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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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差异网整理的3篇《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差异网给您的好友哦。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一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张仕财(校长)

成员:文忠德(副校长)、胥德胜(教导主任)、李祥(大队辅导员)、王欣(团支部书记)、高大琴(教研组长)、段姣娇(教研组长)、张钰(少先队辅导员)娄忠山(教师代表)、。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校园领导对为校园作出特殊贡献,服从校园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状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校园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必须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群众,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用心完成校园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园安排,工作职责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务必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校园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务必服从,有不同意见能够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校园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

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礼貌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教师出勤按照《三江口镇中心小学教师出勤管理制度》执行。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4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务必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不扣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校园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务必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

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校园要求的资料(4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5、听课与评课(6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职责;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校园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校园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校园声誉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并交全体教师会议讨论,全体教师签字认可为准。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二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校园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透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09]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继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提倡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效能,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推进教育科学研究的开展,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深化新课程改革,特修订本方案。

二、考核类别

1、师德

2、教科研

3、教学质量

4、评先评优

三、考核说明

(一)师德(总分22分)

1、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2、考核内容

1)乐于接受学校工作安排(1分);担任学校长期训练工作或社团辅导工作(担任工作的老师要上交训练计划或辅导教案和活动记录)(1分)

负责科室:行政班子评议、教务处

2)教师参照上级部门发文的师德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合格均得8分;因违规被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按处理精神相应给分。

负责科室:校办

3)按时参加教师会议和升旗仪式(4分)(缺勤各超过2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扣0.2分(但是只要迟到或早退一次即扣0.1分),扣完为止;公出必须递交请假单及证明不算缺勤)

负责科室:校办

4)完成学校安排的值日值周工作(2分)(迟到或早退1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0.1分;缺勤1次扣0.2分,扣完为止;已但擅自安排其他老师代值周工作的老师扣1分,缺岗的老师扣2分;公出的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其他教师代岗,否则按缺勤扣除)

负责科室:政教处

5)主动担任学生集体活动管理,如家长会、秋游、四节等活动。(2分)(缺勤1次扣0.5分,扣完为止;公出必须递交请假单及证明不算缺勤)

负责科室:政教处

6)参加一线教学的教师帮扶学生,有德育导师帮扶的过程记录1分,上交详实案例1分(2分)(班主任、分管德育工作负责人除外);行政和后勤人员上交一学期来服务师生的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下学期工作计划(2分)

负责科室:政教处、校办

7)无学生管理事故(2分)

负责科室:校长室

3、考核结果

按教职工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前50%为师德楷模奖,奖金M1;中间40-50%为师德风范奖,奖金8∕9M1元;不乐意接受学校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一般不超过10%),奖金2∕3M1;因违规被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按处理精神给予处置。

(二)教科研(总分32分)

第一类: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1、考核内容

1)备课(5分)

考核要求:A、5分(1)教案齐全;(2)符合规范要求;(3)详案或有教学后记20%以上;B、4分达到其中二项;C、3分达到其中一项;D、2分达不到c等要求。

2)上课(3分)

考核要求:(1)按时上课,不随意调课、旷课(1分)(2)上课过程中不随意离开课堂(1分)(3)按规定完成综合课程或校本课程、地方课程(1分)

3)作业(3分)

考核要求:(1)作业数量适中,及时批改并评价(1分)(2)作业二次批改并评价(1分)(3)能制定作业布置、批改、督促学生订正的方案并能总结经验,具有推广的可行性(1分)

4)教研活动(3分)

考核要求:(1)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缺勤或迟到少于总活动数的1/5(2分)(2)承担校级读书交流活动(1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考核要求:(1)听课数不低于10次;缺1节扣0.2分(1分)(2)记录完整(1分)(3)有评价,结果客观(1分)(4)每学期撰写1篇评课稿(1分)

6)继续教育、理论学习(3分)

考核要求:(1)有三分之二以上校级读书交流活动的摘记(1分)(2)有阅读理论书籍,并有理论学习摘录、心得10篇以上(1分)(3)撰写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1分)

7)教科研常规(3分)

考核要求:(1)有参加教学论文评比或参加业务竞赛(1分)(3)有参加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1分)(3)教师能命制一份符合学生发展水平的单元检测试卷(或出一份发展性试卷和补偿性试卷)(1分)

