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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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是会计管理工作的基础,其所包含的会计信息内容具有原始凭证性、系统性和连续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这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下面是差异网整理的3篇《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会计档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经营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 归集。

是一个公司档案管理的核心。

会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 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能否得以保全。

会计档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关 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第二条: 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 确保公司的合法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 79 号令——会计案 管理办法》 、集团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在公司内部使用、取得和保管会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 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档案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 图表等各种形式的 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第五条: 会计档案和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指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包括通过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 明。

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汇总表、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 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 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 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 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1

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表、年度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 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 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 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 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 册等。

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 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 完整、 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 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 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 管理、 利用电子会计档 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 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 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 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是: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 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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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分类标准统一。

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 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 档案形成统一。

案册封面、 档案卡夹、 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管理要求统一。

建立财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 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 装订成册。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 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

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 装订一次。

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第八条: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三、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 ,对大的 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 数字完整; 四、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 原因。

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 随附齐全; 五、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 印章是否齐全。

第九条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一、 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 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 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二、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 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三、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 3 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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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十条: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一、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 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二、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 盒以便妥善保护。

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 以便于调阅。

第十一条:会计账簿和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 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 一、 账簿装订前, 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口是 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 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 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1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应分别装 订,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并按会计科目编号顺序依次 排页。

2 、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 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3 、 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应在左侧留出装订线, 不得以打印纸原有道 孔穿线装订。

第十二条: 账簿装订后的其也要求: 一 、会计账簿应该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加空 白纸的现象。

二、会计账簿的封面要严密,封面处要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三、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 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4

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细账等。

四、 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 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 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三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 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 防止折角, 如果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 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 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宜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 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 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二、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 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 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 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二、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 便查找。

三、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以防虫蛀、防鼠咬。

四、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 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五、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5

江苏宜尔杉集团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页 次YESJT-GL-001 A/0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坏损失、散失和泄密;六、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 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 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 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

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 将借阅人姓名、 单位、 日期、 数量、 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 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 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县会计结算中以下简称“中心档案管理,确保各统管单位会计档案完整、安全,更好地为统管单位服务,根据国家《档案法》及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会计集中核算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档案是指中心本身工作相关的档案以及与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相关的档案,即在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凭证、账册、报表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历史记录,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中心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及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档案鉴定小组,负责确定档案管理的范围和档案质量鉴定。

第四条中心设立综合档案室,对所有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事务部具体负责,各统管会计为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统管单位的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章综合档案室领导职责

第五条分管领导的职切实贯彻执行《档案法》,以法治档,依法把综合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计划加强对本中心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领导工作,并把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综合档案室机构网络人员的组织领导,并帮助做好经费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负责综合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档案工作计划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实行档案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不定期地对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专职档案员对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组织鉴定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决定档案存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档案法》,提高本中心人员的档案意识。

第三章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第七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级领导部门对档案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努力提高本中心档案工作水平,为各项工作服务。

第八条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档案室的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库房达到“八防”、“三无”要求。

第九条做好日常的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利用工作,及时收集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编写本单位组织沿革、大事记和其它可作参考的资料,积极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及时准确地掌握档案资料的利用效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好档案信息的反馈工作和交办的其他档案资料工作。

第四章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坚持贯彻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完成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负责制定本中心档案工作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指导、监督、检查和负责本中心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集中统一管理本中心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提高利用效率,为各项工作服务。

第十七条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对本部室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为领导当好参谋。

第十九条负责对本中心档案材料的鉴定工作,按规定做好已过期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的销毁工作。

第五章档案接收与统计

第二十条凡在中心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由各统管会计立《差异网·www.chayi5.com》卷,并于次年6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文件承办人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及时送交事务部归档立卷。

第二十一条中心档案室接收的档案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档案制成材料和书写材料应符合标准。档案要分类清楚,组卷合理,排列正确科学,装订结实美观,便于保管利用。第二十二条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后,签名盖章,办妥交接手续(一式二份)。第二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鉴定、查阅、保管数量登记簿和统计簿,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定期核对。

第二十四条日常工作中,根据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项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应经领导审核签章和填报人盖章,方能上报。

第六章档案保管和库房管理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应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盗、防温、防湿、防光、防尘、防虫、防霉。

第二十六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禁止在库房吸烟,并定期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杂物,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库房整洁。

第二十八条适时做好通风、除湿、密闭工作,温度尽量控制14℃—24℃相对湿度控制45%—60%范围内,每天做好记录。

第二十九条非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在本中心档案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第三十条定期进行库房档案资料检查。对新收入库的档案事先均需严格检查,安放除虫剂,防止档案虫蛀和霉变,同时进行档案进出登记。

第三十一条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库房门窗必须紧闭,下班前认真检查,管理好电源,做到人离灯熄、电源切断,确保库房安全。

第三十二条库房内档案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并编上号码。

第三十三条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清点档案,发现缺少或破损,立即进行查录或修复,确保保存的档案账实相符,无失少,无破损。

第七章档案保密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确保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五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三十六条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

第三十七条加强有密级档案的管理,建立健全移交、保存、利用、借阅、复制、销毁等制度。查阅秘密档案必须履行请示、审核、登记手续,并将复制件按原件要求管理,不得擅自降低、解除复制件的密级。

第三十八条销毁过期档案或材料,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档案调阅

第三十九条查阅档案者,需说明利用目的,办理借阅手续,必须先登记后查阅或复制。第四十条中心工作人员、单位财务经办员查阅档案的,须按规定填写《档案调阅(复制)登记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或登记后向档案室调阅(复制)档案。

第四十一条审计、税务、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以及其他外部单位查阅档案的,须凭相应文件或介绍信,填写《档案调阅(复制)登记表》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调阅(复制)档案。第四十二条查阅秘密档案资料时,需由查阅者提出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第四十三条非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少量档案时,一般应在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并在档案调阅室内查阅。

第四十四条单位需借阅会计档案并带离本中心使用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填写《会计档案借阅单》,执法部门借调其他单位档案的。,应附有相关文件依据或介绍信。《会计档案借阅单》应加盖借阅单位公章,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借阅。

第四十五条平时查借阅档案应于当日归还,遇同级审计,最多不得超30天,超期借阅应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还的,档案管理人员应主动催收,收回的档案应认真检查有否缺损等情况。借阅者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外借给其他单位。

第四十六条查(借)阅档案必须严守秘密,不得翻阅和抄录查(借)阅范围以外的档案内容,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十七条查(借)阅档案必须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损毁档案,如有违反,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档案通过利用,不论其利用的方式和效果如何,均需及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反馈表》,工作人员应协助利用者办好利用登记手续,同时认真做好档案利用效益反馈信息的收集、积累分析、汇总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事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19年、2019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会计档案的管理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9.7.1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9.7.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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