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管理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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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差异网为您精心整理了8篇《小学的管理制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确保住宿生活的需要,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良好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培养良好的思想情操和道德修养,使住宿生身心得到更好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每个宿舍推选室长一个,负责管理本室公共设施,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完成值日任务。带领本室同学执行宿舍规章制度,协助宿管教师和班主任汇报本室发生的重要问题,搞好团结,协调同学之间的关系。

2、学生宿舍的房号和床位由宿管老师编定,编定后寄宿生不得随意调整,以免混乱。

3、寄宿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睡觉,按时起床,周内必须在校就寝,睡觉时不准讲话,喧哗或做其他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妨碍他人休息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 起床后整理好个人内务,被子统一叠成方块,一律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放在被子上面,被子床单,枕巾无污垢,摆放整齐、平整,床上床架一律不得放其他物品。

5、 室内一切大小物品。设施摆放整齐。无灰尘,宿舍布置文明、美观、大方、高雅、有特色。

6、认真完成值日生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扔果皮或废纸,不随意从楼上倒水,倒剩饭菜等其他杂物,保持走廊和宿舍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7、 爱护公物,严禁故意损坏公物。严禁乱接拉电线,安装插头。电炉、电热器等,不得在宿舍吸烟、点蜡烛,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对造成火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不准带外人留宿,远道家长来校探视,必须事先向宿管老师登记,由门卫审查批准。

9、男生不准到女生宿舍,女生也不要到男生宿舍,有特殊情况须经过宿管老师同意,才能能进入宿舍,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10 、严禁在宿舍内斗殴。赌博、盗窃、吸烟、酗酒、看黄色书刊,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11 、寄宿生从星期一 至星期五下午放学,无故不得出校门,若需外出,要写好请假条,班主任签名,并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校门。否则以硬闯校门论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2 、寄宿生因故不在宿舍就寝,办理好请假手续以外,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否则以夜不归宿论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3 、自觉管好宿舍门窗,做好防盗工作。不带贵重物品进校,确需带来须寄存在宿管教师处,否则遗失不予负责。

14 、不得私自或结伴游泳或游玩,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寄宿资格,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5 、严禁携带或存放管制刀具及不健康读物、影像等资料,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20xx年9月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公民举办民办中小学,保障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公民个人单独或者合伙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简称民办中小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办中小学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并接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督导、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同公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二章 民办中小学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担保。

第七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任校长应当遵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其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三)有适应办学规模、相对稳定、具备任职资格、结构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40%,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50%。

(四)自有教学场所和设施达到当地同类公办中小学办学场所和设施标准,办学设计规模应达到同类公办中小学最低班型标准;

(五)有与办学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其中自有办学资金不低于50%。

关联法规:

第八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必须与公办中小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请书;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任学校董事会成员和校长以及拟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办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六)拟定学校的名称和内设机构情况;

(七)自有教学场所的合法证明;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发给《办学许可证》。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有独立规范的学校名称。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和“辽宁”等字样。

第三章 办学与管理

第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可以设立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的学校在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会人员的组成、推选、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与罢免董事长;

(二)聘任与解聘校长;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管理学校的经费与资产;

(七)修改学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中选聘教师;也可以从辞职、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中自主聘任具备教师资格的人担任教师;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与受聘任教师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聘任期限、职务、职责、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及违反聘任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第十六条民办中小学按照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面向当地自主招生。

民办中小学不得设立分校或者校外办学点。

第十七条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下同),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取得证明,方可刊登、播放、张贴、散发。

出具证明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证明文件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教育、教学,选用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

第十九条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前,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就学生人身安全、保健等问题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学校中的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到学校的资产和学校办学积累的资产,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按照规定建立会计报告制度,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举办者不得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

第二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不同类别、不同条件学校每年对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执行标准,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领取收费许可证。

民办中小学按照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不得超收;不得向学生收取建校费、储备金、办学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民办中小学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因其他情况需要退费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退费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应当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性办学费用的比例,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经商办企业或者其他校外投资。

第二十三条民办中小学的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必须达到《辽宁省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标准》规定的标准。由政府支持征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变用途。

