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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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企业都会有一些技术部成员,同时对于每个人的工作企业都会制定出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差异网为您精心整理了10篇《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技术部管理制度 篇一

本篇员工管理制度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技术部各项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条例。

如发现确有需要修改和完善之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于本条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但在新的修改条例确定之前,必须按照现行条例执行。

如确有特殊情况,可经内部讨论通过后,作为补充规定执行。

一、技术部各内设机构的仪器设备均属物理所的公共服务设备,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仪器设备的总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领导责任。

二、每台仪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要求明确每台设备的具体负责人(要求是固定工作人员),负责该仪器的操作、维护、保管和修理等事项。

三、仪器设备应有详细的运行纪录,若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失,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详细填写事故报告,由技术部和所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原因,并做出处理。

四、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

1、非本部门人员操作设备,需经设备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发许可方可操作,但必须服从部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2、所有仪器操作人员,凡不遵守管理条例,故意违反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且不听从劝告者,将被取消其操作资格;

3、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将予以处罚,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赔偿。

五、所有在技术部工作的人员应爱护公物,精心维护仪器,不得擅自挪用。

1、更不允许未经许可拿到本部门之外。

2、外借仪器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外借仪器登记表。

六、由于自然损耗和不可抗拒因素而引起仪器设备破损,需经所领导会同有关部门鉴定做出结论后,方可免予赔偿。

技术管理制度 篇二

1、凡进入学校的通用技术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实行预约制,教师至少提前1天向管理员直接提出申请,由管理员落实,并严格做好预约登记和使用记录。

3、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督促学生注意保持教室清洁,并在教室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使用完毕应安排学生搞好保洁工作。

4、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向学生明确各种设备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5、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设备使用时,师生应爱护设备,正确使用,如遇问题应及时联系专用教室管理员。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或软件系统损坏,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注意安全,注意防火。使用完毕或离开专用教室时,应及时关闭机器,关闭电源,关灯,关闭门窗。使用教师检查无误后离开教室。

7、管理员定期清洁教室和维护设备,经批准专用教室挪作他用(如作考场、外借等),使用后管理员应及时检查使用情况。

8、教务处负责检查督促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设备维护和卫生等情况,并向分管校长反馈。

9、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教师多次未按规定使用,或使用后未做好安全、保洁等工作,教务处有权拒绝该教师的使用申请。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篇三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和企业有关qhse方针政策、标准和规定。

2、全面负责本部门的qhse工作,确保qhse体系在部门的有效运行。

3、负责组织对施工作业队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指导施工作业队自检、互检等工作。

4、深入工地,坚持技术工作贯彻施工全过程。

5、根据变更设计的原则和审定审批权限,对所属施工范围的各项工程进行仔细认真调查研究,经多方比较后提出需要修改设计的意见。

6、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正确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热情支持群众的创造和合理化建议,在有关领导的支持下协助进行试验、鉴定和推广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竣工资料的编制,绘制竣工图纸和技术总结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术管理制度 篇四

1、劳动技术教室由专人管理, 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基本的劳动技术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非劳动技术专业毕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与处理意见。

2、劳动技术及其辅助设备和设施,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帐。文件、教学资料、软件和财产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帐据齐全,帐物相符。要建立健全严格验货、损坏赔偿、报废审批等制度

3、劳动技术教室使用必须经管理人员的允许和登记,使用前后及时进行检查。外单位人员使用一律经学校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使用。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以登记。师生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除作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人员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5、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学校派人监督,既要清单,又要检查质量。

6、指导教师应在劳动技术教室开放前办好领取钥匙手续,使用过程中应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禁止学生使用教师主机,用完劳动技术教室要正常关闭电脑和投影机,将钥匙送交到电教网管中心,办好归还钥匙手续。

7、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的使用,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妥善保存好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单等有关档案材料。

8、劳动技术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雷、防尘、防爆、防污、防高温、防强光、防静电设施,具备必要的劳动技术维护、保养工具和软件,管理员负责室内设备的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发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总务处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9、劳动技术教室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要建立劳动技术档案,记载劳动技术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按要求做好课前准备,要督促学生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要求学生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离室时,要检查设备,填写使用记录;学生离室后,要做好设备和资料的整理工作。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劳动技术教室,一般教师须经学校同意后按要求使用劳动技术教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劳动技术实施。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因未按规定要求操作、管理,造成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及课桌凳,未经总务处同意,一律不得借出室外。

