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规范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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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差异网为您精心整理了6篇《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装修管理制度 篇一

为保证住宅的结构安全,保持住宅优美整洁,使居民安居乐业,现对住宅区装修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住宅装修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和施工队伍名称,装修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装修人员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小区出入证。

3、户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同时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住宅装修不得对房屋结构和美观造成危害。

1、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混凝土墙、燃气管道、屋面防水、隔热板等。

2、如需拆除非承重墙,必须经有关工程建设部门论证并签字认可。另外,卫生间有防水层,严禁破坏。

3、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但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

4、防盗网安装在窗户里侧。

5、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的。位置上。

6、不得改变进房门门洞的设计,不得阻塞楼梯通道和妨碍消防。

8、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三、装修施工管理

1、为了您的财产、居住安全与舒适,装修时请务必派人盯岗。

2、住宅装修时间不能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休息。

3、装修垃圾应堆放在不影响住户正常通行的地方。装修垃圾由户主自行及时清运,或者交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清运,清运费由户主承担。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垃圾箱或转运到其他小区。

4、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用,违者按照规定给以处罚。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业主装修前应按1000元/户,装修公司按500/户交纳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部查验,无违规情况,退回装修保证金。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篇二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篇三

考勤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1、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二)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三)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四)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3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  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 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  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4、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辞职制度

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一)辞职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三)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3)数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或组织结构调整需要裁员。

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条件

(1)对未准辞职,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2)请假期满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续假达三天(含)以上者。

2、员工未经正常渠道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擅自离职离岗,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若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

3、重要岗位员工因自行解除双方雇佣关系导致企业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开除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开除:

(1)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

(3)威胁、恐吓、危害管理人员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窃公司产品、开发信息、文件制度、员工财物或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5)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聚众闹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流氓行为或道德品德极为败坏者。

(7)不忠于公司事业,贪`污受`贿,索取回扣,公报私仇,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者。

(8)工作中严重弄虚作假,伪造(包括与人串谋)公司记录文件、帐单等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

(9)触犯国家有关法律造成犯罪,触犯刑律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判刑人员。

(10)对于违反上述条件者经公司核准开除的人员工资不全部发放,仅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遣送费并永不录用,如果开除人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直至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离职程序

所有由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生效后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好一切交接手续者,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公司部门职责

一、总经理

1、处理公司内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统筹安排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并下达工作指令单,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

3、组织和落实装饰工程项目的工作开展并监控装饰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

4、装饰工程材料采购及相关资金表格的审核,及对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批。

5、审核《预结算书》、《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设计委托合同》、《图纸》、《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

6、落实各部门经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务推广部(客服部)

1、配合总经理制定合理的部门市场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企业形象的宣传和装饰设计作品的推广。

3、负责业务联系及与业主沟通,洽谈,协调并签定合同、合约。

4、负责听取业主对工程项目及公司各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收集并反馈给总经理。

三、设计部

1、设计师应在设计部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进行工程投标方案及装修工程设计及方案效果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充分了解设计师意图,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国家标准进行制图;

3、按时、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公司的工程进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5、设计方案时要考虑产品强度,工艺、装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一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主管上级和相关部门;

7、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设计总临及现场负责人);

8、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立面图);

9、认真核对测量底稿,客户签字图纸降低出错率;并根据自己所学知识及客户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及设计;

10、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四、项目工程部

1、负责项目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及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填写施工人员安排表。

2、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及项目工程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3、组织设计师,各工种施工员对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4、材料分析实际材料用量统计表的编制及申请采购。

5、工程项目中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人员,场地设施,工具借用的审批,发放,材料进场安排,现场施工各班组的工期及质量的控制。

6、对装修前装修套房的物品检查,并接收。装修押金的退还。

7、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教育违章行为,并对临时设施及搭设脚手架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质量检查,对不负责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员。对质量意识不强,不能按设计要求的施工班组,可联络部门主管,确定更换新班组。

9、施工完成后安排材料的清点入库。退库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后的,垃圾清理,清洁工作;

11、组织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应的验收报告,移交手续等;

12、施工人员人工费汇总,及临时水电费,装修押金的退还;

13、对施工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引起的公司经济损失,形象损害负责;

14、负责审核《施工验收单》。

五、工程监理岗位

1、负责监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用料、工艺、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2、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对所分管监理的每个工地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4、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施工管理的各项办法及奖罚条例,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纪事件执罚;