第四章 保障与扶持

第二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并可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民办中小学财产,不得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六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资格确认和职称评定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民办中小学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中聘任的专职教师,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转到公办学校工作。

第二十八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学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办中小学学生学籍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章 解散与变更

第二十九条民办中小学不能实现教育目标,或者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解散。

民办中小学解散,应在一个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申请,由原审批机关核准。

审批机关对核准解散的民办中小学,应当收回《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民办中小学解散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所欠债务由学校和举办者承担,提前收取的学费应当退还给学生,退还后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民办中小学在进行资产清算时,应当首先留足安置学生的费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学校所欠的债务。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举办者的实际办学投入予以返还。

第三十一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解散时,审批机关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

第三十二条民办中小学与其他学校合并或者需要变更学校名称、性质、层次,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变更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擅自举办民办中小学,或者设立民办中小学分校、校外办学点,或者采取隐瞒、虚报、伪证等手段骗取《办学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规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经商办企业及其他校外投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多收的费用,并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滥发文凭的,由审批机关宣布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资格。

第三十八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达到标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限期整顿,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条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拒不改正或者因发布虚假广告造成影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四十条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达到标准;拒不执行的,责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条侵吞、私分、携款潜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办学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擅自拆除、变卖、出租校舍和房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对民办中小学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对挂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的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 班主任是一个教学班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其根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 班主任应由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较有经验的教师担任。

第二条 :班主任必须热爱学生,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水平。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儿童心理及儿童生理等专业知识。注意工作方法,处处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教育和影响学生。

第三条: 班主任应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新时期总任务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要求,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德育、

智育、体育几方面的教育,为使他们接受中等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培养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好品德。

(二)不断启发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兴趣,教会他们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他们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主动和科任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注意学生的课业负担。

1、班主任在学校校长,学生处领导下,负责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认真执行《德育教学大纲》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五育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2、根据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计划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品德教育,优良心理品质教育,认真开好主题班队会(每学期一次),上好班会课及各种教育活动,填好《班会记录本》,期末交政教处存档。每月班主任必须将班务工作笔记本、家访记录本、主题班会记录和周安全记录等资料交政教处存档。

3、 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展校风检查评比活动,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文明行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优良的学风、班风。 有计划地培养班干部;对后进后生要爱字当头,一视同仁,积极引导,热情帮助。

4、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 组织学生开展好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5、认真填写家长联系手册,领导班级家长委员会,主持召开班级家长会(每学期两次),有计划地进行家访(或家长校访),每学期人数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并做好访问记录,期终交政教处检查评比。

6、 协调各学科教学活动的开展,协调各科作业负担,协调各科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的关系,协调学校与家长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教育教学服务。

1、在班级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并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决议,实施素质教育。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思想,品德,健康等方面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细致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负责班级的组织建设,考核选拔学生干部,帮助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悉心培养学生干部自我管理和独立工作能力。

3、教育学生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向学生进行文明守纪,诚实守信的养成教育。

4、及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浓厚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5、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纪律,落实考勤记载,经常检查学生早操、课间操、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除考试期间外,有权审批一天内的事假,并对一天以上的请假签出意见。负责本班学生操行评定,写出评语,寄发学生成绩单,及时认真填写学生学籍卡和学籍手册,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负责本班的“三好学生”、 “优秀班干部”等评选和推荐。

20xx/9/1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四

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桃元小学教师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2、教师在本人职责范围内,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时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完成,造成学校工作受严重影响者,每次扣5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积极参加少年宫辅导活动,活动有成果。加分封顶10分。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制度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细则修改由校务委员会提出,经2/3代表签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五

中国当代民办教育发展到今天,已经走过20多年的发展历程。民办教育的地位已经由原来的“补充作用”逐渐演变到与公立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民办教育也逐渐在更广的范围内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进一步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环境。与此同时,随着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数量的增多,民办教育市场逐渐走向成熟和理性,民办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已呈现多元化趋势,各个民办学校的发展也由规模扩张逐渐转向追求办学质量和提升办学品牌。在民办学校注重内涵发展的今天,民办学校教师群体,日渐成为影响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因素,受到民办教育的办学者、管理者及理论研究者的关注和研究。