技术部管理制度 篇五

1、严禁未经批准对外提供我行科技保密信息和内部重要信息。

2、科技保密信息及载体必须当面交接。人员离开办公座位时,须将保密载体和其他涉及保密信息的物品锁入办公柜。

3、严禁通过互联网明文传输我行涉密信息。

4、严禁未经批准将计算机设备接入我行网络,严禁未经批准在我行生产系统上使用外来存储介质,严禁未经批准将我行计算机设备接入互联网。

5、电子设备送外部维修前必须先拆除数据存储部件,报废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前必须实施数据销毁。

6、严禁用户所有者将用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严禁多人共用生产用户。

7、严禁让公司人员登录我行生产系统和网络设备实施操作。

8、人员离开电脑时,必须退出电脑或使电脑处于锁定状态。

9、严禁未经批准实施生产变更、数据维护、用户设置。严禁在业务时段(8:00-18:00)进行生产变更,故障应急急需的。变更和数据维护,必须经过部门审批同意。重要信息系统变更操作必须双人临岗。

10、严禁为了改变生产系统的记录而删除、修改系统日志或交易日志。

11、严禁未经批准的数据提取。

12、严禁员工私自保存生产数据。

13、严禁私自将生产数据备份介质带离工作场所。借用的生产数据备份介质必须到期归还。

14、严禁将生产系统敏感数据直接用于开发测试环境,严禁将生产系统的密钥明文或密文用于开发测试环境。

15、严禁一人掌握一个生产系统密钥的所有分量明文,严禁一人掌握一台生产系统加密机的所有IC卡。

16、严禁未经批准人员进入计算机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部人员,信息技术部接洽员工必须全程陪同、监督。公司人员在我行数据中心现场支持时,信息技术部运行处接洽员工必须全程陪同、监督。

17、员工必须按照“先报告后处理”原则进行信息系统故障的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18、管理者发现违规行为,须立即向违规人员指出、纠正,否则视同违规。

技术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安全优质供水,严把各工序质量关,及时整改出错环节,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要求,保证出厂水水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絮凝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条 严格控制运行水位,防止池面水位淹没指型槽,甚至产生溢流。

第三条 定期进行排泥工作,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四条 沉淀池的出水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浊度指标一般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条 沉淀池的停止和启用操作应尽可能减少滤前水的浊度波动。

第六条 合理确定排泥区间和排泥时间,既要排清积泥,又要防止排清水。

第七条 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八条 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 机械搅拌澄清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九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宜连续运行。

第十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初始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水量为正常水量的50%~70%;

2、 投药量应为正常运行投药量的1-2倍;

3、 原水浊度偏低时,在投药的同时可投加石灰或粘土;或在空池进水前通过排泥管把相邻运行的澄清池内的泥浆压入空池内,然后再进原水;

4、 第二反应室沉降比达10%以上和澄清池出水基本达标后,方可减少加药量,增加水量。

5、 增加水量应间歇进行,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次增加水量应为正常水量的10%-15%,直至达到设计能力。

6、 搅拌强度和回流提升量应逐步增加到正常值。

第十一条 短时间停用后重新投运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短时间停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泥渣下沉。

2、 重新投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打碎矾花。

3、 恢复运行量不应大于正常水量的70%。

4、 恢复运行时,宜用较大的搅拌速度以加大泥渣回流量,以增加第二反应室的泥浆浓度。

5、 恢复运行时应适当增加加药量。

6、 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10%以上后,可调节水量至正常值,并减少加药量至正常值。

第十二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在正常运行期间每2小时检测第二反应室泥浆沉降比值。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或超过20%时,应及时排泥。沉降比值宜控制在10%~15%。

第十三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不宜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十五条 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十六条 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 斜管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必须做好排泥工作,保持排泥阀的完好、灵活,排泥管道的畅通。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十八条 启用斜管时,初始的上升流速应缓慢,清洗时应缓慢排水。 第十九条 斜管表面及斜管管内沉积产生的絮体泥渣应定期进行清洗。 第二十条 斜管沉淀池的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章 v型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 v型滤池采用均质石英砂滤料、砾石承托层,石英砂有效粒径宜

为0]www.chayi5.com[.9-1.3mm,不均匀系数宜为k80<1.4,滤层厚度宜为1.0-1.3米,滤池滤速宜为10m/h以下。

第二十二条 当滤池水头损失达到2.0-2.5m或滤后水浊度大于0.5ntu或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时,滤池应进行反冲洗。

