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薪酬管理制度【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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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差异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3篇《私企薪酬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的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1.2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3.1薪酬构成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3.1.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3.1.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坏来确定工资。

3.1.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的相邻薪点的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薪点。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6.4;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博士为2.4.7;见习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附表一《公司职业通道与工资级别对照表》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习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7.1转正定级后员工的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的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的第二个月体现。

7.2正常年度调薪是公司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部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及员工个人绩效、能力、任职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例行性薪酬调整,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一次。正常年度调整并非全员普调;薪酬调整幅度,还需根据公司的效益状况、社会上同行业薪酬变化情况、通胀情况来确定。调整时,主要以员工上年度每月绩效考核的工作绩效为依据,同时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7.3异动调薪是指因员工具体担当的职位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3.1调整的基本条件为:因公司需要或员工个人因素发生职位晋升、职位调整、职务兼任、奖惩、解职等异动,根据公司制度需进行薪酬调整。

7.3.2中层以下员工的异动调整由该员工的直接主管填写《异动单》提出薪酬调整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若为新任岗位,则在新任岗位上试用三个月合格后调整工资)。

7.3.3中层管理人员的异动调整,由主管领导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

7.4特别调薪是指员工具有特别贡献、具有突出绩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有了突发性的变化,而对部分职位、部分人员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5特别调整的工资级别控制,以保证薪酬水平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合理性,既能留住优秀人才又不打破内部总体平衡的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员工的岗位工资晋级。进行特别调薪的基本条件为:

7.5.1本集团公司内(含本公司)被评为优秀的员工。

7.5.2员工做出特别贡献或业绩,可使公司长远受益时。

7.5.3对于避免重大事故发挥了关键作用的人员。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创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人员。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严格管理,使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的人员。

7.5.6生产部门全年绩效考核结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产一部/生产二部/生产三部的员工)。

7.5.7经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或经本公司考核获得相应技能资格,其专业技能水平达到相应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的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技能人员。具体文件《员工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不调整薪酬,则面临关键岗位、关键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况发生时,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调整时间还相差二个月以上。

7.6定期普调。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在城市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2—3年提出调薪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7.7危机调薪。当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可启动危机降薪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员工的薪酬标准。

7.8职位晋升与工资级别调整需依据公司《员工职位晋升与工资晋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谈判工资。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虑实行特殊人才谈判工资机制。特殊人才标准主要为:市场上稀缺的管理、技术及销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专业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资水平由双方根据人才市场供求关系,最新市场劳动力价格情况、同行业工资水平、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对特殊人才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如个人工作业绩及能力明显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标准,或已非市场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9、薪酬制度保密原则

9.1公司的薪酬制度是公开的,人力资源部应对公司员工做好培训、宣传,使每一个员工都了解公司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评价、价值分配原则。

9.2公司薪酬制度的标准薪点是保密的,从部门经理起,对上透明,对下、对平级都不透明。

9.3任何员工都不能打听、攀比、议论或公开自己的(或他人的)薪酬数据,如有违反者则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9.4任何员工对公司工资报酬的申诉,只能“点到点”地按申诉及处理流程进行,不能“广播式”地以口头、书面的方式发表意见,如有违反者,则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

10、工资的发放

公司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二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技术总监、 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五)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六)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董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除独立董事) 薪酬制度;负责对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根据董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7.2 万元人民币(含税)。 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津贴为 4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 公司有权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津贴。

第十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补充。

第三章 监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监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根据监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标准。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津贴为 3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十五条 公司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监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薪酬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严重社会不稳定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相应扣减责任人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 第二十四条 薪酬核定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及各类重大事项情况,各单位应如实及时上报。对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及弄虚作假多提多领薪酬等违规行为的,予以双倍处罚。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企业资产重组或整体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 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述情形的,应予以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

薪酬管理制度 篇三

为健全酒店薪资福利管理体系,确保酒店人事薪酬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法规,制定薪资福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建立有效的薪资体系,实现薪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福利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本方案仅适用于酒店在职员工。特聘高管人员、高级名厨、临时聘用人员、实习学生、外派或驻外人员的薪酬及其他待遇,由酒店与当事人另行约定。

薪酬支付原则:

(一)根据酒店实际发展阶段,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劳动力供需状况、酒店的经营战略目标等多方面的因素,确定以下薪资体系指导原则:不低于本地区同业的工资水平、相对较高的福利水平和工作生活环境、极具吸引力的奖金分配计划。

