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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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7篇《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一

1、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2、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3、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4、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5、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6、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7、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8、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内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二、收费票据的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用量较少的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

2、医疗单位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的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依据和原盖有“收费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部门。

2、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要求收回就诊联、报销联,且检查号码、姓名是否一致,只有当天的可以作废、退号。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粘贴在挂号员报送的结帐单上一起交财务部门。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帐单(经确认已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结帐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医疗单位自制定额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逐项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收款票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根据内部牵制原则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票据明细报表(按类别和领用人分别列示)。领、发、存帐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收回票据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

四、责任追究

单位与个人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单位应对票据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对领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据遗失的(包括已开票据,未按规定销毁存根行为),视情节轻重,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二)应领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的单位,不得自行印制医疗票据对外收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法人责任,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进行处罚,并责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三)医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收款票据,出让、出借、代开票据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违规行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披露,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解除职务等处罚,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1、 卫生院的管理模式,卫生院管理实行法人代表院长负责制,负责卫生院全面工作。

2、 执行工资分配与劳动纪律、服务态度、工作表现,贡献大小挂钩的形式实行分配。

院长可根据全 院实际情况,协调平衡处理各科组人员工资、奖金及补贴的具体分配。

3、 要搞好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维护完善院容院貌,建设“三型”团队,即学习型、团 结协作型、求真务实型。

厚德精业,群策群力推动实现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

6、 严肃财经制度,各科室及各位职工如需购置办公等日常用品,须先向院长请示报告,否则不予报 销。

报销单据须经会计审核后,交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7、 要开源节流,节约卫生材料费支出,各科室要添置任何设备物品,需报院长批准,由院长开具购 买单交后勤科购置,否则不予开支报销。

8、 做好药库、仓库的进出库管理。

药品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材料费支出,要设材料进出账,各科室 领取的材料费用要逐日登记签名,各科室要搞好成本核算。

(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设备、设备耗材等物 资管理同上)。

9、 全体职工要勤俭节约,离开科室或房间要注意关灯,要节约用水。

10、 搞好专科建设和人材培训,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更好的应用于 医疗工作中。

11、一旦发生传染性疫病流行,医务人员要全力做好救治工作,防疫人员要做好个案调查、消毒隔 离和协助上级部门搞好各项工作,不得推委。

若临阵脱逃,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行政 责任和法律责任。

12、 要注意做好医疗安全防范,确保医护质量。

如果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医疗纠纷,要追究当事人 责任。

若是发生责任事故,如擅离岗位,工作马虎应付,责任心不强,造成病人伤亡或加重病情,所产生 的医疗事故,当事人要负完全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直至负法律责任,取消当年一切奖金。

属技术事 故而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要负责 30%的经济赔偿费,取消当年一切奖金,并要写书面检讨。

属不可抗 拒的危重病人,要马上将病情报告病者家属,要上送上级医院,并报告医务组长和院长。

若是家属不上送, 经管医生要叫其家属写保证书,以备家属无理闹事。

若医患双方没有沟通,造成的医疗纠纷,视具体情况 酌情处理。

以上各种情况,各位医务人员都要高度警惕,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在工作中要认真写好病历、 病情记录、观察日志和门诊日志等举证文书。

13、 严格计划生育政策。

严禁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14、 要认真搞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按农村合作医疗的各种政策措施要求搞好工作。

埔寨镇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 上班制度:1、上班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2:30—4:30,值班时间中午 11:30—2:30,夜间 4: 30—次日 8:00。

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打扑克麻将。

不得在院内公共场所喝 酒、打扑克麻将。

2、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妇产科)、药房、收费处应保证 24 小时有人上班,辅助科室在临床科 室有需要时随叫随到。

3、医生、妇产科、护理组设副班,在下班时间有必要时到卫生院协助工作。

院方安排总值,由院长、 副院长轮流,在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到场处理。

科室安排二值,由组长、副组长轮流,下班时间遇有危重、 疑难病人时应呼二值到场会诊,共同解决问题。

4、妇产科顺产接生应有二位医生到场,遇有危重产妇时,应呼妇产科组长会诊。

新生儿遇有危重情 时,应请临床医生会诊,临床医生应予配合。

护理组应随时配合抢救等各项工作。

5、遇有危重抢救病人时,各科室人员应全力以赴,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6、严格执行劳动纪律。

各科组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

每月各组长要于当月最后一 天将本组考勤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二、假期制度: 1、每位职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积假。

2、科室成员休假前一天应向组长请假,经组长同意方可休假。

休假超过三天者应告知院长。

组长休 假时,应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长请假,组长休假期间组内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3、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4、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 加工作。

5、院内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长假,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卫生院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方准予请长 假。

6、职工休假时如有在院外发挥业务专长,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医疗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收费制度: 1、杜绝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均按收费标准及院方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

2、所有收费均应交收费处,杜绝科室、个人自行收费和故意不收费行为。

3、本院在职职工需要在本院诊治的,免收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4、职工的直系亲属在本院诊治,可有如下优惠:辅助检查及住院治疗费按 30%收取,药费和材料 费按实收取。

