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工作心得与总结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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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该好好写一份工作总结,分析一下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了。为了让您在写工作总结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6篇《质量管理工作心得与总结》,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差异网给您的好友哦。

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篇一

20xx年医院工作的重点是迎接等级医院评审、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以上活动方案的要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总体和重点工作依然是对医疗质量的管理和持续改进。现将20xx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我院医疗质量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根据近年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工作实践,今年计划对我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医院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等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同时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完善手术分级管制度和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范与控制医疗风险。

检查和指导各科室质控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工作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效果评价方案及奖惩措施。修订和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落实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二、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积极争创“三乙”医院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浙江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根据评审标准要求,坚决把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医务人员。

2.按照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案,每月针对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总结。

3.狠抓病历书写质量,严格落实病历质量院科二级管理。每月不定期组织质控员抽查现病历和归档病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奖罚措施落实到科室。

4.完善各项医疗操作流程,特别是重点、高风险科室的诊疗流程。制定各科高风险疾病谈话记录模板、常见疾病诊疗临床路径;完善门、急诊服务流程,住院服务流程等。

5.完善医疗争议处理流程,重点加强对争议处理后医护人员在该事件中自身分析、整改措施落实的监管。

6.与各科室签订创建“三乙”医院工作责任状,具体落实科主任、三级医生及一、二医生的具体工作职责,争取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三、强化对人才的培养,提升医技水平

1.按照与长海医院协作内容,落实具体工作。邀请长海医院的专家定期来院检查、坐诊,开展讲座,同时选拔青年骨干进行脱产培训,安排各科室学科带头人短期进修提升技术等。

2.加强对低年资住院医师技能与理论锻炼:继续落实12小时留院制、开展技能比武、“三基”“三严”理论考核等。

3.再次完善住院医师轮转方案:要求新进医生定期轮转科室;主治以下内外科医生必须在该系统全部轮转合格才能晋升等。

四、努力营造学习氛围,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1.抓好医生的学习制度,强化科内学习和全院性学习,全面提高全院医生业务素质。

2.积极鼓励各科室申报科研项目,有目的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指导授课。争取20xx年市级科研立项6-7项,省级立项有“零”的突破,督促已立项项目及时结题;鼓励医学论文发表,落实相应奖励措施,加大对一级杂志论文发表的`奖励金额;鼓励相关学科专家积极申报省级继教项目2-3项。

3.突出重点,加强学科建设的管理。从本县群众需要出发结合医院实际,医院已确定骨科、脑外科、呼吸内科、心内科为医院重点发展学科,消化内科、超声科、放射科为重点扶持学科。对这些科室医院将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请协作医院如长海医院等上级医院技术上给予大力扶持,争取部分学科水平早日挤入省级先进行列。

五、及时总结交流管理经验,制定整改措施

每季度由院长主持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评价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研讨问题,总结工作。

关于质量管理的总结 篇二

我于20xx年x月xx日开始到公司上班,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的这个团队中,不知不觉已经三个多月了,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非常注意的向周围的老同事学习,在工作中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公司的情况,较好的融入到了我们的这个团队中。

二、帮助采购核对前期的应付账款余额,并对账袋进行了分类整理,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便利;

并协助采购带新员工,虽然我自己还是一个来公司不久的尚在试用期的新员工,但在4月份,还是积极主动的协助采购带新人,将自己知道的和在工作中应该着重注意的问题都教给,教会她如何记账袋,如何查错,如何发传真等。

三、根据核对后的应付账款余额重新建产新账,并及时的填制应付凭证、登记应付账款明细账,除外协厂供应商的期初余额尚需核对外,大部分的应付账数据已经准确。

四、建立库存明细账。在三四月份,因为原来的成本会计突然离职,在没有任何交接的情况下,变压力为动力,要求自己尽快的熟悉公司情况,不断的对工作进行改进,以期更适合公司的现状。将库存明细账分为青岛库、公司流动库、公司原材料库、沈阳库、济南库、北京库、上海库和生产车间库,并对成品库进行了汇总,形成公司总的库存明细账。在建账的同时,将当期该处理的单据进行相应的处理,但因期初数据不准确,影响了报表的可信度,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做的更好。

五、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发现有的单据在处理上存在问题,便首先同同事进行沟通,与同事分享自己的解决思路,能解决的就解决掉,不能解决的就提交上级经理,同时提出自己的意见提供参考。

六、接手公司及分公司的手工库存明细账(外部)。

七、接手运费的登记工作。由于开始时未交待明白,,所以前段时间一直延用前期的做法,对运费进行流水登记。运费管理修正后,根据应付报表及运费管理的要求,重新设计了一套运费统计的表格,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热心回答同事询问的问题。由于自己以前接触计算机应用多一点儿,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工作中,经常会有同事询问,我总是会把自己知道的分享给大家。

