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办法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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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差异网为朋友们整理了8篇《文件管理办法》,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文件管理制度 篇一

1、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文件的编制,工艺文件的会签,工艺文件的贯彻保密。

2、工艺文件的编制

2.1工艺文件是企业进行工艺管理,组织生产,指导操作的技术依据,工艺文件的编制必须正确、完整、统一。

2.2工艺文件的编制应简明易懂,避免繁琐,但必须确保产品质量,实现安全生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3根据产品类型,确定必备的工艺文件。

2.3.1样机试制必备的工艺文件。

工艺方案:产品零部件工艺路线表:自制件明细表,外协件明细表,外购及企业标准工具明细表,工装设计任务书,专用工艺装备图,专用工艺装备验证单,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汇总表及工艺总结等有关文件。

2.3.2小批量生产必备工艺文件对照产品系列鉴定资料要求由技术科酌情自定。

2.3.3批量生产必备工艺文件--除了小批量生产的工艺文件外,各工序还必须有工艺守则及工序质量管理表,由产品主管工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4工艺文件的编制分工

产品工艺文件由技术科负责编制、审核。

3、工艺文件的会签、验证和审批

3.1工艺文件会签、技术科的工艺文件由所属车间负责会签、互相制约。

3.2工艺文件的验证,样机试制及小批量生产的工艺文件,均应进行验证,由车间负责人、技术科会同质检人员,负责收集整理试制过程中的情况,进行一次可行性鉴定,然后由技术科认真进行修订,经修订审批后的工艺文件即为正式工艺文件,是工厂工艺文件工作的法规,各级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3.3工艺文件的审批与签字

根据新的工艺文件统一格式规定,每一种工艺文件必须统一编制,审核,会。

签,审查及标准化五个程序,并履行签字手续。

3.3.1编制一一-由工艺文件编制者签字。

3.3.2审核一一由技术科科长。

3.3.3会签一一由相互制约单位履行,具体按3.1条贯彻执行。

3.3.4审查一一产品工艺统一由技术副厂长进行审查,并履行签字手续。

3.3.5标准化一一为了确保产品工艺文件正确完整,统一标准审查工作。一律由标准化员承担,并履行签字手续。

3.3.6非产品工艺文件的审查由车间主任签字,标准化由标准化员签字。

4、工艺文件的贯彻与实施。.

4.1工艺文件是企业工艺工作的`法规,各级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4.2技术科对车间工艺文件执行情况及工艺纪律的贯彻情况,要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及时向技术副厂长作出报告。

4.3车间主任对工艺文件在本车间正确贯彻执行负责,要教育车间职工严格按工艺文件进行操作。

4.4生产班组是贯彻实施工艺的基层单位,要坚持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对执行中的问题和需要作出改进的建议,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提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不按工艺加工。

4.5质检人员应按上述'三按'进行质量检查,发现生产员工不按工艺操作时,有权制止,并及时反映给车间领导处理。。.

4.6技术科对工艺文件不全与差错,工艺措施不力,工艺文件的实施、工艺管理混乱负责。

5、工艺文件修改

5.1工艺文件修改一般原则。。.

5.1.1工艺文件需要修改时,一般由技术部门下达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凭更改通知单修改。

5.1.2保证修改后的文件正确统一。

5.1.3工艺文件修改通知单下达后,需修改的文件应在规定日期内部修改完毕。

5.1.4由于临时性的设备、工艺装备或材料等问题,需临时修改工艺时,应填写“临时脱离工艺通知单”,经有关部门会签和批准后生效,但不能修改正式工艺文件。

5.2工艺文件修改程序

5.2.1填写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其格式应符合文件的更改程序规定。

5.2.2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应经有关部门会签并经审核和批准后才能下发。

5.2.3按批准的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修改。

5.3修改方法

5.3.1修改时不得涂改,应将更改部分用细实线划去,使划去部分仍能看清,然后在附件填写更改后的内容。

5.3.2在更改部位附近标注本次修改所用标记,标记符号应按更改通知单中的规定。

5.3.3修改时必须在被改文件表尾的更改栏内填写本次更改的标记、更改次数、更改通知单的编号,日期和修改人签字。

5.3.4在下列情况下,工艺文件修改后需更改描晒。

5.3.4.1经多次修改,文件已模糊不清。

5.3.4.2虽初次修改,但修改内容较多,修改后文件已不清晰。

5.3.5更新描的底图,更改栏内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5.3.5.1'标记'栏填写重描写前本次更改所用的标记。

