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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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差异网为您精心收集了5篇《强制执行申请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最新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一

申请人:___,男,汉族,公司职工,住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公司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董事长

电话:_______

邮编:_______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___被申请人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__年_月_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___]_法民初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__年_月_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___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_日内赔偿给___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__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20__年_月_日以前归还的_万元,至今分文未付。

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二

申请人:李x朝,男,1945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址:山西省运城市xx区安邑周家坡上庄巷xx号居民。

被申请人:运城市xx区安邑办事处xx村第x居民组。住址:xx区xx办事处xx村。负责人:王x,系该组组长。电话:

申请请求: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土地补偿费29800元整。

2、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原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73元整。

申请依据: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20xx)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于20xx年10月15日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双方均未上诉。(20xx)晋080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三

申请执行人:_____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______

负责人:___职务:经理电话: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

住所地: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__)顺民初字第67__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__)顺民初字第67__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x法院

申请人:

______北京分公司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四

1、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XX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xx年8月3日作出(20xx)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 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五

申请人:杨XX,男,XX年XX月XX日生,住址:湖南省XX,身份证号:XX,电话:XX。

申请人:李XX,女,XX年XX月XX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XX。

被申请人:杨XX,男,XX年XX月XX日生,住XX,身份证号码:XX。

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以合同诈骗申请人挖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骗取两申请人在《工程机械买卖协议》上签字,将两申请人价值80万元的序号为DWYC2005—E4780的履带式液压挖掘机骗走一案,申请人已于20XX年XX月XX日XX公安局报案,贵局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公不立通字XX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不服,申请复议,贵局又作出X公刑不立复字XX号《关于XX等人涉嫌诈骗一案不予立案答复函》。后来申请人又找贵局领导,领导对申请人说:找律师找些证据,证据够了就立案。故此,申请人到长沙请XX律师取了一些证,XX律师对唐XX、杨XX、肖XX、陈XX四位知内情的人进行调查取证(请见四份调查笔录)根据他们四人提供的证据和被申请人陈XX的录音证明,被申请人的行为完全构成了诈骗罪。因为申请人同被申请人签订的《工程机械买卖协议》是一份假的协议,双方约定是对外的,而是在去公证处公证、在双方签字之前就有了口头约定,以《抵押合同书》为准,公证后双方再到《抵押合同》上签字。谁知,经过公证处公证后,被申请人就不愿意在《抵押合同书》上签字了;使申请人完全受了骗(《抵押合同书》是被申请人杨XX亲自写的,而且是四位被申请人都一致同意的)。(www.chayi5.com)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XX自治县公安局

申请人:杨XX、李XX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5篇《强制执行申请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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