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考勤的管理制度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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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差异网为大伙儿带来的8篇《酒店考勤的管理制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酒店考勤制度 篇一

为了加强厨房管理,更好完善管理制度,特定厨房管理条例如下:

一.所有员工必须按照酒店厨房规章制度统一着装,按时点到,不得迟到,早退,树立酒店厨房的良好形象。

二.所有员工要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要做到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个方便袋,一个小物品,还要加强回收菜品的存放处理,不准乱扔,乱放。

三.所有员工必须注重个人卫生,不留长发,长指甲,勤洗手,洗澡,提高个人卫生素质。

四.厨房内要保持清洁干净,每位员工的工作岗位严禁出现卫生死角,边工作边整理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保持工作衣整洁,不准脏;不准工作衣有掉扣、破烂、歪戴帽子;不准穿奇怪装。

六.任何人员必须节约厨房物品,严禁浪费,发现乱丢,乱扔现象的,一律重罚。

七.值班人员下班后要关闭所有水,电煤气阀门,不要出现漏水,浪费电源现象,煤气关紧消除隐患,如有发现以上现象,当班人员重罚100元。

八.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九.保持工作衣整洁,不准脏;不准工作衣有掉扣、破烂、歪戴帽子;不准穿奇怪装。

十.所有员工要建立良好的友谊,做到相互尊重,不得背后批评造谣生事,侮辱漫骂,殴打他人,建立良好的酒店厨房个人形象。

十一.菜品加工要做到高标准,精细化,盘盘上称,足斤足两,同样菜品要做到盘子统一,花样统一,颜色统一,形状统一,不准缺斤少两,大小不均,最大程度精工细做,减少浪费,努力做到高标准,高技术的一流厨房出品。

十二.做好厨具和一切公物保管工作,未经主管人同意,公物《食具》不能拿出厨房大门,如发现有人为故意损坏厨具《食具》者,按价赔偿,另外加罚200元。

十三.原材料采购开单,须由主要技术组长按每天的销售情况有计划的向上申报采购,不得忽报,漏报,造成原材料积压,变质,发霉按原价赔偿,做到及时清理,如有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除名!

十四.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财会,库管,做好早,晚的检斤验货,不得有情绪,乱说乱讲,污言谇语,不得顶撞,有不同意见及时象厨师长(主管)汇报,不准在财会,库房逗留,乱说乱闯。

十五.所有员工要积极配合前台领班,服务员,服务生工作,不准与前台人员打闹,说笑,说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搞对象,尽全力为前台做好一切服务工作。

十六.所有员工应按照值班规章制度,提前到岗,做好交接工作,不得脱岗,值班人员负责厨房一切工作。

十七.所有员工有病假,事假,离职提前申请须有书面材料,听候安排,不得私自离岗,私自离岗,矿工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处理!

十八.工作粗心,不服从分配,不按操作流程生产,引起重大责任事故者,有当事人负主要责任,主管负责失职责任。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考勤管理规定

一、总则

考勤管理是良好工作效率和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XX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XX酒店人事行政部是考勤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其具体负责出勤纪律和考勤制度的执行。

二、考勤记录及补充

(一)考勤记录

1、考勤记录是考勤工作的前提,公司除总经理级(含)以上干部外,均须按照考勤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2、考勤记录的有效时间为应出勤时间前后1小时,未按时履行考勤记录手续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假期审批单》、《考勤补充表》作为考勤记录的补充。

3、本集团考勤记录主要采用指纹打卡考勤系统,并设立二次签到簿。考勤系统和二次签到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破坏考勤系统,私自伪造二次签到簿。

4、新员工入司,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告知员工打卡要求、使用方法及指纹打卡机、签到簿的位置。

5、所有应进行考勤记录的员工一律须由其本人在有效时间内据实打卡签到,禁止员工不打卡、虚构签到时间。

(二)考勤补充

1、因下列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打卡签到的员工,可以进行考勤补充:

(1)忘记打卡: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确认有按时到岗的,可填写《考勤补充表》,但一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第二次(含)之后,除需办理上述手续外,以每次递增20元罚款。未按规定办理考勤补充手续的,每缺一次按旷工半日论处。