5.3.5.2'处数'栏填写'重描'字样。

5.3.5.3'更改文件号'栏填写重描前本次更改通知单编号。

5.3.5.4'签字'和'日期'栏内,负责复核的工艺人员签上姓名和日期。

5.3.5换发新描晒的工艺文件时,旧工艺文件必须收回存档备查,而且新的文件应加区分标记,严禁新旧两种文件混用。

6、工艺文件的保管和处理胃

6.1凡保管的工艺文件应及时登记,根据顺序分类捕,装订或袋装保管。

6.2技术科应常备全套文件复制件

6.3凡需晒发的工艺文件,必须经技术科审批后方可发放。

6.4工艺文件由技术科统一保管,失效废除的工艺文件应盖'作废'章后单独存档五年以上备查。-

6.5凡保管的工艺文件字迹要清晰、完整、符合标准,签字手续齐全。

7、工艺文件的借用与保密

7.1未经批准,对外不准借用工艺文件。

7.2本厂工作人员借用工艺文件要办理登记手续,并限期归还,归还时应清点。

7.3借阅者应保证工艺文件的完整、无缺,不得拆装、涂改、抽换、损坏和遗失,不得转借,否则,一律作违反工艺纪律处理。

文件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件管理办法 篇三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保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己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文件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公司程序文件书写的格式及编号方法,各项制度及文件管理工作规范、科学,确保文件结构与样式的统一等制定本规定。

4、管理职责:企业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颁布;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各部门负责人与质管部共同起草其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并执行、协助、配合质量管理部开展工作。质量管理部负责按政策要求起草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解释、培训、指导、检查等;所有文件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分发、保管、撤销、替换、销毁,各程序文件与质量文件的系统摘要编写人均须按本规定制订文件;

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划分: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凭证。

6.1.1、管理制度文件:是指企业为规范内部管理活动,对各项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6.1.2、部门及岗位职责文件:是指企业为规范经营行为,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6.1.3、操作规程文件:是指企业为规范过程管理,明确规定其操作程序和要求,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6.1.4、档案:企业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件;

6.1.5、报告:是企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时使用的文件;

6.1.6、记录: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6.1.7、凭证:是指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

6.1.8、技术标准:是对产品质量、规格、验收方法等所做的`技术规定,这里主要指药品标准或其他相应的技术标准;

6.2、文件编号:由公司代码、文件种类代码、文件顺序号、文件版本号:文件顺序号按汇编顺序号编排,文件顺序号、流水号分别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新制订的文件修订号为“00”,以“01”表示对文件的第一次修订,以“02”表示第二次修订,依次类推。

6.2.6、记录表格的编码形式:由公司代码+由文件种类代码+文件顺序号+两位数流水号组成+版本号。如:XX-SOR-11-01-00表示的是00版本11号操作产生的第一个表格;

6.3、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6.3.1、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和操作部门共同起草和修订,各部门文件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起草和修订,所定的各项制度和文件报质量负责人审核,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6.3.1.1、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签字,公司决定在每个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上的文件起草人(姓名)、起草日期、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批准人(姓名)、批准日期在文件流转中直接录入,文件打印出来后,相应人员同时在纸质《文件审批流转记录》上手工签署姓名及日期;

6.3.1.3、为方便查阅,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文件目录索引,含文件编号、目录内容、页数、页码、实施日期、文件状态。