非直系亲属一律按收费标准收取。

5、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执行须经院长审核同意。

四、服务制度:准时上班,坚守岗位,方便群众看病和办事。

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 办事效率。

1、 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群众来院看病或办事时,询问院内人员时,被询问者应清楚告知情况,并 帮忙找到有关人员。

2、每位职工应按组内安排,做好份内工作。

如遇工作较忙,组内其他人员无条件协助,不得推委。

3、群众办事时,如手续完备,应予办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时,反应迅速,问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5、详细诊疗病人,合理用药,规范操作,对病人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6、医务人员应多与病家沟通,使病家及时了解病情和医学处理情况。

与病家沟通时力求不亢不卑, 柔声细气,耐心解释。

不得无故顶撞指责病家,不得与病家争吵。

五、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造成群众看病办事不方便,每次扣 10 元; 2、辅助科室、药房值班人员不到位每次扣 30 元; 3、医生、护士、妇产科、收费处人员离岗每次扣 30 元; 4、有旷工行为者,每次扣 50 元,旷工累计超过三次者予停岗处理; 5、科室收现金者,每次扣当事人 100 元,所收金额交公。

累计三次以上,予停岗处理,并报告卫 生局;收费处多收费和科室故意不收费者按收现金处理; 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者,处当事人双倍罚款; 7、群众办事看病时,相关人员有故意刁难拖延推委行为,每次扣 30 元; 8、与病人或家属争吵,或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每次扣 50 元,向院方做书面检查,并向病家说明情 况; 9、违反诊疗原则,以致出现不良后果,停发当月劳务费;引起纠纷者,停发当月的所有工资福利; 造成医院损失者,当事人按一定比例分担; 10、出现差错现象,每次扣 50 元,造成损失按实赔偿。

六、财务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 制,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 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 报和年报表。

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权,防止拖欠,避免 呆账。

3、 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 收据等)。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 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4、 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5、 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

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

现金库存不得超 过规定限额。

6、 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 理。

7、 收费处与药房认真做好对帐工作。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四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

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 必要时随时召开。

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 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

传达上级工作安排, 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

解决预防、保健、医疗 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2、全体职工会:全体职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 时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 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3、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 人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 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4、乡村医生例会:根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每月、 双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

听取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上一阶 段工作汇报,收集工作报表和资料,传达学习上级文件,总 结上一阶段工作, 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必要时以会代训, 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新技术、新知 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

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

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

(二)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县卫生行政部门或乡镇 政府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 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人时; 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医疗设备和贵重 及毒、麻、剧、限药品,发现药品变质失效时; 4.收治涉及法律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5.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害 危险和安全问题时; 6.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 本建设时; 7.增补、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 外任务时。

(三)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 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 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

2、业务学习: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 分别根据卫生院或科室业务学习计划进行,并根据不同专业 组织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四)卫生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卫生院应 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2、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 按规定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具的毁形、消毒和销毁处理,防止 污染和交叉感染。

3、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卫生清洁活动,建立每日清扫 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 生。

4、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5、有计划地种草、植树和栽花,绿化美化环境。

(五)赔偿制度 1.院长或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 规程,致使卫生院财产损坏、损毁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 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人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 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应调查 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情节,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制度 1、报告病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 甲、乙、丙三类共 37 种传染病,其中甲类 2 种,乙类 25 种, 丙类 10 种。

2、报告方式: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院内诊断的传染 病病例由首诊医生负责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国家统一设 置,A4 大小) 。

院内传染病病例和村卫生室报告的传染病病 例均由卫生院疫情报告管理人员电话报告,有条件的地方通 过《国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 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 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 2 小时内、农村 应于 6 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城镇应于 6 小时内、农村应于 12 小时内 通过电话或网络报告;丙类传染病应在 24 小时内通过电话 或网络报告。

4、医务人员对疑似病例确诊后,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时, 或发现填卡错误时,应及时填写传染病订正报告卡,卡片类 别选择“订正项”,由疫情管理人员订正报告。

对已报告的传 染病病例死亡的,应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死亡报告, 注明死亡日期。

5、对结核、艾滋病、鼠疫等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 应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访调查,发现 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

6、应指定专人对门诊登记、住院登记、检验登记等进行传 染病报告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未报或漏报应及时督促 诊治医生填卡并进行网络报告。

7、疫情管理人员在录卡前,对填写的报告进行重点检查, 对确认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记,不再通过网络录入。

对已 经网络重报的报告卡,应通过网络作出删除标记。

同时应定 期对网络报告的法定传染病个案进行错报、漏报检查,发现 错误及时更正,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8、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 (1)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 能发生暴发、流行时;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 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 (3)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 (5)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时限:卫生院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 2 小 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3、报告方式:以电话报告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网络 报告。