(2)赴外埠公干: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填写《考勤补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旷工半日论处。

(3)本市内公干,未能及时进行考勤记录:应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补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旷工半日论处。

2、需要进行考勤补充的员工,应向班组负责人说明情况后,按照要求据实详细填写相关内容,报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部门经理以上干部应由所在公司领导签字证明。

3、有权签署《考勤补充表》的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后方可签字证明,严禁伪造虚构事实,逃避考勤监督。

三、缺勤及处理

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没有正当考勤补充理由,在应出勤时间未正常出勤的视为缺勤。

(一)迟到、早退

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打卡签到的视为迟到;离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内打卡签退的视为早退。打卡时间超过上班后10分钟或提前下班时间10分钟以上,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两次以内,每次扣减当日工资10元;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含),按事假半天记录一次,之后每递增一次按事假半天记录;从第七次(含)始,每一次按旷工1日记录。

(二)旷工

1、应出勤时间未办理正当手续未出勤,且不能适用迟到、早退规定的视为旷工。

2、公司严禁员工的旷工行为,旷工1日,扣减3日薪资,连续旷工超过3日(含)以上,公司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勤规则

(一)人事行政部应设考勤员负责管理考勤设备,汇总考勤记录,进行考勤情况统计。

(二)考勤员应定期检查考勤设备,及时校准时间和维修考勤机,避免发生信息读取错误或失效。

(三)考勤员应确保考勤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认真检查核对出勤要求、班次安排、考勤记录、考勤补充、假期记录之间的对应性,避免造成错记、漏记等错误。

(四)考勤周期为:

1、当月考勤周期: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2、年度考勤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不定期组织考勤纪律抽查,严把考勤纪律关。

五、违纪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考勤记录者,每缺一次考勤记录按旷工半日论处。

(二)代人签到者,责令当事人双方书面检讨报人事行政部,并视情节轻重对双方各处以10—50元罚款。再犯者,可予以开除处理。

(三)出具虚假证明或不认真履行核查职责者,责令当事人书面检讨报人事行政部,并处以50元罚款。再犯者,酌情严处。

(四)公司人事行政部、各相关部门对以上三种违纪情况负连带责任,本公司内员工因考勤违纪受处罚的同时,所在部门领班、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考勤员均应依责任轻重处以被查员工扣款总额5%—20%的罚款。

第二章假期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有效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建立正常有序的经营管理和工作秩序,确保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本着人性化管理的理念,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假期种类及要求

本公司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分娩假、工伤假、年休假七种。

(一)病假

1、因病确需请假休息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病假3天以内的,须持市(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诊疗发票、病历等)或公司内部医务室病历单。

(2)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市(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诊疗发票、病历等)及病休建议书。

(3)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不得按照病假处理。

2、病假期限:病假期限依据有效医疗或病休证明实际批准,最长不超过《劳动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医疗期期限。

3、病假工资:

(1)本公司正式员工依法享受病假工资,每位员工每年有5天的有薪病假,但每月请病假的天数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每天扣日工资的100%。

(2)病假期超过医疗期的,工资停发,公司视具体情况予以另行处理。

(3)临时工、试用期员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员请病假为无薪假。

(二)事假

1、事假期限:

事假连续不得超过3天(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年度累计不得超过7天(不含节假日、公休日),个案依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核准而定。

2、事假工资:

事假为无薪假,工资全额扣减。

(三)婚假

(1)本公司员工。

(2)员工依国家《婚姻法》注册结婚,并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员工申请结婚休假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3)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2、婚假期限:

本公司正式员工结婚休假享受7天假期(含节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时间);零时工和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结婚休假享受3天假期(含节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时间)。超期必须办理续假手续,获准后超期部分按事假处理。

3、员工请婚假在规定期限内享有工资。

(四)丧假

1、员工申请丧假,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公司员工。

(2)员工直系亲属(包括本人法定供养人)丧亡。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丧假期限:给假3天(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在途时间)。超期必须办理续假手续,获准后超期部分按事假处理。在途时间的计算以员工出具的有效交通票证为准,最长不超过3天。