6.3.2.1、内容应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新《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6.3.2.2、文字应准确、清晰、易懂,条理性强、层次分明、结构紧密、用语规范、内容真实、完整(不空格、不漏项),不能随意涂抹,不得用铅笔填写,没有发生的项目记“无”或画“/”,各相关负责人签名处不允许空白,要签全名;如果发生错误需更改,应用“─”划去原内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需在更改处由更改人签名(章),签名要全名;日期填写要清晰,年月日用8位数标明,如:170401;

6.3.2.3、文件应标明题目、种类、以及文件编号和版本号;

6.3.2.4、质量管理制度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

6.3.3、制度编号后由打字员打印,打印出的文件清样交给拟稿人核稿;

6.3.4、制度打印后,由人事行政部登记、下发、签收;

6.3.5质量管理部每季度对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记录》;

6.4.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或因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冲突需修订时,由机构负责拟稿,质量负责人核稿,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执行,原制度同时废除,修订原因及变更日期应详细记录在《文件修改审批表》中;

6.4.3、作废文件由人事行政部进行“作废”标识,防止误用,并由人事行政部收回管理;

6.5.1、公司制定的制度,由于经营管理不断更新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已不适应或过时,须进行撤销;

6.5.2、制度的撤销是由人事行政部在分发新文件是回收旧文件,或每年对发文进行一次清理,对不适当或过时文件填写《文件销毁登记表》,经质量管理部、质量负责人同意后进行销毁;

6.6、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当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6.8、每季度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当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已废纸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6.9、非本部门执行文件,需要供读时需向人事行政部登记《文件借阅登记表》,填写文件编号、文件名、借出日期、借用途、归还时间。

6.10、各岗位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文件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本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起草、协调、报送审查、讨论通过、发布、评估等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本厅制定并以本厅名义发布(包括拟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由本厅发布)的,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构成影响、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本厅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对具体事务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对本厅直接管理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文件的,不属于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厅各处室、各直管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及临时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上述处室、单位和机构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可以以本厅名义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审查、报请公布以及指导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处室(含有关直属、直管单位,下同)根据实际需要,负责或者组织起草各自职权和业务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

综合性的、涉及多项事务的规范性文件由办公室或者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

各处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前和起草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政策法规处沟通,政策法规处在政策、合法性及文件规范性方面给予支持、进行指导。

第六条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下列事项: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事项尚未专门作出明确规定,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或确有必要对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作出明确、具体和操作性的规定;

(二)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

(三)不得违反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不得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或者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管理费、手续费、滞纳金、咨询费等);

(五)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

(六)不得以解释性表述对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的条文、相关定义、适用范围等的内涵进行规定,也不能采取其他表述做出扩大化或缩小化的规定;

(七)不得超越本厅的职权范围。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以下形式要求:

(一)标题应当冠以制定机关名称;

(二)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概念统一,语言规范准确、简洁明了;

(三)原则上不对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作重复性表述,但在作出操作性、具体性规定时,可以对相应的原则性条文规定进行引用表述;

(四)文末应当规定施行日期,除应急需要外,原则上印发日期与施行日期之间不少于30日;

(五)应当明确规定有效期,暂行或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重新制订和发布。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制定目的;

(二)制定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依法设立或者实施的有关工作制度、事项、办事程序、时限和要求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起草人员完成起草工作后,起草处室应当在本处室范围内组织讨论、修改,形成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按如下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一)征求本厅有关处室和直属、直管单位意见;

(二)以本厅名义征求有关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以及省直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三)涉及中央直属单位、地级以上市政府或顺德区政府、省直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的,以本厅名义征求其意见;

(四)拟报请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以及报经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以本厅名义发布的,以本厅名义征求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及顺德区政府的意见;

(五)通过在厅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刊载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群众意见;

(六)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听取意见。

第十条起草处室应当根据有关意见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者协调,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后送政策法规处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简要说明,包括起草背景、必要性、依据、起草过程以及主要制度等内容,制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等;

(三)对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说明;

(四)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五)有关听证材料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政策法规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

对各处室提交审核的文件,经审核认为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应当自收齐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文件退回起草处室,并说明理由;对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应当自收齐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政策法规处审核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可行性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应重点围绕立法保留事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限制权利以及是否超越权限等七个方面开展。