5、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汇报监理情况,协助工程部经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6、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施工单位其他重大违纪现象,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或副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完成直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六、水电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

2、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施工前水电工组长须首先对原有下水管道和电气开关进行检查验收,对有问题的下水管和电气开关列出清单,报项目经理让客户签字确认;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水电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施工完毕,须交工程监理员及客户验收,并协助做好验收记录;

7、验收合格后,须做好水电布置竣工图,交公司、客户、项目经理各一份;

8、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9、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10、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木工组长或施工队队长须在正式施工前,通读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并对须施工木制部份,参照图纸进行现场测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对有问题的图纸,报项目经理和设计师,待设计方案确定并经客户签字后,按图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进场后对所有的木制家私进行基本验收,对不合格家私配合木工做好细节修补,合格后方可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工种成品,爱护材料,文明施工,协调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关系;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忱地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装修管理制度 篇四

1工作职责

1.1客服部

1]负责受理用户装修申请。

2]检查用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材料。

3]装修许可证的办理。

4]装修工人出入证的办理

5]填写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通知用户缴纳装修费用。

6]批准用户装修加班申请;批准用户大件物品放行等。

7]负责处理因用户室内装修引致的各种投诉,保证装修不滋扰其他用户的正常办公。

8]检查监督装修进程及禁止事项。

9]与工程部配合作装修竣工的验收。

10]审核装修保证金的退还。

1.2工程部

1]负责对用户房间作装修前的检查。

2]负责审批装修图纸及较大工程改动的用户装修项目。

3]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纸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与客服部通沟,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审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并核定收费。

5]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6]验收合格后,在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批意见,对退还装修保证金提出意见。

1.3安防部

1]装修工人进场资格的检查。

2]装修材料、车辆秩序的管理。

3]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灭火器配备和使用情况。

4]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与客服部配合。

5]制止违章装修。

6]装修工人进出携带物品的检查。

7]装修工人留宿资格的检查。

1.4财务部

1]向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根据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于装修验收合格后为用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2.装修手续的办理

2.1业主在入住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及《消防安全责任书》。

2.2业主在办理入伙时统一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垃圾清运费。

2.3业主装修申报登记

住户如要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提前七日内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项目物业处提出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授权或委托书),并领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表》一式贰份。

2.4装修审核:

2.4.1住户与装修公司应准确填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七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报物业管理中心审核。

2.4.2住户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业管理处于开工前签署《装修承诺书》。

2.4.3住户应带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物业管理中心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施工。

2.4.4业主自行分包装修工程的,业主即为装修负责人,须承诺由装修负责人承诺的事项。

2.5装修的管理事项

2.5.1楼宇及社区外观的管理

(1)严禁在外墙四周悬挂、横挑及贴画任何广告图饰物品及开窗或更改门窗尺寸。

(2)严禁在天台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

(3)严禁在社区周边路面乱搭、乱建商品展示台等。

(4)严禁在草坪、花架里乱搭、乱建任何建筑物。

(5)严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树木上随意悬挂任何物品。

(6)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必须在规定的部位,严禁擅自定位。

(7)禁止任何占用草坪或在公共绿地上擅自栽花养草。

(8)防盗网必须内置;并按物业管理处统一规定的格式制作。

(9)外墙色调必须保持统一,外墙面砖如有损坏,必须统一更换色调一致的外墙面砖。

(10)严禁封闭阳台。

(11)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2.5.2土工施工管理

(1)严禁敲打、破坏承重墙及梁、板、柱、屋盖、楼盖。

(2)严禁敲打、破坏公共部位的墙及梁、板、柱。

(3)所有加置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碍消防通道、消防连廊及相关设施。

(4)不能有超过楼地面的'有效承载的装修行为。

(5)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

(6)严禁改变外墙上的原有门窗的尺寸、材料。

(7)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及护栏。

(8)若需要在室内墙体上悬挂物品或铺设木地板等,钉子钉入墙体或楼地面的深度不得超过3cm。

2.5.3电路施工管理

(1)用电总容量不得超过室内设计最大电流。

(2)装修用电时,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开关。

(3)电源插板必须能承载相应装修工具的电流。

(4)强、弱电线须分开布置。

(5)pvc管、镀锌管、铜管等管材内埋的电线必须完好,有塑料保护层。

(6)空调必须接地线。

2.5.4排水系统的管理

(1)严禁修改或增加接驳公共设施、水管、阀门等作非消防水用。

(2)不应将水管铺设在地面上,必须埋在楼地面以下或墙体内。

(3)更改原给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须提出申请并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施工。

