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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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9篇《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您,差异网将不胜荣幸。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一

一、救护车只作为日常院前急救、突发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急救专用。不得改装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任心救护车配备责强、驾龄在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司机,院长自驾车辆出行。

三、救护车按规定办理相关行车手续,时刻保持车况良好,油量充足。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四、严格落实出车院长审批制度,不准非急救用车或非接住院病人用车,更不准出私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五、坚持出车“日报制度”,使用救护车时要做好出诊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车辆经过的线路、伤者情况、送达的医院、接诊人签名、救护车医务人员和司机签名等。

六、车内的`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应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数量品种、定位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

七、救护车出诊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八、救护车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驾驶,不得在院外乱停乱放,只能在卫生院内停放待命。没有急救任务时不得超速、冲红灯、逆行、随意超车、突然变更车道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将由交警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十、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 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组成部分, 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 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

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 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每月 8 号上午九点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特殊情况下及招急来 不得无故缺席, 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 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 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 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给予 100 元罚款。

对不经 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 缺席一次罚款 100 元, 并给予严重警告, 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五次, 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 罚款 50 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罚款 30 元,半小时以下一次罚款 20 元。

3、如有事外出必须向所长请假。

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 民群众求医看病就诊,及时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 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 200 元。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 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 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卫生局。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 2009 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 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 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 11-1-

大类 41 小项。

乡村医生必须在我院医务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 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给类报表及 数据。

具体项目实施办法另行规定,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东兴镇中心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我院院长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安排部署。

3、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我院保健工作人员安排部署。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开展医疗服务,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 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 他药品, 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 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 品金额的' 10 至 50 倍罚款。

村医使用药品由乡卫生院统一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 没收药品,第二次发现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在每月例会时向我院缴清上月所购进药品款,并 报下月用药计划。

按时上报当月所销售药品金额,每半年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我卫生院医务人员负责指导。

4、开展医疗服务时,应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不得违法、违规和 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对违法、 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 果承提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严格按照我院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

如发现 1 次医疗 废弃物未按要求处理扣罚款 50-100 元。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 相关登记, 健全档案按时将处方上报我院合管办录入, 发现开具虚假处方药套取国家合作医 疗基金,一次罚款 200 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 95%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1.村医年底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定级,工作业绩突出者,上报 卫生局进行表彰和奖励,卫生院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和表彰。

2、由乡卫生院每月考核 1 次,每半年上报县卫生局一次。

县卫生局将对各乡卫生院考核-2-

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将其作为年底考核评选先进集体、个人的条件之一。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1、 卫生院的管理模式,卫生院管理实行法人代表院长负责制,负责卫生院全面工作。

2、 执行工资分配与劳动纪律、服务态度、工作表现,贡献大小挂钩的形式实行分配。

院长可根据全 院实际情况,协调平衡处理各科组人员工资、奖金及补贴的具体分配。

3、 要搞好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维护完善院容院貌,建设“三型”团队,即学习型、团 结协作型、求真务实型。

厚德精业,群策群力推动实现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

6、 严肃财经制度,各科室及各位职工如需购置办公等日常用品,须先向院长请示报告,否则不予报 销。

报销单据须经会计审核后,交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7、 要开源节流,节约卫生材料费支出,各科室要添置任何设备物品,需报院长批准,由院长开具购 买单交后勤科购置,否则不予开支报销。

8、 做好药库、仓库的进出库管理。

药品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材料费支出,要设材料进出账,各科室 领取的材料费用要逐日登记签名,各科室要搞好成本核算。

(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设备、设备耗材等物 资管理同上)。

9、 全体职工要勤俭节约,离开科室或房间要注意关灯,要节约用水。

10、 搞好专科建设和人材培训,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更好的应用于 医疗工作中。

11、一旦发生传染性疫病流行,医务人员要全力做好救治工作,防疫人员要做好个案调查、消毒隔 离和协助上级部门搞好各项工作,不得推委。

若临阵脱逃,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行政 责任和法律责任。

12、 要注意做好医疗安全防范,确保医护质量。

如果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医疗纠纷,要追究当事人 责任。

若是发生责任事故,如擅离岗位,工作马虎应付,责任心不强,造成病人伤亡或加重病情,所产生 的医疗事故,当事人要负完全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直至负法律责任,取消当年一切奖金。

属技术事 故而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要负责 30%的经济赔偿费,取消当年一切奖金,并要写书面检讨。

属不可抗 拒的危重病人,要马上将病情报告病者家属,要上送上级医院,并报告医务组长和院长。

若是家属不上送, 经管医生要叫其家属写保证书,以备家属无理闹事。

若医患双方没有沟通,造成的医疗纠纷,视具体情况 酌情处理。

以上各种情况,各位医务人员都要高度警惕,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在工作中要认真写好病历、 病情记录、观察日志和门诊日志等举证文书。

13、 严格计划生育政策。

严禁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14、 要认真搞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按农村合作医疗的各种政策措施要求搞好工作。

