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安全教育知识大全(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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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3篇《关于交通安全教育知识大全》,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交通安全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 篇一

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那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方法有哪些呢?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安全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吧?

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平常开车时要尽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在手机上安装车轮查违章app,经常性地查询事故高发地区的提醒,在这些警示提醒的地区,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

交通乘车安全知识 篇二

(一)公共汽车

1、安全防范措施

(1)若车内乘客稀少,坐距离司机较近的位子。

(2)乘车途中不要睡觉。

(3)儿童在行驶的车内不要跑跳、打www.chayi5.com闹。

(4)发觉可疑人或可疑物,或遇到骚扰,应通知司机或售票员,并撤离到安全位置。

2、应急要领

(1)遇到火灾事故,乘客应迅速撤离着火车辆,不要围观。

(2)遇到险情时,双手紧紧抓住前排座位或扶杆、把手,低下头,利用前排座椅靠背或手臂保护头部。

(3)镇定,不要大声喊叫,不要指挥司机,不要在高车速时跳车。

(4)出现伤亡情况及时施救并拨打急救电话。

(二)出租车

1、安全防范措施

(1)早间或夜间搭车,要记住车牌号、运营公司标志、运营证号码等信息;老人、女士、孩童不要独自搭乘出租车。

(2)在照明充足的地方等车。

(3)乘车途中不要睡觉。

(4)选择车辆搭乘。不搭乘装潢怪异、玻璃窗视线不明、车号不清的车辆。

(5)若与司机言谈,勿谈个人生活作息、家中财产状况等情况。

2、应急要领

(1)遇到险情时,双手紧紧抓住前排座位或扶杆、把手,低下头,利用前排座椅靠背或手臂保护头部。

(2)拨打急救电话。

(3)上车后,注意车门及车窗开关是否正常,若发现有异常或司机有喝酒、衣着不整、言语不正常等情形时,应尽可能想办法下车。

(4)指定行车路线,并留心沿路景物,发现有异常,应随时准备反应。

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篇三

我国水域辽阔,人们外出旅行,会有很多机会乘船,船在水中航行,本身就存在遇到风浪等危险,所以乘船旅行的安全十分重要。

1、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为了保证航运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只,有关管理部门都发有安全合格证书。外出旅行,不要乘坐无证船只。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载的船只,这样的船安全没有保证。

5、上下船要排队按次序进行,不得拥挤、争抢,以免造成挤伤、落水等事故。

6、天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浪、浓雾等,应尽量避免乘船。

7、不在船头、甲板等地打闹、追逐,以防落水。不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事故。

8、船上的许多设备都与保证安全有关,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正常航行。

9、夜间航行,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以免引起误会或使驾驶员产生错觉而发生危险。

10、一旦发生意外,要保持镇静,听从有关人员指挥。

11、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1、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2、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人应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4、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5、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

6、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等实行资格管理

7、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8、饮酒服用管制的等不得驾驶机动车

9、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10、对机动车驾驶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11、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12、交通信号: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警的指挥

13、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

14、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按照规划设置盲道

15、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3篇《关于交通安全教育知识大全》,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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