(4)空调冷凝水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及就近地漏。

(5)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须做闭水试验。存水高度应超出地面10cm以上,闭水试验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上。

2.5.5施工现场的管理

(1)装修单位在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施工期间,必须保持静音作业;不得影响本大厦其他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

(2)装修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及其它时间段施工,在不违反此管理规定时,允许进行非静音作业;

(3)若装修单位需在晚上进行施工,必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待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施工,但不得进行噪音施工。

(4)装修单位施工时,必须取得《装修施工证》,且将其复印件粘贴在室内或门上。同时《装修申报表》必须已获管理中心书面批准。

(5)装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进出小区装

修时,必须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人一张,不得共用、转借他人使用且应随身携带,以便配合管理中心核查。遗失必须自行负责,立即补办。

(6)装修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入本物业施工时,必须言语、行为得体。严禁出现穿拖鞋、袒胸露背、辱骂工作人员及物业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举止。

(7)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物业使用人财产。否则必须无条件照价赔偿。

(8)装修单位的工作人员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在业主住房内留宿。如果需要留宿,必须经业主同意,并提前向管理登记。

2.5.6消防安全管理

(1)装修单位施工时,如果需要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待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2)装修单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质,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装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

(3)禁止任何移动消防设施的行为。

2.5.7材料运输及电梯使用管理

(1)装修单位的一切施工用料严禁从客梯搬运。

(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状材料必须用密封袋将其装好方可从货梯搬运。若有散漏,则从消防通道进行搬运。

(3)装修单位的物料的长、宽、高不得超过货梯的长、宽、高;不得超出货梯的最大承载。物料不能遮住摄像探头。

(4)若施工物料(如:钢管、铝皮、大型硬木条等)有尖锐处,无论从消防通道或货梯搬运,都必须在锐角处设置保护层。

(5)在装修物料搬运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及他人财物的损失,装修单位必须无条件照价赔偿。

2.5.8装修垃圾的管理

(1)装修单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须袋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业使用人的私用部位。

(2)严禁将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管道或地漏,必须按照管理中心的指定位置堆放。运输途中遗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须无条件自行清理。

2.5.9其它限制事项

(1)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可自行安装、维修、拆移、改装。

2.5.10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60天,较大工程为90天,最长不超过120天。如确需要延期,应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3施工队装修人员管理规定

3.1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应接受资质审核,提供以下资料:

(1)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执业许可证。

(3)资质登记证书。

(4)装修设计图纸。

3.2施工队填制《装修承诺表》,接受物业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有关小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3.3施工队人员进出小区必须证件齐全,进出小区时应将临时出放证悬挂于胸前。车辆按规定停放,不得在小区内闲逛,到其他业主单元拉生意,在电梯、公共场所涂画广告、电话。如有发现,要求肇事者无条件恢复原状。

3.4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1寸免冠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出入证每证交纳工本费5元。

4装修过程的监管

4.1工程部负责监督用户按图施工,保证装修单位在装修过程中不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将其记录在表上,交用户签名确认后存档。

4.2客服助理每天对装修单位进行巡检,确保装修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办公,不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公共地方,并将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在装修巡检记录表上。

4.3安防部负责检查用户室内安全防范情况,施工人员佩戴施工情况,装修施工是否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等等。

4.4客服部、维修部和安防部在巡查期间发现装修单位初次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应及时加以制止并口头警告要求其纠正,同时在装修巡视记录上记录第一次口头警告的时间、巡查人,要求装修公司签名确认。装修单位若屡次不听劝告,管理中心将向用户发出室内装修违章通知单,对情节严重者,由管理中心发给用户关于贵单位违反装修规定的最后警告书。如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其他用户投诉不断,管理中心将安排安防部对装修单位停电或清场,直至装修单位承认错误,保证遵守装修规定,方可让其重新进场施工。

4.5对于搭建构筑物、建筑物的严重违章行为,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发现在先,制止违章行为既成事实。

4.6装修过程中须动火作业的,应到管理中心申请,动火时须接受维修部、保安部的监督指导。施工单位需有动火负责人在现场监管。

装修过程中用户需临时用电的,应到管理中心申请,经维修部审核定价、财务部收费后,由维修部提供临时用电。

5验收:

5.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公司项目物业中心申请竣工验收,管理中心派人进行查验。