若发现存在可行性或者合理性问题时,政策法规处可以就文件可行性、合理性及结构、文字表述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由起草处室决定是否修改。

对草案主要内容意见较多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政策法规处应当召集起草处室和有关处室进行协调、修改,必要时提请厅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核后,由起草处室提请厅务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政策法规处会起草处室拟文,经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厅领导签发后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

第十四条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经审查同意的,由起草处室拟文会签政策法规处等有关单位后呈报厅主要领导签发;

(二)经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的,由起草处室会同政策法规处修改后呈报厅主要领导签发;

(三)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由政策法规处提请省人民政府复核;

(四)经审查认为不能发布的,经厅领导同意后,取消该规范性文件草案。

第十五条拟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批准、以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处按程序报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由起草处室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由起草处室拟文会签政策法规处等有关单位后呈报厅主要领导签发。

第十六条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由政务中心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处室应当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有关工作。

政策法规处于规范性文件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规范性文件纸质文本一式两份、电子文本一式一份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并将一份纸质文本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发布前的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第十七条政策法规处每隔两年组织对本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由负责组织实施的处室提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订建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新出台、废止、宣布失效、修订或调整的,负责组织实施的处室应当于3个月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应当于6个月内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暂行或试行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的处室应当自暂行或试行期满3个月前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于暂行或试行期满1个月前提出废止或制定正式规范性文件的意见。

负责实施的处室在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或因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需要修订或停止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修改程序按制定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规范性文件内容存在歧义,或者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厅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由政策法规处会同起草处室进行解释或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第十九条本厅与省直其他部门联合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法制办,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

20xx年12月13日印发

文件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资料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文件格式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统一使用四号或小四宋体字,与主送单位等坚持一致。每段开头空两个字;要合理地划分段落、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行间距为1、5倍,以清晰、美观为原则;

4.7附件。通常指随正文发出的补充说明材料:如果该文件有附件的,应在正文之下、发文单位落款的左上侧,专行空两格注明"附件:xxx"字样;如果附件较多,还须编上序号;文件无附件的,无须注明;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WWW.CHAYI5.COM★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头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经过的文件应写经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文号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文件管理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3签发。签发人对签发的文件负有完全职责,应本着负责精神,仔细阅读文稿,实事求是地拟写批语。同意签发的,注明"同意发文"字样后按正常手续办理;不一样意的写出具体意见返还拟文人重新撰写;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资料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景、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终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6《文件处理单》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8.12会议纪要格式

8.13会议记录格式

9、修订及实施

9.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9.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9.3本规定从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实行。

文件管理办法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集团文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内容重复、遗漏等问题,便于文件的检索、存档,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范围内的文件管理工作。

第3条 本办法的主要关联制度有《公文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文件、法律法规要求控制程序》等。

第4条 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集团文件体系的总体规划和重要文件的审批。

2。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文件发文审核及文件体系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格式和相关文件资料等的组织拟定、保管发放、管理控制;监督、指导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管理好相关文件、资料。

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公文、档案类文件的整理、存档、废弃等工作。

4。集团各中心: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本部门承担的各项文件,并对文件的执行进行进行监督,收集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文件管理。

5。集团监督审计中心:负责策划文件管理的监督体系,并对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6。区域公司:负责执行集团下发的各项文件;收集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本区域内部文件管理体系,并及时整理并反馈给集团企业管理中心。

第二章 文件的类别

第5条 文件的分类方式很多,为便于管理,本办法将文件分为公文、档案、体系文件、制度文件四大类。同一文件可以同时归属两个以上的文件类别,例如所有重要文件最终都归并为档案。

第6条 公文。

1。定义:公文指公司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文件。

2。分类:公文常见文种包括指示、决定、决议、通知、通告、布告、通报、报告、会议纪要、请示、申请、批复和函等。

3。公文管理:包括公文的收发、传阅、督办和归档等,详见《公文管理办法》。

第7条 档案。

1。定义:档案是指集团各部门、区域公司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2。分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照片档案、磁性载体档案、实物档案等。