8)教科研获奖(3分)

考核要求:(1)在各项评比中获区级三等奖的加0.5分,区级二等奖的加1分,区级一等奖的加2分,市级三等奖的加1分,市级二等奖的。加2分、市级一等奖的加3分,不同的荣誉可以累积加分,相同的内容获不同级别的奖励取最高项。(2)区级课题结题的该学期评估加0.5分、课题获区三等奖的加1分,区二等奖的加2分,区一等奖的加2.5分。市级课题结题的该学期评估加1分、市三等奖的加1.5分,市二等奖的加2.5分,市一等奖的加3分,其他研究人员加分为负责人的1/2。(另校级公开课不再加分,但奖励100元;区级公开课按区级二等奖加1分,奖励100元;市级公开课按市级二等奖加2分,奖励200元)

9)教学创新(3分)

考核要求:(1)乐于接受课堂教学改革任务(1分)(2)一学期能梳理3个创新教学的课例(1分)(3)有撰写课堂教学改革的体会或者课堂教学改革的汇报课(1分)

10)指导师(2分)

考核要求:年度新老教师结队合格(根据中永中学新老教师结对制度进行评估)

负责科室:教科室

2、考核结果

按教师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前20%为教科研丰硕奖,奖金M2元;中间30%教科研丰华奖,奖金8∕9M2元;后50%为教科研丰实奖,奖金2∕3M2元。

第二类: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

1、考核内容

每学期末全体教师对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的民意测评

负责科室:工会、校办

2、考核结果

按民意测评分数高低排名,前20%为丰硕奖,奖金M2元;中间30%丰华奖,奖金8∕9M2元;后50%为丰实奖,奖金2∕3M2元。

第三类:教学兼行政、教学辅助或后勤人员的教师

1、考核内容

既要参加一线教师教科研类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又要参加每学期末全体教师对其的民意测评。

负责科室:校办、工会、教科室

2、考核结果

根据两类考核结果对应的奖项,各取奖金的1∕2。

(三)教学质量(总分50分)

第一类: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1、考核内容

1)教学质量(40分)

考核要求:依据期末成绩评估

2)学生评教(10分)

考核要求:依据现行学生对教师的民测

3)(附加分)服从教学安排(1分)

考核要求:学校安排每代课1节加0.1分;功课内超课时(行政除外)超一节加0.05分,最高为1分。

负责科室:教务处

2、考核结果

按教师的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前20%为教学精萃奖,奖金M3元;中间40%教学精湛奖,奖金8∕9M3元;后40%为教学精实奖,奖金2∕3M3元。

第二类:行政、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

1、考核内容

1)学期工作目标达成情况(40分)

2)行政班子对其的民意测评(10分)(行政班子人员的民意测评根据每学期末全体教师对其的民意测评)

负责科室:各科室

2、考核结果

按考核分数高低排名,前20%为勤勉奖,奖金M3元;中间40%勤朴奖,奖金8∕9M3元;后40%为勤行奖,奖金2∕3M3元。

第三类:教学兼行政、教学辅助或后勤人员的教师

1、考核内容

既要根据一线教师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又要根据科室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和民意测评结果进行考核。

负责科室:各科室

2、考核结果

根据两类考核结果对应的奖项,各取奖金的1∕2。

(四)评先评优

1、符合区教育局及上级部门有关评优评先规定,违反相关师德要求的一票否决。

2、教师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上述考核所得分值作为全体教职工学年度评比各级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根据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师德、教科研、教学质量的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排列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委会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4、一线教学教师一学年之内没有开出校级(校教研组组织或学校牵头组织)及以上公开课者、或参加校级读书交流活动或参加区级及以上主题讲座(须附材料或证书)者,该学年不能参加校级及以上评先评优。

5、校级先进每学年评选一次,区级先进评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原则上已获区级先进教师近三年内不再参加区级先进评选。

6、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予以评选。外出支教人员优先考虑。

7、学年度考核优职教师自动视为该年度考核优秀教师,特殊情况除外。

8、所有评优评先结果,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四、本方案由第十届教代会通过试行。

注:本方案已经校第十届教代会通过,xxxx学年第二学期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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