新世纪以来,我市民办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仅以广德县为例,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就有10所,学生数达到全县学生数的近30%。在民办教育蓬蓬勃勃的发展的今天,如何办好民办教育,除了具备必备的硬件条件和相应的教学设备设施外,关键是要加强教师管理。在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众多因素中,教师流动性和素质问题尤为突出。

教师流动性过大,是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少数民办学校在创办的第一学年教师的流动率在50%以上。教师流动频繁,不仅不利于学校形成一个稳定的具有长远目标的教师团体,增加了师生间相互了解的难度,也可能对学生的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从而无法实现学校的教育目标。更有甚者,因教师的流动带来生源的流失和家长的不信任则直接危及到民办学校的生存问题。

近年来,国家在公立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投入加大,民办学校在与公立学校在办学硬件上的差异性在缩小,民办学校吸引家长的硬件优势逐渐的丧失。此外,部分原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在公立学校中开始出现或得到强化,如小班化教育,也因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就学人口减少目前已在不少公立学校试行。英语、计算机等特色教育在社会大环境下,公立学校也逐渐得到了普及和强化。此时,民办学校都已深刻认识到优秀师资已成为现阶段家长择校的重要砝码。

随着民办教育机构的不断涌现,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也日益加剧。在民办教育发展的新阶段,这种竞争的形式也由对生源数量和对优质生源的浅层次竞争延伸到学校内涵的竞争,而内涵竞争,应深入到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学生服务的意识中来。提高教学质量靠什么?靠很多“软”性的因素,如教学特色、教学改革等等,但最基本的还是师资,这是内涵竞争的重要板块,也是决定民办学校在竞争中能否取胜,能否在现阶段去的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的重要因素。因此,他们为此展开了对优秀教师资源的竞争,同时,也为如何稳定现有的优秀师资、开发现有的教师资源加强了教师管理的研究工作。

民办学校教师是伴随着民办学校的出现而产生的,其规模随着民办教育的发展而壮大。但是,民办学校教师来源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辞职、停薪保职、请假。在民办学校发展的初期,民办学校需要一批成熟的骨干教师来撑起,因此不惜高薪来聘请原公办学校的优秀教师。而部分中青年教师因不满公立学校的体制、待遇、人际关系、生存环境等,离开公立学校,到民办学校工作,一是追求高待遇,希望得到的待遇与自身的价值相匹配;二是希望换个环境(他们大多在一所学校一干就是十多年,不少人都有“怀才不遇”之感),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他们大都是原学校的骨干教师或中高层管理干部(主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副主任居多),他们的教育思想已成熟,职业理想已经稳定,业务能力与水平较高,体力和心理能力都较强,这批教师是民办学校得以生存、发展的中坚力量。

2、大学毕业生。由于国家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从以前的统招统分改变为自主就业,20__年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分配普遍面临就业压力,难以找到理想的工作,使得不少大学生在选择就业时自愿来到民办学校工作。还有一些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毕业生,如电大、函授、成人大学等学校的毕业生,由于没有编制,工作也难找,民办学校的创办实际上为他们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再加上,刚走出校门,思想相对开放,没有过多的顾虑和羁绊。这批教师是民办学校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

3、退休。含正常退休、病退、内退等。民办学校的老教师基本上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在退休教师群体中,事业心强,耐不住闲,敬业精神佳。退休后本着发挥余热或二次创业的想法,到民办学校,一可以解决退休后的不习惯和寂寞,二可以从较高的报酬中体验到自己的价值。

4、外地人员。多来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教育教学设施落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相对较差,教师地位很低,工资待遇很差,或是因为家庭、感情等原因来到民办学校。他们大都有一技之长,能力很强。