3。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详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8条 体系文件。

1。定义:管理体系一般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俗称三大体系,是现代法定企业行业管理制度中的题中之义。

2。分类: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记录和操作规程等。

3。体系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编写、编号、更新和归档等,具体管理办法及文件内容,详见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

第9条 制度文件。

1。定义:指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文件,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规划、管理制度、工作文件等的总称。

2。分类:本办法将制度文件分为指令文件(规划、策划等)、管理文件(综合型管理办法)、流程文件(各类流程及其规范)、作业文件(说明书、工作操作手册等)和表图文件(各类统计图表、分析图表)。

3。制度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编写、编号、更新和归档等。

第三章 文件的管理

第10条 企业管理中心为集团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加强集团文件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保证集团文件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第11条 集团各类发文在有效期内均实行受控管理。所谓受控文件就是指有效文件。有效文件是指正在执行的指导和安排公司工作的文件。

第12条 对于公司以文本打印的形式下发的文件,只有盖有受控章的文件在受控范围内,签收人不得复印,如因复印导致的执行非受控文件,造成的问题由执行人负责。

第13条 文件的使用部门应编制识别文件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的控制清单,以确保在使用场所能得到有效版本的适用文件。

第14条 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由企业管理中心统一编目、登记和管理。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属集团的机密文件,任何人不得外泄。

第15条 工程类文件由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工程部)控制。

第16条 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及时核查(每半年一次)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集等外来文件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并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区域公司。地方性法规、规范、标准、图集等由区域公司技术部进行核查,并将变更情况通知集团及所属项目部。

第17条 企业管理中心负责及时评审(每年不少于一次)集团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目标、指标和公司下发文件的有效性,并将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第18条 体系文件在实施中发现由于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等发生改变而变化时,由企业管理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原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需要更新,文件若发生修改,则须经再次批准。

第四章 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第19条 文件格式要求。

1。文件要有名称、编号、版本、实施日期、编修/审核/批准人等。

2。文件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职责、程序内容、相关记录等。

3。文件应字迹清楚,标示明确。

第20条 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交企业管理中心复核,由行政副总审核,集团总裁批准。

第21条 体系文件由有关职能部门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交企业管理中心复核,行政副总批准。

第22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方案的编写与批准执行参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与定期评审控制程序》和《管理方案编制及定期评价控制程序》。

第23条 工程管理文件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写,交企业管理中心复核,集团总裁批准。

第24条 制度文件由各职能部门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部门会签,集团领导批准。

第25条 文件的审批人应对文件的适宜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批。

第五章 文件的编号

第26条 公文的编号。公文由行政管理中心按文种统一进行编号,编号包括文种类别、顺序号和年份等信息,具体编号规则参见《公文管理办法》和《公司公文编号规则》。

第27条 档案的编号。档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编号,具体编号规则参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28条 体系文件的编号。主要包括整合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的程序文件等,具体编号规则参见《文件、法律法规要求控制程序》。

第29条 制度文件的编号。

1。编号规则:

部门代号 顺序号 发布年号

2。部门代号:以集团部门名称的前四个字拼音首大写字母表示。经营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监督审计中心的的代号依次为“JYGL”、“GCGL”、“QYJS”、“CWGL”、“XZGL”、“RLZY”、“QYGL”、“JDSJ”。

3。文种代号:X表示文种代号,其中A代表“指令文件”、B代表“管理文件”、C代表“流程文件”、D代表“作业文件”、E代表“表图文件”。

4。顺序号:以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1,02等,可按逻辑顺序排布,也可按时间顺序排布。

5。发布年号:以公元纪年的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xx,视情况可省略。

第六章 文件的发放与签收

第30条 文件发放前由文件发放部门提出文件发放范围,根据文件性质由相应一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其中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由企业管理中心拟订分发名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分发,同时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第31条 外来行政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控制,集团领导批示后进行传阅或转发。其他外来的管理性文件由行政副总批准发放范围,行政管理中心执行发放,或由行政管理中心把法规、标准等文件的名称、代号书面或在OA办公平台上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购买收集。