4、对法定传染病疫情,除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外,还需 进行网络个案报告。

5、配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 查,同时开展灾后防病工作报告,如灾后居民伤情报告、灾 后就诊变化等报告。

(三)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儿童计划免疫程序,新生儿出生后应在 10~30 天内建卡登记,实行单月免疫或两月免疫。

2、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固定接种点按免疫程序接种。

无条件 的地方实行入户巡回接种。

3、接种卡册应由乡卫生院防保科或村卫生室统一保管,接 种证由儿童家长或乡村医生统一保管。

4、每月或双月应及时清查应接种对象及接种疫苗,按村列 出接种通知单,通知乡村医生领取疫苗,按时限完成接种任 务,乡村医生每接种 1 人应上证 1 人,接种工作完成上报接 种单后应及时上卡,做到卡、证相符。

5、注射器的消毒、回收具体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

6、每月或双月将疫苗接种情况填写常规免疫监测报表,按 规定时限上报县级疾控机构。

7、协县上级疾控机构做好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抗体水平的 测定工作。

(四)冷链及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计划免 疫技术管理规程》 ,加强冷链设备及生物制品管理工作。

2、存放和流转疫苗应用专用的冷链冰箱和冷藏包,确保疫 苗效价。

3、做好冷链设备的保养、调试、维修,每天进行 2 次测温 记录,冰箱每年调试两次。

4、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好预防用生物制品进、出帐的登 记工作,包括疫苗名称、数量、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 进出时间、领发人员签名等,做到苗帐相符。

5、对过期失效疫苗应随时清理,按规定程序报批和销毁。

(五)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对本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和 妇幼保健员定期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技巧教育。

2、建立院内固定宣传阵地,如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宣传 内容应每月更新一次。

每个村卫生室应设立固定的宣传栏, 至少每 2 月宣传一次。

3、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日,在本乡镇社区开展卫生宣传和健 康咨询活动,重点做好计划免疫日、结核病日、碘缺乏病日、 艾滋病日、世界无烟日、爱眼日、爱耳日、爱牙日、高血压 日、糖尿病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日活动。

4、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如艾滋病、结核病等的 健康咨询和宣传教育。

5、配合乡镇社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各项健康宣传 教育工作。

三、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乡镇妇女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孕 产妇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 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 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早孕建册(卡) 、产前 检查和产后访视,负责回收、统计孕管册(卡) ,定期总结 全乡镇孕管情况。

3、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加强产 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

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 反馈、动员住院分娩和转诊。

4、定期对本乡镇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进行普查普治,调

查分析发病原因,掌握发病规律,制定防治措施。

5、做好本乡镇妇女“五期”保健,根据妇女“五期”生理特点, 提出劳动保护办法和措施。

6、指导培训村妇幼保健员,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 危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乡镇妇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孕产妇 死亡监测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

指导村级信息统计工作,抽查、核实常规报告及监测资料的 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8、大力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及母 乳喂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乡镇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 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 (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乡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 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母乳喂养,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 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 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佝 偻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 制定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5、搜集、整理本乡镇儿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 5 岁以下儿 童死亡监督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 表。

加强信息数据统计整理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6、做好儿童 4.2.1 体检及体格发育检查、儿童智能发育监测 工作,提高儿童营养咨询与指导技术。

7、大力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 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填写 和发放,证件和印章应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应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 监督机构统一购买。

3、 《出生医学证明》只能为每个新生儿出具 1 份,不得重复 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只能在出生地所在乡镇卫生院签发, 不得异地签发。

4、 《出生医学证明》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 楚,填写项目齐全,不得涂改。

证明存根应长期保存。

5、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应设置签发登记薄,登记内容应有村 社名称、父母姓名、出生时间、编号、签发人、签发日期等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1、凡各种注射治疗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可能引起过敏 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前必须两人核对药物和注射证。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

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 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带好口罩、帽子。

器 械要定期消毒(无菌包每周消毒一次),保持消毒液的有效 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药品、器械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过 期更换。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7、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1、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无菌 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戴口罩。

2、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包括皮试),用后放入消毒 液浸泡。

一次性用品用后必须浸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送规 定地点登记处理。

3、室内应有洗手设备及消毒药液,每注射一人应洗手一次。

医务人员的手要经常消毒,每月监测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 8 个/cm2。

4、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线照射 60 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 菌总数不超过 500 个/cm2。

5、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 单独处理。

6、消毒镊子及容器应配套使用,每周更换消毒液及容器二 次。

7、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应灭菌保持 24 小 时有效。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设器械清洗消毒室、诊疗室、操作室。

3、保持诊室空气流通、环境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

4、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原则上戴手套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5、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6、诊室地面、物表、无影灯拉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遇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7、口腔检查用口镜、弯盘、镊子、探针、注射器等采用一次性。用后先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作无害化处理。

8、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材料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进入口腔内的'器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毒/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

10、灭菌器每月生物监测一次,空气、物表、手、消毒用品每月培养一次。

11、每日对化学灭菌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12、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7篇《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到您,是差异网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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