第二十三条 反冲洗时需将水位降到排水槽顶后进行。滤池采用气-气水-水冲洗方式进行反冲洗,同时用滤前水进行表面扫洗。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历时2-4分钟;气水冲时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水冲强度为2-3 l/s.m2,历时3-4分钟,最后水冲洗强度宜为4-6 1/s.m2,历时3-4分钟,滤前水表面扫洗,强度宜为2-3 1/s.m2。

第二十四条 运行时滤层上水深应大于1.2米。

第二十五条 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小于2ntu。滤后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应小于设定目标值。

第二十六条 滤池停运一周以上,恢复时必须进行有效的消毒、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二十七条 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溶液中浸泡24小时消毒,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滤池初用或冲洗后上水时,严禁暴露砂层。滤池应每年做一次20%总面积的滤池滤层抽样检查,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记录归档。

第六章 虹吸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 虹吸滤池滤速宜控制在10m/h以下。滤速应保持稳定,不宜产生较大波动。

第三十条 滤池水位达到指定刻度或滤后水浊度超过0.8ntu时,滤池进行反冲洗。

第三十一条 反冲洗强度宜控制在14-16 l/s.m2;冲洗时滤料膨胀率宜为30%-40%;冲洗结束时排水的浊度不宜超过10ntu。

第三十二条 滤池运行中,滤层上水深不低于1.5米。

第三十三条 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2ntu,滤池应在过滤后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宜控制在0.5ntu以下。

第三十四条 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水中浸泡24h消毒,并应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 应每年对滤池做滤层抽样检查,沙层含泥量不应大于1%,煤层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应记录归档。

第三十六条 滤池停用一周以上时,应将滤池放空;恢复时,必须进行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七章 消毒工艺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 消毒剂选用液氯,加氯采用游离氯形式消毒,消毒时接触时间应大于30分钟。

第三十八条 当水厂供水范围较大或输配距离较远时,出厂水余氯宜以化合氯(氯胺)为好,以维持管网中的余氯,但出厂水氨氮值仍应符合水质标准。

第三十九条 消毒剂加注管应保证一定的入水深度,防止消毒剂外溢造成浪费和污染环境。

第四十条 加氯自动控制可根据各厂条件自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 消毒必须设置消毒效果控制点,各控制点每小时检测一次或自动监测,余氯量要达到控制点设定值。

第四十二条 液氯的气化应根据水厂实际用氯量情况选用合适、安全的气化方式。

第四十三条 利用电加热时,周围环境温度应控制在安全范围。

第四十四条 采用真空式加氯机和水射器装置时,水射器的水压应大于0.25mpa。

第四十五条 加氯的所有设备、管道必须用防氯气腐蚀的材料。

第四十六条 加氯设备(包括加氯系统和仪器仪表等)应按该设备的操作手册(规程)进行操作、维护。

第八章 清水库工艺技术要求

第四十七条 清水池应安装液位仪,宜采用在线式液位仪连续检测。 第四十八条 严禁超上限或下限水位运行。

第四十九条 检测孔、通气孔和人孔应有防护措施,以防水质污染。 第五十条 清水池应定期排空清洗,清洗完毕经消毒合格后,方能蓄水。清洗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第五十一条 清水池的排空、溢流等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第五十二条 保证清水池四周的排水畅通,防止污水倒流和渗漏至池中。 第五十三条 清水池顶不得堆放污染水质的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四条 清水池顶种植植物时,应监测池顶的防水性能。

第九章 投药工艺技术要求

第五十五条 净水药剂采用聚合氯化铝,所用药剂必须经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十六条 投加量一般应以当日原水进行的混凝搅拌试验推荐值为参考数据进行投加,并依据其混凝效果进一步调整,确定合理的加注率。

第五十七条 投加净水药剂的浓度,可根据生产工艺、药剂种类和计量装置的需要进行配置,计量投加。

第五十八条 所投药剂在原水中应快速、均匀混合。

第五十九条 净水药剂的投加点,应根据不同药剂的特点和对混合强度的'要求及其在制水工艺中的作用,选择适宜的投加点。

第六十条 投加量应科学合理,以确保沉淀水浊度小于2ntu为基础,也不宜过量投加,防止沉淀池出水区泛矾花。

第六十一条 投加曲线应根据原水水质变化而变化,投加量根据原水水量和浊度变化即时调整。

第六十二条 当原水含有较多有机物或其它酚类物质时,应增加投加量。

技术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定期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实践,不断引进和吸取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条不断研究开发新的技术应用,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有相应的解决办法。鼓励动脑筋,想办法,努力把每个环节做到规范化,以提升整个单位的技术水平。