5.2隐蔽工程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物业管理公司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进行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住户自己负责。

5.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人员在《装修竣工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合格。

5.4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1个月后,经物业管理中心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保证金退还住户。

6临时出入证的制作规范

6.1出入证正面应写明施工人员姓名,工程的性质(土工、水电、木工、油漆等),装修施工的具体单元,临时出入证的有效期限,并加盖项目管理中心公章。出入证背面应粘贴证件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6.2填写临时出入证办理登记表。

6.3临时出入证编号、数量必须与收回的工本费相符,作废的要如数收回。特殊情况要经客服部经理或公司领导批准。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篇五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百货大楼设备科核定用电量,确认具体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监理人员按指定品牌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设备科、保卫科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生火作饭,乱扔垃圾,施工和拆顶清理后,日常卫生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2、施工人员不得在场地乱涂、乱画,随地便溺,否则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由商场指定。工方安排人管理,手纸扔入纸篓,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冲水。否则,造成堵塞,施工方负责疏通,一次罚款50元,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结束后,装修垃圾由装修方指定时间、地点统一清理。

装修管理制度 篇六

一、总结

为了使小区内的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的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深圳市金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装修管理规定。

二、申请装修程序

1、业主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会同施工单位携以资料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装修审批表》,详实填报表内相关事项,由管理处审核: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3)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

(4)装修方案:施工图纸(含平面图、天花图、地面设计资料、厨房及卫生间等排水系统图、电器图等),装修期限;

(5)装修合同复印件;

(6)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7)装修施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2、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业主的《装修审批表》进行审批,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装修协议书》及《承诺书》等,缴相关费用,装修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单位门前公共走道及墙面的保护工作后,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填写《水管试压及厨卫地面防渗水试验确认表》后发放《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

3、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时,应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聘请持有承建资格证的正规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修。

4、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三、装修注意事项

1、房屋结构:

(1)物业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结构、外貌及公用设施,不得改变物业

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层,禁止使用20mm厚度以上的大理石、花岗石等超重装修材料进行地面装修。不得擅自在地面和墙上钻孔、钉钉,以免破坏原有管线。若确实需钻孔,请预先通知管理处。

(3)禁止擅自拆修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安装水管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

(4)不得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禁止拆修复式房内的楼梯、走道。

2、阳台、露台:

(1)不得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或以其他形式封闭阳台、阳台上不得安装木柜、接水管、水龙头、洗衣机、洗脸池等有碍整体外观形象和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的物品。

(2)不得改造或更换阳台,露台部分的墙面砖及其他房屋的外墙部分,禁止对阳台、露台进行乱搭建。

(3)禁止在复式房露台加装防盗网。复式房允许在铝合金门内侧安装不锈钢拉闸门,在不影响正立面效果的情况下,允许在复式房露台上加建雨棚或棚架,但必须按管理处统一设计要求制作。

3、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或震动窗户,以免引起床塞缝开裂或脱落,造成渗漏现象。严禁在窗台内侧做木柜。窗户护栏不允许更换、拆除。

(2)严禁更改已安装的防火防盗进户门,严禁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边。

(3)不得在进户门前的公共走廊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敷设与原设计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共通行的装饰品和用具。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等)。

(4)允许在窗门内侧安装纱窗,但纱窗铝合金条要和现有的铝窗式样和颜色一样。

4、智能设置和管线:

(1)不得更改室内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设施管线。严禁擅自更改智能系统,不得擅自移动或封闭厨房内煤气探测报警器。

(2)户内装修时,应妥善保管好室内智能系统设施及设备,避免灰尘、水雾、腐蚀性气体等物质的介入。

5、厨房及卫生间:

(1)允许在厨房内加设灶台、洗涤池,允许在卫生间加建便池、洗脸池等,不得改变原设计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扩大卫生间。

(2)不允许更改厨房、卫生间的给排水(排污)管道。

(3)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4)厨房排烟道口的设置和安装应按管理处要求的位置安装。

(5)卫生间已做好防水层,严禁凿打地面或以重力碰撞、震动给排水管,以免造成渗漏水现象。

6、牌匾及广告牌的设置摆放:

业主在挂设牌匾、广告牌等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处允许方可施工。

7、严禁改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四、装修规范

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确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2、业主申请装修,应向管理处预交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经管理处检查验收,无违章装修、无渗、漏、堵、损坏公共设施及他人房屋等情况,三个月后管理处将退回全部装修保证金;如有上述情况,管理处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装修保证金多退少补;