3、正式员工请丧假在规定期限内享有工资,零时工、试用期员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员不享有丧假工资。

(五)分娩假

1、员工申请分娩假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公司正式员工。(零时工、试用期员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员因分娩需请假的,应办理离职手续。)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

(3)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4)于分娩当年提出申请。

2、分娩假期限:

(1)女员工可享受90天(含节假日、公休日、在途时间)的分娩假,超期必须办理续假手续,获准后按事假处理;其余情况据医嘱按公司审批程序酌情处理。

(2)男员工在配偶分娩当天享有1天的带薪假。

(3)上述假期需附孩子出生证明。

3、分娩假工资:

女员工分娩假期间其工资待遇在扣除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工伤假:按《劳动法》有关条款执行。

(七)年休假:

1、凡公司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均可享受年度休假,不执行探亲假。

2、年休假时间按工龄计算:工龄满一年的享受3天年休假,满两年的享受4天年休假,满三年(含)以上的享受5天年休假,以上休假时间均包含节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时间。

3、年度休假为带薪假期。

4、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积使用,原则上采取一次休完的办法,年休假与其他假期连续休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各部门应对休假时间均衡安排,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5、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0天;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年休假时间的;病、事假相加超过10天的;工伤假超过3个月的;旷工1天(含)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6、享受年休假后,病、事假、工伤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一年内,已请过婚假、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度休假;一年内,已享受过年休假,但仍需请婚假、产假的员工,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跨年度请婚假、产假的员工可在第二年享受年休假。

8、受重大过失及以上处分的员工,在受处分的当年不享受年度休假。如享受年休假后受到处分的,下一年度就不享受年度休假。

9、对表现不好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以及经常不完成工作任务的,群众意见较大的员工,公司领导有权取消其年度休假待遇。

三、请销假规定

(一)请假手续

1、凡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分娩假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附有关证明材料,由部门经理核准后,依规定应由上级批准的,依权限呈请批准。

2、因紧急情况未能事先填写请假单的,应即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口头申请并征得同意,在回岗后第一时间填写请假单,附有关证明材料依权限呈请核准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回岗后第一时间补充请假单,附有关证明材料依权限呈请核准办理补假手续。

4、审批权限及程序:

(1)主管级(含)以下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1天至2天(含)由部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请假,1天(含)以内由总经理审批;超过1天至2天(含)由总经理核准,董事长审批签字,人事行政部备档。

(3)所有请假都应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二)离岗公告

1、请假单经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应在离岗前,办妥工作临时移交手续。

2、部门主管级以上干部离岗还应将《离岗公告》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明确授权相关人员临时接管相关工作。

(三)销假手续

员工假期结束回岗后,应向人事行政部门报到销假,同时撤回《离岗公告》,收回授权。(提前销假的或更改已批准的假期时间的,需以书面形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考勤员处备档)。

四、其他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各公司应保障正常经营运转并合理安排员工休息。对于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员工,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合理安排补休,以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同时不再发放节假日上班的额外费用。

(二)未核准请假擅自离岗或弄虚作假骗取假期,按照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或辞退处理。

(三)病、事假累计天数将直接作为日常、年终考核(含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

(四)年终奖金和年度特别奖金扣发范围

1、离职:发放前已离职人员不予发放。

2、旷工:全年旷工累计2天(不含)以下,按50%发放;累计2天(含)以上,取消发放年终奖金。

3、病假:全年病假累计超过15天,低于20天(含)按50%发放;累计超过20天,低于30天(含)按30%发放;累计超过30天,取消发放。

4、事假(不包括产假、婚假、丧假、工伤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5天,低于7天(含)按60%发放;累计超过7天,低于15天(含)按30%发放;累计超过15天,取消发放。

5、病事假:全年病假累计低于15天且事假累计低于5天,但两者累计超过15天,按50%发放。

6、产假、工伤假:按实际工作月数进行评定。但产假、工伤假期满后追加请假的,按病、事假相应规定处理。

第三章其他

一、离职人员的考勤:调休与休息需明确。

二、新入职人员入职当月的考勤:按实际上班天数计薪,不再计加班时间。

三、病、事假需与二次考勤记录相符,否则考核考勤员。

四、每月汇总病、事假(附表)同时附上建休单。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员的产生

第五条部门考勤员原则上由部门兼职内勤担任,各班组考勤员由领班兼任,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考勤员名单备案。