第三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每个员工都必须有自觉的质量概念,产品质量是一把尺子,质量好坏代表了单位的形象和综合管理水平,应推广全面质量管理。

第四条外业测绘工作要脚踏实地、端正态度,严格按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作业,严把质量关。外业记录应全面推行电子记录方式作业,外业观测应遵守各类工程对气象因素的要求,每个点位都应实地测量,不得擅自对测绘原始数据进行后处理,一经发现扣除该项目绩效的50%,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全部该项目绩效并个人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项目控制测量环节必须严格按照部门经理的要求规范作业,原则上最终形成“GPS控制测量报告”且采样合格率达到100%,特殊情况(如信号不稳定或无信号)须向部门经理及时汇报、请示,由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整体要求决定控制测量施测方法。

第六条严格按照甲方对项目点位精度提出的要求进行外业测量工作,遇特殊情况须特殊处理的要及时向部门经理请示、汇报。如因个人原因造成项目成果不满足甲方提出的点位精度要求的,扣除该项目绩效的50%,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全部该项目绩效并个人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仪器精度是测量精度的重要保证,因此测量前的仪器检查是十分重要的,测绘人员使用仪器前,必须检查其精度,位置是否正确。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改正或送修。

第八条使用过程中要爱护测绘仪器及其他工作用品,并负责日常清洁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的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其他工作用品包括对讲机、测距仪、钢尺、钢钉、自喷漆、锤子等要妥善保管。

第九条测量工程应编写相应的测量成果或测量技术报告,并履行验收手续。所有检查项目要有记录,有签字,有问题的要有汇报,有处理意见。

第十条技术中心负责成果的质量检查,形成作业人员自检、项目负责人检查、技术中心检查验收的三级质检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规范病理科技术员的管理制度,提高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2.职责:

2.1病理医师:负责对病理技术员的日常制片质量和相关的技术水平作好监督,并作出指导性意见。

2.2病理技术员:严格遵守相关作业指导书操作科室设备和完成相关技术的操作。

3.病理科技术员管理细则

3.1病理科对病理技术人员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3.2病理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卫生专业学历,并接受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

3.3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从事制作细胞涂片、石蜡切片等工作;

3.4病理技术人员经过相应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病理科主任(副主任)进行相应岗位授权;考核不合格人员需再培训,合格后方可授权;

3.5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于每月对科室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时,随机抽取50张病理切片,对病理技术人员进行重新再评价,合格者给予再授权;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3.6科室每年将外送病理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修。出科时由培训负责人填写《培训记录表》,作好相关技术评价,从而提高病理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 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控制 篇九

5.1技术标准的使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凡使用技术标准文本的单位(部门)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工程项目使用的技术标准清单。技术标准清单主要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确定,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可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5.2技术中心对公司各部门(单位)使用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和掌握。

5.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应对本业务系统(公司)技术标准文本管理及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5.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确定该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并负责自用技术标准文本的管理。

5.5在用文本的控制

5.5.1在用文本不包括图书室、资料库的库存文本。

5.5.2在用文本均为受控文本,其受控标识为标准编号。常用标准文本的有效性按明细目录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项目部技术标准在用文本的有效性以其技术标准清单中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

5.6废止标准文本的控制

废止标准的文本为无效版本,一般应回收销毁处置,同时配置相应的有效文本。如因工作需要保留使用,应加盖红色“===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5.7合订本的控制

5.7.1使用技术标准合订本时,应在技术标准文本管理目录中注明使用的技术标准所在位置(页码或总目录)。

5.7.2合订本中部分标准废止时,应在其总目录页和相应标准的首页加盖作废标识。

5.8技术标准复印文本的控制

在各项质量活动中,技术标准复印文本不应作为直接应用的依据。如不能及时配发有效版本而只能采用复印文本时,应由使用单位加盖公章或复印文本专用章予以确认。获得正式文本后应及时更换。

5.9技术标准在用文本无论使用者个人保存还是单位集中保存,使用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其有效性的控制。

.术语和定义 篇十

3.1技术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的技术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2技术标准体系表

技术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规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及文字说明。

3.3技术标准体系表明细目录

将现行技术标准按体系表确定的层次和门类划分而编制的目录。

3.4企业技术标准

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写、审定,由企业自行批准发布的适用于本公司业务范围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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