以上教师来源的调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民办学校的教师来源实际上并不单纯,在管理上难度很大。民办学校教师一踏入民办教育,两个严峻的问题就摆在面前:一是丧失了有力的保障,二是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优秀教师难求、难留,教师流动性大,学校团队的共同价值观难以形成,诸如此类的问题反映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不良心态。调查研究表明,民办学校教师群体中普遍存在着诸如失落感、浮躁感、压抑感、忧虑感和漂泊感等不良心态,严重影响着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一些教师来到民办学校后,待遇的确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他们当初的期望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心中不免产生一种“酸溜溜”的感觉,此为失落之一。更让他们感到失落的是,原来在公办学校时的那种荣誉感和成就感没有了。他们所来到的民办学校大都办学时间不长,在社会上没有多少名气,生源质量不好,校风、学风也远不及公办重点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一时难以见到明显的成效;教师在学生和家长心中的地位似乎也一落千丈(一些学生和家长把教师看成是“打工仔”),有的学校管理者(主要是办学者)对教师也不够尊重;社会上包括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的教师还心存偏见,教师理应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享受法律赋予的各种政治权利的渠道严重受阻,到了民办学校一下子变成了“二等公民”,评优、晋级、出外参加社会活动都没自己的份了。工作压力大了,劳动量增加了,但自我价值实现的成就感却失落了。同时,民办学校为了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其运营和管理常常带有浓厚的急功近利色彩。虚假的宣传、浮夸的成绩和形式主义的包装,多于扎扎实实的教学研究和科学有效的教学常规管理;新理念、新口号多于求真的思考和务实的探索。在对教师的管理和要求上,要求教师付出的多,给教师创造的专业发展机会少。一些民办学校没有最基本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没有集体备课活动,也没有教学科研氛围,更谈不上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师培训制度。有的学校反倒是制定了一系列限制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合理的规矩,如不准教师在职参加学历进修,限制教师考编制、公务员等,限制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民办学校的教师就像一架不上油的教书机器,年复一年,照本宣科,逐渐变得心浮气燥,只把教书当成谋生的手段,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抛却了干一番事业的雄心壮志,失去了专业发展的成长感,工作责任感也大打折扣。再则,民办学校的教师有一种压抑的心态——没有幸福感。调查表明,由于对原工作地区的人文环境和经济发展现状不满,对自己的生活状态不满而“离家出走”的教师占了85%以上。显然,对于大多数在职教师来说,丢掉铁饭碗,来到民办学校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工作得更开心,生活得更幸福。然而,来到民办学校以后却发现事与愿违。对于办学者来说,教师是“打工仔”,不再是学校的主人,举止言行都要看“老板”的脸色。除了按要求完成繁重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外,学校的任何决策、决定都与教师无干,不该问的不能问,该说的也不敢说,就连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政策的出台,教师也几乎没有任何知情权和发言权。少数民办学校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即使有工会,也是形同虚设,从来没有召开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对于学生和学生家长来说,教师只是“服务员”,家长是学校的“衣食父母”,学生是教师的“上帝”。服务稍有不周,就会遭到投诉,轻者扣发工资,重者卷铺盖走人。教师在学校和教育教学中的主体、主导地位荡然无存,内心感到十分压抑,这就造成了教师主体精神丧失。几乎所有的民办学校都是全寄宿制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教师必须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无形中增加了大量的管理和教育任务,工作时间被无限制地延长;很多的民办学校都实行结构工资制,基本工资和课时津贴是教师工资的主要来源,教师的高待遇实际上是通过成倍地增加工作量得来的。难怪有教师抱怨说,他们挣的都是“血汗钱”。有的学校还经常对教师提出不合理的工作要求,教师们的自主时间和空间被挤占的所剩无几!调查表明,民办学校教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负担一般是公办学校教师的1.5~2倍。教师疲于应付,哪有时间研究学问、更新知识?更不可能有时间享受休闲生活。不止一位教师告诉笔者,两个星期一次的周末休息,想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美美地睡上一大觉。处于这种超负荷、超高压状态下的教师哪里会有丝毫的幸福感受?可见教师的自主时空被严重侵占。笔者曾做过的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假如公办学校给你同民办学校一样高的工资待遇,你愿意回到公办学校吗?”选择“愿意”的占了98%!笔者在进一步的访谈中了解到,教师不愿意继续留在民办学校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全感。他们来到民办学校的起点工资较高,但大多数学校没有建立稳定的教师待遇保障制度,没有形成正常的增资晋级机制。而近年来,公办学校教师实行了绩效工资,工资增长速度加快,有的已接近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在一些民办学校,除了工资收入以外,教师几乎没有任何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福利待遇,一些学校甚至不按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教师最担心的是患重大疾病后的医疗保障问题和退休后的养老问题。还有部分中年教师对所在学校的发展没有信心,担心学校一旦关门,由于自己丧失了年龄优势,再难找到工作单位,不如趁壮年,早点回到公办学校。这是教师中忧虑的心态——没有安全感。