埔寨镇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 上班制度:1、上班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2:30—4:30,值班时间中午 11:30—2:30,夜间 4: 30—次日 8:00。

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打扑克麻将。

不得在院内公共场所喝 酒、打扑克麻将。

2、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妇产科)、药房、收费处应保证 24 小时有人上班,辅助科室在临床科 室有需要时随叫随到。

3、医生、妇产科、护理组设副班,在下班时间有必要时到卫生院协助工作。

院方安排总值,由院长、 副院长轮流,在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到场处理。

科室安排二值,由组长、副组长轮流,下班时间遇有危重、 疑难病人时应呼二值到场会诊,共同解决问题。

4、妇产科顺产接生应有二位医生到场,遇有危重产妇时,应呼妇产科组长会诊。

新生儿遇有危重情 时,应请临床医生会诊,临床医生应予配合。

护理组应随时配合抢救等各项工作。

5、遇有危重抢救病人时,各科室人员应全力以赴,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6、严格执行劳动纪律。

各科组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

每月各组长要于当月最后一 天将本组考勤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二、假期制度: 1、每位职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积假。

2、科室成员休假前一天应向组长请假,经组长同意方可休假。

休假超过三天者应告知院长。

组长休 假时,应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长请假,组长休假期间组内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3、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4、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 加工作。

5、院内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长假,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卫生院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方准予请长 假。

6、职工休假时如有在院外发挥业务专长,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医疗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收费制度: 1、杜绝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均按收费标准及院方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

2、所有收费均应交收费处,杜绝科室、个人自行收费和故意不收费行为。

3、本院在职职工需要在本院诊治的,免收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4、职工的直系亲属在本院诊治,可有如下优惠:辅助检查及住院治疗费按 30%收取,药费和材料 费按实收取。

非直系亲属一律按收费标准收取。

5、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执行须经院长审核同意。

四、服务制度:准时上班,坚守岗位,方便群众看病和办事。

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 办事效率。

1、 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群众来院看病或办事时,询问院内人员时,被询问者应清楚告知情况,并 帮忙找到有关人员。

2、每位职工应按组内安排,做好份内工作。

如遇工作较忙,组内其他人员无条件协助,不得推委。

3、群众办事时,如手续完备,应予办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时,反应迅速,问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5、详细诊疗病人,合理用药,规范操作,对病人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6、医务人员应多与病家沟通,使病家及时了解病情和医学处理情况。

与病家沟通时力求不亢不卑, 柔声细气,耐心解释。

不得无故顶撞指责病家,不得与病家争吵。

五、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造成群众看病办事不方便,每次扣 10 元; 2、辅助科室、药房值班人员不到位每次扣 30 元; 3、医生、护士、妇产科、收费处人员离岗每次扣 30 元; 4、有旷工行为者,每次扣 50 元,旷工累计超过三次者予停岗处理; 5、科室收现金者,每次扣当事人 100 元,所收金额交公。

累计三次以上,予停岗处理,并报告卫 生局;收费处多收费和科室故意不收费者按收现金处理; 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者,处当事人双倍罚款; 7、群众办事看病时,相关人员有故意刁难拖延推委行为,每次扣 30 元; 8、与病人或家属争吵,或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每次扣 50 元,向院方做书面检查,并向病家说明情 况; 9、违反诊疗原则,以致出现不良后果,停发当月劳务费;引起纠纷者,停发当月的所有工资福利; 造成医院损失者,当事人按一定比例分担; 10、出现差错现象,每次扣 50 元,造成损失按实赔偿。

六、财务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 制,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 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 报和年报表。

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权,防止拖欠,避免 呆账。

3、 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 收据等)。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 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4、 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5、 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

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

现金库存不得超 过规定限额。

6、 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 理。

7、 收费处与药房认真做好对帐工作。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四

卫生院医疗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和xx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杭财购[20xx]06号),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成立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并确定政府采购责任人。根据卫生系统的工作实际,成立以系统纪委书记为组长,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为成员的`政府采购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系统内部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核与监督,卫生局财务室工作人员为政府采购责任人,具体负责日常政府采购事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和报送、采购方式变更以及进口产品等有关需要进行报批的事项、参与评标、合同签订及产品验收,办理采购资金支付手续等具体活动)。

第三条 采购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系统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本系统内部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三指导、协调和管理本系统政府采购活动,协调组织实施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有采购活动;

四组织本系统内部政府采购业务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 政府采购责任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协助投诉处理工作;

二组织协调卫生系统政府采购事务;

三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业务工作培训;

五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政府采购责任机构工作人员及政府采购责任人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和规定,做到行为规范,办事公正;

三严守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对外透露评标、谈判等情况;

四不得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活动;

五其他应遵循的工作纪律。

第六条 本工作制度从20xx年10月开始施行。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一、院长办公会,每月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院长主持,副院长参加、办公室主任作记录。

