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最新8篇)

发布时间: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差异网为大伙儿带来的8篇《资产管理制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以下简称“资产”),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体制,即在院委会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归口基建部资产管理科(以下简称“财务部”)统一管理,使用部门分别保管,保管责任落实到使用人,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第三条资产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 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二) 资产验收、入库与领用登记;

(三) 资产分类、计价与账务处理;

(四) 学院内资产调配与新增资产审核;

(五) 资产保养与维修、维护;

(六) 资产盘点及资产使用效率分析;

(七) 资产处置审核;

(八) 编制资产报表,为院委会提供资产相关数据,辅助决策。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第四条 财务部作为学院资产管理的专属机构,全面负责资产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院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跟踪落实和解释、完善;

(二)根据使用需要统一调配学院资产,协助审核资产购置计划,避免不必要的资产重复购置;

(三)组织资产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反馈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

(四)办理资产入库及领用登记手续,对资产进行固定编号管理;

(五)按正确的方法进行资产计价,分类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并定期与财务对账;

(六)审核资产报损、报废、变卖、出租等变动,并依规定进行登记或账务处理;

(七)监督、检查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情况;

(八)定期组织资产清查,考核资产使用效率,检查有无长期闲置不用资产。

(九)编制资产报表,为院委会提供资产相关数据,辅助决策。

第五条 使用部门资产管理职责如下:;

(一) 建立资产管理员制度,指定一名员工为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各项资产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员不得随意更换;

(二) 本部门资产申购、入职人员资产领用登记及离职人员资产移交登记;

(三) 资产验收工作,包括到货验收、入库验收、尾款验收,将相关情况现场反馈财务部,并落实保管责任;

(四) 部门内资产调配、借用,并配合财务部办理部门间资产调配;

(五) 资产报失、报废、报修工作;

(六) 配合厂家维修工作,做好资产维护保养工作;

(七) 其他资产管理配合工作。

第六条 按资产分类归口管理,各使用单位分工如下:

(一)公共教学设备类:由教务部负责管理;

(二)专用教学设备类:由各开课系部、教研室负责;

(三)行政办公类:各使用部门负责,其中院领导由院办公室负责;

(四)学生公寓内设备: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五)教师公寓类设备:院办公室负责;

(六)校园内室外设备:由保卫部负责管理;

(七)学生活动类设备:学工部负责;

(八)图书馆内设备:图书馆负责;

(九)不能明确使用人、服务于公共教学及后勤的其他资产,由财务部根据其使用情况责成相关单位及人员管理,不能落实责任人的由财务部收回,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产界定、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为资产:

(一) 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即专用设备;

(二) 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一般设备;

(三)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四) 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

(五) 土地;

(六) 家具;

(七) 图书馆及院(所)、部门资料室的公用图书资料;

(八) 自制资产,在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按所发生费用总值计价列为资产;

(九) 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的各种计算机软件。

(十)不列入资产管理范围的有:低值易耗品、后勤维修材料费、零星工程费、替换性零附件。

第八条 资产的计价

(一)建造、购入、调拨和捐赠的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调拨价、捐赠价入账。

(二)自制资产,按加工费、材料费及税费总成本入账。

(三)资产的运杂费,一次性安装费及辅料、税费计入资产价内。

(四)资产价值不明且无法查明其原因的,可依据实际情况估价入账。。

(五)因附件增加或减少而影响资产原值的,根据附件价值相应增加或减少资产价值。

第九条 学院资产分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资产分类及编码》执行。

第四章资产验收、入库

第十二条学院资产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入库验收、尾款验收三个阶段,需由财务部会同采购、财务、技术及使用部门验收。

第十三条资产到货并安装完成,由采购部门通知财务部组织到货验收,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确认数量、状况、试运行周期及保管责任,验收合格的,填写到货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由采购部门协调厂家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采购文件整改。

到货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交采购部门作为申请付款的依据

第十四条试运行期满,资产运行良好,符合使用部门要求的,由财务部组织入库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入库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由 www.chayi5.com 采购部门协调厂家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采购文件整改。

第十五条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存在质保金的,由财务部在合同规定的期限结束后,组织尾款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

第十六条到货验收合格后,根据资产不同情况而确定资产运行试用期,只有资产运行良好,符合使用单位要求的,财务部才予以安排入库验收。资产总价5万元以内的,应在七日内完成验收;资产总价5万元以上的,应在一个月以内完成验收;单价1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运行期应在一个月以内;单价1000元以上的软件系统运行期应在一个月以内。