(二)酒店实行薪酬公开透明,但仅限于部门内部,酒店不鼓励员工随意讨论薪资。

第二章 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条 薪资结构: 酒店薪资结构体系分三种:年薪考核工资制、固定工资制、计件工资制

1、年薪考核工资制

薪资分配标准为年薪薪资50%为固定薪资,根据年度自然月份核定每月薪资发放标准,另外50%作为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工资,依据该年度经营管理指标达标率核定发放(另行制定绩效考核制度)。

适用于此岗位人员:酒店总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厨师长、餐厅经理(外聘高管人员按议定执行)。

2、 固定工资制

A.总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全勤工资)+店龄工资+加班费+各类补贴+效益奖金

岗位工资:占基本工资总额60%;

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总额30%(根据当月绩效考核分值发放绩效工资系数,参照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全勤工资:占基本工资总额10%(当月出勤率达100%,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记录,则予以发放全勤工资)。

效益奖金:根据每月确定任务指标完成率发放效益奖金(按超额净利润20%发放,根据其绩效考评分数按比例发放效益奖金系数);

B、适用于固定工资岗位人员:酒店人员、厨师长、经理、主管、部长、收银员、点菜员、厨房粗加工、洗碗工、工程维修人员、采购员、仓库管理员、保洁员、工程维修人员、保安员。

3、计件工资制

A.总工资=基本工资(底薪 +全勤工资)+店龄工资+提成奖励+加班费+各类补贴

B、底薪:为员工最低保障工资基数,占基本工资80%;

C、全勤工资:占基本工资总额20%(当月出勤率达100%,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记录,则予以发放全勤工资)。

D、店龄工资: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满一年,将享受店龄工资,逐年按比例递增,裁止到五年封顶;

E、提成奖励: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员按以下标准提成奖励

■餐厅服务员:

1、包房服务费:(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批准);

2、零点厅服务费:按零点厅总营业额2.2%提成奖励;

3、酒水提成:按销售酒水提成金80%计提,其余20%作为活动基金(用于部门活动或最佳员工奖励基金);

■餐厅传菜员

1、按传送数量提成奖励;

2、酒水提成:按销售酒水提成金80%计提,其余20%作为活动基金(用于部门活动或最佳员工奖励基金);

■客房服务员:按客房销售总营业额2.2%提成奖励;

■厨房(厨房主管、厨房领班、主厨、副厨、普通厨师、打荷人员)

按菜金销售总营业额3.3%提成奖励

■洗衣房:按布草洗涤数量计件提成

F、适用于提成工资岗位人员:餐厅服务员、餐厅传菜员、厨房主管、厨房领班、厨师、客房服务员

3、其他薪资福利

①加班津贴:酒店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休假,可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申请发放加班津贴(参照第五条薪资计算方法执行);

②医疗津贴:酒店主管级以下人员(未购买医疗保险人员)每月享有10元医疗津贴;

③话费补贴:酒店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每月享有话费补贴(按薪资福利标准明细表执行);

④周年奖金(年终红包):是为体现酒店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让员工充分享受酒店的利润,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

第四条 薪资计算方法

1、工作时间:酒店所有员工每月享有4天有薪假期,行政级、A/B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岗位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其他岗位由各分店/部门根据运营情况制定作息时间。

2、考勤起止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个自然天。

3、考勤计资天数:酒店考勤计资天数以当月日历天数,工作未满规定出勤天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A)日薪:日薪=月工资总额÷30天。

B)时薪:时薪=日薪÷8小时。

C)加班工资:酒店提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加班。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经分店/部门负责人核实、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按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100%发放,春节加班按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300%发放;

D)原则上所有加班实行事后补休,由部门进行合理安排。如因经营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由部门提出补薪申请报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放加班补薪工资;

5)法定日加班,除春节外,其他法定假日加班一律实行补休;

4)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含主管)原则上无加班费,如有加班一律以补休方式体现。

g) 病假工资:病假无薪。

事假工资:事假无薪。

工伤假:工伤假根据国家有关条例执行。

婚假:可享受有薪(发放基本工资)婚假。

丧假:可享受有薪(发放基本工资)婚假。

年假:可享受有薪(发放基本工资)年假。

产假:可享受有薪(发放基本工资)产假。

第五条 工资职级:

职等:酒店员工工资职等根据酒店及各分店组织架构和职务分六个等级,用EXE(行政级)、A(A级经理)、B(B级经理)、C(主管级)、D(领班级)、G(员工级)等表示;每个等又分为“相应职级”每个职等分别用1、2、3表示。

晋(降)职:即员工职务的上下变动,如员工由服务员(G级)晋职为领班(D级),晋(降)职必然会导致员工职级的变动。

晋(降)级:即在同一职等内职级的变动,如由员工工资由G3晋级为G2。

第六条 工资幅度(职级差):

(一)根据“六等若级制”标准,员工工资每一个职等不同职级差额控制在5%-15%之间,具体如下:

1、EXE(行政级):1000元;

2、A(A级经理):500元;

3、B(B级经理):200-300元;

4、C(主管级):100-200元;

5、D(领班级):100元;

6、G(员工级):50元;

第七条 工资标准表:酒店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根据以上职等职级标准、参考滨州、邹平地区酒店、餐饮业同业标准、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各行政职能及后勤部门统一的工资标准表(参阅附件),与管理当局进行讨论后,报酒店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工资级别的审定

新入职员工定薪:新入职员工经酒店行政管理中心或分店人事部初试、部门复试合格后,复试考官须在其《职位申请表》中提出建议工资标准,行政管理中心进行审核为准。原则上新入职员工一般根据职位享受该职位职等的最低级工资标准,试用期内按工资总额的90%计薪。经董事长审批,新入职员工可享受任一职级工资或免试用期。

转正员工定薪:酒店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按最低职级定薪,因工作表现突出通过考核可上调一档职级薪资;领班以下人员入职工作3年以下(含3年)按,最低职级套级定薪,3年以上上调一档定薪;

年度调薪:根据酒店经营状况、市场物价指数、员工业务能力及工作绩效等,在员工工作满周年时由所在分店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达到规定分数的,可进行一次年度调薪(具体参阅绩效考核方案),由员工所在分店负责人在《人事变动表》上注明建议工资,转酒店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呈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所有人员工资变动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九条 工资扣款:

按政府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必须由员工本人承担,由酒店代为扣缴。

员工在酒店的借款。

缺勤扣款。

违纪扣款。

其他按规定应该扣除的款项。

第九条 离职员工薪资支付:所有离职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退还酒店所发物品、部门物资交接等手续后,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出具《工资发放通知书》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财务

管理中心总监审核,酒店董事长审批后于规定发薪日打入员工指定账户。

第十条 工资发放

a)发放日:每月26日为员工上个月工资发放日,统一以货币形式汇入员工指定账户。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提前相应时日发放。

b)薪资币种:酒店员工薪资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c)辞职和解聘:待员工办清离职手续后,由部门根据员工当月出勤天数,由所在分店/部门报《考勤计资表》到酒店行政管理中心,由酒店行政管理中心薪资福利经理(绩效考核经理)核算,经酒店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复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审核,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发放离职工资。

d)不计薪情况:员工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而自动离职的,或离职手续不全的,酒店不予支付工资。

e)工资发放采取“财务管理中心审核→董事长审批”的程序进行。

酒店行政管理中心薪资福利经理于每月15日前完成工资核算,并将薪资表和相关薪资资料(审核并签名的《员工考勤计资表》、《试用期转正人员名单》、晋(降)职晋(降)级《人事异动表》、《薪资调整通知书》、《员工奖罚单》等所有工资核算资料)汇总送财务部审核,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三章 员工福利

第十一条 工作餐:酒店为在职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包括午餐、晚餐及早餐、宵夜,重大传统节日为员工提供节日工作餐。

第十二条 住宿:

a)酒店免费为员工提供住宿;

b)制服:酒店免费为员工提供工作制服,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制服,若有损坏或丢失须按规定赔偿;

第十三条 酒店员工生日可获得带薪假日,并发放生日贺品;

第十四条 培训:员工自入职之日起,酒店为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的服务,为员工的个人发展提供系统的培训,创造适合人才发展的学习环境,创建学习型组织,提供各种各样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具体培训请参阅《培训管理程序》。

第十五条 其它:员工可以享受酒店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行制定)。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本方案是酒店薪资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有关部门须根据此方案制定具体可行的各项工作程序及流程。

第十七条 本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中心可每年根据市场薪资调查、物价上涨水平、酒店经营策略及发展战略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见,报酒店董事长审批后,作为此方案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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