教师不良心态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教师队伍的稳定,影响着学校凝聚力的形成,最终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管理者应从“人本主义”的管理思想出发,调整内部管理,消除教师不良心态。因此,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都要重视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学校管理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感情真诚留人

教师的职业是一种应具有相当自主权的专业性职业,教师的劳动是充满个性的集体劳动,是以自主权为前提的创造性劳动,教师群体从总体上来看是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知识,较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并以自我实现为主导价值取向的人群,教师需要的最鲜明特点是强烈的精神需要与必要的物质需要的紧密结合和高度统一。作为知识分子的教师,他们有物质上的需求,他们希望得到与他们自身劳动价值相匹配的经济待遇,但他们的物质需求中包含有丰富的精神内容,比如,他们需要有宽敞的住房,是为了自己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空间和工作环境;他们需要有先进的实验仪器和自动化的办公设备,是为自己在创造精神财富的实践活动中,能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才能智慧,并及时获得学习和工作所需要的新信息;他们需要较高的物质待遇,但他们更需要得到尊重。他们从事的是创造性的精神劳动,他们在创造精神财富中的主体精神和自主意识应该得到充分的认同和尊重。尽管他们来到了民办学校,但他们作为教师的身份没有变,他们从事创造性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没有变,因此,不能把教师当作“打工仔”看待,也不能不顾教育自身的规律而对教师的工作提出种。种急功近利的苛求。笔者所在的学校的管理者首先从根本上改变对待教师的态度,对教师广施情感,时时处处表现出对教师的关心、爱心、热心和诚心,与教师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和信任;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让教师参与学校的管理,强化教师当家作主的意识,淡化“打工仔”的观念;董事会和校领导非常关心教师的业余生活,为教师提供方便周到的生活服务,组织教师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想方设法为教师排忧解难,以消除教师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工作。如教师有红白喜事,学校领导均亲自到场,并由工会协助教师处理到最后;教师及其父母、配偶生日,学校工会提前表示祝贺,并给出一定时间让教师表示孝心和与家人联络感情;教师在子女升学、就业或配偶的工作等方面遇到困难,学校行政和工会尽量想办法解决;大礼拜外地教师不回家校长亲自问寒问暖,解决食宿等问题。通过这些举措,让教师觉得学校是他的强有力的靠山,感受到学校对他的尊重、关心、爱护及人生价值的肯定,从而换来教师的“涌泉之报”,这不仅能促使教师们安心工作,而且能激发他们巨大的工作热情,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勉奉献,建功立业。

在强调教师要热爱学生的同时,也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及其家长尊重教师,尊重教师的人格,尊重教师的劳动。不要简单地把师生关系看成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更不能把正在成长中还需要教师教育和引导的学生看成是教师的“上帝”。要在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尊重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的话语权和管理权,保证教师合理正当地行使对教育偶发事件的处置权,包括对违纪学生实行必要而恰当的强制教育措施的权力。学校管理者应致力于和谐人际空间的营造,在校园内提倡以“爱”为主导,人与人之间互敬互助,相互学习,彼此体谅,使全体员工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笔者所在的学校就在师生中深入开展“爱生敬业”和“尊师爱校”活动,每逢教师节,必然会在校园内掀起“我爱我师”的热潮。在学校制定的校规中还特别作出了“不准顶撞教师”的规定。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加深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感情,形成了和谐融洽、积极向上的氛围,从而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