第十七条资产总价低于5万元以下的,须由使用单位、采购部门、财务部共同进行入库验收;资产总价在5万元以上的,须由使用单位、采购部门、财务部、学院办公室共同进行入库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仪器设备单价1万元以上的,须由学院办公室档案人员收集说明书等档案资料并及时归档。

第十八条 入库验收时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要根据批文、合同、购料清单等资料,逐项认真核对所购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等情况,严格把关,对不合格、不合法的物品有权拒收。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不得弄虚作假,有意收受不合格物品、伪劣商品,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入库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资产,使用单位自购的资产由使用单位自行办理退换、索赔等手续;采购部门协助使用单位购入的资产由采购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办理退换、索赔等手续。

第二十条 资产入库验收合格的,由采购部门或使用单位携带发票及采购清单到财务部办理验收手续;验收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办理验收手续,由采购部门、使用单位共同与厂家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资产必须完成入库验收手续后再行领用。领用时,使用单位需到财务部填写资产领用表,经基建后勤处及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领用。

第二十二条 按合同约定质保期满的资产,须由财务部携合同复印件同使用单位办理资产质保期运行情况验收,即尾款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验收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章资产使用、维修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及资产使用规程,对资产的使用、管理、维护、维修要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及时登记“资产使用记录薄”,并定期上报财务部汇总。

第二十四条各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定期向财务部提交报修申请表,由财务部统一安排维修工作。保质期内的资产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维修;过保质期的资产由基建后勤处财务部负责组织维修。资产维修总金额年度超过3万的,多媒体教室、语音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及其他专业实验室,应由实验技术中心负责编制维修方案;教学及公寓家具由保卫处负责编制维修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到财务部审批,并由财务部组织招标后实施维修。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要负责管理本单位的资产账,要求各项资产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共用资产落实到资产管理员,负责与财务部资产账的核对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资产的添置、验收、转移、报废须经财务部批准后方能办理报账、销账手续。使用单位对分管的资产有责任进行内部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其效益。

第二十七条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资产,如确需拆卸和改装时,必须取得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制定相关拆卸或改装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到财务部审批。

第二十八条进行实验操作时应切实注意安全,要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凡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辐射的实验应做好资产防护工作,对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严防在使用时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损坏仪器设备等事故,对造成事故者财务部要追究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资产发生责任损坏或其它事故时,应及时追查事故原因,并立即向财务部报告,认真填写资产报损申报表,经专家评定事故级别后,根据事故情况给予处理,对隐瞒不报者根据后果情况严肃处理。

第六章资产变动处理

第二十八条 资产变动包括资产借用、调拨、报废、报损、报失、动迁等。

第二十九条 借用:院内单位借用资产,经借用单位与资产所属单位协商,并经双方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借用单据,写清借用用途、时间、归还日期,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员做好相关的登记备案工作。资产借用过程中出现资产丢失或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对于未办理借用手续的,借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院外关联单位借用资产,须持加盖公章的函件,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后,再到资产所属管理单位办理借用手续;贵重仪器设备须经院领导批准,再到财务部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第三十条调拨:资产的调拨,由财务部统一调配管理。院内资产调拨,须由调出、调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报财务部审批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向院外单位调拨资产,须由外单位出据相关调拨申请函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再到财务部办理调拨手续。

第三十一条 报损、报废:资产使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确定无法修复使用或申请报废的资产使用已超过5年且修复的费用超过重新购置的费用50%、申请报损的资产修复的费用超过重新购置费用的70%,可作报废处理;由于自然灾害原因造成毁损,应作报损处理。资产总价在5万元以下资产,必须经过使用单位、财务部共同鉴定;资产总价在5万元以上资产,还须由学院办公室、财务处共同鉴定。

第三十二条 报失: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或防盗措施不力,致使资产丢失,应立即报告保卫处、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鉴定事故原因并出据责任鉴定书,经追查无法追回的资产,财务部根据鉴定责任书制定处罚办法,根据情节轻重,要求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做出赔偿、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三十三条 报损、报废和报失资产总价在5万元以下的,由财务部和财务处负责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资产总价在5万元以上(含50000元)50万元以下的,由学院院长审批;资产总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以下的,由学院董事长审批;资产总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学院董事会过半数董事、且有代表学院合作双方董事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动迁:资产及配套设施的动迁(拆除、搬运、安装、调试等)等技术施工(含安装基础、配套设施等)时,须根据学院整体规划要求,制定动迁方案报财务部,经与专家讨论后审批,动迁过程中须由使用单位监督执行,迁移后须由使用单位、财务部及专家共同验收。