第32条 国家、行业发布的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图集,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把标准、规范、图集的名称、代号书面或在OA办公平台上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购买。地方发布的'有关建筑业法规、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图集等由区域公司收集,报企业技术中心备案。

第33条 施工图、施工图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由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管理。

第34条 新文件的发放如涉及到原有文件的作废,应在新文件发放后立即废止,且废止日期须按废止的相关程序予以保管或销毁。

第35条 集团发放的文件必须办理签收手续。由行政管理中心提供《文件发放登记表》(见附件1)和《文件回收登记表》(见附件2),交相关收文人签收。

第七章 文件的保存

第36条 文件的保存形式。文件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形式保存,以电子版形式保存应有备份。

第37条 文件的原件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保存,副本由各部门负责保存。

第38条 文件要分类保存,便于阅览。查阅和借阅文件程序参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39条 当文件被毁坏、污染、脱色时,应重新领取新文件,同时交还原文件。文件丢失时,向文件发放部门重新申请领取新文件。

第八章 文件的更改

第40条 文件需要更改时,应由更改提出人或更改提出部门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

第41条 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原审批部门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职时,可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

第42条 文件更改批准后,由文件归口部门实施更改。

第43条 外来文件的更改应直接由相关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文件的有效性及时通知文件使用部门。

第44条 文件的更改/修订方式。

1。划改:当更改内容不多时,由更改部门下达更改通知单,写明更改内容,由文件使用部门(人)在相应位置上划改。

2。换页:当修改内容较多时,由文件发放部门对相应页重新打印后,与所有在用文件的相应页进行撤换,收回旧页。

3。换版:当文件需多处更改时,并经多次更改,影响使用时,由发放部门重印新版,进行更换。

4。文件更改次数以换页为准,局部划改可不作统计。换版则指文件整体换版,程序文件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单个文件换版。管理手册换版时,所有程序文件应随之换版。

第45条 文件版本修订状态。对于需要修订的体系文件、制度文件等,应在文件标头栏,按ISO9000标准标明文件的版本/修改状态,例如初版未修改文件的“版本/修改状态”为“A/0”,第4次修改后的“版本/修改状态”为“A/4”,第5次修改则需换版,“版本/修改状态”变为“B/0”。

第九章 文件的废弃与销毁

第46条 作废文件从各使用现场收回后,由归口部门填写《文件销毁审批表》(见附件4),文件归口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作废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经行政副总批准后销毁。

第47条 若因法律或积累知识等需要保存和参考而保留的失效或作废文件,必须作好作废或失效的标识。

第十章 附则

第48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与解释与监督执行。

第49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0条 附件:(1)文件发放登记表;(2)文件回收登记表;(3)文件更改申请表;(4)文件销毁审批表。

文件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批、发布、执行、修改、废止和备案。

3定义

3.1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3.2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有效版本的文件。

3.3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3.4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4职责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4.2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4.3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4.3.1各部门负责制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制度文件。

4.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体系文件、程序文件、管理文件。

4.3.3人事行政部为公司文件规范化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文件立、改、废的审核(核稿)、发布、汇总。

5文件分级分类

5.1文件分级

5.1.1一级文件:公司战略规划具有长期指导性、规范组织行为的概述性文件或制度汇编类文件等的系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手册、经营管理规范等。

5.1.2二级文件:规范各专业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5.1.3三级文件:各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等具体实施的作业指导流程及相关技术文件、操作规定、规范、项目管理文件、公文等,包括具体的作业方法和标准。

5.1.4四级文件:表格、表单类文件,凡记录作业结果所用的表格等。

6文件编号、标识与控制

6.1文件编号:[Microsof1]公司名称+部门代号+文件名称+文件顺序号+时间

注:各部门代号

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

6.2文件的标识与控制

文件分受控与非受控两种,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场所应用的文件及提供给审核机构的文件为受控文件,以编号为受控标识;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给客户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不作标识;