3、根据《深圳市家庭家居室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家庭居室装修须交纳装修工程税,此税由物业公司代收,具体办法按《深圳市家庭家居室装

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施工必须按照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队必须遵守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确保不出现违章作业,损坏公用设施和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等情况,否则将按章处理,情节严重者没收出入证,拒绝进场。

5、业主装修时,装修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装修垃圾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堆放、清运,对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上堆放垃圾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

6、装修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由管理处技术操作人员驳接,业主不得私自在户外(自家以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己承担。

7、装修期间,严禁动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氧焊、煤气瓶等,如确施工需要,须报管理处审批,并在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8、按消防局规定,装修施工队伍必须在施工现场装备两支4kg灭火器方可开始施工;

9、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内留宿;

10、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条》;

11、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沙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12、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止堵塞排水管道;

13、运送材料的车辆,应按照管理处指定的出入口停放,小区严禁吨以上的货车通行,装修材料需用平板车送入小区(水泥、沙石等必须袋装);

14、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管理处统一运出小区;

15、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五、监督、验收

1、装修期间管理处有权对施工现场的装修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他公共地方。

4、管理处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加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押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六、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管理处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员承当。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独立承当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七、违章装修处理

物业公司对违反本规定者,可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说服劝告;

2、责令停工;

3、责令恢复原状;

4、扣留或没收工具;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协议书》处罚款;

7、诉诸法律。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罚款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小区设施的完善和管理服务的创新。

八、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解释权属XXX公司。 XXX

二0xx年三月二十七日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全管理

1、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

2、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3、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司组织的每周一、

四上午9:00两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5、我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

分包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将复印件上报我司安全部;

7、施工现场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作业审批表》,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表》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5天。现场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8、各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为职工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相关资料必须报送我司;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3)人字梯及操作平台的使用,必须选择材质坚实,人字梯每步的跨度不得超过30mm,在人字梯的中间部位必须用拉绳拉紧,操作平台的上方必须要有防护;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楼梯口、电梯井、机电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2)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4)进场河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做好防扬尘保护措施,并及时清扫地面残渣;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6)高层材料搬运及垃圾清理时,对粉状颗粒垃圾材料等应装袋后用升降机搬运,并由专人看管;

(7)现场堆放物料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制定垃圾池内;

(9)各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

严禁酒后、疲劳上班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打赤膊、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三、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十七条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第二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二十五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2、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3、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4、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5、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6、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7、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六章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1、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5、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6、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7、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9、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6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做好小区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为业主或业户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定、温馨、整洁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11 O号令《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结合小区《房屋使用手册》、《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特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申报程序。

凡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设施改造的业主或业户,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装饰、装修申报:

1、装饰、装修申报须提前三天向物业工程维修部提出。

2、房屋产权人或受委托人应携带:物业管理合同、身份证、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书,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填写装修申报表,与装修方案书及正规的装修施工图(建筑施工平面图、水电管线改造施工平面图),并由业主签字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一并递交物业工程维修部进行装饰、装修方案的审核。

4、物业公司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业主或业户装饰、装修方案的审核结果。

5、装饰、装修方案通过审核后,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须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书》。

6、施工单位需交纳商业5000元、住宅3000元装修押金(业主自装修时由业主负担),及商业15元/㎡、住宅5元/㎡装修管理费。

7、办完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手续后,施工人员交纳30元押金,领取“开工许可证”(装修完工后“开工许可证’’交还物业工程维修部,返还押金)。

8、施工人员持“开工许可证”,到物业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每人须交2张一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0元出入证押金、1 O元出入证工本费。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出入证交回物业客户服务部,退还20元押金。

9、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将“开工许可证”张贴于装修户的门内侧(“开工许可证”复印件张贴于装修户门外侧),方可施工,并必须告知邻里。

10、施工单位需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业主自装修时由业主清运),严禁乱堆乱放,垃圾清运费商业10元/㎡、住宅6元/㎡。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8

1、校史室装修工程开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由校史室装修牵头人、总务处、校办及相关教师共同负责。

2、校史室装修牵头人代表学校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工程队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3、总务处负责对装修工程的全程监理,包括安全施工的监理;并在施工场地放置“禁止学生与闲人入内”的提示牌。