第三十五条 报废处置:各部门的报废设备应立即交回财务部报废,由财务部统一处理,任何人不能将报废设备转让给他人、自行处理或擅自拆卸,违反规定者按资产丢失和损坏的赔偿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闲置:超过两年不使用或不再使用的完好资产被视为积压设备。凡积压设备应及时上报到财务部备案,以便统一调剂使用。对积压设备而不申报的,经财务部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予以相应处罚。

第七章资产清查

第三十七条 资产清查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30日,处理报废、报失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15日。

第三十八条 清查范围为全院房屋、仪器设备、家俱、低值品、图书等所有资产。

第三十九条 清查程序为:

(一)学院财务处每半年提供增加的资产对账单一份交财务部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对出现的差额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账。

(二)财务部每半年提供各使用单位增减的资产对账单交院内各使用单位对账;

(三)各使用单位组织其所属部门进行实物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四)财务部清查小组人员对各使用单位所属资产进行清查复核。

(五)财务部汇总后将清查结果上报学院领导并交财务处做相关账务处理

第八章资产丢失和损坏的赔偿

第四十条 赔偿责任人界定:

(一)凡因不遵守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个人责任事故而使资产丢失或损坏者,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

(二)无论是院内教职工及学生,还是外单位人员,如丢失或损坏资产,一律按规定赔偿。

(三)对我院离职或外调人员,在离院前要由使用单位督促办理资产退还手续,如因未办理交接手续而造成的资产丢失,一律按规定赔偿;离职人员所在单位及学院人事单位有监督和协调的义务。

(四)使用单位对学生使用资产负有监管责任,如无法追究学生责任的,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赔偿。对学生丢失资产赔款必须在离院前付清,否则不予办理离院手续。

(五)借用的。资产如发生丢失或损坏情况时,无论何种原因应由借用单位按原价赔偿或修复;修复的资产由借出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注销借用手续并做好维修记录。

(六)对资产丢失单位,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连带责任,视情节轻重由保管人与单位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四十一条 资产丢失单位或个人根据财务部出据罚款通知单的罚款数额按规定期限及时到财务处办理赔款手续,对不按时办理赔款手续的,学院有权在责任人工资及奖金中扣除应付赔款。

第四十二条 赔偿标准:

(一) 对丢失的资产按资产的原值及资产的折旧程序并参考资产当前价格估算资产的价值。

(二) 可以修复的资产,以修理费为标准。

(三) 损坏、丢失的资产或零配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的残值计算。2年以内按原值计算;2~3年折旧20%;3~5年折旧30%;5~10年折旧40%;10年以上折旧50%。

第四十三条 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

(一)在提运、保管或使用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资产损坏、丢失,责任人均应赔偿。

1、在提运、保管、领发、外借和使用过程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致使资产受震、受潮、损坏、腐蚀、生锈、丢失、被盗、账目混乱而造成损失的。

2、不遵守操作规程,粗心大意,操作不慎而造成损失的。

3、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造成损失的。

4、不认真查看说明书,尚未掌握操作技术、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使用资产造成损失的。

5、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6、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及有关负责人证实,可免于赔偿处罚。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确属难以避免引起的损坏。

2、因资产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经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4、自然灾害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经有关人员确认非本人责任的。

(三)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

(四)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失,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一般还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对于一贯不爱护资产,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 则

第四十四条 不符合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耗材、教学耗材、器具、生活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经学院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基建后勤处负责解释。

资产管理制度 篇二

一、财产的购置

1、财产的购置必须提出申请计划,逐级上报由学院批准,统一采购。

2、申请计划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新购买的资产或物品,经验收清点后,在凭证上签字。

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

1、各部门有计划领取物品,并及时登记。

2、各部门所有财产,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分部门保管使用,离校时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财产。

3、学院内财产定期检查,凡人为损坏,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盗损失的,视其责任大小情况,由学院商量后作价赔偿或报销处理。

4、领借物品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注销,保管员要认物不认人,借物签字不漏记。

5、宿舍、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如有损坏,由直接损坏者赔偿或共同承担赔偿。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XX元以上(含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下(不含XX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 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 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篇四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中小学校的投入力度,中小学的资产不断增加,为中小学资产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战。作为中小学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资产管理在提高中小学对资产的使用率及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笔者主要针对目前我国中小学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指出资产管理的有效措施,进而不断完善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员的资产管理意识