有效的情感投入是一种激励方式。知识分子重感情、重友谊,他们的知识和才能,希望得到领导的肯定和赏识。领导给教师以感情投入,能融洽员工关系,形成凝聚力,产生战斗力。民办学校的教师弃家外出,甚至冒着风险在这里工作,除需要得到物质利益的回报外,还希望工作顺利,干得开心。领导者必须处事公道、办事公正,与教师相处要真诚、融洽,环境氛围要宽松、和谐。

感情真诚,把教师当同事、当朋友,领导的关心就能产生极大的心理效应,能提高教师的主人翁责任感;尊重教师的人格,尊重他们的开拓精神,充分信任他们,积极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给他们以从事教育科研的机会。

感情真诚,教师有说话的机会,有倾诉的渠道,有发泄的地方。

感情真诚,虚心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只要是对工作有利的,都应采纳;使他们意识到领导的重视,意识到自己在集体中的地位。

感情真诚,允许教师犯错误,也允许他们改正错误;对不良行为,要批评,要教育,但批评要有根有据,教育要入情入理,要使他们明白,批评、教育目的是为了他们能及时地适应学校工作,能尽快地自我完善。

2.待遇优厚留人

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是师资水平,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不一定保证学校教育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如果教师“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安于职守,工作三心二意,出工不出力,学校教育质量必定下降。稳定教师队伍,必须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让教师安心,才能更充分地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学校要通过改革校内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使优秀教师的待遇不断得到提高,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当前人才竞争激烈,要能吸引并稳定优秀教师,没有优厚的待遇是困难的。优厚的待遇,一是经济报酬要高,二是生活条件、工作条件要好。

待遇留人,就是把分配政策、奖励政策与福利政策公开,有条例,有规章,一切按文件办事,不搞随意性。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不能有特殊员工,也不能有照顾特殊员工的制度。

待遇留人,学校要教育那些比较注重个人利益的教师处理好大利与小利的关系,使他们认识到,事业发展了,学校兴旺了,大家都光荣,福利都会得到提高。

待遇留人,必须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物质分配的差别,待遇报酬的差异,正是民办学校管理上的灵活性。

待遇留人,学校也决不忽视精神力量的作用。人的物质欲望是无止境的,没有精神支拄,即使物欲一时得到了,满足了,也可能纠缠于点滴小事,计较于些微得失。

当然,薪酬不是万能的,如果把薪酬作为一个完全引导教师行为的事来做,管理就在退步。学校更重要的是提倡奉献与创造精神。教师的劳动,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如果没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信念,就不能做好民办教育工作。

3.事业发展留人

一流的人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一个超乎利益之外的追求。用事业来激励教师想事业、干事业、成就事业;放手任用干部和教师,在任用中发现优秀人才,培养他们,使其成为学校事业的骨干、教师群体的示范者。让那些立志成就事业的教师能够鸿图大展。这是稳定教师队伍的首要原则。

民办学校的教师来自各地,但教师工作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情感都是同样神圣的。学校要用正确的办学理念凝聚和引导教师形成共同的教育价值观。如笔者所在的学校明确提出的“一切为了孩子的未来发展”的办学理念,已经成为教师规范自己教育行为的行动纲领,教师在实践这一办学理念的过程中,职业道德修养自然得到了提升。学校还要创造条件和机会,让教师更多地参加对外学术交流和学习活动,鼓励教师不断进行业务进修,自觉更新专业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学者型、研究型和专家型的教师。通过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帮助教师找回曾经迷失的自我,重树自信,再度扬起教育理想的风帆。

事业留人,就是让教师树立与学校兴衰相依、荣辱与共的意识,让大家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使那些试图”借船下海”的教师能调转船头与学校同舟共济,使那些干干、看看的教师有用武之地,不仅得心应手,而且干得开心。