二、院委会,由院长、副院长、院委成员(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解决公共卫生、医疗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三、全体职工会,全体职工参加,每月5日召开,必要时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四、支部大会,每季一次,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五、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人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院办公室负责以上会务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场准备和会议记录等。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1、凡各种注射治疗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可能引起过敏 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前必须两人核对药物和注射证。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

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 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带好口罩、帽子。

器 械要定期消毒(无菌包每周消毒一次),保持消毒液的有效 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药品、器械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过 期更换。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7、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1、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无菌 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戴口罩。

2、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包括皮试),用后放入消毒 液浸泡。

一次性用品用后必须浸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送规 定地点登记处理。

3、室内应有洗手设备及消毒药液,每注射一人应洗手一次。

医务人员的手要经常消毒,每月监测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 8 个/cm2。

4、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线照射 60 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 菌总数不超过 500 个/cm2。

5、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 单独处理。

6、消毒镊子及容器应配套使用,每周更换消毒液及容器二 次。

7、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应灭菌保持 24 小 时有效。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八

卫生院的财产物资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卫生院财产物资管理对象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药品、货币资金和各项应收账款项等。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主要指办公用具),也属于固定资产管理对象。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是指用于开展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单位购买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其他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臵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卫生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单位应设臵专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型分别由有关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账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臵使用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臵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咨询、考察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于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真及时,根据合同和发票内容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短省配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要及时办理财产编号、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保管实物明细账。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固定资产处臵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经权限(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报主管局审批,单价在5000元以上经主管局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销账,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记入“修购基金”。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账;属于责任事故,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而造成损失,应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六)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考虑乡镇卫生院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来分别计提修购基金较困难,一般根据上月末各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月计算提取。提取比率按以下规定标准执行:

1、房屋及建筑物的年提取率为3%;

2、专用设备的年提取率为15%;

3、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类固定资产的年提取比率为10%(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浙财社[1999]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

计提比率及计算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卫生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化验材料、放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一)物资购买及领用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卫生院要合理制定储备定额标准,按供应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单位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要尽量做到零库存,随买随用。物资验收要准确及时,验质验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凡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填写“购入物资验收单”。卫生院应经常测算物资消耗量,要建立健全消耗定额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度,奖罚分明。

(二)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相应的支出项目。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相关支出项目;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对其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臵、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可在领用时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三、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购药过程和储存管理发生的费用不得计入药品成本价,而计入药品支出项目中的相应科目中。

(一)采购管理

卫生院应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存定额,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用;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认真药品进价的审核工作,降低进价成本。

(二)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针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较少、药品购销数量不多等情况,对药品可采取每月抽样核查,每季进行清查盘点,并结出余额,与财务保持账账相符,如实存与账面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审批程进行处理。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三)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1、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验收入库单”。对不相符,不予验收,并及时通知供货方。

2、药库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三联,药库、药房(或其他领用科室)、财务部门各持一联。(没有单设药库管理的,可只填写一式三联,即药房、财务、备查各一联的“药品验收入库单”)

3、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四)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收到药品调价通知,对药库、药房中的需调价药品要及时清点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药品进销差价

卫生院的药品统一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四、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单位应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

1、单位的现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的出纳岗位收取,并由其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规定限额以上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缴存、库存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现金安全。

2、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3、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卫生院对外经济往来、对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4、加强对现金的内部控制,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账户的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据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账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银行账户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支票管理

支票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并在支票领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作废支票应妥善保管和处理;领用支票,要事先办理申请手续,领用人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并及时报账、核销;支票与印鉴应由两人分别保管。

3、银行存款的对账

出纳要根据收付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经常性的核对,及时清理未达帐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由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编制。

4、存款管理

严禁公款私存,严禁擅自资金外借,未经批准,不得在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账、单要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保证资金安全。

五、应收帐款管理

卫生院应收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医疗款管理

卫生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公费、劳保、大保的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和责任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根据规定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管理

卫生院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住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三)其他应收款管理

对其他应收款项,除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外,还应随时催收,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帐的形成。对于因工作需要领用的个人备用金,应定期进行核对,每年年终结清,次年重新办理借用手续,保持资金完整无缺。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根据规定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九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内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二、收费票据的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用量较少的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

2、医疗单位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的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依据和原盖有“收费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部门。

2、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要求收回就诊联、报销联,且检查号码、姓名是否一致,只有当天的可以作废、退号。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粘贴在挂号员报送的结帐单上一起交财务部门。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帐单(经确认已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结帐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医疗单位自制定额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逐项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收款票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根据内部牵制原则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票据明细报表(按类别和领用人分别列示)。领、发、存帐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收回票据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

四、责任追究

单位与个人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单位应对票据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对领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据遗失的(包括已开票据,未按规定销毁存根行为),视情节轻重,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二)应领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的单位,不得自行印制医疗票据对外收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法人责任,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进行处罚,并责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三)医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收款票据,出让、出借、代开票据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违规行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披露,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解除职务等处罚,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9篇《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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