4、校办负责施工人员出入校门的身份确认和施工队物资进出的管理。

5、在图书楼三楼施工场地附近教室上课的老师,要教育学生在进入三楼教室上课时注意安全,下课后不准在施工场地逗留,应立即离开。上课期间要管理好学生,不准离开教室。

6、全体班主任老师要对学生进入图书楼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9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接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线头接电,否则一次性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后果一律自负。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措施。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外,不得私自进入装修现场。

9、顶部安装灯具或连接孔,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负责修补。同时要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施工期间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装修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每天退场时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统一放在自己的制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罚款50—100元。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商场内的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做饭、乱扔垃圾。装修完工后的日常卫生和装修垃圾一律由施工方负责清理干净,否则罚款200元。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应冲水,造成便池堵塞的自行负责疏通。若发现违规者,一次罚款50元。若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协调管理

装修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监理人员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装修资格。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正职经理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2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1.3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4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1.5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2.各级技术负责人

2.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2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2.3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2.4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2.6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

3.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3.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

3.3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4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3.5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

3.6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3.7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3.8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4.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2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4.4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4.5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4.6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工地安全员职责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5.2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3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5.4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5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6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5.7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5.8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5.9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保持完好无损。

5.10积极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5.11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6.职工的安全职责

6.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6.2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6.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控告。

6.4认真学习并做到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②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③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启用

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①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不准高空抛物

③不准在提篮内乘人

④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⑤不准酒后上班

⑥不准玩火、烧火和打闹嘻玩

⑦不准赌力、赌食

⑧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⑩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二、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第393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条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应挂墙。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1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安全管理

1、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

2、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3、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项目公司组织的每周四上午9:00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5、我公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公司;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将复印件上报我公司工程部;

7、施工现场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作业审批表》,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表》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5天。现场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8、各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相关资料必须报送我公司;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公司申请备案;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3)人字梯及操作平台的使用,必须选择材质坚实,人字梯每步的跨度不得超过30mm,在人字梯的中间部位必须用拉绳拉紧,操作平台的上方必须要有防护;

(4)未经我公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5)楼梯口、电梯井、机电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施工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2)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4)进场河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做好防扬尘保护措施,并及时清扫地面残渣;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6)高层材料搬运及垃圾清理时,对粉状颗粒垃圾材料等应装袋后用升降机搬运,并由专人看管;

(7)现场堆放物料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制定垃圾池内;

(9)各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现场管理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严禁酒后、疲劳上班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打赤膊、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三、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1、配电箱和开关箱

(1)各单位进场的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内的配置必须通过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使用;

(2)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4)总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末端开关箱实行“一箱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箱设置的漏电开关额定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不超过30ma和0.1秒;

(5)电箱安装应牢固,安装高度不得低于地面600mm应统一,露天设置应有防雨水装置;

(6)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2)专用保护零线应按规定要求设置,必须采用黄绿双色线并保证可靠连接,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必须采用tn-s系统;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3、现场照明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安全电压; (2)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3)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灯具,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合用的卤钨灯;

(4)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4、配电线路

(1)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或包扎;

(2)各种用电线路必须架空且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特殊情况不能架空的必须作穿管埋地保护。

(3)配电线路间距分配电箱到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到机具设备的距离不得超过3m.;

四、施工机具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性能安全标准,并完善各类资料。

1、平刨

(1)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装置;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2、圆盘锯

(1)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2)应有专用开关箱,设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电焊机

(1)电焊机应单独设电箱;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5)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6)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7)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8)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气瓶

(1)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2)气瓶存放应符合要求,气瓶上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3)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环,瓶体附近严禁有火种存在; (4)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5)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五、现场防火及消防

1、各单位必须在各个楼层内公共部位配置6-8只4kg重有效的消防灭火器,设置消防水桶并保持水桶内长期盛满水,严禁挪作他用;

2、易燃原料堆放处禁止任何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并安排专人看护有明显的标示,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

3、对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审批手续,现场的所有动火作业需经监理公司、工程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且在各动火点部位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需做好动火作业的防护措施、监火工作,作业后需对动火点进行检查,防止暗火的产生;

4、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做到摆放有序、易于识别,并落实专人进行保养、维修和管理;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或消防水源接口,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6、施工现场设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乱扔烟头。

六、生活区管理

1、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擅自接拉用电线路;

2、宿舍内的生活设施由各单位自行提供。宿舍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3、各单位必须设置专人对各自范围进行管理,并积极配合对宿舍的检查工作。对范围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破坏,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所属范围的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4、爱惜生活区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故意浪费及恶意破坏的行为,将予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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