第六条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详细如实记载本部门的考勤记录。如有新进人员或离职人员,应及时将新排班表送到行政人事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与班次:

一、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制度,具体工作班次由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二、如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酒店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或加班,酒店将在适当时间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十条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十一条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行政人事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三条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四条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四章考勤统计与汇总

第十六条考勤实行三级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须打考勤,按规定时间要求到达岗位并按签到表要求签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和签到,如有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班组考勤员应按日考勤,每日根据员工签到表将当日出勤情况记入考勤统计表,月底将当月的签到表,考勤统计表上交部门考勤员。

第十八条部门考勤员对各班组的考勤进行核对统计汇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将部门考勤汇总表、各类假期证明单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条公司级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使用考勤设备对全员进行考勤。

第二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汇总进行审核,并据此作工资处理。

第五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以上请假须总经理审批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酒店指定医院是:省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三甲以上医院。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7天以内(含7天)病假,7天以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1个月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长期人员超过医疗期的,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者,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3—15天(含15天)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超过半个月的假期的报总经理批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23天,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3天;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1天。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三条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关于酒店的考勤规章制度 篇四

考勤:

1、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串岗、不准随意调班、经领导同意方可,未经同意者没有满勤奖,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示领导。

2、迟到1次(十分钟之内)罚款5元有满勤,迟到三次无满勤(十分钟之内)迟到半个小时罚款10元,迟到1小时扣半天工资。

3、病假1天扣1天,出示病志、事假1天扣2天,没有满勤奖。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酒店自动开除,行为保证金不退、无工资。

5、请假提前申请,如领导未同意按旷工处理。

仪容仪表:

1、上岗前必须着装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牌,违者罚5元。

2、女员工淡妆上岗,长发盘起、短发不过领;男生不留胡须,违者罚款5元。

3、上班前不喝酒,不吃异味食物,上岗不准吃零食,违者罚款10元。

日常行为制度:

1、发现的餐具或物品如有丢失或破损按原价进行补偿。如有丢失或破损不报者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2、周二到周日卫生不合格者一处扣1元,周一大扫除发现一处扣2元,2处3元,如被顾客发现餐具未净,被客人投诉罚款10元,包含椅套卫生。

3、站立式服务,站姿端正,举止大方,开餐时间倚靠它物站立者予以5元扣罚。

4、不准在酒店拉帮结伙,排斥新员工,不准起内讧、是非、做出不利团结的事,工作时间吵嘴、打架者,按情节轻重扣罚,轻者给予50-200元罚款,重者开除并扣罚300-500元或交予警方处理。

5、当员工跟客人相遇时,请立即跟客人问好,并且让顾客先行,未做到罚5元。

6、工作时间不允许乱串岗,不管上哪得跟领导请假未做到罚5元。

7、无条件服从领导安排,先执行后投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对上级要尊敬,对同志要团结,如有不服从管理、顶撞上司者罚款50-100元。

8、本店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等,注意自己工作区域节能方面等,交接班要明确,下班后得和领导和夜班班长打招呼,没做好罚款5元。

9、上菜不报菜名,菜齐后未告知客人者一次罚款5元。

10、上班时间不准偷吃客人剩下的食品,发现者扣50元-100元。

11、不得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得做有损酒店的事,轻者罚款50元-100元,重者开除。

12、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打闹者罚款5元。

13、吃员工餐浪费饭菜者、倒饭者罚20元。

14、若因工作失误,传菜员传错菜,服务员上错菜造成客人不买单,此菜由服务员、传菜员全单赔偿。

15、在工作中引起客人不满,遇到客人投诉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16、工作时间窜岗、脱岗、看书、看报,私自外出者一次处以10元罚款。

17、不注意节能、浪费水、电、气者一次罚款10元,

18、工作时间私自接打电话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吸烟、酗酒、睡觉给予20元罚款。