事业留人,就是要善于把领导的意图、学校的决策变成教师的共识,并转化为他们自觉的行动和要求,为他们创造成功的机遇,满足他们贡献才智、成就事业的需要。

另外,为了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一是建议政府出台具体可行的民办教育人才政策。二是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编制问题要大开绿灯,资金可由学校自己解决。三是允许公、民办教师互相流动,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原编制应保留,并给予档案调资;民办学校教师到公办学校任教,工龄继续计算,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办理。四是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要对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减少民办学校教师的失落感。五要把《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各个层面,政府应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到民办学校任教。同时在政策法规许可的条件下,多给民办学校教师一些优惠,使民办学校的教师进得来、稳得住、留得长。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民办学校教师也由当初的冲动、迷茫、失落变得更加成熟、理性,教师群体在年龄结构、来源地区、流动原因等方面与初期相比发生了显著变化。“心态决定命运”,教师团队的心态对一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加强教师心态研究,并据此调整学校的管理策略,对建设优秀教师团队,确保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学校管理者应该从“人本主义”管理思想出发,从尊重教师、关心教师、培养教师和激励教师入手,调整学校内部管理策略,稳定教师队伍,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六

班主任是学生班集体建设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班主任的积极性,创造性,使班主任管理工作更趋正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学校依据班主任工作岗位职责,对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情况逐项考核,特制订班主任管理制度。

教育思想

1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让每个学生都得到爱的满足。

2、教育态度亲切、耐心、细致,全面关心、教育管理学生,对特殊学生倍加偏爱、关心。

3、注意师德修养,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努力学习、敢于实践、勇于创新。

教育工作

4、有完整的班级管理制度,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每月有教育随笔、每周有教育重点。

5、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教育为抓手,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班会、晨会有内容,专课专用。

6、认真、按时填写好学籍卡。统计学生的出缺勤,对情况不明的缺课者即使进行家访或电话联系。

7、重视班干部的培养,每月召开班级工作例会,发扬民主,班干部分工明确,能发挥作用。

8、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

9、期末做好学生素质综合评定,写好学生品德评语。

10、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认真做好教室卫生,讲究个人卫生,保持校园整洁。

11、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指导学生认真做好两操,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2、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班级学生无伤害事故。

13、做好班级学生的家长工作,有班级家长委员会,对学生每周期家访一次,新生入学后进行普访,并做好记录。

教育成效

14、有良好的班风,任课教师、家长反映好。

15、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习惯、品德行为习惯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被评为文明中队或优秀集体等荣誉称号。

考核办法:

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在校长领导下具体实施。

考核以平时的检查记录,班主任所提供的材料为主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将考核主要内容量化成确定的分值,逐项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每学期考核一次。

考核实行三公开原则,即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七

ⅩⅩ小学学生晨午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县教育主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

班主任(任课老师)、值周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二、晨午检等级

我校每日晨午检等级分橙色(常规)和红色(疫情流行期)两级,平时橙色做到警钟长鸣、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时期由学校通知红色预警的升降和持续时间。

1、橙色:常规每日晨午检,各班级必须切实开展并做好晨午检记录;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及时报告学校值班室,也可报分管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副校长(未报告视为报告正常状态)。

2、红色:疫情流行期每日晨午检,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值班室或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以便统计上报)。

三、晨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非正常状态而没有报告,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常规晨午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统计,没有异常情况的,每两个星期一次将晨午表将到学校值班室(或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如学生出现特殊症状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值班室并送医院,实际情况汇报校领导、并按照“鲁甸县第一小学突发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应急处理。

3、班主任出差或请假时,晨午检相应工作由学校临时指定的教师代理(具体由教导处安排)。

4、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通知其到医院检查,并立即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5、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经校医复查后回班级上课。

6、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7、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和医务室联系。

8、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9、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课、不外出。

10、学校分管安全、卫生的副校长必须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ⅩⅩ小学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

20__年3月

小学的管理制度 篇八

1、严格遵守教室使用规则,一切行动听任课教师指挥,进入美术教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

2、进入教室后,不得随便乱动教具,例如石膏像、静物器皿,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本室任何器材,不得将器材外借或带出室外。

3、全体师生要爱护本室器材,自觉遵守本室使用规则。

4、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乱丢废纸、废物、定期组织学生打扫。

5、使用完毕,将器材、作品整理好方可离开。

6、离开时,关闭电源、门窗。

7、严禁学生在室内吃零食、扔垃圾行为,对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未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管理老师汇报。

8、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赔偿损失或校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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