我认为大家的能力都提高了,我们的公司才会整体的提高。

关于我们目前的状况,我提一点看法,就是关于月末结账的问题,应收、应付、采购、制单、库务等相关人员口径要一致,统一时间结账,便于账账之间进行核对。要强化月末盘点的概念,盘点就是要进行账实核对,目的是要达到账实相符。账面数和实数之间差了未达单据,所以盘点时一定要处理好未达单据,不仅是送货单,入库单、库与库之间的送货单等与库存相关的单据都存在着未达情况,都要列全,而且要注明单据的性质(是送货单还是入库单还是库与库之间的送货单,只列单据号不易区分),单据的情况(做废或改单)现在这些方面做的还不够,未达单据提供不是很全,有些入库单未提供,未达单据如果不准确,库存核对就无法有效的进行,更谈不上账实相符了。还有盘点日的单据一定要和库务确定好是盘点前还是盘点后,不能再出现同一天的单据,有的是盘点前,有的是盘后的情况,这样我们在处理单据是会出现混乱。

质量管理总结 篇三

20xx年,在公司领导的带动下,在全体成员的帮助下,我紧紧围绕成品物资仓储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自己的一年工作作简要总结。

一、抓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及专业知识学,提高政治素质。主要学习公司相关精神,物资管理、计算机操作、工商管理等知识,以求不断提高自身素。我主要负责砂状、铝法、粒状成品管理,在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保证入库、出库、领料的数据准确。当班期间,认真协调入库及准确及时入库。物资发放,能认真执行物资发放规定,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保证成品发货的准确性。报表制作,除了提高发货效率外,还要认真收集数据,合理编制,以自己能力为领导们提供极尽可能准确的数据。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尽可能将库内打并整洁,及时除理烂袋,根据情况整理库房,并积极向5S管理靠近。

二、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计划

辞旧迎新,在总结本年工作的同时,针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性格急躁,不善讲究工作方式等问题也要端正态度、努力克服。我对明年工作也提出了初步设想,一是继续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服务是第一位”的观念,二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争取参加各类培训班,做业务上的行家能手,提高工作效率,使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账目方面,我要努力学好计算机为以后的企业资源规划等网络管理做好充分准备。面对领导及同事的期许,我满怀信心,相信在成品组主任的领导和同志的帮助的下,我一定能把工作做得更好,名副其实地成为一名永不落伍的成品保管员。

三、成品管理存在问题

劳务队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其人员的不确定性,工作模式的粗放化,为成品质量及发货效率都带来了极为滞后的不利因素。市场信息收集不够详细。比如硅法发货,在无法控制其不合格品产生的情况下,应提供一定的客户要求信息,以便合理存放。相关部门对质量意识还不够强,甚至有妥协的味道。不合格品怎能熟视无睹,还没有一套合理的相关制度,仅限于简单的不合格申请,万万不能。外购料管理力度不够。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套接受的品质指标,什么指标该接收,什么指标不该接收,做不到一目了然,为使用及退库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也希望不要为外购料加上太多的朦胧意味。

困难是绊脚石,更是前进的基石,在努力发扬优点的同时,更应该学会改进不足,知耻而后勇,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成品管理一定会再崭新姿。

质量管理总结 篇四

20xx年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收费,降低医疗费用为落脚点,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现将20xx年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坚持对医院各医疗科室进行定期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并进行汇总、分析。把减少医疗缺陷,及时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事故争议,杜绝医疗事故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

2、认真做好依法执业管理工作。做到了无执业资格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人员严禁上岗。

3、严把医疗质量关,各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坚持首诊负责制、疑难危重病人会诊转诊制度,把医疗质量始终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4、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5、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教育全院医务人员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的发生。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有计划的安排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及参加市医学会组织的短期培训班,积极参与市卫生局组织的全科医师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学习,狠抓各类医疗文书及处方的规范书写工作不放松。

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成立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各项造作规程,保障医疗安全。定期进行医院感染检查,并进行汇总、分析,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培训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医院重点部门(注射室)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患者医疗安全。

三、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

对医务人员进行《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学习,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药品不良反应。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收费,杜绝滥用药、滥检查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各类信息的报告、收集和分析。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时上报国家规定的传染病。

20xx年,我们将及时整改存在的医疗缺陷,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XX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 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

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第三章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四章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五章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条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六章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七章 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 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三十九条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条 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 罚 则

第四十一条 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已完工程验收就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和未经竣工或阶段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四条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六)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条 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通过本实训,进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质量检验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本次的实训中,同学会发现自己在课堂中所学知识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学要学会查找课外书籍和资料,碰到问题同学之间多讨论,注意团队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学会对新知识、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学员在毕业后能尽快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

一、质量检验

1、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应完整。

2、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检查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2)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验收报告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3)单位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建设单位呈报,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确认工程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向相关单位发出《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应对工程质量形成统一的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最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提交工程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

检验批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详见附表有关表格说明。

二、安全管理

1、全教育要求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以条文的形式写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时间、形式和组织等内容。

(2)新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记录。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安全教育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或知识点记录下来,受教育人要在记录表里签字,并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工人变换工种(如瓦工变换混凝土工)时要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新工种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种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应有记录并收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5)工人应掌握和了解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文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企业其他职工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具体的,不但要口头讲解交底,同时均应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均应履行签字手续。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交底,并要在该项目施工前进行交底。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一份。

(2)交底要针对性强和全面交底。技术交底要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让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证其人身安全。各分项工程均应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很具体,要能结合当时的施工环境,有针对性地交底。

3、班前活动

(1)要建立班前活动制度。班前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途径。班前安全活动是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在每天上班前,检查了解班组的施工环境、设备和工人的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总结前一天的施工情况,根椐当天施工任务特点和分工情况,讲解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预知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每次班前活动均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活动记录应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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