19、店内物品不得带出,如在离店查包时发现店内物品,视为偷盗处理。发现一次开除,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下班后不准再二次返回店内,不准在店内逗留。

20、员工亲属、朋友来店内用餐消费,可享受打折(打多少折再定)加菜优惠待遇,但工作时间员工不能陪同消费,其他时间必须换下工作服,违者罚款20元-50元。

21、服务员下错单,菜品如能及时推出未造成损失不予罚款。

入职、离职制度:

1、新入职员工须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1张,服装押金100元并填写入职表,审核后方可入职。

2、新入店员工,试用期为3天,如不合格,不给工资,试用期过后为正式上岗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如不满整月在工作10天后给予1天工休。

3、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上交离职申请,如1个月内有新人到岗,试用期过后能独立工作、离职员工方可交接工作并给予次日办理离职手续,同时上交店内所有物品,并马上离开酒店(包含寝室)如1个月内没有新人到岗离职申请期满者,酒店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一个月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酒店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五

一、考勤时间

按门店规定的作习时间为准。

二、考勤记录

1、员工正常下下观按规定的时间至指定的签到处签到,考勤人员负责注意签到时间。

2、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人签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临时请假无法及时签到的,需在回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证明。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钟以内1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忘记签到又不及时签署证明的,视为旷工。

四、请(休)假规定

1、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员工请(休)申请和汇报对象均为直接上级主管。

3、原则上,员工每月申请排休外不再申请临时休假,有特别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调整安排,但事后需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奖。

五、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达6次/月者及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工薪报酬。

3、代他人签到的,双方责任人均以未签到论处。

酒店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考勤内容

第五条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在勤。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第七条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脱岗。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请假。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旷工。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五)丧假。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理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

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看护假一般为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7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42天的产假。

酒店考勤制度 篇七

1.在考勤机进行上下班考勤登记是每一位酒店员工的应尽职责,酒店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均适用于本制度。每位员工都应在工作日,按照酒店规定的工作时间,在考勤机进行上下班考勤登记,并确保记录完整。人事部会随时对考勤机记录的信息与部门的出勤记录、实际出勤进行核对,若发现不相符的情况,将按照酒店绩效考核制度对部门经理和部门考勤员进行处罚。

2.考勤机系统设置的有效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有效签退时间为规定下班时间推迟1小时内。

3.每位员工都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酒店,穿戴好全套制服,以规范的仪容仪表,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班次向所属部门报到后准时开始工作。

4.除按照酒店请假流程审批的假期以外的其它缺勤,将根据其缺勤时长并参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迟到、早退、旷工等处理。对于未经批准而缺勤的员工,在缺勤超出1小时后,部门经理应在2小时内书面告知人事部,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

5.各部门有责任在本部门内登记、保存其员工的上班、下班二次考勤记录,人事部负责抽查核实。

6.如遇紧急情况(上班途中遇紧急事故或突发疾病等),造成员工无法准时上班,应尽快通知或至少在工作开始前1小时以上通知部门经理,并于到岗后2小时内持部门经理签字的证明到人事部登记。

7.因工作原因未正常考勤的人员,须在24小时内持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调整单》到人事部登记,但仍须在考勤机进行考勤以确认到达、离开酒店的时间。

8.在工作时间内,若要离开工作岗位,则必须首先获得直属上级的同意及部门经理的批准。

9.关于排班:

1)酒店所有岗位工作班次及工作时间的设置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部门需要增加、减少、变更班次,须部门经理报经总经理审批后,送交人事部备案执行。

2)在遵守酒店关于排班、排休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各部门自行安排员工的排班,在本部门内周知,并在每月25号将部门经理签字批准的次月《排班表》送交人事部备案。

3)部门经理要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工作时间和班次,以保证在工作时间内、节假日期间以及员工用餐期间其部门、工作区域有人在岗、值班。员工餐用餐时间为每餐半小时。

4)若需要进行调班,当事人须提前填写《考勤记录调整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人事部备案。人事部将依据有效单据,对人员排班、出勤情况进行调整,对考勤记录进行确认。

5)十二小时工作制班次进行排班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班,若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在保证相关调班人员不连续工作24小时(两个班次)的前提下调班。