长期有效的文件予以编号和标识,控制其发放,回收作废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时间有效的文件过期自然失效,以其标题、日期作为标识,不必跟踪回收其过期版本。

7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和发布

7.1行政文件与管理性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1)公司级行政性文件: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生产、薪资福利、奖惩等重要决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

(2)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由各部门依本制度4.3条负责编制。

(3)各部门行政性文件:各部门因部门管理及工作开展所需求发布的通知/通告,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4)公司及各部门所有行政性文件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公司内部业务便签》,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5)公司及各部门所有管理性文件的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文件审阅签发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7.2文件归档、发放、保管

7.2.1文件归档

(1)经审批后的文件,人事行政部负责填写“文件/记录目录”,并且将电子档和纸张文件同时归档。

(2)各部门收到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各部门的“文件/记录目录”应定期予以更新,并将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编制/更新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7.2.2文件发放

公司受控文件、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范围发放:

(1)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公司管理文件下发至各部门;

(2)作业文件、记录下发至使用文件的相关部门;

(3)各个部门都要使用相应文件、记录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时收回作废文件;行政办公室拟定《文件发放登记表》按上述规定范围发放文件,并注明发放数量,填写发放编号,并由领用者签名。

(4)文件接收部门应指定人员接收文件,收文者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签名。

7.2.3文件保管与借阅

(1)文件保管:所有经批准发布的文件皆应登记编目并归档保存于文件的归口部门,文件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并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

a、行政文件正本、管理文件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术文件正本按文件归口存放于文件产生的技术部门。

c、外来文件正本依文件分类存放于档案室及相应的文件接收部门。

(2)各部门需要借阅文件时可向文件归口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应建立“文件借阅登记表”,管理文件的借出和归还。

(3)存放与硬盘和软盘的文件应有备份,并作出版本标识,采用密码进行保护,限定查阅及使用范围,由授权使用的人员进行操作。

(4)文件的持有者若跨部门调动或离职,应办理文件交接、归还手续。

7.3文件的更改与回收作废

7.3.1文件更改

(1)当文件不适应需要更改时,由文件归口部门提出,并实施具体更改工作,文件更改必须符合统一性、协调性,必要时相关的文件应进行同步更改。

(2)文件更改的起草、审核、批准由原文件起草、审核、批准部门/人员按负责填写《文件更改/评审单》并实施更改。

(3)文件修改内容较少时,可以采用划改、换页的方式进行更改;单文件更改超过三次或更改较大或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换版。

(4)公司文件更改状态按版本号为A版(B、C、D等)/修改状态为0(1、2、3、4等)依此编号。版本号与更改状态之间的关系为:每版文件同一版本内可以允许修改10次,即修改状态号最高是10,当超过10次时,文件换版,即由A版升为B版,以此类推。特殊情况下,换版不受此限制。

(5)文件更改内容必须及时到达文件使用场所,对文件的宣贯、实施情况有文件归口部门进行检查,并确认更改效果。

(6)公司鼓励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文件时及时发现文件的问题,提出文件更改意见。

7.4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1)各部门使用中的文件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文件发布时,原文件应作废收回,作废的原版文件由人事行政部按原发放数量回收,并登记标明回收日期。

(2)文件作废或换页换版时,对已回收的。作废文件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销毁,并记录在《文件销毁(留用)记录表》中,若需保留作废文件时要在文件上标注“作废”字样。

(3)各类文件的保存期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5外来文件管理

7.5.1外来文件接收与归口

(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外来文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收集管理,并建立《外来文件清单》。

(2)外来文件由接收部门或形成文件部门归口管理。

(3)外来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执行的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传阅执行,履行完毕后,由执行部门记录执行情况,交档案室备档。

7.6保密文件的管理

7.6.1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在形成后、归档前以“谁形成谁负责”为原则进行管理,秘密信息以载体形式归档后,交由档案室负责管理。

7.6.2保密文件的发放、传阅、披露应遵守以下原则:

文件密级发放、传阅范围

绝密公司核心领导、绝对信息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机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机密信息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秘密公司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秘密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该部门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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