电工、起重作业、金属焊接(气割)、压力容器操作、施工区域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除机动车辆驾驶外,以上所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均由公司施工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

3.2.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发现一次扣5分。

3.3.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和不参加复审者,收缴其操作证,并对其进行扣分处罚,扣5-10分。

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施工安全部有权停止其作业。

4.“转岗”、“复岗”、“四新”安全教育

4.1.非公司内部调动、从外单位调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上岗。由一般工种改换为特种作业的,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

4.2.脱岗6个月以上复工者,必须由分公司、班组对其进行复工返岗安全教育,方可复工上岗。

4.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要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否则,不得投产或

安全培训制度 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及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参观、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二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通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具备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违章指挥;员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违章作业;外来人员在公司活动期间能提高安全意识,了解现场风险,服从现场管理,实现人身安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支持,负责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一)安全环保处

1、负责每年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新入厂员工公司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公司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3、负责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情况。

4、负责对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检查考核。

5、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建立外来学习、承包商等培训管理台账、档案。

(二)人力资源处

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技能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作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对员工的安全作业技能培训和对各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作业技能

培训的监督考核。

(三)总调度室

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艺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艺安全培训,教育员工了解工艺系统危害,采用正确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艺伤害发生。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对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内容的培训。

(四)各车间(部门)

1、负责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当教育培训计划变更时,负责记录变更情况。

3、负责对新入厂、转岗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班组级安全教育的管理。

4、负责建立本车间(部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三章培训方式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协助当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培训内容有: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五条其它副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三)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八)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九)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十一)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六条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培训主要内容有: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班组三基管理及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七条公司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新入厂员工(以调入、招收、分配、复转等形式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和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二)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3、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生产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作业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新员工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或其它部门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车间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车间的安全生产概况;

2、本车间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

4、本车间的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详细培训本岗位的生产原理、介质特性、流程;

2、岗位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

3、生产控制的主要指标;

4、生产控制的要点;

5、事故防范措施等;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岗位,必须重新接受教育至培训合格。

(五)公司新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情况,应留存相关培训记录。

第九条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教育

从事电气作业、金属焊接、起重吊装、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具体执行公司《关于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意见》。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www.chayi5.com)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管理台账。

第十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编制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法),对有关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日常安全教育:

(一)安全环保处根据年度计划组织分解制定安全月度活动计划,各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二)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三)班组安全活动

1、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九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水平,达到本质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矿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XX年第20号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

3、安全培训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并重,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4、脱产培训包括上级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必脱产培训。

5、业余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培训,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职工行不规范的全面提升。要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畴。

6、脱产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工种的作业人员、新聘用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脱产培训的人员。

7、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掘进机司机、主提升司机、监控维检员等十大特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工种,是国家监管的持证人员,按上级要求进行脱产培训。

8、矿长、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煤矿主体相关大专以上学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目。

9、地面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作业人员,准入条件及培训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0、新聘用人员必须接受脱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在本矿井下从事作业的外包队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入矿后首次安全培训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煤矿井下和地面从业人员必须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带领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规定实习四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导下,独立上岗作业。

11、“三违”人员的培训按各单位制定的相关处罚条例和管理办法执行。

12、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3、所有生产一线队、班组必须强化班前安全培训,针对现场实际讲任务,针对任务讲安全,针对安全讲培训。要加大现场实际操作培训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融为一体,共同提高。班前会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上岗人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设施,对所有职工进行全方位培训,按照公司建立的全员安全培训的考试题库和电脑考试系统在电脑上逐步实行微机抽考。

14、从业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5、培训部门根据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细则,派送培训人员。同时负责新工人、转岗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具有安全资质外委施工单位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协同安全部门做好业余安全培训工作,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建档、管理。

16、安监站负责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17、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管。

18、安全、培训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并监督检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持证上岗人数符合国家定员规定。

19、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

20、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统一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由培训部门负责颁发。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21、《合格证书》实行吊销与返还制度,由培训部门执行,安全部门监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合格证书》:

(1)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违章作业者。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至少进行32学时的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颁发《合格证书》。

22、建立全员安全档案,充实档案中的培训记录,逐步实行微机管理。

23、安全培训考核与工资挂钩,根据考试成绩、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奖罚办法。

安全培训制度 篇十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工怍。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公司级负责人的培训:

公司级负责人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安全资格证后上岗。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与行政管理干部,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化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全面素质和安全素质。

3、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

(1)特种作业是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及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以下工种: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和矿内工程机械司机。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安监部门)对其进行行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一定时间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

新进公司的作业职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对新工人要安排老岗位工带领,进行现场操作,学习3个月后,新工人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5、全员安全教育: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子20小时。

6、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所有新岗位的责任、制度及操作规程。

7、“四新”安全教育:

当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10篇《安全培训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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