从目前中小学资产管理的现状来看,中小学的教育经费问题仍然突出,用于改善教学条件的教育经费是十分有限的,而为了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因而提高中小学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应该提高全员的资产管理意识,上到中小学的管理人员,下至全校的。师生都应该认识到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抛弃传统的观念,树立科学正确的资产管理意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中小学的资产管理;再次,在中小学中建立起严格的责任制,明确中小学校长以及管理人员井陉资产管理的责任,进而保证资产管理工作的推进。

二、健全中小学资产管理机构

对于中小学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应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我国教育部门的实际规定为指导思想进行。中小学的资产管理机构主要有分管校务的校长进行领导,其管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全校资产的采购、分配以及处置等。此外,在校长管理制度下还应该建立资产管理小组,在学校的财务室设置资产核算小组,在学校的图书馆设立图书材料等资产的管理小组,比不过将具体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细化,责任到人,进而推动中小学资产管理工作朝向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提高中小学的资产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中小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资产准购制度,根据学校科室、班级以及办公室的实际需求编订资产购置的申请表格,申请之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最后统一购置,在该过程中要注意透明操作;

第二,建立健全资产验收制度。在资产的验收环节中,应该有采购部门以及保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进行验收工作,与此同时做好相关的登记和入账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学校的资产保管制度。资产保管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资产进行保管就是要做好资产变动的记录,特别是重要的静谧仪器和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档;

第四,建立健全资产的清查制度,对学校的资产进行定期的护理和清理;

第五,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的维修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资产的磨损,延长其使用寿命,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四、不断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中小学资产管理人员需要适应时代的需求以及教育发展的要求,不断更新资产管理的知识,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进而熟练度的掌握学校资产的管理方法,结合财经方面的制度及法规做好资产管理的工作。

五、对中小学资产进进行动态管理

中小学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工作量大的特点。传统的管理方式费时费力,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顺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趋势,使用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对资产实施动态管理至关重要。动态管理对于提高中小学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可以在校内以及校际之间建立局域网,进而实现校内各个部门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借助局域网对本校的资产进行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提高学校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其资产的使用率。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工作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提高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资产的使用率,必须要求全体师生的全员参与,对学校资产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充分的意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力求提高资产的使用率,推动学校的长久发展。

固定资产报废 篇五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资产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三、公物的借用与赔偿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财产管理的监督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五、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在校方主管领导。

资产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各部室管理员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励,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3、固定资产检查与清理

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校年终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结算提供依据。

没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账,按账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账,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乡镇卫生院资产管理制度 篇八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卫生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穷而后工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根据卫生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把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其他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室管理责任制

1、卫生院采购科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帐,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2、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3、后勤保障部要 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要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实行帐、物分管。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

卫生院外购的固定资产应以购入价格加上购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成本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国外进口的设备,应按原价加支付的进口税金计价。贷款购建固定资产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贷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1、以经济实效为原则。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卫生院采购科,由采购科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及要求,进行分类汇总,报院长或院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置。

2、大型医疗设备、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在购置之前,必须进行市场论证、财务分析和科室投资效益预测分析,否则不予讨论。

3、经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其发票必须到采购科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对属于县政府采购办管理制度所规定金额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县采购办批准。

五、固定资产的调配

院内科室与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进行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确需调配使用的需填写“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申请单”,报院长审批后,采购科办理调配手续,由采购科通知财务科调整科室成本核算数据。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

1、已满使用期限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由采购科组织相关科室调查落实、按规定手续报院长审批同意。使用科室将废旧财产交后勤废旧仓库(废旧医疗设备交器械修理组),废旧资产回收管理人员在报废单上签字。采购科、财务科办理销帐手续,核减折旧费。

2、后勤保障部、采购科各指定一名专人兼管帐目,据实记录“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

七、捐赠资产的管理

社会向我院各科室赠送、赞助、转让的固定资产,以及用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科室书面说明资产的来源,到采购科登记,采购科在财产登记帐薄上注明财产的来源,视同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但不计提科室折旧费。

八、固定资产的盘点

1、每年由采购科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以及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由财务部与使用科室一起协同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卫生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出现财产失落或损失不报,造成帐、实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并按固定资产原值赔偿。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此有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8篇《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340 6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