6)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其部门经理及酒店做出的关于休息日和工作时间的。安排。

10.酒店以考勤机记录的信息确认每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5号前,各部门须提交上月《部门考勤月汇总表》。人事部在考勤机统计报表的基础上核对各部门的考勤月汇总,形成酒店考勤汇总,并在报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送财务部以作为计算人员工资的依据。

11.部门申请加班,须按要求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无审批单的加班无效。临时性应急加班由总经理特批。

12.关于公休的规定:

1)非十二小时工作制班次的员工在正常出勤的情况下,每月享有四天有薪假期。若当月出现事假、病假等无薪假情况,将依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确定其应享有的有薪假天数。酒店以实际工作六天,可享受一天有薪假为计算依据。

2)十二小时工作制班次的员工,按照十二小时工作制排班规律进行上班和有薪休息。若当月有请无薪假情况,其记薪天数=应出勤天数-(无薪假班次数*1.5)天。

3)新入职员工在进入部门工作的第一周无公休。对于十二小时工作制班次的员工,按照排班出勤后,在月底进行考勤汇总时,其有薪假扣减一天,即无薪假相应增加一天。

4)在酒店运营需要并且加班申请获得批准的前提下,主管级以下员工(不含主管级)当月未进行公休,可享受全勤奖100元/人;若已公休但天数不足4天,剩余天数顺延至次月休完。

13.关于迟到的规定:

1)员工超过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进行考勤机签到及到岗的情况即为迟到。

2) A级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含),按1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3) B级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按3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14.关于早退的规定:

1)员工未到下班时间1小时内进行考勤机签退或离岗的情况即为早退。

2) A级早退:早退15分钟以内(含),按1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3) B级早退: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含),按3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15.关于旷工的规定:

1)员工超过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未进行考勤机签到及到岗、未到下班时间1小时以上进行考勤机签退或离岗的情况,即视为旷工。

2) A级旷工:旷工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含),按60元/次进行处罚,不计当班出勤。

3) B级旷工:旷工4小时以上,开除处理。

4)员工B级旷工一次、一周内连续或累计A级旷工两次,酒店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及伙食费。

16.员工因非工作原因在有效签到时间前进行考勤机签到、在有效签退时间后进行考勤机签退,即为无效考勤,按30元/次进行处罚,计算当班出勤。

17.员工因非工作原因在当班班次未进行考勤机签到或签退,按照A级旷工处罚;若在当班班次未进行考勤机签到和签退,按照A级旷工处罚金额的两倍处罚。员工未按照部门排班上班,且无有效的《考勤记录调整单》,按50元/次进行处罚,计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篇八

考 勤 管 理

1、考勤内容: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2、考勤须知:

员工不允许代打卡、虚打卡,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部门无须再另开处罚单,但须如实在考勤汇总表中体现迟到、早退记录)。每月三次迟到、早退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3倍的工资;连续旷工两天者扣发当月总工资的5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每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每月三次擅离职守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许私自带离考勤机打卡区域、不允许私自涂改、销毁,藏匿、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员工刷卡区域有监控录像,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刷卡制度与纪律。如有违反,必严惩。

3、考勤纪律: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考勤。酒店部门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刷电子IC卡,休息须提前1天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上、下班分段员工,每次进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门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签到记录),每月2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考勤报表报送行政人事部,作为该部门员工月薪计算的重要依据。

打卡工作人员及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员工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50元。

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20元。

上下班忘记打卡,必须在当天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有效;每月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者除部门经理签字外,按每次10元进行处罚。

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过失处分。

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过失处分。

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实出勤日、加班时间、病(事)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考勤以刷卡记录为主,部门考勤为辅,最终解释权交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处理。

假 期 管 理

1、请假程序:

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生效,《员工休假审批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假期3天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核准报行政人事部核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级人员,假期2天(含2天)内由行政人事部核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员工一律不享受带薪事假。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休假需知:

病假:员工请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须附有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申请病假,方为有效(急症除外),病假单须及时交所在部门审核。

员工一律不享受带薪病假。

请假逾期:员工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岗者,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即作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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